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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宣读了获得改革先锋称号人员名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者许崇德在列。
许崇德,男,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1月出生,2014年3月去世,上海青浦人,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原学科带头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原名誉会长。他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1993、1999、2003年4次宪法的修改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1985、1988年先后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为香港和澳门回归、“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荣获第五届吴 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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