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吉林省多地发布重要公告!
四平市
关于防范新疆喀什疫情的公告
截至10月25日14时,喀什地区疏附县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38人。从10月25日24时起,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将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的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喀什地区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低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如下:
一、要求广大市民,10月10日以来去过喀什地区的人员或与138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二、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内不前往喀什地区疏附县,必须前往者,需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后方可前往,返回后落实隔离管控政策,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倡导广大市民,不食用生冷食品,人员密集场所或封闭环境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庆典、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辽源市
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
(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共排查到138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10日(含)以来,凡是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辽人员,特别是到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喀什地区(返)来辽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的,要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所有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辽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新疆喀什地区疫情公告,新疆喀什地区按重点地区管理,疏附县按高风险进行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对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辽人员开展摸排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三、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内部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新疆喀什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喀什地区(返)来辽人员,并进行报告。
四、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一定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人员返辽前,应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辽后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松原市
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
入松人员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松防公告(37号)
广大市民:
自10月25日24时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为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精准防控各项措施,严防新疆疫情输入我市,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严格履行报告制度。自10月10日以来,凡是来自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松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合理安排出行。请广大市民关注疫情动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近期如非必要避免前往喀什地区疏附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及时向本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返程前主动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严格企业商户防控。辖区内各类企业、商户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坚决实行测温、扫码,必须佩戴口罩,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倡导提供线上预约、订单派送、错时错峰服务,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群聚集。
四、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秋冬季是流感多发期,要做好预防。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主动就医。
广大市民如有需要可拨打我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宁江区:
0438-3116226/3112656
扶余市:
0438-5879107
前郭县:
0438-6950026
长岭县:
0438-7210598
乾安县:
0438-8256919
经开区:
0438-2161008
哈达山:
13634487822/0438-5070727
吉林油田公司:
0438-6258559/6258269/
15104383159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白城市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2020年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25日新排查到137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0日以来,自新疆喀什地区返(来)白人员,特别是到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签订《新疆喀什地区返(来)白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新疆喀什地区返(来)白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喀什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喀什地区返(来)白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商场、超市、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进入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
四、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喀什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不扎堆、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行为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集安市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集人员
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10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0月10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集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多途径做好对10月10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集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各酒店、宾馆、旅店等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所属社区(村)。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重点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或前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密闭空间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餐。做好食品安全的五点要求,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
集安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4日
双辽市
关于加强新疆来(返)双人员
排查管控的公告
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我市常态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排查核查工作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排查10月5日以来新疆来(返)双人员,尤其重点排查喀什地区来(返)双人员,并于10月27日上午10点前完成排查工作。
二、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10月5日以来,新疆来(返)双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科学合理安排出行
对10月5日以来新疆来(返)双人员,尤其是喀什地区来(返)双人员,能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自由流动。对不能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双后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待报期间进行定点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身体无不适症状,方可自由流动。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如一定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返双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双后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单位、社区(村屯)及个人报告“四方”责任,发挥哨点作用,切实落实“四早”措施。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五、规范发热病人管理
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管理。
六、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点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七、强化居民个人防护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
蛟河市
蛟河市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
返(来)蛟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2020年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已转入喀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按照《蛟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蛟市防办发〔2020〕205号)文件要求,对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蛟人员进行排查。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蛟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在新疆未公布疫情风险等级前,暂时对喀什地区疏附县按照中风险区管理。对来自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蛟人员的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返(来)蛟人员立即报告。
五、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引导城乡居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进入或返回我市,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2—67009789。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
延吉市
关于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返(来)延人员疫情输入风险防控
触发机制的通告
2020年10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关于印发延边州常态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的通知》(延州新疫控办发〔2020〕103号)要求,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0月10日(含)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要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三、各镇、街道,社区(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的追溯排查,在48小时内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四、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排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防控办。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第一时间向市防控办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对排查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来)延人员进行登记,上报主管部门。
五、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六、广大居民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并主动就医,就医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5日
扶余市
通榆县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9号)
2020年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25日新排查到137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0日以来,自新疆喀什地区返(来)通榆人员,特别是到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签订《新疆喀什地区返(来)通榆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新疆喀什地区返(来)通榆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喀什地区情况,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喀什地区返(来)通榆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商场、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进入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
四、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喀什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不扎堆、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行为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县第一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来源 | 综合自四平微报、辽源政务、松原发布、白城发布、集安发布、双辽发布、蛟河发布、延吉新闻网、扶余发布、通榆发布
责任编辑:薛永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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