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婚姻冷静期、夫妻合休产假、性侵从业限制,两会热门提案都在这
正式进入“两会时间”,这里有一份前情提要供你查看。
文 / 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拖了几个月的两会即将“开学”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陆续交上了作业。
这一届两会注定非同凡响,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大大改写了国内外形势;另一方面,今年本身就有许多值得期待之处,看这些title就知道了:
“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
“中国决战脱贫攻坚之年”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正因如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作业,也与往年有了很大的不同。
虽然要到今天下午三点才正式“上课”,但其中的优秀作业早已在微博热搜上挂了好几天,接下来就看看小巴给大家整理的《两会观看指南》吧。
民生保障
关于生育
1
单身女性生育权
凡精子有的权利,卵子也想争取。
本来,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国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目的申请保存精液。但单身女性,却是不能实施“冻卵”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
这些年,随着女性顶起半边天甚至大半边天(比如我司),不少职场女性兼顾事业和家庭,一来二去,就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
外加上一些女性尚未打算成家,却特别喜欢孩子,过去,她们的心愿只能通过冒险选择部分不具备资质的“地下”机构来达成,要么就跑到国外去,一不小心就遭遇非法行医……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提交了关于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她建议:
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同时允许已婚夫妇和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给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选择机会。
想到最近几个月,“女权”的话题火爆,切实有为更多女性争得平等的权利,但也不乏过激之处,而这个提案想解决的问题却十分实际,在少子化问题日益严重的当下,这一方案也能起到提振生育率的作用。不过也有人担心,这会带来利用法律漏洞“卖卵”等新问题。
2
夫妻合休产假
同样与职场女性日益增多有关的话题,是夫妻合休产假。
其实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林勇提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时,这个话题就引发了不少讨论。
今年,他打算把这个提案进行到底。
他认为:
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而爸爸们却只有7-30天不等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
因此他主张,有计划、分步骤地延长男性休假天数,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一些网友对此的反应则更真实,他们认为这个建议很好,但需要补充给准爸爸们听一句:“产假是用来在家疼老婆照顾孩子分担家务的,不是放假打游戏哟。”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1
提高性同意年龄
一个多月前,“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案”刷爆了我们的朋友圈,如今案件仍在调查中,但无论鲍某某如何开微博打舆论战意图洗白,一旦他被认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法律和伦理都不会放过他。
此案中,引申出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也是本案的焦点问题——性同意年龄。
依照我国现有《刑法》规定,我国的性同意年龄为14周岁,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即便没有利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行为人一般也会被判处强奸罪,即刑法对此实行的是“严格责任”。
而鲍某某们,过去就钻了不少这个规定的空子。
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19年熟人作案占比70.43%(212起)。
针对上述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拟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刑法》中的性同意年龄:
▶对一般情况,将未成年女性的性同意年龄一律由原先的14周岁提高至16周岁;
▶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信赖关系的,女性的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8周岁;
▶若未成年女性与男方年龄相差不超过5岁,女性的其性同意年龄可以仍保持为14周岁。
对于这个议案,小巴没什么好说的,双手双脚支持🙌。
2
严惩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一季度,另一个与犯罪有关的热议新闻,是“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一事。未成年人犯罪究竟该如何处理,在国内外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核心问题在于,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的《刑法》规定: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依照这项规定,13岁男孩杀害堂妹,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理如此,情理却令人难以接受,尤其是不排除有人利用年龄优势逃避法律制裁。
因此,两会前夕,有不少提案为此出谋划策。
从年龄角度,有提案建议刑法进行“开天窗”式调整,引入“恶意补足年龄”的做法。
从特定群体角度,有提案建议及时研拟、制定和出台《未成年人司法法》或《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法》。
从监护人追责角度,有提案建议,增设监护人严重失职或故意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极端案件发生的相关罪名,强化对监护人民事责任的追究,也有人建议建立违法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的强制亲职教育制度。
无论是“性同意年龄”还是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都希望更完善的法律,让年龄难以成为犯罪者的帮凶。
3
性侵犯罪者从业限制
如果性侵犯罪者刑满释放后,继续多次作案怎么办?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的提案就与这个问题相关:
应该为婴幼儿托管机构划定“法律红线”,对于那些性侵害的犯罪人员,当他们接受了刑法处罚判刑期满后,回归社会重新就业时应该考虑对其进行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限制,这是十分必要的。
疫情热点作业
1
设立国家公共卫生日
1月23日,武汉封城。吴老师曾经说过,“1·23”或许会像美国的“9·11事件”一样,成为中国的国民记忆。
正如“5·12汶川大地震”后,5月12日成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从武汉逆行归来的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将随江苏代表团赴京参加全国两会,作为“最后一批逆行者”,她建议将武汉封城的1月23日,设为“国家公共卫生日”。
以此铭记历史,并时刻提醒民众保持健康意识。
小巴也多说一句,天气日渐炎热,但疫情仍未被全面打败,人多扎堆的地方,还是要戴好口罩呢😷。
2
个人信息安全
2020年4月,脱口秀演员池子曝光中信银行为他的前东家笑果文化非法提供其个人银行流水一事,引发全网热议。此外,陆陆续续各地都有网信办就相关企业违规收集用户信息等行为约谈部分App负责人的新闻曝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又双叒叕成为热议话题。
与此同时,国内这一次防控疫情,大数据功不可没,但也埋下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研究起草中。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代表建议,在新的法规中应借鉴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加入根据应用场景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级保护的条款,比如欧盟就将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个人信息和特殊类型信息。
当发生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个人信息应升格为特殊类型信息,加以法律保护。
而针对疫情过后,要制定疫后数据处理方案,对已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必要删除、清理、脱敏处理。对于公共卫生监测、临床研究、个例患者遭遇以及传染病暴发期生物样本数据的快速共享建立严密访问机制,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及未经授权使用,并做好疫情退散后的数据处理方案。
此外,应该加快编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指引》,明确具有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权力的指挥机构、执行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启动条件和流程规范。
3
分餐制立法
“使用公筷不是见外!”5月17日,衢州将使用公筷公勺首次写入地方性法规,4月29日,上海开始实行分餐制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公筷公勺的使用。
其实,2003年非典以来,政府就曾大力提倡在宴请活动中实现分餐制,但由于共餐制的传统风俗习惯的惯性太大,特别是推行分餐制缺乏法律、政策的保证和支撑,因此分餐制推行不久就不了了之。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国画家、国家一级美术师何学斌带来的提案就与此相关。他认为: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有很多都是共餐传播的,共餐制代价巨大,教训惨痛。因此,将分餐制上升到立法层面,已经十分有必要。
火锅爱好者小巴流下了虽然赞同但又不舍的眼泪😭,更何况执行起来,怕是也需要一个习惯养成期,毕竟谁没几次把公筷当私筷一不小心放入嘴中的体验呢。
4
食用“三有”野生动物入刑
这一切都要从一只蝙蝠说起……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仍然没有结论,但禁食野生动物无疑是今年最热门的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带来的提案也在此基础上更升一级,他建议完善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刑事立法,扩大刑法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对象范围,将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纳入《刑法》规制范畴。
尤其是吃货们注意,敲重点,要考的!
5
加重处罚伤医者
新冠肺炎疫情全国暴发前,针对医疗工作者,2020年最闹心的便是“陶勇医生重伤案”,这位国内首屈一指,拥有15000台手术经验,让许多患者重见光明的眼科医生,却在1月遭遇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5月,陶勇医生也出院“复工”,但他受重伤的左手神经尚未完全恢复,最近他在直播中呼吁“医院建立安检机制”,而刚刚给出食用“三有”野生动物入刑法的吕红兵会长还带来另一个提案:
完善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立法,将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列入刑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除此之外,建立全国性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共享平台,实现“医闹”信息的共享,通过该项共享平台机制对“医闹”事件进行精准定位。
那么问题来了,是否有企业能完成这个构想呢🤔?
企业家提案部分
新基建
马化腾
腾讯创始人
虽然小马哥因为旧伤腰疾,将缺席今年的两会,但高产如他,还是一口气提出了7份提案,其中最新提案就是跟新基建相关了。
他提出的具体建议是: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系统推进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国家战略,重点研究推动新基建、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科研创新、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他还提到,应以产业互联网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互联网化和数字化进程。
比如在制造业领域,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基础性、行业通用的工业App;在零售业领域,鼓励量大面广的实体店探索使用云、小程序、直播等数字化工具,促进无接触经济发展。
李彦宏
百度创始人
提交了4份提案的李彦宏也提到了新基建,具体有四点:
▶ 加快打造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
▶ 加强人工智能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
▶ 推进各行业积极采用自主可控的开源深度学习平台
▶ 大力推进智能云工程,支持开放平台的建设,加速产业智能化。
杨庆元
联想集团董事长
杨元庆的看法则是大力发展以“新基建”为基础的智慧经济,稳定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以实现“中国制造”的“产业跃迁”。
从加大新基建力度、加强市场政策引导、加快构建应用生态和加速培育复合型人才等四个方面,提升“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能力,从而推动制造业持续创新发展。
其中,要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各地工业互联网、5G、智慧城市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要加强新学科建设,适当增加相关专业招生名额,同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现产业人才集聚。
周鸿祎
360创始人
这是红衣教主周鸿祎第三次参加两会,今年他的提案是让网络安全做新基建的“基建”。
他认为,新基建会加速大安全时代到来,网络安全威胁暴露面增加,新技术新业务不能“裸奔”。在新基建建设中,安全企业要把握机遇,从战术、产业、生态三方面着手,才能接得住挑战。
网络安全有很长的产业链条,一家公司不可能通吃,中国所有搞网络安全的产学研,应该合作起来,联手防御网络安全攻击。未来,网络安全行业的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新能源汽车
尹同跃
奇瑞汽车董事长
在新起草的《双积分管理办法》修正案中,拟规定NEV正积分可结转,但设置了仅可结转三年,每次结转按50%扣减积分数量和可结转的前置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对于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尹同跃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他建议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并提议将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打通,使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
尹同跃在议案中称,商用车是中国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领域,将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相融合,将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提高中国汽车企业的地位,为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争取更多中国利益创造条件。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已超过120万辆,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尹同跃认为,新能源汽车大约三年就会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而那时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就面临着淘汰与报废,而其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跃建议,国家要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董庆洪
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曾庆洪认为这对汽车行业是很好的机遇。
他建议做好科学规划布局,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尤其是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我国汽车产业协同,提高新能源汽车整体行业竞争力。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
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的机遇,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效发展。
李书福
吉利控股董事长
早前,李书福公布了《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并实现中央与地方共享》《适度放开“禁限摩” 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共三项两会议案建议。
其中,《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李书福与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联名提交的一项议案。
李书福在议案中称,为促进汽车消费,中央多次提及放宽限购,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的积极性冷热不均。与房地产行业不同,地方政府在汽车消费领域受益微薄,一旦放开限购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交通和环境等多方面的压力。
因此,李书福建议:
1. 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
2. 车辆购置税的使用,应体现税种特征性和功能性,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
数字经济
朱明跃
猪八戒网创始人&CEO
朱明跃说自己创业十多年来,最大的感受仍来自于人才制约,数字经济人才供求结构上还存在真空地带,高校学科设置上忽略了“既需要基础学科知识、又偏向于实务”的人才需求。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提“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背景下,人才端供求不平衡现象更加突出。因此,朱明跃提出将成渝经济圈打造为数字人才高地,搭建数字化的人才共享平台。
对此,他有三个建议:
1. 大学教育应重视数字经济和数字技能培训;
2. 鼓励重点企业参与到数字化人才的培养中;
3. 建议川渝地区在双城经济圈里,建立一个数字化人才共享服务平台
马化腾
腾讯创始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截至2020年3月,中国农村网民已达2.55亿人。根据腾讯“为村”平台2019年10月对超过2万名实名注册村民进行的问卷调查,农村普遍存在“空心村”、集体经济缺失、公共服务不完善、数字化发展滞后等问题。
因此,小马哥认为,应大力提升农村数字化生产力,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在乡村治理方面,建议扶持乡村互联网信息平台,扩大基层治理触达范围;在乡村经济发展方面,通过数字化升级,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在乡村公共服务方面,借助发展“新基建”机遇,突破地理条件限制,帮助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资源更深入地扩大到农村。
张近东
苏宁集团董事长
从目前国内数据共享使用的角度看,仍存在着数据主权与数据割据、数据开放与保护等矛盾,政企、行业及民众之间的信息公开仍有诸多壁垒。
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
一、成立数据治理委员会,作为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共享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办法。在宏观、中观、微观等层面,该数据治理委员会要构建不同的数据共享解决方案,实现数据价值的精准化和多层次流程的联通共生,保证数据共享和维护的可用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公共数据社会化共享”管理平台,将“信息孤岛”转向跨领域、跨地区、跨层级、跨业务等数据资源的协同管理,实现全面采集,全程、全景覆盖。
以医疗等领域的数据共享举例,“一个孩子从出生开始,血型、基因、疾病诊疗、疫苗接种等重要数据,都将体现在个人健康账户中。无论在医院看病,还是在社区做健康保健,医护人员都可以根据不同权限,进行历史数据查看,快速掌握患者情况,减少因重复检查产生的费用和资源浪费。”
三、通过以往单个部门数据的公开,转向政府公共数据的整体开放,也让数据共享从互通和互联,走向了政府与民众在数据上的互信、互认和互动。
四、将数据共享属性,分为至少三种类型:普遍共享、限制共享和不共享。普遍共享型包含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的各类数据资源,如房产价格信息。限制共享型包含数据内容敏感,只能在特定条件下提供给需求方的数据资源。不共享型是有特定法律法规或其他依据管理的高保密级别数据。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建议提供不同开放程度的数据共享服务,从而实现数据确权流通。
依法治国
今年两会还有一个特殊的议程,那就是交付审议已经编纂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问世后,现行的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都将同时作废。可以说,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地影响。
《民法典(草案)》增添修改了不少法律条文,特别是继承法部分。
其实,早在1985年,我国就颁布施行了《继承法》,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中很多条文已经落后。比如像QQ号、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到底能否继承?
新的民法典草案增加了这些继承法相关内容:
① 扩大遗产范围,删除列举内容;
② 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
③ 新增继承人宽恕制度,填补立法空白;
④ 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
⑤ 增加打印,录像等新遗嘱形式 ;
⑥ 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除此之外,还有婚姻法中前两天被热议的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等级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国人大代表、《芈月传》作者蒋胜男表示,她今年提交的提案正是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条款的建议。
她认为这个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有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如果强制全员实行‘离婚冷静期’,那么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很可能给弱势一方带来更大痛苦。”
让全员强制进入“离婚冷静期”,是对婚姻自由权某种意义上的背离,也是对公民理应对自我负责行为的承担义务能力所做的剥夺。你同意吗?
以上是小巴在微观层面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进行了整理与展示,下面我们把视线转向宏观经济,看看经济学家们在宏观经济层面对两会有哪些预测以及期待
当前,市场上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即既然2020年中国经济增速会显著下行,且增长前景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那么中国政府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到稳就业与稳民生之上,而不必设定2020年的年度增长目标。
但我认为,中国政府仍有必要设置一个2020年年度增长目标,目标可以富有弹性、未必强制完成。
我预计二季度GDP增长率大概是2%,三季度是6%,四季度在7%左右。如果这样的话,今年全年GDP增长率在2-3%左右。如果要设置增长目标的话,我认为2-3%左右的经济增长率可能是一个更为现实的目标。
鉴于中国经济增长在肺炎疫情冲击下显著放缓,中国政府必然会采取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应对。不过,在应对疫情造成的冲击方面,财政政策要比货币政策有效得多。这是因为,货币政策是一种总量政策,只能控制流动性的多少,而很难控制流动性的流向。因此,即使央行显著放松货币政策,也很难保证流动性能够流向受到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与中低收入群体。
相比之下,财政政策的针对性能够强得多,无论是转移支付还是减税降费,都可以直接针对特定群体。因此,为了应对本轮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适宜的宏观政策组合应该是以财政政策为主,以货币政策为辅。
此外,中国已经明确会提高中央财政赤字占GDP比率、发行特别国债以及加大发行地方专项债的力度。目前我的预测是,今年中央财政赤字占GDP比率可能由2.8%提高至4.0%,由此将会释放出1万亿额外资金。今年抗疫特别国债规模可能达到2万亿左右。今年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可能在原有计划规模上再新增2万亿左右。
换言之,今年财政方面可能新增5万亿人民币左右的资金,达到GDP的5.0%-5.5%上下。如此大规模的财政扩张有助于维持中国经济较为平稳地增长。
我个人认为政府不必为全年经济增长设定具体目标。受百年不遇的疫情影响,国际组织近期预测2020年中国经济增速不足2%,我认为基本靠谱。
面对当前形势,尤其是汹涌的国际疫情以及为此所采取的经济限制措施,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经济全面恢复的难度、下半年外需的制约和各种挑战等,做出及时合理的评估,不能制定过高的经济增长目标。
这也符合我国政府近年来有关政策的精神——逐步淡化经济增速目标,把重点放在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方面。
具体到货币政策方面,过去货币扩张过快,由于对内受到房地产泡沫的潜在威胁和对外保持币值稳定的战略需要,双重约束之下,近期中国货币政策保持了近些年少有的理性与克制。
没有大放水,也不考虑零利率,然而中国央行并非消极应对,相反我们看到它在持续推动市场利率的下行,也在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市场流动性的相对宽松,并不时针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而采取特别微调的措施。
预计这一局面将继续维持,若有变化的话,相信只会越来越温暖,但是力度也不会特别大。粗略预测,未来十数年,央行的宏观审慎都是第一位的。
此外,本人最关注和期待的是,两会能具体部署和推进以下内容:“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以及“加快建立现代化财税制度”“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健全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本篇作者 | F君|李梦清|当值编辑 | 张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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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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