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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家回应!海航缘何破产重整?负债7000亿“自救”无果!对债权人、员工、企业有何影响?权威人士七问七答 来源:券商中国
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海航集团正式迎来破产重整。
1月29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海航集团破产重整。
这意味着,海航集团在挣扎“自救”两三年后,最终需要借助“他救”的方式重新出发。
据了解,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将指定由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组建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后续可能将引入多元化战略投资者,而政府支持企业化解风险的举措,将会给予市场信心,有助于海航集团重整工作的开展。
为了厘清海航集团背后破产重整的真相,和外界关心的包括重整的安排和影响、海航旗下P2P理财平台兑付、员工就业工资缓发以及航空主业未来发展等问题,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参与此次破产重整的相关权威人士。
海航走向破产重整
1月29日,海航集团官网和官微以及相关上市公司齐发公告,宣告海航集团走向破产重整的“重生”之路。海航集团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整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破产重整”解决的是生死存亡问题,是对有挽救有价值企业的一种救济手段。破产重整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和资金压力,相当于给了企业一个重生的机会。
实际上,进入2021年1月以来,海航集团走向破产重整已有端倪。
1月22日,海航集团发布了题为《航集团风险处置进展顺利,即将进入关键时期》公告,顾刚辞去海航集团董事及执行董事长职务,任清华辞去海航集团董事及联席首席执行官职务。顾刚、任清华担任联合工作组职务不变。
这是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入驻海航近一年来,首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
顾刚和任清华是在2020年2月29日联合工作组成立时,代表海南省政府进入海航集团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两人此前分别来自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人来到海航集团之后分别担任执行董事长和联席首席执行官,顾刚为工作组组长。
“海航整体风险处置方案正逐步落地,但依然要正视风险,要有化解风险的必胜信心,又不要盲目乐观,”1月25日上午,顾刚召开相关会议时表示。
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海口召开,顾刚当选新一届海航集团党委书记。
1月29日,海航集团官宣,相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海航集团破产重整,这意味着,工作组进驻近一年,海航集团风险化解工作走向了新阶段。
那么工作组在海航集团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海航集团相关人士了解到,海航集团在联合工作组的全面协助、全力推进下,有效防控了风险、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确保了航空主业安全运营,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实现了“六个稳定”,也就是生产经营、品牌服务、安全、人心、财务状况基本稳定,境外资产安全稳定。
其中,航空主业方面快速恢复了元气。据披露,2020年海航全年累计飞行126万小时,起落55万架次,旅客运输量6490万人次,货邮运输量逾80万吨,截至2020年12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9成以上,日均国内航班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负债7000亿“自救”无果
海航集团何以步入今天重整的地步?原因在于:前期盲目的“买买买”大扩张陷入债务危机,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导致“自救”无果。
2017年末,海航集团爆发流动性风险以来,在各方支持下,海航集团积极开展“自救”,但未能彻底化解风险。
据了解,海航集团作为海南本土企业,受益于改革开放以及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时代红利,一跃成为海南省龙头企业。
但是,由于疯狂扩张,海航这些年被流动性问题困扰,一直在全球亏本抛售资产。然而,转型尚未完成,2018年7月,海航集团原董事长王健突然去世,使海航集团进一步陷入风雨飘摇境地。
原本淡出业务一线的创始人陈峰,重回海航集团一线掌舵,担任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毫不避讳地屡次提及海航“流动性风险”。
“总而言之,我们自身没有准备好,所以就出现了之前‘买买买’,没海航不能买的;如今又‘卖卖卖’,又创世界处置资产之最,我们已处置了3000多亿资产,在这种跌宕起伏当中我们深刻反思。”2019年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曾表示。
“想起过去那种野蛮生长挖下的要处理的一个个大坑,想起我们很多过去决策的粗糙,想起要研究一个个被别人利用商业条款灭失掉的资产,我就会充满愤怒和不满,这么好的一个集团怎么就走到了今天?”1月29日,顾刚在写给海航员工《一封家书》中如是表示。
以陈峰为代表的海航管理层,曾希望在2020年解决海航集团危机。
然而,时运不济,2020年1月末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袭来,航空公司运力大幅减少,数千万机票遭遇退票,海航集团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剧,不得不向政府求助。
2020年2月,鉴于海航集团风险化解极为特殊,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海南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全面协助海航集团化解风险。
海航风险窟窿到底有多大?由于海航集团陷入债务危机,加上多家子公司横跨海外,海航集团2019年和2020年报延期披露,迄今为止,相关财务数据只能查询到2019年上半年。
截至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团总资产9806亿元,同比跌破万亿大关,下降8%;总负债7067.3亿元,同比下降6%,净资产2739亿元,同比下降13%,资产负债率72.07%,同比增长2%。
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64.6亿元,同比下降7%,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35.2亿元,同比下降184%。
权威人士七问七答
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到底真相如何?破产重整对企业、债权人意味着什么?海航旗下P2P聚宝汇、前海航交所等上亿元理财兑付怎么办?对员工就业和缓发的工资会有影响吗?海航集团的航空主业还能正常运营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相关权威人士。
一问:海航破产重整跟破产清算是一回事吗?
破产重整虽然规定在《企业破产法》中,但并不是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法定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程序,后两个程序虽然都冠以“破产”二字,但却与清算并无关系。
破产重整的企业,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不是让企业关门大吉、退出市场,而是通过对债务人企业实施债务、资产、业务、股权、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组,找准企业出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机构,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让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的同时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对企业的挽救和重生。因此,破产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就是重整与重生。
破产重整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债务人的保护。首先,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的当天,债务人企业的全部债务停止计息,能降低债务人企业的财务成本。其次,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则债权人单个的诉讼、仲裁、保全和执行等法律行动就受到限制这对于经营性企业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的措施。再次,用债务人企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债权人也不能随意处置担保财产。最为重要的是,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还可以持续经营。为了持续经营还可以继续借钱。
据不完全统计,自破产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已经先后有76家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且重整成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是仅在去年一年中各地法院就受理了15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这些成功的典型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包括盐湖钾肥(000792)、重庆钢铁(601005)、舜天船舶(002608)、力帆集团(601777)等知名上市公司。与此同时,还有大量国有和民营的大型集团企业已经通过重整程序脱困或已经进入重整程序、试图通过重整程序脱困,前者包括渤海钢铁、海鑫钢铁、东北特钢、达州钢铁、四川煤炭集团、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钢铁、能源及综合性集团企业,后者包括青海省投资集团、雨润集团、方正集团等。
事实上,航空公司的破产重整也并不罕见。比如美国的联合航空、环球航空以及日本的日本航空都经历过重整程序,尤其是美国的全美航空更是两次重整。事实上,自2020年以来,先后已有维珍航空、哥伦比亚航空、泰国航空等多家国际知名航空公司申请破产保护/重整,足以证明在航空领域的破产重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国外更已是家常便饭。
二问:破产重整对海航有什么影响?
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将从法律上对海航集团产生众多法律效果,既受到法律保护,又受到法律限制,主要体现在:
一是可以受到破产保护。如上分析,破产重整其实就是破产保护,破产法规定的各种保护制度均可以适用于海航集团。相信这些保护制度的适用,可以有效保护海航集团,确保海航集团能够维持持续经营,有效保护海航集团的经营性资产,并维护全体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依法受到破产法的限制,这其实也是对债权人负责。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法也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做出了很多限制,具体体现在:
第一,重整期间要停止支付历史欠款债权,不能再实施个别清偿,否则违反了同债同权、公平清偿的原则。
第二,重整期间未经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企业不能再处置资产,因为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用来给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所以未经法院同意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债务人企业自己是不能处置资产的。
第三,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的董监高、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配合重整工作的人员也要受到法定限制,以满足法院和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需要。这些人员受到的限制主要包括: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管理人要依法接管企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就要接管企业,当然这种接管主要是形式意义的接管,重在监管债务人的资金、财产等安全,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等仍然是要靠债务人企业自己来落实的,管理人重在监督。
四是企业原有的决策机制要受到限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务人企业原来的股东会、董事会就不能再直接作出决定,需要确保作出的决定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不违反管理人和法院的要求。
五是可以调整出资人权益,引入有实力的战投。基于债权人利益优先于股东利益这一基本的公司法原理,一旦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则说明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全部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妥善保障,甚至存在减值和损失的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股东的权益就应该调整清零,然后调整的权益对应分配给债权人直接抵债,债权人就成了债务人的股东,或者把老股东的权益出售给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提供资金用来给债权人还债。实践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几乎都进行了出资人权益调整,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六是债务人企业要继续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虽然债务人企业被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各项决策机制受限,各项工作都要受到管理人和法院的监督,但是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讲,管理人并不是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所以企业经营责任,尤其是涉及的环保、安全、稳定等经营责任,依然要落实到债务人企业主体身上。
三问:海航破产重整后将达成怎样效果?
一是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续,参与市场竞争。海航依旧存续,继续参与市场的竞争。
二是负债降到合理的水平。通过破产重整,将依法对海航集团的全部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和安排,综合通过现金清偿、留债展期清偿、股抵债、信托份额抵债等各种方式化解海航集团的债务风险,把海航集团的债务规模降低至其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三是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进入重整程序后,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引入有实力的、与海航集团业务匹配的、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的重整投资人,助力海航集团未来发展。化解债务只是解决当前的生存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是解决海航集团未来发展、活的更好的问题。
四是理顺管理机制,重构规范运营机制。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将重构海航集团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规范、有效、高效的运营机制,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五是总体愿景:重整实施完毕后,海航集团的负债将大幅削减、运营负担显著减轻、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随着增量资源的注入、航空运输市场逐渐回暖、市场经济环境逐渐向好,海航集团将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将继续维持以海航控股为核心的全国第四大航空公司;海航集团体系内上市公司继续维系上市资格,消除对资本市场的潜在重大震荡,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未来有望获得更有价值的回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债务风险传导、蔓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并且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抵债获得的股票、信托份额持续享有重整后海航集团发展的红利。
四问:破产重整后,上亿理财产品兑付怎么办?
业内专家表示,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后,理财产品的兑付,在法治化的框架下,将更有保障。
据悉,重整前海航集团正在处理的投资人诉讼已经超过1000起,金额达数亿元,很多投资人希望能够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解决投资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次破产重整中,相关方面将专门设立投资人的债权申报渠道,以保障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债权。据接近海航集团的人士称,此前在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时,联合工作组已经将理财产品界定为涉众敏感类债权,并制定了专门的解决方案,一方面确保投资人权益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
海航最终选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则意味着理财产品的兑付(即广大投资人的此类债权受偿)或将纳入法治化、市场化轨道。这对广大投资人来说,也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至少兑付会更加透明,也为兑付争取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首先,海航的风险化解方案是在联合工作组联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前期扎实有效尽职调查基础上启动的,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有利于在司法框架下、在管理人牵头下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理财投资人,一视同仁,防止个别、偏颇清偿。
同时,进入重整程序后,投资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避免通过诉讼仲裁程序的确权成本。海航集团理财产品涉诉、仲裁案件,被诉主体众多,且大多数案件通过一审、二审,维权时间长、成本高。投资人虽然赢了官司,但付出相关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精力和成本。进入重整程序后,投资人可直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无需起诉。
最后,进入重整程序后,海航集团拥有协商大额债权人、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更多选择,海航集团争取稳定、可持续的生产经营环境在时间和空间上将更有保障。相信这也给广大投资人带来更多的希望。
五问:海航破产重整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对符合破产条件但是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不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指定破产管理人,依法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制定重整计划,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此次破产重整对海航意义重大,是让海航重获新生必须要经历的法律程序。海航在破产重整期间依旧持续稳健经营,继续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据了解,为了保障员工权益,海航集团重整后将持续经营,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同时,继续稳定就业,并确保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按时发放及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在工作组进驻之前,海航集团部分员工有几个月没有正常拿到工资,工作组进驻后将员工视为宝贵财富,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开展员工关爱工作,通过座谈会、下一线等方式深入基层倾听员工声音,解决大家的实际问题。在资金极度困难情况下,分步骤解决员工工资福利保障问题,确保每月工资按时发放,恢复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发部分前期缓发工资、业务激励费等。
因此,此次虽然已进入重整阶段,但是依然会首先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六问:破产重整会不会影响航空主业?
破产重整不影响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
对于海航集团来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并不会影响其航空主业正常生产运行,重整完成之后航空主业将实现“轻装上阵”,真正做到“聚焦主业、健康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海航集团旗下参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机队规模近700架,为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根据民航局2020年发布的《2019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就2019年运输总周转量来看,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南航集团25.2%、中航集团24.6%、东航集团19.5%、海航集团15.6%、其他航空公司15.1%。第四大航海航集团的运输总周转量就超过了其他航空公司运输周转量的总和。
尽管受疫情影响,全球航空业普遍不景气,但在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带领下,海航航空主业快速恢复元气。据披露,2020年海航全年累计飞行126万小时,起落55万架次,旅客运输量6490万人次,货邮运输量逾80万吨,截至2020年12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9成以上,日均国内航班量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日均旅客运输量恢复率领先全民航 6 个百分点,客座率领先全民航 4 个百分点。
除了生产运营,在安全、服务和保障员工权益层面,海航航空主业的表现也颇为稳定。去年未发生严重征候及以上等级事件,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核心安全指标位于行业前列,同时实现境内航司机组因公零感染、国际航班零熔断。旗舰企业海南航空连续十年蝉联“SKYTRAX五星航空公司”荣誉并保持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第七。
正是基于航空主业安全管理水平高,服务品牌深入人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海航集团化解风险的核心内容才聚焦于“保住航空主业”。经过破产重整后,海航得以专注于发展航空运输业,为发展海南自贸港航空产业、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继续赋能。
七问:海航破产重整对海南自贸港有什么影响?
一,通过破产重整有效化解债务危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彻底解决境内外系统风险,营造建设海南自贸港的良好氛围。
海航集团在联合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从讲政治、顾大局出发,树立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实现生产秩序等各项稳定,不让海航的流动性困难外溢形成系统性风险,坚持确保航空主业平稳有序运行,不对整个自贸港建设的大局形成不良影响。
在目前情形下,海航集团选择破产重整,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逐步清偿企业债务,在市场、政策时机最恰当地时刻,从根源上可控释放海航集团债务压力,将金融风险在有效监管的范围内有序化解,能更好落实“保护好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求。
同时,通过“破产不停产”的债务处理方式,能够兼顾好地方政府、债权人机构、基层员工、常旅客会员等众多利益群体,保证“企业不停产、员工不失业、资产不缩水、服务不变质”,既能避免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问题,也为海南自贸港发展留住了人才,能更好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兼顾统一。
二、通过破产重整确保聚焦航空主业并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海航集团涉足航空客货运、飞机维修、机场、飞机租赁、通用航空等航空上下游多个领域,具有较好的产业链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海航集团通过破产重整才能更好聚焦航空主业,实现“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包括发挥主基地航司排头兵作用,打造海南本土超级承运人,推动航空产业链项目落地,打造海南经济增长新引擎等。
三、通过破产重整引入多元化战略投资者,提升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引入新战投可以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资源和产业运作经验。新战投能有效帮助海航集团剥离非主业资产,实现轻装上阵,坚定社会对海航集团的信心;引入新战投可以优化股权结构,建立多元化的经营决策机制。
四、通过破产重整实现海航集团重生,将进一步完善海南自贸港企业破产制度,推动海南自贸港法落地落实,有助于完善海南企业破产制度,切实推动自贸港法治化建设。海航集团作为曾经跻身世界500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如此体量庞大、负债高企、风险复杂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实施破产重整,这在海南乃至全国尚属首例,将成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建设及制度创新的经典案例。
海航破产重整将有助于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打造全面改革开放新高地。随着企业经过重整后重焕新生,以及“十四五”期间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持续深入和营商环境的日益优化,上述海航负面影响和社会的质疑有望尽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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