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莫名其妙“被老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告我呀!

市民莫名其妙“被老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告我呀!
2019年02月26日 13:12 央视

  央视调查丨市民莫名其妙“被老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我呀!

  央视

  近年来,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多地、多人身上发生:从来没有注册过公司,可不知什么时候名下多了一家甚至几家、几十家公司,因为有的公司欠账不还,还上了老赖黑名单;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税务部门又找上了自己……然而,证明我不是“我”的路,并不比证明“我妈是我妈”来得容易。

  男子名下莫名多出2个公司被取消租住保障房资格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记者见到了冯黎明先生,他向记者反映,去年4月,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的一次保障房资格复查中,查出他名下有2家公司,取消了他继续租住保障房的资格。

  刚参加工作不久,哪里来的公司?这个消息让冯先生一家措手不及。更让他担心的是,这家冒用他的名字注册的公司在税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名下公司从哪来的?辗转多部门讨说法无果

  为了搞清楚自己名下的公司到底是怎么来的,还自己一个清白,冯先生开始了在多个部门之间的奔波。

  记者跟随冯先生记录下了他辗转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全过程。

  部门一:税务局

  解决方案:找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先,冯先生来到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询问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公司。

  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注销的话,还得先承认这个企业是冯先生的。税务部门说他们只认登记机构,也就是注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过来的信息。

  部门二: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决方案:找法院

  冯先生又来到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他名下的公司就是在这里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是让冯先生去法院告,告赢了,才能撤销,但冯先生觉得这不公平。

  在当地,登记注册一家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而且这些手续,都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记者在查询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时,的确看到了冯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冯先生自己也不知道是谁,通过什么渠道拿到的,但他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他是被冒名的,如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按章处理就好,为什么一定要去法院呢?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王辉副局长解释说:“证据充足了法院肯定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咱们得相信法律。”

  去法院告,还有一个让冯先生担忧的问题,就是在注册材料中,冯先生发现有自己的签名,而这个签名一看就是假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坚持让冯先生走诉讼程序。

  部门三:法院

  解决方案:具体问题咨询律师

  冯先生只能来到了法院。冯先生说:“法院还是说行政诉讼,告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费用还要我自己承担。”法院咨询只回答流程性问题,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咨询律师。

  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文敬说:“这个官司不太好打,因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做工商登记的时候,它是形式审查。”

  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手续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公司的登记注册,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是申请人,而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齐文敬表示,因为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光凭笔迹鉴定的结果,也不能推翻工商登记的行为。

  在律师的建议下,冯先生查阅了当地近期的类似案件,相当数量的“撤销”要求在判决时都被驳回了。

  齐文敬说,她查到的打赢的案例,是公安局查出来冒用的人,并进行了处罚。

  部门四:公安机关

  解决方案:找工商部门

  在石家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记者和冯先生见到了受理案件的孙警官。

  孙警官表示:“如果都到公安机关来报案,目前来说我们侦办起来非常困难,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被害人去工商部门报案了,工商部门应该主动去纠正这个行为,但是他们往往是把这个责任推到别的部门去。”

  公安机关何时破案,并不知道;眼下,即便是花上上万元的笔迹鉴定费、律师费,也不一定可以告赢市场监督管理局,冯先生觉得自己走进了死胡同。

  自己“调查取证”证明“我是谁”全家为此不堪重负

  为了证明“我是谁”,冯先生开始自己“调查取证”:在所谓的自己公司的注册信息上显示,注册地在石家庄的一处科技园区,但当冯先生找到那里时,发现人去楼空。注册信息上除了冯先生,还有一位严女士也是公司的股东,当冯先生找到对方时,没想到,对方说自己也是被冒名的。

  冯先生又试图去找当时注册信息上的代办人,结果找不到。300多天的奔波,让一个月收入不到5000元的家庭不堪重负。

  冯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记者就接到了全国各地上千份案例。

  河北的要先生,在海口被人冒名注册了公司,现在也没有办法解决;

  程先生今年1月,偶然发现自己在三亚被注册了公司;

  北京的李先生调取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后发现,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信息是自己的,却被替换成了别人的头像照片;

  金女士因为名下的公司欠下巨额款项,而被限制坐飞机高铁,想证明自己是被冒名的,也只能坐上绿皮车前往广州;

  重庆的韩先生,偶然发现名下有公司,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查,欠款1800万元,成了老赖;

  广西的莫先生被冒名注册了130多家公司,即便每次起诉都能胜诉,按照每个官司三个月来计算,也要花上十几、二十年。

  自身权益遭侵害谁该负责?两部门各执一词

  那么,像冯先生这样一旦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注册了公司,权益遭到侵害,是不是就真的不好解决呢?

  行政审批局:监管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司注册登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商事登记处处长李鹏告诉记者:“审批机关是负责行政审批阶段,事中事后的监管是由有关部门来负责。”

  行政审批局认为错不在自己,他们只负责按照程序,而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行政审批局配合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却认为:“处理这个事情肯定要涉及行政审批局那边,河北成立了行政审批局,连领导带人都划过去了,肯定办理起来需要两个部门相关配合。”

  在石家庄市,对于企业的注册审批和监督管理,由两个部门来负责:行政审批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这事儿到底该谁管呢?

  维权为何如此困难?部门权责划分不清晰

  几经周折,市场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终于承认,这件事儿在自己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那么,为什么办理起来这么困难?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

  不是不能解决,只是有的东西要难一点,从办案程序上来讲,我们肯定要调查取证,工商机关因为不是司法机关,人可能要困难一些,人去楼空了,处理上有难度,如果直接找法院,权益可能更好得到保障。

  当时是在这里办理的程序,之后监管也是这里,却要当事人去告到法院,这合理吗?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

  不能这么理解。首先,公司申请人应当对提交公司登记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司法和公司管理条例当中,都明确规定的。我觉得应该起诉这个办事人员,是他提交了一个虚假材料,造成当事人的损失。

  权责划分不清晰,两个部门谁也不愿意主动打破僵局,于是就将难题推给了法院,推给了当事人。在记者接触到的案例当中,这样的情形在全国一些地方上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只能说我们在公司登记方面有短板、有漏洞、有盲区,忽视了有人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公司的情况了。无辜的受害者举证非常难。让无辜的老百姓代人受过,非常不公平,工商部门要有担当。第一条,先把无辜的被盗用名义的人择出去,让他们的权利得到尊重。”

  “放管服”更重要的是“服务”

  冯先生的遭遇让他有些心累。为了释放更大的改革红利,国家一再要求各地方各部门简政放权,但简政放权要的不仅仅是政府放权,更要的是放权之后更好的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为百姓生活提供便利,无视百姓的呼声,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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