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本面力场
前段时间力场君写了一个小文章《百年地方名片竟成个人资产?德州扒鸡IPO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公正?》,针对正在申请IPO的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注册的“德州扒鸡”商标,对其他众多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提起诉讼的合理性,表达了力场君自己的看法。
反正对于这一系列起诉案,力场君是很不理解的,德州扒鸡作为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四大名鸡之一,怎么就成了一家公司手里的招牌?要是力场君也注册一个“北京烤鸭”的商标,那全聚德、便宜坊这几家老字号还不得给我跪下?这哪还有一点儿合理性呀?从头条号上留言来看,还是有不少小伙伴支持力场君的看法的。
近日力场君关注到一个很有启发性的案件,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从2019年开始,对其他上百家商家批量进行“金银花”商标维权诉讼,相关被告方也因此提起了共9次针对金银花商标的撤销和无效宣告申请,但均未有结果。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金银花本身就是中草药原料名称,金银花花露水属于通用名称,碧丽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跟青花椒商标属于同一性质。”
2022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再审上述“金银花”商标案。值得关注的是,在两个月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公告,撤销“金银花”商标的转让、续展,由此上百家花露水生产企业被诉商标侵权的案件发生根本性逆转。
对比上述“金银花”商标案纠纷,与“德州扒鸡”商标案是不是非常相似?都有由一家民营企业,注册了名称本就存在争议的商标之后,对其他商家批量进行维权诉讼,给其他行业内正常经营商家造成了巨大的困扰。
事实上,近年来商标领域新闻屡上热搜,一波又一波的商标抢注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底以来就出现了“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库尔勒香梨”“青花椒”“金银花”等一系列商标维权事件引发争议,动辄数十甚至数百商家沦为被告,特别是实力较小的中小企业深陷停产、巨额索赔等危机,引发关于借商标敛财、过度维权干扰经营秩序、损害经济发展等问题的讨论,甚至影响到当地的营商环境氛围。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近日向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恶意抢注商标等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行为时指出:人民法院对“青花椒”“金银花”等“碰瓷式维权”说不,为合法经营者撑腰,让违法经营者受罚。最高法报告中还特别提到,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审理涉“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制止“傍名牌”“搭便车”。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抢注了“德州扒鸡”的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就问你心里慌不慌?在德州地区所有其他扒鸡生产企业,都不能用“德州扒鸡”的名号,这样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会不会影响到山东德州地区的营商环境,以及会延续到什么时候?力场君也在关注着。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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