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臣云:传统司法和数字经济矛盾凸显 司法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链”动未来
华夏时报 方凤娇 徐芸茜 北京报道
如果打官司时法官问:“这个图片是不是你的?是不是PS的?”你如何来证明这个证据的真实性?
当前,数字经济占了我们国民经济的三分之一。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时代的交易模式和信用体系已初露端倪。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数字合同、数字金融,还有互联网知识产权产生。
以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为例,由于包括图片、文字、小视频电子化方式传播极快,且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现侵权便可快速删掉。因此我们在做取证便非常困难。
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便为新型数字经济奠定基础,给社会治理提供了借鉴意义。9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首席区块链专家、粤港澳数据要素产业化联盟筹备组长马臣云在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华夏时报联合主办的2020年媒体高层区块链知识公益培训班(链媒班)上表示:“互联网法院成立的立意并不是建立一个在线的平台,互联网的案子在互联网上审。它实际上是解决互联网的治理。”
小微互联网纠纷与传统司法服务矛盾突出
在司法领域,小微互联网纠纷与传统司法服务各有其特点。互联网小微司法有着海量、小额、简单、虚拟的特征,而传统司法服务是小量、大额、复杂、物证。
当这种大量产生的小微案件交到传统法院,法院很难处理这么大量的案件。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约3100万件,人均年受理案件225件,创历史新高。而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北上广深等地,人均每天受理案件已近3件。
“由于数字合同、数字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案件证据虚拟化、易灭失、易篡改、碎片化的特征,导致存证难、取证难、认定难、鉴定难。很多数字化的证据比较散落,追踪起来非常复杂。”马臣云认为,这就体现出传统的司法和数字经济之间存在的矛盾,同时,数字合同、数字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等面临挑战。
“法官工作潜力已至极限。对于小微案件,不受理、配额制受理成为常态。”马臣云坦言,审判资源严重不足。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案件数量较大,小微互联网司法和传统司法服务之间,有较大的供需矛盾。
当前国家明确提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新型数字经济呼之欲出。“新型数字经济下的司法问题更加凸显。”马臣云举例说,比如数据如何去确权?确权后是如何交易的?这个过程中是如何追溯的?追溯的过程能否得到司法的认可?能不能确立权属?这些都是难点。因此,从新型的数字经济层面来讲,司法的问题就更加地突出。
对此,马臣云认为,除了完善我们的立法之外,在实际的实操过程中,我们整个一线的法官从整体处理能力到技术支撑其实都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大的挑战。
司法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法院的成立给新型数字经济奠定基础。从2017到2018年,我们分别成立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受理范围与审判相关指引,是我国智慧法院建设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事件。
在马臣云看来,互联网法院成立的立意并不是建立一个在线的平台,互联网的案子在互联网上审。它实际上是解决互联网的治理,这三家互联网法院都是用了区块链技术作为一个特别的支撑,北京的叫天平链、广东的叫网通法链、杭州的叫司法区块链,都是用的区块链的技术。
以天平链为例,天平链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创新和突破。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导,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任度科技公司等共建。
据马臣云介绍,天平链区块链节点20个,完成版权、著作权、互联网金融等9类25个应用节点数据对接。 天平链上,上链电子数据超过3000万条,跨链存证数据量已达上亿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案件过千件,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广泛认知,大多数当事人在调解阶段就化解了纠纷。
“区块链最大的价值是能生态里面输出,输出的不仅是区块链技术,还要输出相关的标准、相关的业务标准。”马臣云说。
天平链给社会治理带来借鉴意义。首先,区块链平台的运营不是孤立的,它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区块链生态的建设和持续生长,天平链吸引链接了司法机构、互联网平台、金融、知识产权、国企央企、科技公司等丰富的生态。
其次,能通过技术驱动,多元化解,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摆脱靠“人工法官”对抗“数字科技”的窘境;将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充分分享给生态机构,提升业务办理的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范围等。
同时,证据规则提前输出有利于互联网机构规范业务行为;配合天平链做到数据上链、契约可鉴、存证可查、数据可溯,风险提前预防;违约警示把司法治理能力前置,实现主动式互联网空间司法治理。
“总结区块链能做的三件事,就是存证确权、共享流通、监管治理。”马臣云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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