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表示,在所有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中,不管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还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援助,这都是滴滴的安全赔付机制。[详情]
“太对不起了,我想替儿子给人家磕头。”刘某华父亲刘国军瘫坐在他工作的工地上,哭肿了眼睛。今天一早,他接到警方电话询问刘某华身上是否有纹身时,还不懂为什么警方突然联系他。[详情]
李先生没去,“我不敢去现场,太恨这个凶手了,现在知道他已经死了,从内心里来说,很遗憾他没有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我要追究顺风车公司的责任。”[详情]
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案件至此告破。[详情]
“现在还没见到孩儿的尸体”,刘振华的父亲说,听到这个消息很伤心,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但他也表示,自己和刘振华关系不好,两个人不太说话,也曾有过刘振华打他的事情。[详情]
在顺风车乘客遇害事件之后,滴滴今日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详情]
案发后,滴滴相关人士确认,经公司核实,该司机为顺风车司机,注册信息都是真实的。[详情]
据刘父介绍,刘某华三四年前曾交通肇事,骑摩托车撞倒别人,导致对方成植物人,私了连医药费赔了二三十万。现在家里欠了四十多万元外债,“净是俺孩儿塌(欠)账”。[详情]
郑州市公安局微博最新回应:“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详情]
今日媒体曝光一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滴滴在道歉之后,宣布将悬赏100万元寻找杀害改乘客的顺风车司机。[详情]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郑州警方已锁定“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正全力抓捕。据遇害空姐李某家属的朋友介绍,在乘车不久,李某曾微信和同事说司机有些变态,说她漂亮想亲她一口,同事就劝她快下车。[详情]
针对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滴滴今日发布声明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其家人道歉。目前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详情]
企业必须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详情]
当你在出行里加入社交功能,这其实就是一款线下社交平台。此时再用工具平台的产品设计来要求自己和要求别人,很可能就会导致悲剧发生。[详情]
滴滴应该怎样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滴滴这样的服务平台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又或者,共享经济是否可以作为平台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这一系列事件又将给滴滴的未来带来怎样的影响?[详情]
避风港原则适用于搜索,不适用于o2o连接平台。通过中介平台购买服务遭遇人命事件,中介平台要承担一定责任,以促其加强审核防范类似事件。人命关天,不是通知+移除可以解释的。[详情]
交通部: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详情]
从司法实践来看,比较难以追究滴滴平台的法律责任。[详情]
5月6号早上,李先生给女儿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打通。李先生的女儿明珠是两天前刚刚飞到郑州的,女儿联系不上,李先生十分着急,赶紧报了案。[详情]
据了解,遇害空姐今年21岁,身高1米74,是家中的“独生女“。5月6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汽车赶往市内后遇害。[详情]
4月29日凌晨,疯蜜创始人张桓长文称,他在北京遭遇了“滴滴打人”,起因是在28日晚间,他等了20多分钟滴滴快车还没到,并且司机拒绝取消订单,最后还被司机打的左眼软组织塌陷。[详情]
每当我们走进一辆网约车,在接下来的行程中,我的生命基本就算交给了驾驶员的手中,但是,我无法从任何渠道得知这名驾驶员的详细信息,他是否有过犯罪史?有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甚至,我们连注册司机与驾驶司机是否为同一人都不得而知。[详情]
今年3月,滴滴宣布在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上推出安全保障服务品牌关怀宝,不过该服务覆盖的是专车和快车两个业务线,而顺风车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网约车业务,并未包含在其中。[详情]
多方申领“空姐遇害案”滴滴赏金,悬赏规定模糊被指缺乏诚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6号凌晨,祥鹏航空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后,滴滴发布征集线索公告,最高悬赏百万寻找涉事司机刘振华。最终,5月12号,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成功打捞出犯罪嫌疑人的尸体。 近日,救援队向滴滴提出索要悬赏,又再次引发舆论关注。然而,当初滴滴公布的线索征集电话,如今却无人接听;当初悬赏的百万赏金,至今尚未兑现。滴滴方面回应称,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后,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专家指出,滴滴应是不是主动支付赏金属于态度问题。 救援队称独立完成打捞,代理律师:周一将给滴滴发律师函 据了解,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2005年由民间的游泳爱好者自发组成,据介绍,至今已成功义务打捞35具尸体,数百次帮助司法机关打捞出刀具、车辆等等。在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看来,他们进行搜寻并成功打捞到了滴滴悬赏的犯罪嫌疑人,滴滴就应当兑现悬赏公告中的承诺。然而,当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代理律师付健尝试联系滴滴方时,当初悬赏通告上挂出来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那么,此次搜寻犯罪嫌疑人,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究竟都进行了哪些搜寻打捞工作呢?付健表示,虽然细节不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水上义务救援队是独立完成的打捞工作。 “水上义务救援队”这个名字听起来也许颇有公益性质,对于此次救援队向滴滴提出支付赏金,很多人都表示非常疑惑。面对这些问题,付律师解释称,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付健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它是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也不能剥夺它合法的权利。因此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义务救援和依法所得悬赏金并不矛盾。他们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设备的更新。因为他们设备基本都比较老化了,那些关键的设备、重要的设备,他们没钱买也买不起。 从法律角度来说,悬赏的方式是对方自愿的,发出悬赏后有人或团体完成了悬赏的要求,根据契约原则协商支付悬赏金也是合法的权利。付律师表示,还是希望先与滴滴进行沟通,但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他周一将给滴滴发律师函。 滴滴:多个团体和个人提出领取赏金要求 随后,滴滴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就此事对中国之声回应称,滴滴需要先经过公安机关确认,将把奖金发给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滴滴某公关人员称,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专家:悬赏规定模糊,未限定人数及金额 在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看来,滴滴确实应该是主动来履行支付赏金的。因为如果对方确实完成了悬赏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就应当进行支付。 岳屾山律师称,正常来讲他这个应当是主动来履行的。因为现在人已经找到了,公安机关也介入了。这个其实就是悬赏广告的一个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完成了他悬赏广告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那么就应当进行支付。至于说履行当中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那是履行当中的问题。那你是不是去履行是不是主动履行可能是一个态度的问题。这个悬赏广告里确实存在一些模糊不清存在争议的地方。然而,更让人头疼的是,滴滴在悬赏中并没有明确地写明人数及金额限制,这将给未来赏金的发放带来麻烦,所以说这里面可能会牵扯到双方扯皮或者对于这个悬赏广告理解的问题。有可能会导致最终需要法院的裁决来判定。 悬赏广告到底公关工具,还是滴滴真正希望通过悬赏广告能够帮助警方找到凶手?事件过去多日,赏金迟迟未发放,滴滴悬赏金额不少,诚意几分?正如专家所说,是否主动履约是一个态度的问题。 见习记者:罗敏[详情]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索要100万赏金!滴滴称以警方证据为准 近日,参与搜寻“空姐遇害案”嫌疑人刘振华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滴滴回应称,已经收到三千多条线索,经核实后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事件时间链回顾 2018-5-6 一名空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后遇害,司机刘振华逃逸,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8-5-10夜 滴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刘振华。 2018-5-12凌晨 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嫌疑人尸体,“空姐乘滴滴遇害案”正式告破。 悬赏电话被挂断 6月1日,受救援队委托的付建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后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在公安机关锁定的区域内,计算了嫌疑人大概会出现的位置,沿着河边按照计算的距离进行搜寻,最终发现河上的尸体,随后便开始打捞,确认发现的尸体即嫌疑人后案件成功告破。 付律师认为,滴滴的悬赏公告中并没有说明一定是要找到活着的嫌疑人,无论嫌疑人是生是死,最终是通过救援队的发现和打捞,帮助完成了破案,就可以被认为是案件的“重要线索”。救援队随后就提出了协商悬赏支付的想法并尝试和滴滴沟通,但悬赏电话打不进去,通了就挂断。 “义务”救援为何还“要钱” 救援队的搜寻和打捞是配合公安机关的行动,也能够获得悬赏金吗? 水上义务救援队平时帮助搜救和打捞遗体是义务的吗? 既然是“义务救援”、“非营利性企业”,为何还要滴滴支付悬赏金? 面对这些问题,付律师解释称,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义务救援队是利用自身的设备工具和人员发现嫌疑人并成功打捞,并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确定嫌疑人身份,具备协商支付悬赏金的资格。 从法律角度来说,悬赏的方式是对方自愿的,发出悬赏后有人或团体完成了悬赏的要求,就相当于履行了合同,根据契约原则协商支付悬赏金也是合法的权利。 滴滴回应:将给到最合适的个人和团队 付律师表示,由于水上救援队以前都是帮助家属搜救打捞遗体,没有悬赏打捞搜救的先例,所以还是希望先与滴滴进行沟通,具体悬赏金额可以协商,再根据沟通的情况看是否要发函。如果还是不给,则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随后,滴滴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称: 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 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我们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详情]
滴滴兑付悬赏 需要再多些诚意 来源:法制晚报 余明辉 近日,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协商支付悬赏。对此,滴滴回应称,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他们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申领人尽快提供有效证据,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会尽快将奖金发放。 应该说,滴滴此次的回应还算及时,相关的说法和“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会尽快将奖金发放”的表态,也让人感受到了一诺千金和兑付的些许诚意。但就现实有关情况而言,滴滴的这一对悬赏金的诚意应该更进一步。 上月初“空姐坐滴滴打车遇害事件”爆出后,滴滴自己有主动悬赏公告和承诺在先,但当其找凶手的目的达到后却迅速删除了此前的悬赏公告,当有人拨打其当初提供的悬赏受理、咨询相关事宜的电话,却变成了能打通却就是接不通的摆设电话,很难不让人怀疑滴滴兑现悬赏金的诚意成色到底几何。 而现在,在媒体的关注下,滴滴对此进行了及时的回应,明确答应给予及时兑付悬赏金,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社会对其可能不兑现悬赏金的疑虑。但前提是要相关有用信息提供者向公安部门提交证据被认定属实后才兑现。这样说固然没什么错,也符合领取悬赏金的一般和起码要求。但问题是,确认提供线索有效,难道只是公安和线索提供者的事吗?即便在此次的悬赏金兑付前有关有用信息的核实上,滴滴不具有主体性,但起码也负有无可推卸的积极辅助和推动义务。 不管是从实现自我承诺、履行法定义务看,还是从维护、挽回自我形象出发,或是提升社会诚信信心,滴滴都有必要在此次寻人悬赏金的兑付问题上,展现出更大的诚意和稳定性,积极协助相关信息提供者与公安部门搞好对接和联系,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内把自我悬赏的资金科学发出去,而非被动的静等他人来完成有用信息认定再发悬赏金。 [详情]
【相关报道】 顺风车空姐遇害案进展:救援队向滴滴协商百万赏金 滴滴回应百万赏金:待公安机关确认后将尽快发放 5月10日,空姐李某在郑州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引发媒体关注。当日晚间,滴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刘振华。滴滴称,对于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 近日,参与搜寻嫌疑人刘振华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 滴滴方面对此回应称:“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我们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详情]
滴滴将恢复顺风车评价标签 测试行程中录音功能 资料图:滴滴顺风车。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吴涛)5月31日,是滴滴之前向社会承诺的全平台整改方案上线日期,今日晚间,滴滴公布整改及安全升级工作进展,称整改取得了一些进展,也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 滴滴表示,顺风车整改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对合乘双方的安全保护,但也有不少用户反映体验方面受到了影响,鉴于此,滴滴顺风车近期会恢复仅与出行相关的标签评价(例如“准时”“礼貌”等)功能,标签均由平台给出,用户不可原创。 滴滴称,暂停夜间服务给许多有夜间出行需求的用户带来不便,甚至有部分用户表示他们被迫选择了更不安全的其他出行方式,对此深感抱歉。滴滴正在认真讨论恢复部分安全系数较高的夜间服务的可能性,但安全仍然是任何决策的第一要素。 此外,顺风车正在研发上车前合乘双方互验照片的功能(接单前看不到),以及补强全程路径监测等服务干预能力,以进一步杜绝人车不符和提升车主乘客安全。 另外,滴滴还表示,全平台上,新版紧急求助功能已正式上线,用户可一键拨打110、120、122及滴滴24小时安全客服等;人脸识别尽快做到快车、专车、豪华车全量上线;另外近期选择少数几个城市进行行程中录音功能测试,以便发生纠纷投诉时取证判责。(完)[详情]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打快车时回家后,遭司机尾随。检查后发现,接送自己的车辆与平台显示车辆不符。晚间,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毛晓晓(化名),她介绍,自己已前往派出所报案,希望不会再有其他人遭遇类似情况。 毛晓晓介绍,中午因为下雨,自己就打了快车回家。“司机接单以后,我着急赶路到上车点,所以没有注意车牌和车型信息,后来司机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一辆白色的车,我到上车点以后只有一辆白色车,司机摇下车窗跟我确定目的地信息以后,我就直接上车了。”上车后,毛晓晓发现司机好像在偷拍自己,于是特意翻看了平台订单信息,发现接单的应该是一辆棕色斯柯达汽车。 “当时心里虽然很慌,好在也是一路开到了我们家小区。”但之后的遭遇却让毛晓晓不寒而栗。她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下车以后径直去了离小区比较远的快递自提柜取快递,大概花了5-6分钟时间。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发现白色车辆还没有走。“我留了个心眼,在打着伞回单元门口的时候发现他一直在距离我百米左右的地方在尾随我,我走到二单元门口以后并没有着急用门禁卡开门,而是一直站在门口假装玩手机,结果发现他躲在一单元门口一个不容易发现的地方在偷看我。”毛晓晓说,后来因有男邻居恰好赶到,司机或许是发现自己在跟别人求助,就慌乱离开了。 回家后毛晓晓给司机打了电话,询问他为什么尾随自己,司机称,是因为有同小区的订单乘客找不到车,所以才进来寻找乘的。此后毛晓晓又通过滴滴客服电话进行了咨询,被回复无权查看该司机下一个订单是否从其所在小区出发。 毛晓晓说,自己已经去昌平区龙园派出所报了案,现在还在派出所,“不为别的,我是因为碰到邻居躲过一劫,我不希望下一个无辜的乘客受到伤害。”[详情]
女子凌晨滴滴叫车遭司机猥亵 司机事后因害怕而前往派出所自首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来源: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黄慧青 近日,空姐夜乘滴滴遭遇不测一事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不少女性乘客要修改个人资料,以防被犯罪分子盯上。上海市闵行区的小琥(化名)也曾遭遇过类似的伤害,凌晨2点下班通过滴滴叫车回家的她,竟在抵达小区后遭到了滴滴司机猥亵。 勒住女乘客脖子强行亲吻 小琥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要到凌晨才能下班回家。2017年9月底,小琥跟以往一样,也是凌晨2点才下班。她打开滴滴叫车回家,发布行程后,很快就有司机接单了,大约过了10分钟,车子就来了。小琥打开车门,直接坐进了副驾驶座位。一路上,司机惠某看小琥与自己年纪相仿,就开始跟小琥聊天。 在离目的地还有两三公里的时候,惠某觉得与小琥聊得挺投缘,就提议让小琥提前确认订单,把车费付掉。小琥想着这样可以省一些,就按照惠某说的做了。 凌晨2点30分左右,到达目的地,惠某将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待车子停稳,小琥正要转身开门下车,惠某的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勾住了小琥的脖子。一阵惊慌后,小琥想回头问惠某为什么要这样,还没来得及说话,惠某就亲了上来。不仅如此,惠某还隔着衣服对小琥上下其手。小琥只得用双手护住身体,并用力挣扎反抗,却被惠某用右手紧紧扣住了手腕。 几番挣扎后,小琥找到机会立马打开车窗,并朝窗外大喊救命。但是车窗很快就被惠某关上了。为了防止小琥继续喊叫,惠某还用手臂勒住了小琥的脖子,并不停地亲吻她。 呼救引来保安才得以脱身 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小琥一挣脱开就立即打开车窗对外呼救。几次呼喊后,终于引起了小区保安的注意。小区保安走到小区口,看到小琥在车子里在晃动,就向车子走了过去。惠某注意到有人走过来,只得停止了对小琥的亲吻和抚摸。趁这个机会,小琥立刻打开车门下车。 下车后,小琥隔着车窗对惠某说自己一定会报警的。当天凌晨3点多,小琥去派出所做笔录。期间,小琥还收到惠某的短信,称因为没有对她实施强奸,警察是不会立案的,对于刚才的行为,还要跟小琥说声对不起。 5点多时,惠某又给小琥打电话请求她的原谅,并说只要小琥肯原谅他,可以向其提任何条件。小琥则表示公安已立案。 惠某到案后,表示当时是一时冲动,事后也非常害怕,请求原谅不成后,就到派出所自首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惠某提起公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惠某拘役四个月。[详情]
坐个顺风车,凭啥要接受性暗示!换完头像,女生坐滴滴就安全吗? 求自保,滴滴用户流行“改头像” 今天下午,滴滴公布顺风车整改措施,其中有几项措施看上去还蛮重磅的—— 下线所有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 顺风车暂停接受22点~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 快车、专车、豪华车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同时在全平台推出有奖举报人车不符; 将紧急求助功能提升至显著位置等。 在“空姐遇难案”之后 滴滴顺风车的贴标签功能 饱受网友质疑与诟病 ↓↓↓ 此前,在滴滴顺风车的接单页面,可以看到用户年龄、职业、头像等信息,还可以看到乘客此前搭乘顺风车的时间、地点、消费价格,以及司机对乘客的评价。 有些评价相当露骨,例如“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的想入非非”等。 滴滴的整改措施 有不少人表示支持 但微博上“改滴滴头像”的风头却越刮越烈 考虑到自身安全,很多女生修改了滴滴账户的头像,原本的自拍像纷纷改成了硬汉、丑男等形象,自我简介中也标注为“爱打架”“暴力”“拳击手”等字眼。 向左滑,看用户更改头像及简介后的变化 除了改头像,还能如何自保? “改滴滴头像”的风潮,看似欢乐,实则是无声的抗议。 @天天 表示:“这个真的承包了我的笑点,然而修改资料的背后是女生深深的无奈……” 或许改头像的人也知道,修改头像并不能改变什么。@大熊猫眼 说:“问题没有出在头像上,有精力在这些细枝末节上纠缠,还是好好想想该怎么样防范安全。” 甚至有时候这些头像还会“误伤”他人。@敏敏 说:“我是女司机,看看那些资料改成那样,更不敢接单了。” 然而,网络舆论中也不乏一些其他声音,一个是“女生应带着工具保护自己”,另一个观点则是——“女生少半夜出门”“女生衣着不要太暴露”等。 女生这样乘坐顺风车就安全了吗?显然不是。 @江宁公安在线 一再强调:“提示女生带刀保护自己的都是胡说八道。有百害而无一利,违法违规不用说,甚至可能会给歹徒‘送装备’。” “还有一个让很多女性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女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这类观点。”@今日话题 写道:在一些人嘴里,往往被加上了“你被性侵被伤害,就是因为自己衣着或举止过于开放,勾引了他人”的意味。 对于这种想法,作家龙应台早在几十年前就给出过标准回应:“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 @floc 也觉得:“指责女生半夜出门是不对的。在社会不够完美之前,预防和保护自己更重要!” “泛社交”的心魔? 事实上,与其强化女性的“自保”,舆论更期待的是,如何避免让女性陷入“非要自卫”的境地。 比如“泛社交”的滥觞。 知乎@codedump 质疑说:“我坐个顺风车而已,为何宣传海报中要这样明示暗示会有艳遇啊?相关的产品经理、负责人都应该被追责。一旦在社交这条路上着了心魔,又想快速出成绩,就只能去挖掘人性丑陋的那一面了。安全是滴滴这个产品最重要的特质之一,而这种暗示可能会让一些人想入非非,对安全属性有影响。” 根据公开信息,滴滴顺风车车主的平均年龄为32岁,男女性别比为6:1,顺风车乘客性别比则为1:1。 因此,“法治周末”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们可以从早先滴滴推广顺风车的海报,看到赤裸裸的性暗示。司机是男性,乘客是女性。海报营造了一男一女类似情侣的关系,而且文案也有着明显的暗示。说白了,滴滴不是无意,而是刻意要把顺风车做成一个带有性暗示的约车平台。所谓食色性也,它就是要利用人性中的恶,实现资本的逐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兼职顺风车司机去跑收入并不是那么丰厚的顺风车。 《新华日报》也称,滴滴在打分系统中,提供了“美女”“帅哥”等等字样的标签,在推广文案中,“我们约会吧”频繁出现,还办过大型的“顺风车暗号相亲”。这一切都表明,为了争夺司机注册带来的流量,平台是有强烈的“社交化”倾向的,试图向司机表达一种“社交吸引力”——“得社交者得流量,得流量者得天下”。 不是所有的互联网产品都必须是社交产品的,“强行社交”甚至还可能影响主体功能。 “澎湃新闻”认为,滴滴顺风车的“印象标签”,糟糕之处在于它损害了“匿名性”,女生把头像资料改成猛男也正是为了在滴滴后台重新恢复自己的“匿名性”,而不是之前被动的被贴标签。 @首席看市 表示,司机其实只要能够掌握乘客是否准时、定位是否准确、是否文明礼貌等相关信息就足够判断这个乘客的基本素质,决定是否同行。将车主的注意力放在与出行相关的信息,不仅是对乘客的保护,也是对车主的保护。 作为出行的服务商,建议相关企业专注在“安全出行”上,整天在“泛社交”方面动脑筋,迟早要重蹈“印象标签”的覆辙。[详情]
多方申领“空姐遇害案”滴滴赏金,悬赏规定模糊被指缺乏诚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6号凌晨,祥鹏航空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后,滴滴发布征集线索公告,最高悬赏百万寻找涉事司机刘振华。最终,5月12号,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成功打捞出犯罪嫌疑人的尸体。 近日,救援队向滴滴提出索要悬赏,又再次引发舆论关注。然而,当初滴滴公布的线索征集电话,如今却无人接听;当初悬赏的百万赏金,至今尚未兑现。滴滴方面回应称,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后,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专家指出,滴滴应是不是主动支付赏金属于态度问题。 救援队称独立完成打捞,代理律师:周一将给滴滴发律师函 据了解,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2005年由民间的游泳爱好者自发组成,据介绍,至今已成功义务打捞35具尸体,数百次帮助司法机关打捞出刀具、车辆等等。在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看来,他们进行搜寻并成功打捞到了滴滴悬赏的犯罪嫌疑人,滴滴就应当兑现悬赏公告中的承诺。然而,当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代理律师付健尝试联系滴滴方时,当初悬赏通告上挂出来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那么,此次搜寻犯罪嫌疑人,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究竟都进行了哪些搜寻打捞工作呢?付健表示,虽然细节不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水上义务救援队是独立完成的打捞工作。 “水上义务救援队”这个名字听起来也许颇有公益性质,对于此次救援队向滴滴提出支付赏金,很多人都表示非常疑惑。面对这些问题,付律师解释称,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付健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它是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也不能剥夺它合法的权利。因此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义务救援和依法所得悬赏金并不矛盾。他们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设备的更新。因为他们设备基本都比较老化了,那些关键的设备、重要的设备,他们没钱买也买不起。 从法律角度来说,悬赏的方式是对方自愿的,发出悬赏后有人或团体完成了悬赏的要求,根据契约原则协商支付悬赏金也是合法的权利。付律师表示,还是希望先与滴滴进行沟通,但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他周一将给滴滴发律师函。 滴滴:多个团体和个人提出领取赏金要求 随后,滴滴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就此事对中国之声回应称,滴滴需要先经过公安机关确认,将把奖金发给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滴滴某公关人员称,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专家:悬赏规定模糊,未限定人数及金额 在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看来,滴滴确实应该是主动来履行支付赏金的。因为如果对方确实完成了悬赏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就应当进行支付。 岳屾山律师称,正常来讲他这个应当是主动来履行的。因为现在人已经找到了,公安机关也介入了。这个其实就是悬赏广告的一个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完成了他悬赏广告里所约定所要求的义务的话,那么就应当进行支付。至于说履行当中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那是履行当中的问题。那你是不是去履行是不是主动履行可能是一个态度的问题。这个悬赏广告里确实存在一些模糊不清存在争议的地方。然而,更让人头疼的是,滴滴在悬赏中并没有明确地写明人数及金额限制,这将给未来赏金的发放带来麻烦,所以说这里面可能会牵扯到双方扯皮或者对于这个悬赏广告理解的问题。有可能会导致最终需要法院的裁决来判定。 悬赏广告到底公关工具,还是滴滴真正希望通过悬赏广告能够帮助警方找到凶手?事件过去多日,赏金迟迟未发放,滴滴悬赏金额不少,诚意几分?正如专家所说,是否主动履约是一个态度的问题。 见习记者:罗敏[详情]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索要100万赏金!滴滴称以警方证据为准 近日,参与搜寻“空姐遇害案”嫌疑人刘振华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滴滴回应称,已经收到三千多条线索,经核实后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事件时间链回顾 2018-5-6 一名空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后遇害,司机刘振华逃逸,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8-5-10夜 滴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刘振华。 2018-5-12凌晨 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嫌疑人尸体,“空姐乘滴滴遇害案”正式告破。 悬赏电话被挂断 6月1日,受救援队委托的付建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后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在公安机关锁定的区域内,计算了嫌疑人大概会出现的位置,沿着河边按照计算的距离进行搜寻,最终发现河上的尸体,随后便开始打捞,确认发现的尸体即嫌疑人后案件成功告破。 付律师认为,滴滴的悬赏公告中并没有说明一定是要找到活着的嫌疑人,无论嫌疑人是生是死,最终是通过救援队的发现和打捞,帮助完成了破案,就可以被认为是案件的“重要线索”。救援队随后就提出了协商悬赏支付的想法并尝试和滴滴沟通,但悬赏电话打不进去,通了就挂断。 “义务”救援为何还“要钱” 救援队的搜寻和打捞是配合公安机关的行动,也能够获得悬赏金吗? 水上义务救援队平时帮助搜救和打捞遗体是义务的吗? 既然是“义务救援”、“非营利性企业”,为何还要滴滴支付悬赏金? 面对这些问题,付律师解释称,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义务救援队是利用自身的设备工具和人员发现嫌疑人并成功打捞,并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确定嫌疑人身份,具备协商支付悬赏金的资格。 从法律角度来说,悬赏的方式是对方自愿的,发出悬赏后有人或团体完成了悬赏的要求,就相当于履行了合同,根据契约原则协商支付悬赏金也是合法的权利。 滴滴回应:将给到最合适的个人和团队 付律师表示,由于水上救援队以前都是帮助家属搜救打捞遗体,没有悬赏打捞搜救的先例,所以还是希望先与滴滴进行沟通,具体悬赏金额可以协商,再根据沟通的情况看是否要发函。如果还是不给,则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随后,滴滴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称: 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 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我们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详情]
滴滴兑付悬赏 需要再多些诚意 来源:法制晚报 余明辉 近日,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协商支付悬赏。对此,滴滴回应称,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他们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申领人尽快提供有效证据,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会尽快将奖金发放。 应该说,滴滴此次的回应还算及时,相关的说法和“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会尽快将奖金发放”的表态,也让人感受到了一诺千金和兑付的些许诚意。但就现实有关情况而言,滴滴的这一对悬赏金的诚意应该更进一步。 上月初“空姐坐滴滴打车遇害事件”爆出后,滴滴自己有主动悬赏公告和承诺在先,但当其找凶手的目的达到后却迅速删除了此前的悬赏公告,当有人拨打其当初提供的悬赏受理、咨询相关事宜的电话,却变成了能打通却就是接不通的摆设电话,很难不让人怀疑滴滴兑现悬赏金的诚意成色到底几何。 而现在,在媒体的关注下,滴滴对此进行了及时的回应,明确答应给予及时兑付悬赏金,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社会对其可能不兑现悬赏金的疑虑。但前提是要相关有用信息提供者向公安部门提交证据被认定属实后才兑现。这样说固然没什么错,也符合领取悬赏金的一般和起码要求。但问题是,确认提供线索有效,难道只是公安和线索提供者的事吗?即便在此次的悬赏金兑付前有关有用信息的核实上,滴滴不具有主体性,但起码也负有无可推卸的积极辅助和推动义务。 不管是从实现自我承诺、履行法定义务看,还是从维护、挽回自我形象出发,或是提升社会诚信信心,滴滴都有必要在此次寻人悬赏金的兑付问题上,展现出更大的诚意和稳定性,积极协助相关信息提供者与公安部门搞好对接和联系,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内把自我悬赏的资金科学发出去,而非被动的静等他人来完成有用信息认定再发悬赏金。 [详情]
【相关报道】 顺风车空姐遇害案进展:救援队向滴滴协商百万赏金 滴滴回应百万赏金:待公安机关确认后将尽快发放 5月10日,空姐李某在郑州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引发媒体关注。当日晚间,滴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刘振华。滴滴称,对于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 近日,参与搜寻嫌疑人刘振华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 滴滴方面对此回应称:“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我们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详情]
最新消息: 滴滴将恢复顺风车评价标签 测试行程中录音功能 相关新闻: 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杀客疑凶 公布司机身份信息 网约车案件高发 滴滴的“美好出行”承诺何时能兑现 【#空姐打滴滴车遇害案# 后续︳水上救援队向滴滴协商百万赏金:滴滴曾对社会承诺过】 来源:一手Video “空姐打滴滴遇害案随着嫌犯的死亡已经告破,滴滴曾在微博发布“空姐遇害案”百万寻凶消息,打捞出嫌犯尸体的水上救援队,日前委托律师向滴滴协商赏金。代理律师称正与滴滴方协商。 救援队队长表示滴滴当时承诺过,许多市民都有目共睹。[详情]
滴滴将恢复顺风车评价标签 测试行程中录音功能 资料图:滴滴顺风车。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吴涛)5月31日,是滴滴之前向社会承诺的全平台整改方案上线日期,今日晚间,滴滴公布整改及安全升级工作进展,称整改取得了一些进展,也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 滴滴表示,顺风车整改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对合乘双方的安全保护,但也有不少用户反映体验方面受到了影响,鉴于此,滴滴顺风车近期会恢复仅与出行相关的标签评价(例如“准时”“礼貌”等)功能,标签均由平台给出,用户不可原创。 滴滴称,暂停夜间服务给许多有夜间出行需求的用户带来不便,甚至有部分用户表示他们被迫选择了更不安全的其他出行方式,对此深感抱歉。滴滴正在认真讨论恢复部分安全系数较高的夜间服务的可能性,但安全仍然是任何决策的第一要素。 此外,顺风车正在研发上车前合乘双方互验照片的功能(接单前看不到),以及补强全程路径监测等服务干预能力,以进一步杜绝人车不符和提升车主乘客安全。 另外,滴滴还表示,全平台上,新版紧急求助功能已正式上线,用户可一键拨打110、120、122及滴滴24小时安全客服等;人脸识别尽快做到快车、专车、豪华车全量上线;另外近期选择少数几个城市进行行程中录音功能测试,以便发生纠纷投诉时取证判责。(完)[详情]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打快车时回家后,遭司机尾随。检查后发现,接送自己的车辆与平台显示车辆不符。晚间,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毛晓晓(化名),她介绍,自己已前往派出所报案,希望不会再有其他人遭遇类似情况。 毛晓晓介绍,中午因为下雨,自己就打了快车回家。“司机接单以后,我着急赶路到上车点,所以没有注意车牌和车型信息,后来司机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一辆白色的车,我到上车点以后只有一辆白色车,司机摇下车窗跟我确定目的地信息以后,我就直接上车了。”上车后,毛晓晓发现司机好像在偷拍自己,于是特意翻看了平台订单信息,发现接单的应该是一辆棕色斯柯达汽车。 “当时心里虽然很慌,好在也是一路开到了我们家小区。”但之后的遭遇却让毛晓晓不寒而栗。她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下车以后径直去了离小区比较远的快递自提柜取快递,大概花了5-6分钟时间。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发现白色车辆还没有走。“我留了个心眼,在打着伞回单元门口的时候发现他一直在距离我百米左右的地方在尾随我,我走到二单元门口以后并没有着急用门禁卡开门,而是一直站在门口假装玩手机,结果发现他躲在一单元门口一个不容易发现的地方在偷看我。”毛晓晓说,后来因有男邻居恰好赶到,司机或许是发现自己在跟别人求助,就慌乱离开了。 回家后毛晓晓给司机打了电话,询问他为什么尾随自己,司机称,是因为有同小区的订单乘客找不到车,所以才进来寻找乘的。此后毛晓晓又通过滴滴客服电话进行了咨询,被回复无权查看该司机下一个订单是否从其所在小区出发。 毛晓晓说,自己已经去昌平区龙园派出所报了案,现在还在派出所,“不为别的,我是因为碰到邻居躲过一劫,我不希望下一个无辜的乘客受到伤害。”[详情]
女子凌晨滴滴叫车遭司机猥亵 司机事后因害怕而前往派出所自首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来源: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黄慧青 近日,空姐夜乘滴滴遭遇不测一事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不少女性乘客要修改个人资料,以防被犯罪分子盯上。上海市闵行区的小琥(化名)也曾遭遇过类似的伤害,凌晨2点下班通过滴滴叫车回家的她,竟在抵达小区后遭到了滴滴司机猥亵。 勒住女乘客脖子强行亲吻 小琥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要到凌晨才能下班回家。2017年9月底,小琥跟以往一样,也是凌晨2点才下班。她打开滴滴叫车回家,发布行程后,很快就有司机接单了,大约过了10分钟,车子就来了。小琥打开车门,直接坐进了副驾驶座位。一路上,司机惠某看小琥与自己年纪相仿,就开始跟小琥聊天。 在离目的地还有两三公里的时候,惠某觉得与小琥聊得挺投缘,就提议让小琥提前确认订单,把车费付掉。小琥想着这样可以省一些,就按照惠某说的做了。 凌晨2点30分左右,到达目的地,惠某将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待车子停稳,小琥正要转身开门下车,惠某的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勾住了小琥的脖子。一阵惊慌后,小琥想回头问惠某为什么要这样,还没来得及说话,惠某就亲了上来。不仅如此,惠某还隔着衣服对小琥上下其手。小琥只得用双手护住身体,并用力挣扎反抗,却被惠某用右手紧紧扣住了手腕。 几番挣扎后,小琥找到机会立马打开车窗,并朝窗外大喊救命。但是车窗很快就被惠某关上了。为了防止小琥继续喊叫,惠某还用手臂勒住了小琥的脖子,并不停地亲吻她。 呼救引来保安才得以脱身 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小琥一挣脱开就立即打开车窗对外呼救。几次呼喊后,终于引起了小区保安的注意。小区保安走到小区口,看到小琥在车子里在晃动,就向车子走了过去。惠某注意到有人走过来,只得停止了对小琥的亲吻和抚摸。趁这个机会,小琥立刻打开车门下车。 下车后,小琥隔着车窗对惠某说自己一定会报警的。当天凌晨3点多,小琥去派出所做笔录。期间,小琥还收到惠某的短信,称因为没有对她实施强奸,警察是不会立案的,对于刚才的行为,还要跟小琥说声对不起。 5点多时,惠某又给小琥打电话请求她的原谅,并说只要小琥肯原谅他,可以向其提任何条件。小琥则表示公安已立案。 惠某到案后,表示当时是一时冲动,事后也非常害怕,请求原谅不成后,就到派出所自首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惠某提起公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惠某拘役四个月。[详情]
滴滴出台顺风车阶段整改方案,就行程可否录音录像及司机审核问题公开征求意见,南都发起讨论 坐顺风车为安全可让渡多少隐私? 超三成网友不同意录音录像 来源:南方都市报 在5月6日“空姐遇害案”之后,滴滴顺风车饱受舆论质疑———审核不严、客服不力、社交模式问题突出。在5月12日零点滴滴下线顺风车服务后,滴滴昨日发布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表示,顺风车服务下线所有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合乘双方的个人信息和头像改为仅自己可见,外显头像全部为系统默认的虚拟头像;车主每次接单前必须进行人脸识别,最大限度杜绝私换账号的可能性。顺风车暂停接受22点-次日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接单在22点之前但预估服务时间超过22点的订单,在出发前对合乘双方进行安全提示。这些顺风车业务的相关整改措施将在重新上线前全部完成。 此前,交通运输部5月11日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存在无证上岗、线下车辆与线下登记车辆不符、故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网约车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5月15日,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平台公司推出的顺风车业务增加了过多的社交功能,偏离了提供出行服务的本意,甚至有的平台公司以顺风车名义行非法营运之实,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滴滴此轮整改不仅涉及顺风车业务线,还要求出车司机每天出车前须进行人脸识别外,还推出有奖举报人车不符。在乘客安全方面,滴滴将紧急求助功能提升至显著位置,除了原有功能外,乘客还可一键拨打110、120、122及平台安全客服等求助电话。 目前,滴滴表示已和公安机关合作对注册司机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记录的人进入平台,并承诺在平台上发生的相关交通事故、治安及刑事案件和用户纠纷中,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上述除顺风车外的整改措施,滴滴称将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南都讨论 近七成网友赞成 顺风车行程录音录像 多数投票者支持有轻微案底的人应平等就业 在发布整改措施的同时,滴滴也提出在运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面对司乘纠纷的投诉,双方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给平台判责带来非常大的困难。 对此,滴滴就是否在明确告知用户并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及对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例如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可以满足其“就业权”成为网约车司机或顺风车车主,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就滴滴提出的两条建议,南都实验室16日下午5点发起《顺风车新规你怎么看?》的热点讨论,截至17日零时,共有21120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有14505人表示支持滴滴提出的两条建议。 是否应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没有安全,还谈什么隐私。”持支持意见的网友认为,为了安全,值得让渡一些隐私权,“发生纠纷在所难免,留证才能避免分岐”。但他们同时提出要求,滴滴应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密,不被非法利用,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产生新的更复杂的问题。“建议在计费期间才启动监控,做好监控录音像的安全工作,符合国家级安全规范。夜间偏移道路太严重,平台应马上介入,全程跟踪记录。” “我认为隐私非常重要,有很多种方式来增加鉴别车主的行为,如征信和评价回访等,不可接受这种破坏乘客及车主隐私的方式。”投反对票的网友则对滴滴能否保护隐私表示质疑,甚至存在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谁能保证采集信息的安全?怎么保证数据不被滥用?”网友们认为“顺风车是私家车,没权力在私家车上安装摄像头和录音器,就算装了,也非常容易被司机破坏,或者盗取里面私人信息。”此外,对录音录像能否起到实际作用也表达了疑虑:“录像录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除非实时有人盯着镜头,能够及时制止和干预犯罪。” 对于不涉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开顺风车的建议,投票者们大多给出了支持意见。“刑事犯罪分很多种,有些人释放并不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一概拒绝有案底的人。”有网友称:“即使有案底应该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和没案底的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 但对于司机的审核门槛,网友建议“应设置专门对司机进行走访的工作程序,对于道德品质不过关的司机应该坚决拒绝加入”。 此外,网友表示应完善平台投诉反馈机制,并建议滴滴设立女司机岗位,专门供女性用户选择,以此减少危险发生几率。 专家观点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劳动权利应一视同仁 避免制定歧视性条款 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刑释人员,能否成为网约车司机或者顺风车车主?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其对之前的犯罪行为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通过改造回归社会,在劳动权利方面就应被一视同仁,不能剥夺和限制其作为劳动者获得就业的权利,不应仍戴着有色眼镜对他们进行就业歧视。 “本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就很困难,有的人刚好只会开车等简单的谋生技能。”丁一元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社会各方轻易地限制或歧视有前科人员的劳动就业权利,这容易堵死他们工作和改过自新的机会,易导致重新犯罪的社会问题。 南都记者查询得知,根据广州市交委2018年5月印发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在广州要申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只对几类犯罪前科做了要求: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和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 针对网约车的特性,丁律师称,平台一方面不能轻易限制前科人员的就业权利,另一方面则要进行更科学、细化的考虑,比如针对有强奸、抢劫等暴力侵财犯罪前科的人员,以及有一定精神病史的人员,在审核、录用时要注意与有过失犯罪、职务或经济犯罪前科的人员相区分,“不能一刀切”。他认为,对前者成为网约车司机能否进行从严审核或限制值得考虑,但对过失、经济犯罪前科人员成为网约车司机,则不应有特别限制。 “网约车平台出于公共安全、企业利益等角度出发,更需要注重的是建立完善、细化的安全管理机制,在录用、审核网约车司机过程中设定一定的门槛,建立相对严格的内部用工规章制度,让有犯罪意图的人无机可乘。而要尽量避免去设置有悖于法律的歧视性条款。当然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也享有相应的自主经营权。”丁一元称。 录音录像保障安全还是侵犯隐私?专家意见不一 如果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应与公安部门对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教授黄晓亮对车内全程录音录像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滴滴公司可以对车辆的行程做记录,比如记录行车起始点、终点信息,汽车在行车过程中是否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定等信息。在特殊性况下,可以将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互动进行录音录像,但乘客与其他人之间的交流不能录。他认为,在行车过程中,车内对乘客来说,相当于私人空间,乘客与外界的一些内容不一定希望别人知道。“比如乘客在车上和一个朋友聊了一些商业机密,或提到个人的电话号码,这些内容被完全录音、录像,被滴滴完全掌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黄晓亮认为。 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从安全角度出发,录音录像有百利而无一害。他表示,出行安全和隐私相比,肯定是隐私的重要性小于安全。尤其是生命安全,要受到比其他安全更高层次的保护。 在这两种声音之外,还有专家对录音录像的安保功能持怀疑态度。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表示,录音对人身安全来说,基本上起不到作用,“比如说一个司机要犯罪,他可能会掐断电源,完全不录音”。同时,他还质疑,这些录音该怎么处理,谁又能保证不被外泄,造成新的困扰。 对于如何平衡出行安全和隐私保护,朱巍建议,我们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当事人决定是否录音。如果司机和乘客都同意的话,当然可以录音。如果乘客不同意录音,乘客可选择不乘该车辆,或者,当乘客在车里打电话,聊天内容很机密时,也可要求司机关闭录音。如果强制性地要求乘客坐车时都要录音录像,这也是不对的。 同时,朱巍强调,录音内容不能随便公开、不能转发也不能存储,这对保护消费者隐私来说,是有好处的。 对于录音录像内容的保管问题,黄晓亮认为,如果车辆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也应该是与公安对接。公安部门为了社会安全,可依照法律规定来掌握这些信息,并且,公安内部也有严格规定,不能擅自泄露。而滴滴是没有必要这样宽范围地掌握个人信息。黄晓亮还表示,滴滴应加大自身内部平台的管理力度,把控入驻平台的司机质量,而不是把监控范围扩大到乘客身上。 对录音安保功能持怀疑态度的邓学平建议,录音需要与安全报警装置联系起来,增加语音识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具体来说,通过软件识别性骚扰等话题的语音,然后自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来加强对乘客的人身安全的保护。 网友建议 支持者 1.全程录音录像可以在平台上给用户自主选择,这既给予了客户选择,又对安全有一定保障作用,同时,对录音录像资料应予以严格保密,设置相关规定,保护好客户隐私。 2.为了安全,值得让渡一些隐私权,前提是滴滴对于录音录像的保管使用要严格。 3.建议在计费期间才启动监控,做好监理录音像的安全性权限,符合国家级安全规范。全面提升网约出行的安全性。特殊场景,女性或一个人打车,或夜间时段,安全大于一切,应该全程开启。 4.保护隐私是基础。可以录音摄像,但要对素材进行妥善保密,不被非法利用。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产生新的更复杂的问题。 5.公共车上都有监控,为什么顺风车上不装,顺风车上往往有三名乘客和一名司机,发生纠纷在所难免,留证才能避免分岐。 6.刑事犯罪分很多种,有些人释放并不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一概拒绝有案底的人。 7.有案底的人被歧视了,这个很可怕,即使有案底应该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和没案底的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 8.并不赞同对有过案底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刀切的抵制方法,这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并不公平。至于如何审核有过案底的司机,可根据情节及犯罪类型加以考虑,类似有过强奸罪猥亵罪等可慎重考虑。 反对者 1.录音录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但音视频内容能否保证不泄露?难!这样拆了东墙补西墙,后面难免还要大闹一场。 2.要提高顺风车司机审核门槛,不赞成全程录音,有违个人隐私。 3.我认为隐私非常重要,有很多种方式来增加鉴别车主的行为,如征信,如评价回访等等,不可接受这种破坏乘客及车主隐私的方式。 4.反对录音录像,在中国,企业的作恶成本太低,这些隐私根本就没法保证安全,又会成为另外一个极其严重的隐患。 5.先不说隐私权,首先顺风车是私家车,无权在私家车上装摄像头和录音器,其次,就算装了,也非常容易被司机损坏,或者盗取里面私人信息。 统筹:曹金良 采写(除署名外): 南都记者 张雅婷 吴笋林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尤一炜 实习生 钱柳君[详情]
坐个顺风车,凭啥要接受性暗示!换完头像,女生坐滴滴就安全吗? 求自保,滴滴用户流行“改头像” 今天下午,滴滴公布顺风车整改措施,其中有几项措施看上去还蛮重磅的—— 下线所有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 顺风车暂停接受22点~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 快车、专车、豪华车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同时在全平台推出有奖举报人车不符; 将紧急求助功能提升至显著位置等。 在“空姐遇难案”之后 滴滴顺风车的贴标签功能 饱受网友质疑与诟病 ↓↓↓ 此前,在滴滴顺风车的接单页面,可以看到用户年龄、职业、头像等信息,还可以看到乘客此前搭乘顺风车的时间、地点、消费价格,以及司机对乘客的评价。 有些评价相当露骨,例如“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的想入非非”等。 滴滴的整改措施 有不少人表示支持 但微博上“改滴滴头像”的风头却越刮越烈 考虑到自身安全,很多女生修改了滴滴账户的头像,原本的自拍像纷纷改成了硬汉、丑男等形象,自我简介中也标注为“爱打架”“暴力”“拳击手”等字眼。 向左滑,看用户更改头像及简介后的变化 除了改头像,还能如何自保? “改滴滴头像”的风潮,看似欢乐,实则是无声的抗议。 @天天 表示:“这个真的承包了我的笑点,然而修改资料的背后是女生深深的无奈……” 或许改头像的人也知道,修改头像并不能改变什么。@大熊猫眼 说:“问题没有出在头像上,有精力在这些细枝末节上纠缠,还是好好想想该怎么样防范安全。” 甚至有时候这些头像还会“误伤”他人。@敏敏 说:“我是女司机,看看那些资料改成那样,更不敢接单了。” 然而,网络舆论中也不乏一些其他声音,一个是“女生应带着工具保护自己”,另一个观点则是——“女生少半夜出门”“女生衣着不要太暴露”等。 女生这样乘坐顺风车就安全了吗?显然不是。 @江宁公安在线 一再强调:“提示女生带刀保护自己的都是胡说八道。有百害而无一利,违法违规不用说,甚至可能会给歹徒‘送装备’。” “还有一个让很多女性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女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这类观点。”@今日话题 写道:在一些人嘴里,往往被加上了“你被性侵被伤害,就是因为自己衣着或举止过于开放,勾引了他人”的意味。 对于这种想法,作家龙应台早在几十年前就给出过标准回应:“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 @floc 也觉得:“指责女生半夜出门是不对的。在社会不够完美之前,预防和保护自己更重要!” “泛社交”的心魔? 事实上,与其强化女性的“自保”,舆论更期待的是,如何避免让女性陷入“非要自卫”的境地。 比如“泛社交”的滥觞。 知乎@codedump 质疑说:“我坐个顺风车而已,为何宣传海报中要这样明示暗示会有艳遇啊?相关的产品经理、负责人都应该被追责。一旦在社交这条路上着了心魔,又想快速出成绩,就只能去挖掘人性丑陋的那一面了。安全是滴滴这个产品最重要的特质之一,而这种暗示可能会让一些人想入非非,对安全属性有影响。” 根据公开信息,滴滴顺风车车主的平均年龄为32岁,男女性别比为6:1,顺风车乘客性别比则为1:1。 因此,“法治周末”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们可以从早先滴滴推广顺风车的海报,看到赤裸裸的性暗示。司机是男性,乘客是女性。海报营造了一男一女类似情侣的关系,而且文案也有着明显的暗示。说白了,滴滴不是无意,而是刻意要把顺风车做成一个带有性暗示的约车平台。所谓食色性也,它就是要利用人性中的恶,实现资本的逐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兼职顺风车司机去跑收入并不是那么丰厚的顺风车。 《新华日报》也称,滴滴在打分系统中,提供了“美女”“帅哥”等等字样的标签,在推广文案中,“我们约会吧”频繁出现,还办过大型的“顺风车暗号相亲”。这一切都表明,为了争夺司机注册带来的流量,平台是有强烈的“社交化”倾向的,试图向司机表达一种“社交吸引力”——“得社交者得流量,得流量者得天下”。 不是所有的互联网产品都必须是社交产品的,“强行社交”甚至还可能影响主体功能。 “澎湃新闻”认为,滴滴顺风车的“印象标签”,糟糕之处在于它损害了“匿名性”,女生把头像资料改成猛男也正是为了在滴滴后台重新恢复自己的“匿名性”,而不是之前被动的被贴标签。 @首席看市 表示,司机其实只要能够掌握乘客是否准时、定位是否准确、是否文明礼貌等相关信息就足够判断这个乘客的基本素质,决定是否同行。将车主的注意力放在与出行相关的信息,不仅是对乘客的保护,也是对车主的保护。 作为出行的服务商,建议相关企业专注在“安全出行”上,整天在“泛社交”方面动脑筋,迟早要重蹈“印象标签”的覆辙。[详情]
我把头像改成猛男,也不能避免“算法”的风险 王芊霓 今天早上看到朋友圈文章,几个女孩子都把滴滴打车的头像资料改成了猛男。乍一看好笑,但莫名感觉好心酸。 她们这么做无非是试图自保,“吓跑”那些不安好心的顺风车司机,这个手动淘汰机制也算是对滴滴的一个小小反抗吧。 可是这招真的有用吗?我的朋友在这篇文章下面留言:结果很可能就是她很难打到车了。 在个体无法控制算法时代未知风险的时候,人们有自保和提高警惕的想法似乎是自然而然的,问题是那多大程度改变是足够的?自保和提高警惕又在多大程度上真的有用? 滴滴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的评价。微信公众号截图 滴滴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的评价。微信公众号截图 算法时代让社会弱势群体更加危险? 一位曾服务于美团和滴滴的境外投资者,署名“伦敦交易员”的作者发表了一篇题为《滴滴是如何走向邪恶的》文章。作者认为,滴滴为了维持更高的估值,圈进更多的资本来扩张,而需要“具有想象力”的故事,也就是“就怕你不约”的异性社交。 他还分析了“顺风车”社交的产品“优势”:男女比例均衡、车内场景封闭(姑娘不能轻易下车)等。换言之,滴滴顺风车在经济刺激不足的情况下,靠异性社交弥补,抓住了顺风车主“能赚个油钱,还能勾搭个妹子”的心理动机。一段时间以来,滴滴顺风车甚至还搞过“我们约会吧”的广告、“不怕贴标签、就怕你不约”的口号。 “伦敦交易员”判断滴滴的产品经理不会不明白他们产品设计的潜在风险。 我不相信存在所谓中立的技术,因为技术是为了人类生活服务的,“伦敦交易员”的分析验证了我的看法。英国莱斯特大学的讲师陈玉洁也认为数据本身就是“以目的为导向”的。互联网技术让数据的复制和再使用变得十分容易,此次滴滴乘客遇害凸显的正是数据肆无忌惮的越界造成的不良反应。 以此次事件为例,数据科学家们对数据的使用显然更多的是在利用整个社会对女性的偏见。“性别友好”不在他们的词典里,他们对打破社会偏见更是毫无兴趣,能以她们为“诱饵”吸引到更多的“直男”用户注册,何乐而不为? 包括共享经济平台在内的很多互联网科技企业都坚决否认自己是服务提供者,只是服务提供者和获取者之间的联结者,以对他们的社会责任“甩锅”。以此次空姐顺风车遇害事件为例,它让原本弱势的群体更加弱势。 悖谬的是,在滴滴此次案件中,侵害人和受害人都是最容易冒风险的弱势群体。 算法将不可避免地让阶层地位更高的人受益,在美国他意味着受教育程度更高的白人男性。在中国,他意味着经济宽裕的直男。新技术的危害则往往被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所承受,在空姐遇害案爆出后,帖文的评论大部分都是女性、女学生群体。 滴滴顺风车的“印象标签”的糟糕之处在于它损害了“匿名性”。匿名性保证了人们有做事情的能力,但没有人知道你是谁。我开头提到的几个女孩子,她们把头像资料改成猛男也正是为了在滴滴后台重新恢复自己的“匿名性”,而不是之前被动的被贴标签。 在人类学家看来,匿名是人类文明中的一种核心互动,因为没有它,我们就不会有各种新的合作。我们不会有像维基百科这样的互联网产品,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的融合也更加艰难。 但是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发达国家就做得更好。以美国为例,关于种族的数据是被输入大数据的,也就是关于个人种族身份的“匿名性”根本无法保证,它带来的结果就是,由于种族和经济背景的数据,数据背后的人也已经系统性的被决定为“高风险个体”了,譬如黑人的身份数据往往意味着更高的保释费、更长的坐监时间。这无疑进一步再生产了他们的弱势地位。 换言之,在现实中,算法和共享经济并没有给我们一个乌托邦的世界:鼓励资源分享,社区和谐相处,打破传统交通行业的垄断。实际上它加强了歧视、扩大了阶级差异,甚至导致弱势群体的处境更加糟糕。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分享经济平台的老总还说互联网+将颠覆传统交通行业“忽视用户的体验”的弊端。可是如今我们看到的却是,如技术专家熊节所说,今天的职业司机的状况比二十年前还要糟糕,滴滴的垄断使得它不断压低司机的报酬、延长他们的工作时间。而对用户呢?2016年浙江东阳市女乘客投诉被司机性骚扰后只得到了50元的快车券的补贴。 大数据和算法的使用让社会弱势群体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一个原因是“视野失灵( horizon deficiency )” :除了近在眼前的事情,人们看不到其他风险所在。 共享经济的风险是很多普通民众意识不到的,而我们媒体人能做的就是提醒公众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进入了“视野失灵”的模式。 关心人的温度,而不是冷冰冰的数字 署名“张累累”的作者发表了《一群年轻女性给滴滴的信:请给我们一个免于恐惧的理由》的信,其中认为滴滴除了应该加强对司机的审核,以及投诉机制的通畅高效外,还应该在车上配反性骚扰小册子给乘客。 她认为还应当加强对顺风车的路线规范,反馈非正常路线偏离以及非正常停车。滴滴的紧急求助按钮应当着重标识;在司机接单后应自动发送给乘客安全提示,告知如何用按钮求助或报警。滴滴的相互评价系统当中不应当提供与出行内容无关选项,如司机进行物化女性等的评价,应当进行降级,降级到一定程度不应接单。 这些都是很好的具体建议。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互联网企业的高层到底是些什么人,必须知道他们的价值是什么?他们接受过怎样的训练? 我们如何能够影响他们运用自己的财富和权力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些公司的领导的影响力不亚于政治家,而他们如何言行举止,如何平衡企业扩张和社会责任,是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而公众却对此一无所知。 人类学家Tracia Wang 在纽约经营一家名为“SUDDEN Compass”的咨询公司。她是一位擅长“厚数据”的科技咨询者。厚数据,顾名思义,比大数据更有厚度,更讲究数据的“质”而不是“量”。Tracia 认为仅仅强调数据的量和规模是不够的,定性的数据、描述性的数据,厚数据才是未来应该被重视的。 在纽约,她的工作就包括不断的说服数据科学家们可以接受她的观点,所幸,这些观点渐渐开始被他们所接受和认可。 在我看来“厚数据”也是像滴滴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公司未来应该发展的方向。以滴滴顺风车为例,它对人的分类是传统的粗暴的,大不了就是年龄、教育水平、性别等等扁平化的信息。根据披露出的滴滴顺风车逻辑,有多少女性用户,就有多少能被吸引来的男性用户。现在的大数据把人的参数做的过于简单:女性是0,男性是1,缺乏对个体复杂性的描述。而如果能够引入“厚数据”,也许滴滴可以促成有相近的音乐品味、价值观等的司机和乘客的“配对”,让他们的旅程真正变成一种美好的体验。 美国势头大好的Netflix公司就发现,一个都市白人男性实际上和一个70岁的居住在乡村的老奶奶有更多的共同点,说不定他们会欣赏同一个真人秀节目。 Netflix相信,人们的身份本来就是流动的,她们需要根据场景的不同而变换身份,而在滴滴的逻辑里,孤男寡女进入了封闭的乘车空间,“就怕你不约,”实在是种强盗逻辑。 这恐怕是因为很多数据科学家或产品经理是男性,欠缺女性经验,同时视野失灵导致的。他们估计从未尝过被司机骚扰是什么滋味,如果他们了解过,也许会对他们曾经的“约会(pao)”设计后悔不已。他们应该与真正的乘客,特别是那些女性乘客互动,了解她们的需要、把她们当成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被标记为大长腿等这些物化指标的对象。 如果这些大数据专家也“视野失灵”了,看不到弱势司机的视角、乘客的视角,他们的设计就只是为了部分人的,对于“盒子以外”的人就是不友好的。 大部分普通人都不知道关于自己的数据是如何被分享和使用的。而每一天,我们的身份都正在被变成谈判的工具、被放在各种“数据实践”的风险中。 在互联网数字时代的今天,我们最应该关心的仍然应该是人的温度,而不是冷冰冰的数字。普通人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能决定我们的未来,在多大程度上能有自主权、去做真正想做的事、去真正想去的地方? “数据就是人,人就是数据,所以这些东西是可以互换的。” 正如人类学家Tracia所说,数据和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需要更多的数据专家能够把用户当成活生生的人,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的福祉考虑。[详情]
新浪科技讯 5月16日下午消息,滴滴今日公布顺风车阶段整改措施,备受舆论关注的顺风车用户标签和车主评价功能全部下线,车主每次接单前需进行人脸识别。 在继续评估夜间顺风车合乘双方安全保障可行性的同时,顺风车暂停接受22点-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接单在22点之前但预估服务时间超过22点的订单,在出发前会对合乘双方进行安全提示。 以下为滴滴公告全文: 滴滴公布阶段整改措施 滴滴顺风车已于5月12日凌晨零点下线整改,这几天来我们开展了全面内部自查,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现向公众公布阶段整改措施,滴滴将严格落实整改,请各界监督。 顺风车整改措施: ·顺风车服务下线所有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 ·合乘双方的个人信息和头像改为仅自己可见,外显头像全部为系统默认的虚拟头像; ·车主每次接单前必须进行人脸识别,最大限度杜绝私换账号的可能性; ·在继续评估夜间顺风车合乘双方安全保障可行性的同时,顺风车暂停接受22点-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接单在22点之前但预估服务时间超过22点的订单,在出发前对合乘双方进行安全提示。 以上整改措施将在顺风车业务重新上线前全部完成。 全平台出行相关业务,在之前司机背景筛查、三证验真的基础上作如下整改: ·专项整治人车不符,坚决零容忍。快车、专车、豪华车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同时在全平台推出有奖举报人车不符。 ·修改产品设计,将紧急求助功能提升至显著位置。在紧急求助原有功能(按下后上传现场实时录音,由客服监听并回拨用户电话,同时自动发送行程信息给紧急联系人)的基础上,用户可自主选择一键拨打110、120、122及滴滴24小时安全客服等号码。 ·滴滴承诺,在平台上发生的相关交通事故、治安及刑事案件和用户纠纷中,我们将主动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此外,在已有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保险、医疗费用先行垫付、意外伤害人道援助、车主猝死公益帮扶等总额最高120万的保障)的基础上,滴滴已着手建立关爱基金,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外,为当事人和家属提供更多的救助和关怀。 以上整改措施将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同时,全平台将加速推动全面实名制。我们希望广大司机和乘客与我们一起努力,让出行更加安全。 在整改过程中,也有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在此也希望陆续和社会各界共同探讨,真诚地寻求大家的帮助和建议: ·在现实场景中,大多数司乘纠纷的投诉,双方都各执一词,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给平台判责带来非常大的困难,也让很多司机和乘客认为平台偏袒一方或者不作为。 对此我们也收到很多建议,是否可以考虑在车内对每个行程全程录音(将明确告知用户,并经过用户授权方可使用软件),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方便在发生车内纠纷或治安刑事案件(例如性骚扰)时取证判责,为保护司乘隐私,录音资料不保存于个人手机,将直接加密上传服务器,保留72小时后自动删除。 我们非常清楚,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在行程中被录音。且如果未来要增加车内视频监控功能,可能还会需要向用户要求更多的隐私授权。但这确实是提升安全、服务以及在发生事故纠纷后取证判责最有效的办法。这样的措施,大家觉得是否可以接受? ·目前我们已和公安机关合作对注册司机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记录的人进入平台。但我们也希望尊重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就业权),对于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例如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可以给他们成为网约车司机或者顺风车车主的机会? 以上两个问题,我们会在近期积极地向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请教和咨询。也会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征求公众的意见,并把这样的征询机制长期保持下去。谢谢大家。 滴滴出行 2018年5月16日 [详情]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 顺风车业务增加过多社交功能已偏离本意—— 有平台以顺风车名义行非法营运之实 近日,网约车行业发生多起危害乘客安全的恶性事件。5月15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接受了央视专访。蔡团结表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保障乘客安全也是网约车规范发展的底线。 网约车规范发展 保障安全是底线 5月6日凌晨,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12日,郑州警方确认在河渠内打捞出的一具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刘某华,案件最终告破。“空姐搭顺风车遇害案”一时引发大量关注。 5月15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保障乘客安全也是网约车规范发展的底线。蔡团结介绍,交通运输部下一步一是要指导各地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二是要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应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增加过多社交功能 在乘客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方面,网约车平台公司掌握了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车辆、地址等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及传播的风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乘客个人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应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切实维护乘客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蔡团结表示,和网约车不同的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然而目前一些平台公司推出的顺风车业务增加了过多的社交功能,偏离了提供出行服务的本意,甚至有的平台公司以顺风车名义行非法营运之实,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多部门将联合监管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省级层面(除直辖市外)25个省(自治区)发布了实施意见;城市层面(含直辖市),206个城市正式出台实施细则,60个城市已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有70余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部分城市获得经营许可。截至今年2月底,各地共发放车辆运输证14万多本、网约车驾驶员证23万多本,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总体进展顺利。 但蔡团结表示,目前网约车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约车合规化发展进程仍然较慢;部分平台公司纳入行业管理和依法监管配合不够,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仍未得到有效保障,企业线下服务能力亟须增强;行业监管手段不适应,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推动改革政策落地实施,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出租汽车监管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手段。会同工信、公安、网信等部门研究制定多部门联合监管具体工作流程,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事后监管作用,建立行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郭琳琳)[详情]
网约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将加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忆霖)5月15日,针对备受关注的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问题,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交通部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加强事前准入把关,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 蔡团结指出,要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应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蔡团结介绍,网约车平合公司应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蔡团结也表示,在乘客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方面,网约车平台公司掌握了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车辆、地址等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及传播的风险。而和网约车不同的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因此,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合乘双方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据悉,近年来,网约车作为新兴出行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在乘车安全等方面备受争议。而在近期,网约车乘车安全更是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就在本周,交通部指出,存在无证上岗、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故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网约车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详情]
顺风车“司乘互评”该修正了 法治周末特约评论员 于立生 近日,在知乎、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众多女性网友纷纷晒出自己顺风车APP的截图,称按某些顺风车的产品设计,在乘客上车前,司机就可看到其他司机对该名乘客的评价——司机早知道你“不化妆也漂亮”,早知道你“素颜美女”,早知道你“美得不要不要的”……甚而至于像“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之类污言秽语居然也在跟评留言板上立此存照。一时间一些年轻女性花容失色,惶恐不安情绪蔓延。 这就是传说中的,美其名曰的“司乘互评”。 在以淘宝网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1.0时代(网商经济),淘宝网等也正是通过建立起消费者对商品、商家进行点评,并供后来购物者参考的机制,消弭了供需双方关于商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促使信任关系建立,助推交易达成。“消费者评商家”消弭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正是淘宝网等得以风生水起、发展壮大的关键经济学动因。 “消费者评商家”是有着伦理基础的。消费者为商家的衣食父母。开门做生意,来的都是客,常态交易行为都是阳光下进行的,商家的经营行为本就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也正因此,诚信经营、注重口碑,成为基本的营商之道。 “消费者评商家”也是有着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但是,过渡到以共享单车、顺风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2.0时代(共享经济),顺风车却在“消费者评商家”机制的基础上,嬗变出了“司乘互评”机制。司机也是可以对乘客进行点评的;其理据,究竟又何在? 固然,有别于网约车的营利性;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顺风车是非营利性的,“顺风”合乘各方是“自愿民事行为”关系,平台方则扮演了信息中介、“撮合者”的角色。 大抵也正源此,推出“司乘互评”机制背后的逻辑当是:凸显民事主体之间的对等性。至于经济动因,则无非是认为,在顺风车业务中,司乘双方是双向选择的,“司乘互评”有助于消弭陌生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推动信任关系建立,最终促使业务“撮合”成。 此外也不排除平台方还有着发展社交化功能的野心。微信、微博碗里的肉,阿里巴巴的支付宝都想去舀一勺,在做社交化功能方面的探索;顺风车平台有此意图,也不为怪。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无论如何,掏钱付费的不是顺风车司机,而是乘客;是司机在提供服务,不是乘客在提供服务。哪怕顺风车业务确为非营利性的,乘客的掏钱付费只够分摊司机油钱等必要合理成本性支出;但是,司机究竟不是在做义务劳动,基于省油钱等目的的非营利性服务,也还是服务。尤其是,平台方在顺风车业务的“撮合”中,还是提取了佣金的。 即此而言,哪怕点评机制的天平确需有所调整;但总体上,依然得倾向于“乘客评司机”一方;而不是司乘之间完全对等,对司机的点评乘客完全放任,不加限制。 在传统经济时代,众所周知,商家都是以开门纳客,不挑客、不拒客为常态;而以基于业务需要而非歧视性的挑客、拒客为特例的。譬如,一些酒店会打出“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告示,或是一些洗浴中心会打出“皮肤病谢绝入内”的告示。这也都有其合理性,并约定俗成为公众所接受。 援此为例作为参照,如若允许适度放开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的评价,以消弭司乘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评价内容也只宜限定在公德素质、乘车礼仪等方面。譬如,仅限设置诸如是否衣冠整洁、是否候车守时、是否吸烟、是否醉乘之类的勾选项目,供司机勾选评价,而绝不牵涉游离到其他方面;又更遑论放开来让司机在点评留言板上随意涂鸦、漫无边际——“颜值爆表”“声音很甜美”之类不一而足,甚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都能“到此一游”? 既然有顺风车司机能够见色起意、强奸杀人;那也就不能排除“绘声绘色”类的司机点评乘客信息可能成为一些心怀不轨不法分子的“猎艳导航”。放任司机对乘客随意点评,这就好比裸露了一个风险敞口出来。若是一旦因此诱发出什么恶性事件,平台方势所必然会陷入关于安保机制缺陷和安保责任追究的挞伐拷问声中。 在消弭司乘信息不对称和抹平风险敞口强化安保之间,如何寻求一个平衡点?调校、修正“司乘互评”正是一个突破口。 (作者系时评人)[详情]
滴滴、联想与平安,我们要的不止几个大企业 万喆(特约评论员) 最近,对企业的非难相当频繁。 以共享经济之名? 说“滴滴打车”处在风口浪尖上,一点不夸张。继一位所谓著名投资人被“滴滴打人”,又出现了“滴滴顺风车”上的命案。前有曾经投资滴滴的“大佬”弱势维权,后续仍未得到明确解决方案,后有正当好年华年轻生命的逝去,虽有百万悬赏,终究难以补偿。 人们从各方各面能够想出的角度进行了剖析。对滴滴的“社会责任感”进行了全方位的抨击。 都也对。 不过,回头看一下2016年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却也发现一件不算怪异、实则怪异的事。网约车暂行办法里,没有关于“顺风车”的管理办法。 说不算怪异,是因为或者“顺风车”本来就不是大家心目中“网约车”的主流、主导产品或服务。而最近的讨论,也非常偏向于认为,这是一种“社交”服务,并对这种社交服务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但要说怪异,则是因为,大家大约忘记了滴滴们“上位”的历程。那时,正是顶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大帽子,滴滴们才能够脱颖而出,乃至于在与管理部门的“博弈”中最终登堂入室,获得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知道,这份“办法”,是约束,也无异于是一份承认,让滴滴们有了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而在此之中,“共享经济”这个又大又新的概念,无异于加之头上的冕冠,是滴滴们能够获得正规“加持”的最大推手。 不过,扪心自问,在滴滴们所有的服务中,真正谈得上“共享经济”的,难道不是“顺风车”吗? 那么为什么,以“共享”之名获得殊荣和实利,却把“共享”的实质变成了最边缘化内容? 其中体现的,却是三个场次相关管理部门的思路、意识和方式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 第一场次——换马甲实现市场突破 若是回顾滴滴们跻身于“主流”正规军行列的过程,其实也相当不容易。 网约车进入大多数公众视野大概是在2014年初,当时除了“滴滴”,还有“快的”等网约车平台,在日益白热化的“补贴战”中,整个市场被搅动,越来越多的司机和乘客加入到网约中来。 这一年,对中国经济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常态”“双创”等词语的出现,意味着经济与市场都在面临转型升级。 网约车的出现,遭到了极大的争议甚至抗议。出租车行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都对网约车表示了反对意见,认为这是对市场秩序的挑战。 但是市场的反应却正好相反。人们相当欢迎这种“挑战”。 究其原因,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即,“大城市病”也表现明显。城市大,人口多,很多人工作在二环内,住在五环外,对城市交通需求很大。 与此同时,出行方式很有限。从2003年到2012年,北京出租车数量仅从6.5万辆增至6.6万辆,与人数增长不成比例。而公共交通发展速度亦相当落后于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许多大中城市又已陆续“限号”私家车。无论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或是在夜深人静加班聚会之后,几乎难以找到合适的交通工具。交通供给极度不足。 市场沸沸扬扬,一旦进步,无法再回到管制式供给的紧缩过去里。在严峻的现实下,管理者选择了“妥协”,这才有了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网约车本质是“互联网+”条件下的消费者直接面向消费者(C2C)和传统租赁业。而“共享经济”的概念,帮助网约车平台打碎市场管制的坚冰,换了个马甲,实现了市场突破。 但可以看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思路、意识和方式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这是“滴滴”管理事件中第一场次。 第二场次——从追捧到嫌弃,一场“垄断”到另一场“垄断” 滴滴们以“开拓者”的形象出现,赢得了市场的欢心,收到了掌声、欢呼和追捧,这些,也都化成了融资,反哺了滴滴,进一步壮大了滴滴。 就在花环铺路的时候,市场又一次开始躁动,这一次,却走向反面,开始“嫌弃”滴滴。 即使在最近这两件恶性事件之前,“讨伐”滴滴的文章已经数次刷屏于朋友圈中。 如果说杀人属于特别极端案件,屡屡出现的随意“加价”、司机态度恶劣等问题则挺常规。平心而论,这些问题在传统出租行业中也可能遇到,但网约车平台的后续服务极欠规范、扯皮推诿等饱受网友诟病。 而且,这些“恶行”出现,基本上是在合并了快的、优步之后,这时,滴滴占领了网约车市场九成份额,一家独大使其变得“傲慢”,缺乏完善产品的动力,服务费不少,服务却搞不好。 对于滴滴“垄断”的质疑从未平息。商务部号称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但至今仍未向公众公布结论。 如果说,对于“服务”的不到位是人们抱怨的主要原因,倒不如说,人们更为惊讶的是,滴滴们从市场中市场化的“破冰者”,摇身一变,成为了新的反市场化“垄断者”。这是更令人细思极恐的。 倘或如此,无非是借“共享经济”的概念,炒作了一把,撕开一条口子,批复了一块新的交通租赁运营牌照。从一场“垄断”到另一场“垄断”,市场化的路径,并未因此打开,也就难怪产品和服务水平,还是在封闭市场时代了。 而其中,又一次体现,相关管理部门的思路、意识和方式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这是第二场次。 第三场次——问题没解决,更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滴滴被约谈,顺风车被要求整改,都是应有之义。 回过头来看,网约车使人们更不安全吗?其实不应该。现代科技使踪迹监控、关系分析、生物识别都变得更为容易。现在发生的纠纷和案件,在过去也可能会发生,而且回溯事实和追踪疑犯的难度更大。当然,现代生活的流动性更大,人口、物资、资金的流动较过往呈几何倍数增长,人际关系发生交会的概率也变大,摩擦也可能增多。相较于几十年前你需要单位证明才能去坐个火车,现在你一天内就可能经历数个城市、换乘多种交通工具,生活场景更复杂,“风险”自然升高。但你更喜欢哪一种生活? 只是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接受“新生活”的状态,需要接受互联网所支撑起的物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基础场景,而我们的管理和监管,就必须改变思路,从新的社会关系场景出发,进行决策、管理。 从网约车的管理看,或并没有形成基础思路的转变。既想拿过去管理传统出租车的办法来进行约束,又因传统办法难以覆盖新问题而放任问题。结果是到了矛盾集中爆发时,便运用行政力量“约谈”,责令企业改正。然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稍许延缓矛盾,直到下一次问题爆发。 而这个问题岂止是网约车平台独家所有? 前段时间也在风口上的网络支付是否也有类似问题?还有互联网金融等?先是以“新经济”“新概念”钻个漏洞,获得默许,然后引发市场变化乃至剧变却缺少相应监管措施,最后矛盾爆发监管部门强力“镇压”。 过去,管不了它们,就把它们列在监管范围外。现在,管不了它们又必须管它们,就用硬性方式“管住”他们,回到了老路上。问题没解决,更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相关管理部门的思路、意识和方式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这是第三场次。 管理应跟上和超越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 与滴滴一起上头条的,还有联想和平安。 平安保险因一起海外意外所引发的保险作为不力,被网友质问。 联想则因为“我和你谈生意,你和我谈爱国;我和你谈爱国,你和我谈生意”遭到人们质疑。 滴滴、联想与平安,大约刚好是一个梯队,从新经济到旧经济企业的跨度全都有了。它们的市值都很大,据说都算得上是全球的“强者”,成为国人的骄傲。但这次暴露出来的,平安海外的管理运营能力不强,而联想则一直是在国内高价战略盈利、海外低价却亏损,身披“跨国公司”之黄袍,其实不过是一家完全靠中国市场支撑的公司。海外有机构、有人,可是没有企业赖以生存的东西—管理与盈利。 除了“走出去”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是不是也看到,这些“大而不强”的公司,之所以能够“大”,与它们在国内所处的“超国民待遇”有关? 然而,我们的初衷,是借由国家和大市场之力,发挥“后发优势”,让这些企业更快做大做强。结果,由于过于“关照”,它们中的一些,已经丧失了正常运营的能力,丧失了服务市场的意识。这些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一起“安于现状”,形成了拒绝市场挑战的“小圈子”。 只是,时代在发展。 人们将全球的服务进行对比。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如此之大,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还很有必要。 联想这些年来的业绩有目共睹。无论“保护”得多好,能够力挽狂澜的只能是尊重市场、拥抱市场的双臂。反之,则市场抛弃你的速度比你抛弃它更快。 对滴滴的责难,绝对不是对一家公司的责难。 谁若视市场消费者为覆水,市场一定让他难收入。 企业固然有其自身责任,但外部性因素只能由公共部门来调节,市场秩序只能由公共部门来主导。新时期的新经济发展,需要现代化的治理办法,相关管理部门的思路、意识和方式,一定要跟上和超越经济发展、时代需求和市场需要。 后记 如果我们反思,就会发现,这些企业和产品能够成功,是因为我们的市场化步伐跟不上市场的发展,这些企业和产品遇到“滑铁卢”,亦是因为我们的市场化思路与步伐跟不上市场的发展。 但到了今日,那些曾经用来“帮助”市场发展的手,或应更让位于市场发展本身。当市场在成熟,消费者在觉醒,市场管理意识也需要转变。 过去,我们需要几个大企业。现在,我们需要充满着有竞争和竞争力企业的市场。 什么时候,市场中的企业,不需要“剑走偏锋”“制造概念”才能获得一席“被管理”之地,而管理者海纳百川,隐身于程序之中,保证供给方与需求方都中中肯肯中中正正的全力竞争,让市场高速运转起来,经济的内生动力就自然产生了。 这一年,我们提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也就是市场中的消费者要有更多样化的消费选择、更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或者就是众多企业饱受质疑的大背景。当市场需求不但在数量上增多、也在质量上升高,市场化的治理思路亟需改变。 (作者万喆系经济学家,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详情]
推荐阅读 法官曝滴滴车主犯罪情况:衍生刑案量远高于公众所知 滴滴衍生刑案数远高公众所知说明啥 来源:光明网 昨天(5月14日)有媒体报道了来自北京海淀法院网的一则消息,该消息称滴滴司机所犯刑事案件“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为公众知悉”。 上述消息所例举的滴滴网约车司机的刑事犯罪,可谓触目惊心,让人不寒而栗。滴滴网约车司机在短短几年内竟有如此高的犯罪率,却从未见滴滴出面披露过这些案件,并由此提示、警示过网约车消费者注意人身安全。不仅如此,滴滴在秘而不宣这些由其网约车司机所犯的刑事案件的同时,公众也并未见其因此而改进网约车司机的审查、严格把关、降低其司机所犯的刑事案件数的实际效果。从媒体公开报道看,滴滴网约车司机引发纠纷及其治安、刑事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而伴随的却是投诉渠道不畅、反馈迟缓等滴滴顽疾,直至最近发生的滴滴投资人被司机殴打、年轻女空乘遭司机杀害的案件发生。 网约车进入公共出行交通领域,打破旧有的出租车市场格局,方向正确。但是,方向正确并不代表和保证运营商的运营行为就一定正确。网约车运营商参与的是公共出行交通,其服务带有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在相当程度上,网约车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公共产品的基本要求。而所有作为公共产品的服务,其最最基本的底线就是安全。公共产品服务领域,当然不是净土,也同样避免不了发生各种事故乃至治安和刑事案件,但是,无论如何,公共产品服务绝不能成为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高发地。正是从这一点来看,滴滴在提供其服务的同时,没有守住保证公众安全这一底线。 参与公共出行交通领域的服务,其运营商当然要按市场规则行事。这就是说,不能、也没有必要让参与公共出行交通领域服务的运营商赔钱提供公共产品。但是,运营商既选择进入带有提供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领域,那么,就意味着其认可了公共产品属性,知晓了提供公共产品所应有的义务。这一点,决定了如滴滴这样的运营商,其公司业务性质、日常运营和内部管理皆非纯粹的资本运作游戏。运营商在此领域成功的标志,不仅在于市场业绩,同样在于其是否提升了公共产品的质量。 如果只凭着一时资本实力闯入半开半放的市场,不仅没有促进市场竞争,反而利用竞争度尚低的环境形成新的垄断,又滋生垄断者的毛病,那么,这样的运营商不论进入到第几轮融资,也不论是估值几何的独角兽,到头来也必定落得资本耗竭的断角兽的结局。企业发展史、市场竞争史中的无数事例表明,无论资本多么雄厚的运营商,以其糟糕的产品质量去与买方博弈,从未有过胜绩。 据上述消息,滴滴司机劫杀女乘客案件并非只有最近发生的这一起。早在2016年5月,滴滴司机潘某趁一单身女搭载其车之机,胁迫该女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该女见有警车经过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消息披露说,“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作为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现在也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能够解决的”。这一次,且看滴滴如何作为。[详情]
更多细节!空姐遇害案被害人最后影像、嫌疑人跳河画面曝光! 来源:微信公号“新闻夜航” 5月12日,“空姐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刘某华尸体被警方打捞出来,案件至此告破。 此次事件中,乘客李某珠在乘车前与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不相识,刘某为何要残忍地对一个年轻女孩下毒手,这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案发后,郑州警方披露了此案侦破细节,基本还原了案发当晚的情况。 遇害人性格开朗 父亲曾提醒注意乘车安全 21岁的李某珠,是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2016年参加工作。据珠珠父亲李先生介绍,珠珠是一个善良开朗的女孩子。 李先生说 ,他的女儿平时经常就会在滴滴打车软件上叫车出行,他也曾提醒过珠珠在乘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李某珠父亲 有一年深圳有一起女教师被滴滴司机杀害的案件,我就提醒过她,她说滴滴车还能出什么事,天真到这种程度。 嫌疑人性格古怪 家人称其患有抑郁症 与女孩儿珠珠的性格特点截然相反,顺风车司机刘某在家人朋友的眼中,是一个性格古怪、时常会与人发生冲突的人。 刘某父亲 我都不敢跟他说话。还没说一句,有时候就打我。一个两三千块钱的手机摔了,就问我要钱,让我赶紧给买手机。家里三个电车,全部都让他卖完了。 刘某家位于郑州市机场附近的一片拆迁临时安置区。他是家中独生子,曾经有过短暂婚史,如今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刘某房间中还有一些治疗抑郁症的药物。据刘某家人介绍,他患有抑郁症,曾经到医院就诊,并一直服用抗抑郁药物。 据了解,刘某家人不赞成刘某开车,但刘某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购买汽车,并在2018年3月用其父亲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滴滴账号,通过审核。 警方提供遇害人生前最后影像 2018年5月5日晚10时,完成飞行任务的珠珠,回到驻地酒店。计划搭乘5月6日凌晨一点多的火车返回老家济南。根据滴滴订单显示,她预订了一辆顺风车,而接单的司机正是刘某。 警方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5月5日23时42分,刘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抵达酒店。十分钟后,珠珠从酒店走出,临上车前还对比着手机看了一眼车尾部,似乎是在核实车牌与顺风车订单信息是否一致,随后打开后排车门上车。车辆停留30秒后,于23时53秒缓慢启动,驶离酒店。 同事打来电话壮胆 嫌疑人同时注销软件 5月6日凌晨0点02分,遇害人珠珠给同事发信息,描述自己搭乘刘某顺风车的遭遇。随后,同事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壮胆,也想震慑这名图谋不轨的司机。 李某珠同事 我说我在候机楼等你啊,然后她说好,没事。反正她给我的回答一直是行行行,好好好,没事没事。我说那行,没事我就挂了。 然而这通通话时长53秒的电话,并没能起到效果。据警方调查,5月6日凌晨零点03分,几乎是在女孩儿珠珠与同事通话的同时,司机刘某注销了滴滴软件。 嫌疑车荒地停留26分钟 警方在此发现遇害人 警方根据刘某车载GPS的信息追踪到,当晚这辆车在空港区华夏大道上由南向北行驶。凌晨0点06分,刘某驾驶嫌疑车辆行驶至一处荒地,并在此停留了7分钟。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 周照照 我们推断在这7分钟里,有可能在这个地方,嫌疑人把被害人进行了控制,因为时间比较短。他控制的地方是一个拆迁过的都市村庄,村庄里没有住人。 随后这辆车再次启动,5月6日凌晨0点25分左右,根据车载GPS信息显示,车辆在老陈庄村附近的一处荒僻的坡地上停留26分钟。 警方表示,结合群众提供的线索,刘某在此停留时间较长,26分钟足以完成作案过程。5月8日,警方在这里找到已经遇害的珠珠,但刘某不知去向。 嫌疑人跳河 河道监控记录下过程 5月8日上午11时,警方在航空港区滨河东路一座尚未完工的大桥边找到刘某的白色越野车。随后,警方发现附近桥上的玻璃围挡有破损。而根据河道内监控视频显示,5月6日凌晨,可以隐约看出有人从桥上跳了下来。 根据视频和现场勘查,警方推断案发后刘某跳河溺水。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警方在距离疑似刘某跳河50公里外的河道内,打捞出一具男尸,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就是犯罪嫌疑人刘某。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 周照照 尸体打捞上来的时间大概是凌晨4点半左右,我们发现死者发型和嫌疑人发型基本一致,然后死者身高也和嫌疑人身高相符,包括胖瘦程度都比较接近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经过DNA检测,警方进一步确认了刘某的身份。至此,河南空姐深夜搭乘滴滴顺风车后遇害案告破。 事发后,“滴滴出行”5月11日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详情]
共享经济需要踩刹车 张绪旺 来源:北京商报 高速公路是好东西,但飙车就不对了。近几年,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开上了互联网高速公路,速度惊人、形象靓丽,每每形成规模效应——全产业链投注热情的时候,就不只是一辆车,更像一个狂野飙车的车队——你争我赶、惟恐掉队。 所以,当滴滴顺风车空姐事件出现时,人们惊呼:原来共享经济没有想象中的安全堡垒,看似三方制衡,也有监管部门,但凡出事,原来某些维度根本没系安全带。 最可怕的事实还在于,这不是个例,滴滴的“罪过”是共享经济的通病。过往几年,我们经常健忘,忘记了美团外卖出现过“偷吃外卖”的送餐员,忘记了Airbnb爱彼迎多次发生的房主“偷拍访客”……即便在不发生人际关系的共享单车领域,押金难退成了集体性顽疾。 问题在哪儿?持有“无可奈何”论调的人士会认为“这是概率事件”,放在任何市场均可发生;持有“平台主责”论调的人士则认为,必须“杀一儆百”,严厉追责互联网平台。 不过,在现阶段,似乎哪种论调都难以安抚受到伤害的个案当事人,更无法举一反三成为行业通例。 归根到底,共享经济跑得太快了,快到大至法规、伦理、舆情,小到技术、赔付、产品,都没有跟上规模爆发的速度。在新事物面前,似乎只有恶性事件才能反推安全底线的确认,而且速度极其缓慢。更残酷的悖论在于,未等到行业准则、政策法规确定的那天,整个产业可能已经变成了伪命题。 比如共享单车,在一轮暴风骤雨式的资本洗牌后,剩者寥寥并且放缓了成长速度,甚至整个行业已经开始看衰这个市场。实际上,大规模爆发押金问题也不过才过了半年。有消息称,关于押金托管的政策还在制定之中,离推出尚有距离。 快,导致各个方面都措手不及。我们还知道,共享经济因涉猎的领域不同而局面复杂,比如网约车、顺风车,提供的是人际服务,平衡乘客与车主的关系;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提供的是物品租赁,解决人与财产的关系。 共享经济打破了原有的权责划分,交易的随时随地性,又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因此,期望某个新经济出现伊始就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不客观。现实是,我们寄希望于平台方,作为最具实力的参与者,做到最大程度的道德自律。而对于消费者(乘客、食客等)和服务参与者(车主、送餐员),能做的就是擦亮双眼、保持警惕。 更具操作意义的建议是,我们可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但知道“不应该做什么”:共享经济应该踩刹车。当新事物产生,能否理性发展?不以优惠、补贴来制造“虚假繁荣”,因为除了繁荣,不法分子也会盯上这一块肥肉。 马云的名言“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不代表“每个人都应该从中赚钱”。当共享经济变成了利益竞逐的产物,乘客可能会为了便宜而迷住双眼,服务者群体就会混入一心牟利的坏人,平台提供者更会因为效益放弃了安全底线。 共享经济未来很美好,莫要总是急着赶路。[详情]
北京法官披露滴滴车主犯罪情况,衍生的刑案数量远高于公众知 姜楠 海淀法院网截图海淀法院网5月14日消息,滴滴出行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 5月6日凌晨,郑州机场附近21岁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顺丰车的过程中,被司机刘某杀害。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逃。 此时距离滴滴车主殴打投资人张恒的“滴滴打人”事件平息,尚不足一周。 车主打人、强奸等案件屡见报端,到底是基于庞大司机人数的必然现象,还是滴滴平台的管理模式中确实蕴含着安全风险,我们通过刑事司法实践追索这一问题。 车主杀人,不是第一次 滴滴车主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将所有案件都用来讨论平台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以下我们仅聚焦车主在履约(行驶)、运营(专职)过程中犯罪情况。但即便如此,司机杀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 顺风车司机劫杀女乘客 被告人潘某于2016年4月计划利用滴滴顺风车接单载客的机会实施抢劫,并购买了迷药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9时,潘某驾车搭载乘客钟某,见钟某系单身女子,又住在高档住宅小区,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潘某路上借口手机掉落停车,进入后座捡拾手机,并胁迫钟某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有一辆警车经过并停在前方百米处,钟某见状挣扎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 2016年5月3日中午,潘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以其抢劫罪提起公诉。 “滴滴打人”?较为常见 实践中,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于车主涉刑中最为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 2017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搭载乘客,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月24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驾车送被害人孙某,因支付代驾费用问题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后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2015年12月24日,滴滴顺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对殴打致轻伤一级。后贾某赔偿1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判处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强奸、猥亵,顺风车主较为集中 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 2015年7月4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乘客后,在车内采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次日被抓获归案,赔偿人民币7万元后获得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强奸案件)。 2016年11月10日2时许,滴滴车主(专职)侯某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趁乘客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于当日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屡罚不止,代驾司机盗窃电动自行车 隐匿在司法数据之下、未引起关注但较为普遍的案件类型是代驾司机盗窃案件。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审结的代驾司机盗窃案件就达十余起。 2017年1月19日3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徐某在某天桥下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70元)。徐某于当日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 2017年1月9日2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张某在某地铁站附近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00元)。2天后张某被抓获,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类案件高度雷同,主体均为新入职代驾司机、深夜发案、地点为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窃取对象为折叠电动自行车。 另据多名被告人当庭供述,其犯罪动机均为经济条件困难、缴纳公司要求的培训费、保证金后无力购买电动自信车,听朋友(同事)说可以偷一个。 折射:有专职司机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 另在梳理案例过程中,部分案件虽不属于滴滴司机对乘客作案,但在案证据显示平台对注册司机的核实确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 宋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2010年2月1日刑满释放。2017年8月,其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未通过滴滴接单)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尹某系滴滴出租注册司机,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8年1月2日减刑释放;后于2015年在行驶过程中驾车拖拽欲上车乘客(未通过滴滴接单)致其轻伤一级;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姚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12月刑满释放;后于2015年因殴打多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此外,另有滴滴专职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涉嫌妨碍公务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顺风车司机亦存在将借用他人豪车注册作为后续诈骗、强奸的犯罪手法情况。 以上案例,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为公众知悉。 作为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现在也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能够解决的。[详情]
网约车司机犯罪观察:多为临时起意,专家建议加强准入审查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近日,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引发关注,这起案件使得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被广泛讨论。实际上,近年来网约车司机在提供约车服务时发生的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网约车”为关键字检索发现,从2015年10月至今,共有152份裁判文书,其中39起案件系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涉及罪名包含故意伤害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介绍卖淫罪等11类,约43名网约车司机获刑, 其中6起案件中7名被告人系犯罪前科人员。 39起案件中,共有13起案件涉故意伤害罪,11起案件涉强奸罪。其中,故意伤害案多因行程问题发生口角引发,而强奸案件中,司机多通过聊天套取乘客信息,伺机犯罪。上述两类案件中,司机实施违法犯罪多为临时起意。 专家表示,网约车作为新兴业态,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安全漏洞,“但不能因为发生恶性案件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如何填漏补缺,完善机制,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网约车公司及监管部门今后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伤害案多由言语冲突引发,有乘客被打断肋骨造成伤残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152份网约车相关裁判文书中,共有13起系网约车司机故意伤害乘客,案发地包括天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安徽、江苏及重庆等8个省或直辖市,其中8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有乘客因与司机发生口角,被持械打至牙齿断裂,肋骨骨折。 2016年9月19日20时许,张某驾驶优步网约车搭乘陶某等人行驶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公路边时,因驾乘纠纷与陶某发生口角,期间张某从车上拿出一把铁扳手,后又手持该铁扳手击打陶某的头部、手臂、胸部等处,造成陶某牙齿断裂、左侧4至8肋骨骨折、头部及左前臂皮肤挫裂伤。经鉴定,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伤残等级为X(十)级。 案发后,张某在知道有群众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后被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张某到案后网约车公司曾赔偿被害人陶某经济损失22994.41元。而在上述13起伤害案件中,共有两起案件在案发后,由网约车公司负责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其余案件的赔偿部分均为网约车司机自行承担。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13其伤害案中,共有11起案件时间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2时之间,案件多由行车路线、车费价格等原因产生争执,司机为泄愤殴打乘客,也有司机因遭乘客举报为泄愤殴打乘客。网约车司机在案发多均以赔偿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半数以上涉案司机被判处缓刑。 司机套取乘客信息伺机强奸,有人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犯罪 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起由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强奸罪的判例共有11起,有司机在行车途中套取乘客信息,借机进入乘客家中实施犯罪。 2017年8月28日16时许,网约车司机王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到被害人付某乘车订单后,在四川省简阳市贾家珍团坝村接到付某后,驾车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小区,在行车攀谈途中,王某得知付某回家后一人在家,便产生了与付某发生性关系的邪念。 当日下午17时许,王某驾车将付某送到小区后,以上楼上厕所为由进入付某租住的房屋内,趁租住房内无其他人和付某不备之机,强行抚摸付某胸部,并拉住付某的手欲强行将付某拉入房间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付某的猛烈反抗,奋力挣脱后逃走,王某遂下楼驾车逃离。 王某在案发后第三日被公安民警挡获归案。经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11起女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强奸的案例中,涉案司机实施犯罪均为临时起意,案件多发生在乘客穿着较少的夏季。此外,逾半数司机以聊天方式套取乘客信息,获知其居住情况,及性格偏好,以此判断能否下手,或在何处下手。除上述案件中涉案司机借机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强奸的判例外,也有司机强行将车开至偏僻无人的地方实施犯罪。 4起交通肇事案致5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抛下乘客驾车逃逸 除故意伤害及强奸等主观恶意较强的案件外,在39起刑案中,交通肇事罪的发案率也相对较高,4起相关案例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系当场死亡。有网约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趁乘客查看伤者伤情驾车逃逸,乘客电话要求其返回后仍不予理睬。 2016年6月16日14时03分许,“易到”网约车司机李某驾驶小轿车搭载乘客朱某等人,沿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目的地长阳路、临青路处后,在交叉路口东南角5米处停车。在乘客朱某等人下车期间,受害人陈某驾驶一辆燃气助动自行车同向行驶至该处,遇朱某开启右后车门,避让不及撞击车门摔倒受伤,朱某见状称“撞人了”,随即与同伴下车察看陈某伤情,并留在现场。李某在车内听到车辆撞击声后下车,从车后绕至车辆右侧,站在倒地的助动车边上低头察看后返回车内驾车逃离。 随后,乘客朱某拨打司机李某手机要求其回来,李某称与己无关不予理睬。当日23时,陈某经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在4起交通肇事案的判决结果中,以上述案件中李某刑期最长,其余3起案件中,两名网约车司机因积极施救或赔偿获得家属谅解,被判缓刑,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借约车拉客之便实施犯罪,有人介绍卖淫有人贩卖毒品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9其网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案例当中,除13起故意伤害案、11起强奸案及4起交通肇事案外,另有11起案件,分别罪涉介绍卖淫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危险驾驶罪、抢劫罪等。这些案件多以牟利为目的,系网约车司机借网约车拉客的便利实施犯罪。 从2016年6月开始,网约车司机陈某受人雇佣,驾驶车辆运送卖淫女杨某、莫某,并收取嫖资,其雇主每晚向陈某某支付租车费人民币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分别于2016年8月1日、8月5日及8月6日,驾车将杨某、莫某送至深圳市某酒店,先后完成4次卖淫交易,民警在案发后从陈某车内共查获卖淫嫖资1700元及卖淫活动笔记本一册。陈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类似的判例在广东东莞还有一起,网约车司机赵某在搭客过程中与失足妇女、嫖客互留微信等联系方式,以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除此之外,有网约车司机在车内安装伪基站,沿途自动向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或通过贩卖毒品、抢劫实现非法牟利。 专家:危险无法完全避免,建议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 针对网约车引发的众多刑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网约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犯罪,不仅是单纯针对个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犯罪,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挑战。在此类案件中,使用者是把自身的安全全部或部分托付给了第三方的,而具体的危险是否会发生,事前无法预见,危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即便如此,仍有许多消费者选择网约车出行,这种信任是基于网约车背后的管理平台和管理部门。”肖君拥说,相对于“黑车”,网约车有第三平台的介入,但毕竟第三方平台目前不对司机的犯罪记录进行一个类似于出租车司机的严格检查,而刑事犯罪的临时起意也不是第三方平台能左右的,法律应该对这种“便利性”的滥用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肖君拥说,就目前情况而言,取缔网约车肯定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最佳答案。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也绝不是仅靠专项立法能解决的,更加迫切需要靠平台的规范化,加强风险的预估、防范来应对。此外,网约车的安全保障,需要更多依靠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以及社会成员的自我约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在此类案件中,网约车公司存在把关不严等重大责任,加强网约车准入审查,应作为今后行业规范的重点工作。 彭新林说,通过相关判例能够发现,很多涉案的网约车司机此前就有犯罪记录,这说明目前网约车公司的审查机制存在重大疏漏。要规范这一市场,不光完善准入审查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职能部门应设立监管部门,确保执行到位。[详情]
新华微评:随拍随发莫“越线” 越来越多人习惯了举手就拍、一按就发,却不知其中潜藏的违法风险。近日,擅自传播“空姐遇害案”现场照片的多人被依法刑拘,给那些任性一族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传播必须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不讲道德、不守法律,玩过头就会栽跟头。[详情]
反思数据经济:社交目的导向,使网约车的数据系统放弃了安全 陈玉洁 近日空姐搭乘网约车遇害事件受到了媒体、各级监管和执法机关、和广大公众的紧密关注。提倡严究平台之过、重申这是黑车之祸、直指这是资本刺激下平台野蛮生长导致的附带伤害等等,多方解读也把规范网约车市场的讨论再一次推向舆论前沿。一周之内,案件告破,平台公司开展内部整顿、配合公安部审核司机背景,交通部也开始拟定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拨开繁花乱眼,此次事件中浮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不应当随着案件的告破和监管的骤严而消弭。 并非偶然事件,而是结构性失灵 更深层次的问题跟数据有关,准确点说,跟数据的收集、使用以及它在当下平台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有关。中国城市出行市场在手机平台广泛使用的催化下,实现了平台化、数据化的演变。传统巡游或应召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区别,表面上看似乎是打车平台取代了以往的出租车公司,成为了新的中介,运用技术让乘客的出行需求能更有效地被满足,让司机减少空车等待和行驶的能耗,也为私家车主提供增加收入的途径。尽管打车难的问题在网约车大行其道的今天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因为黑车转网约车而得到根本改善,甚至在资本不断进入市场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数据驱动的打车平台,确实为广大的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深刻的改变。 这个改变是平台化:手机叫车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日常行为。支撑实现平台化的根本是数据。如果没有海量的数据支持,出行供需的匹配无法实现。滴滴出行在国内的网约车市场独占鳌头最主要的原因是前期公司的发展,包括合并“快的”和收购“优步中国”,为这个平台积累了海量的数据。 也正是因为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有关,所以此次事件不是单一、偶然性事件,而是数据驱动平台经济中结构性的失灵。已有新闻披露,女乘客受到骚扰和侵害的事件早就屡见不鲜,只不过没有受到媒体和大众眼球的聚焦。网约车平台的安全隐患-空姐被害的事件链条敲响了当前数据经济模式的警钟。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给平台经济中的数据定性? 在众多新闻报道中,乘客用户信息的泄露和社交评价体系的浮现,引起了一片哗然。“颜值爆表”、“美女下车时丝袜走光容易让人想入非非”这些有性暗示意味的标签拷问的是平台是否“引狼入室”,在乘客被骚扰甚至是被侵害的事件中扮演了“共谋”的角色。也许有人会说,除了有强烈引导性的评价,网约车平台更多的还有乘客司机互评准点率和服务态度等,这类互评有助于建立数字经济下,陌生人交易的信用机制。 不可否认,在平台化的发展过程中,数据收集作为一种维护和改善平台运行的手段,有积极作用。然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的研究者早就指出,数字时代中,个人、平台和数据之间的关系,已经远超出传统定义的隐私这个范畴,更多指向的是个人信息收集后的(再)使用。 数据“目的性”的边界 大数据技术被赋予了无限想象,数据被喻为当代社会经济的原油,它的地位就如同煤和石油之于工业社会,不仅本身具有价值,也为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助力。 那么,数据到底是什么?跟石油不同,数据不是天然存在的,它们是创造之物(Gitelman, 2013),以目的为导向。数据的英文datum的词源在拉丁文里的意思是被赋予和被给予(Gregg, 2015)。虽然计算机科学中常常使用数据挖掘这一象征煤炭开采的术语,但是,数据挖据也是建立在系统提前设计好会收集和记录哪些数据的前提之上,对大型数据集建模、分析的技术手段。 数据的收集和它背后的目的无法割裂。人类社会最早的大规模、系统性的数据收集始于人口普查。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普查最初的目是征税和征兵(或徭役),所以家里有几口人、是男是女、什么籍、有无田地、多少地,这些方面的信息几乎所有国内外早期人口普查中都有收集。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各国政府开始意识到人口和经济数据的重要性,不仅人口普查中收集的数据种类开始变多,像收入、职业、年龄都纳入其中。经济学家也开始构想各类数据指标,以更好地监管和调控经济发展。因此,消费数据、生产数据、交易数据逐步开始进入社会主流。时至今日,GDP、CPI、道琼斯指数等,已经被广泛接受,成为认识和衡量社会发展的标杆性指数。 数据的目的性,这一属性,没有因为进入数字时代而消失。只不过,与前数字时代相比,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让数据的复制和再使用变得十分容易。然而手段的便捷无法抹杀数据以目的为导向的特性。相反,大数据技术的便捷在一次次地挑战数据目的性的边界。诸如乘客遇害、用户数据泄露等事件的发生,凸显得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越界造成的不良反应。 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数据系统对安全的追求 回到平台经济,无论是社交平台还是服务平台(如打车或外卖软件),已由数字经济蜕变成数据经济主体。那么,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应该是,平台收集和使用它现在收集的那些数据有什么目的?数据收集后, 为什么平台会选择这样使用数据? 1.以为社交名收集顺风车车主和乘客的社会职业、行为、和出行数据; 2.以安全为名收集司机的个人信息、驾驶轨迹和行为数据; 3.以优质服务、增强信任为名,让司机乘客相互评价。 这次走入大众视野的数据化社交手段叫印象标签(profiling)。“人美腿长”、“准时”、“有礼貌”、“相貌平平”,这些标签不仅是对外表或行为或态度的一种描述,在平台的体系里,这类描述更代表着一个数据集,而且是可以被转换到其他语境下的数据集。这也是为什么司机甲能看到司机乙、丙、丁对同一乘客的评价,反之亦然。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平台中都是活在平台定义下的数据集合体。一位乘客所有的社会关系、特征和生活的全部在平台的印象标签体系里,被简化为寥寥数语。夜间用户人脸验证失灵,不是系统漏洞(bug),折射的恰恰是印象标签数据系统的特征,在这里,社交的目的导向削弱了系统对安全的追求。进一步设想一下,除去帮助用户实现交友目的,如果平台将来要变现收集到的大数据,不难想象,会投放精准广告,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相貌平平的用户可能会面临被改善颜值广告的骚扰,尽管他们可能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满意? 再者,在数据经济中,“准时”、“有礼貌” 等这一类看上去中性无害的标签,与具有强烈性暗示的评价的区别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本质上,都是数据资产的衍生物。日前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用户泄密的丑闻反映出,数据资产的衍生物也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毁灭性危机。Facebook收集用户数据用以提高旗下产品开发,同时卖给第三方,早就不是秘密。2014年曾披露Facebook团队做了一组实验:在用户页面上选择性地显示朋友社交分享中带正面、或负面情绪的内容,已验证情绪是否能感染他人。2018年数据丑闻涉及英国一家数据应用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这家公司不正当获取8700万Facebook用户的数据,开发用户“心理动向”的产品,兜售给为选举酣战的政客(包括特朗普),帮助他们投放精准的“政治广告。”社交软件的用户使用平台的初衷是交友和维护社会关系,而情感实验和“心理动向”这类衍生产品的开发却有操纵用户的嫌疑。 网约车乘客遇害、社交平台用户被操纵这类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抹杀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这里的意思不是要推翻所有的大数据技术,而是希望更多人更清醒地认识数据和数据技术,以防将它们的使用日常化。 敲响数据经济的警钟 认识数据收集的目的性,能帮助我们设定科技应用的边界,也帮助现在的科技公司更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权力。科技史学家梅尔文·克兰兹伯格曾提出六大技术定律,其中第一条说,“科技非好非坏,也不中立。”这条定律的深意在于揭示了科学技术本身没有属性,它的属性体现在社会运用中。没有天然、必然带来社会进步的科技,也没有一定引发社会悲剧的科技。克兰兹伯格对这条定律的阐释对今天我们面临的数据经济的挑战也很有启发:“科技与社会生态的相互作用给环境、社会、和人带来的影响,往往远超于眼前的技术设备和直接的应用本身。同样的技术在不同的环境或情况中使用,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科技非好非坏。那么,盲目崇拜大数据科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意图单一通过数据技术手段改善就业、改善交通,和一杆子打死平台技术的逻辑,处处设置障碍,同样不可取,它们代表了科技本质论的一币两面。因为数据的产生、收集和应用都有目的,那么什么样的数据被收集、什么样的数据被忽略、怎么被使用、谁在使用这些问题也变得重要起来。这也是欧盟在即将生效(5月25日)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赋予用户五大数据权力的动因。数据主体的权力包括1)知情权、2)访问权、3)反对权、4)个人数据可携权和5)被遗忘权。 悲剧引发的深思不应止步于结案、平台内部整改、或针对司机和网约车平台的新条令出台。成为网约车平台合法化的第一个国家,我国已经在平台经济的监管上走在了世界前列。正视数字经济到数据经济的演变中,平台的数据属性,才能帮助公司认识自身的责任远大于平台促成的一次次服务交易,也远大于平台撼动的传统产业或催生的新产业,也是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具有前瞻性、符合中国国情政策的第一步。 引用文献 Gitelman., M. (2013). ed. “Raw Data” Is an Oxymoron.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 USA. Gregg., M. (2015). “The Gift that Is Not Given,” in T. Boellstorff & B. Maurer. Ed. Data: Now Bigger and Better.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IL, USA. Melvin, K. (July 1986). “Technology and History: ”Kranzberg‘s Laws“”. Technology and Culture. 27 (3): 544–560. [详情]
社论:共享经济不应忽视社会责任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仅仅出行领域就在短短两年诞生数家估值动辄百亿市值的互联网公司。不过浮华过后,随着社会责任缺失事件接连发生,由共享经济引发的探讨甚至反思也越来越多,日前引发全国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涉嫌杀害乘客事件就是其例。 事件发生后,滴滴方面立即致歉且似乎“诚意十足”,不过并没有阻止民众的声讨。虽然目前对于滴滴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滴滴不可能以仅仅提供平台来规避责任。 共享经济诞生在互联网时代,多是通过平台将两端的服务提供者个人与服务需求者个人联系起来,从服务提供者与平台企业关系的角度看,二者并非传统企业雇佣模式。所以一开始,企业都以自己是单纯提供信息的平台为由,试图规避风险与责任,不论是曾经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还是如今短租平台、网约车平台发生的恶性事件,都无法说服民众和监管者相信平台企业的托辞。 就滴滴而言,对平台注册司机加强审核以及保障乘客利益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来看,滴滴顺风车车主申请条件十分宽松,根据招募信息,车辆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不久前美团打车也因为招募条件过于宽松,甚至公然违反地区规定而广受诟病。 目前的现实是,司机审核是一项颇为复杂且耗费成本的工作,规模大、利润率低的平台更加追求效率,在审核上投入较少。在当下流量为王、偏重估值的时代,企业纷纷选择了从商业和经济的角度来考量。 这种现状必须改变,以滴滴为例,一方面需要查漏补缺,堵上管理漏洞,比如在历次事件中暴露的客服夜间无人值守、人车不一或车牌不吻合等情况;另一方面,平台需与公安部门犯罪人员记录的数据打通,以便对司机是否有前科等信息进行筛选。去年12月,滴滴曾宣布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及全国5个省公安厅、8个城市公安局达成战略合作,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有危害人身安全可能的刑事犯罪记录人员或存在安全隐患人员进入平台,很明显这项工作需要加快落实。 针对乘客,网约车精力更多地放在“流量”上面,即通过车价减免或乘车便捷等方式吸引乘客,但对于乘客的乘车体验、投诉反馈甚至人身安全,却顾及较少。例如,滴滴司机出现打人、侮辱女性等恶性行为后,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因此需要加强乘客权益保障,比如乘客遇到危险时,一键报警功能就显得十分必要。 实际上,在共享经济的另一个热点共享单车领域,同样存在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目前摩拜、ofo等已经历数轮融资,估值倍增,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共享单车带来对公共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却由公众来承担。甚至可以说,这些互联网公司一旦做出了与资本结盟追求体量的选择后,大部分再也没有办法真正沉下心来,去完善自己的产品,滴滴、ofo等似乎无不如此。 换言之,共享经济和互联网创新的大旗,不能是规避社会责任的挡箭牌。部分企业享受高估值、创始人一夜暴富,不能以转嫁负外部性、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资本一味追逐、共享经济“一哄而上”,也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正如交通部针对滴滴顺风车发表评论时所言,检验网约车发展标准是民众的获得感。[详情]
滴滴没有避风港 赵陈婷 技术的进步有时是把双刃剑。 2016年7月,被誉为专车新政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还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但是,一年多后,接连发生的滴滴“打人”和“空姐遇害”事件突然让社会惊醒,这条曾经改变打车难时代的“鲶鱼”已经被养得太过肥大。 如何管好这条“鲶鱼”,阻止在驾驶过程中、在汽车这个封闭空间中发生悲剧的可能性? 滴滴的责任 不管是之前乘客遭遇司机殴打,还是这次发酵中的空姐搭乘顺风车遇害,滴滴作为平台在反应上其实都挺积极。 打人事件之后,滴滴方面表示已第一时间联系乘客致歉,并按照平台相关制度,将垫付被打乘客全部医疗费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处理此事。 而空姐遇害事件发生后,滴滴一度比警方还快,发表了高达100万元人民币的悬赏令,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该名具有嫌疑的顺风车司机,同时公布了其身份证号、电话和照片。 除了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不一样,这次的空姐遇害事件和此前的滴滴打人事件的差异还在于一个是顺风车,一个是快车。 两者的区别在于顺风车从业务上定位是公益性质,滴滴只是司机乘客的信息撮合方,并不抽取佣金,只是收取很小比例的服务信息费用。而快车和专车一样,滴滴作为运营监管平台抽取20%左右的佣金。 2016年11月起施行的《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 这意味着,网约车业务中,平台就是承运人,消费者是和平台发生合同关系,而不是和司机本身,这个“承运人责任”和传统出租车公司相类似。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暂行办法》第38条又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顺风车并不在网约车的承运人责任之内。 而滴滴顺风车的用户协议中也写道:“由于车主原因造成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未提及滴滴平台的责任。 交通运输部官微此前发布了一篇题为《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的文章。文中指出: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乘客和司机是网约车企业的“衣食父母”,是其走远做强的“资本”,正是他们的选择撑起了企业的“流量估值”和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会轰然倒塌。 这篇文章在业内一度被解读为是在喊话滴滴。 现实的状况是,一旦出问题,不管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责任,滴滴都不能甩锅。 不定时炸弹 这并不是滴滴的顺风车第一次出事。 2016年5月2日,深圳一名24岁女教师搭乘滴滴顺风车返回学校,司机潘某持刀逼迫被害人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其残忍杀害。随后滴滴公司通报称,涉案司机在平台上的注册信息均为真实信息,但涉案车辆的牌照系司机临时伪造。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受害人在发现车牌和平台信息不相符时,选择了在平台上取消订单,并继续乘坐。 而公众最近也开始集中质疑滴滴平台对顺风车审核不严的问题。 对此,滴滴日前公布自查结果,承认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该嫌疑人系违规使用其父的顺风车账号接单,在案发前就因言语性骚扰而被投诉,但滴滴并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在滴滴司机注册平台中,对快车、专车司机的招募和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也不一样。 滴滴方面公示的信息显示,在北京地区滴滴快车司机注册需要实行实名制,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需无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此外,驾龄3年以上,准驾车型C2及以上。一般审核期限为3~5天。 而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则相对宽松,根据滴滴APP招募顺风车司机的信息,需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1年以上。车主审核时效最快为48小时,新车或新驾照则需要7~14天。 有报道称,滴滴顺风车在注册审核环节上存在明显漏洞。女性司机在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后也能正常过审。 除此之外,各地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均对合乘车辆每日的派单数量作出规定,北京、上海等地要求上限为2次。但滴滴顺风车每日最高可接单数为15单,明显高于各地政府的规定。 这意味着,顺风车中存在一定数量的“专职车主”,他们并非在上下班或有计划的出行中顺便捎人,而是带着营利目的专职运营。 另一方面,滴滴此前在顺风车业务上加入的类似社交功能标签评价,在滴滴顺风车的行程结束后,车主和乘客可以在APP端的评价页面中选择滴滴预先设定好的“这个美女不一般”、“直男”等“印象标签”来评价对方。 如今这一功能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车主和乘客的信息而招致批评声不断。 事实上,由于风控和管理上的难度,顺风车业务有点像出行平台中的“不定时炸弹”。 但是顺风车并不是滴滴一家独有的业务。目前市面上,除了滴滴,还有做顺风车起家的嘀嗒,以及刚加入顺风车不久的高德。而这场面对顺风车的调整将影响着三家的业务走向。 因为即使网约车已经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监控机动车的行踪,甚至可以用技术手段实现可视化监控,即使网约车外在安全性上实际已经比传统出租车更为可靠,但滴滴们至今依然没有办法百分百保证乘客的安全。 今年3月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滴滴估值560亿美元,位列第二名。滴滴出行CEO程维日前公布的数据是,2017年,滴滴服务了74亿次用户的出行,滴滴每天服务的用户订单超过3000万笔、4000万人次。 平台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很多时候,滴滴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详情]
来源: 红星新闻 5月6日凌晨,21岁空姐李某珠惨遭杀害。案发后,警方锁定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于案发后弃车跳河。 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经多方努力,郑州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上午10时41分,警方通报称,DNA样本完成鉴定,死者确系杀害空姐的疑凶刘某华。 ▲平安郑州发微博称嫌疑人尸体身份已确认 红星新闻记者独家获悉,2017年12月,刘某华拿到驾照,其中,科目二考了3次才通过。而滴滴顺风车对司机的要求是,驾龄1年以上。 去年7月贷款买车首付一万多 可能无证驾驶至少3个月 三四年前,因拆迁缘故,刘某华一家搬入现在的棚户区内。家中陈设简单,有些杂乱。 红星新闻记者从刘某华同村村民处了解到,刘某华的第一辆车是一辆黑色轿车,由于他骑摩托车将人撞成重伤,为了赔钱,他将轿车卖掉。 刘某华的父亲向媒体确认了此事,“他骑摩托车撞倒西华县一个人,撞成植物人了”,“私了下来连医药费二三十万”。他说,至今家里还有40多万欠账。 红星新闻记者从郑州一4S店证实,刘某华的第二辆车是江淮瑞风S2。2017年7月4日,刘某华购买此车,该车价格67800元,刘某华付了20%的首付,贷款53100元,分24期还款。 该4s店销售匡磊(化名)接待了刘某华,两人互加为微信好友。 ▲刘某华微信名“铁血丹心” 匡磊说,他付的首付还是最低比率的20%。匡磊对刘某华的印象并不深,只是会在朋友圈互赞而已。目前,刘某华的朋友圈设置为仅三天可见,但令匡磊印象深刻的朋友圈消息有几条。其中一条是今年4月9日,大河车展时,刘某华拍了一段小视频发至朋友圈,视频里,刘某华车内坐了多名车模。在匡磊的印象里,刘某华有点“自恋”,拍照喜欢伸舌头。 匡磊已记不清刘某华是7月还是9月提的车,但据驾校信息,他推测,刘某华12月考取的驾照,提车以后,至少有3个月是无证驾驶。和刘某华一起考驾照的一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考科目三,刘某华将他的车开到了考点,他们还在车内打开空调取暖。 5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网上一位发帖称与刘某华一起考过驾照的网友。他提供的驾照考试名单上的刘某华身份证号码与警方发布的一致。该名单显示,刘某华分别于去年11月3日和12月5日参加科目二考试,12月15日参加科目三考试,12月27日参加科目四考试。该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振华是因为驾照被吊销了,所以重新参加考试。 5月12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刘某华参与考试的培训驾校。一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去年10月18日刘某华参加了科目一考试,一次通过,但科目二考了3次,其他均一次通过。2017年12月27日或28日,刘某华拿到驾照,一年实习期。 滴滴称嫌犯违规借用其父账号接单 嫌犯父亲否认注过册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滴滴顺风车对司机要求如下:三证验真,即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按照要求,刘某华的条件显然并不满足。那他又是如何跑起了滴滴顺风车? 自空姐遇害事件发生,滴滴公司数次发表声明。 在首次回应中,滴滴公开道歉,对于这一事件,“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稍后,5月10日,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刘某华。 但在11日下午的声明中,该公司声称,自查发现,该案中,“(司机)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滴滴承认,“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与此同时,该公司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不过,5月12日,据新京报消息,刘某华父亲否认注册过滴滴顺风车账号。 ▲滴滴顺风车已停业整改 顺风车司机接单前可看乘客信息? 回应:整改计划中,后续公布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检索百度、知乎等网站发现,有多人曝出,滴滴顺风车司机在接单前,就可掌握乘客大概年龄、职业、长相等信息,甚至有司机评论称,“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 ▲网友曝出,滴滴司机软件端可看到其他人对乘客的评价 知乎网友发布的一张滴滴软件截图更是引发热议。乘客打车后,司机的评价页面显示:不化妆也漂亮,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该网友说,以前一直不明白坐个车而已,为什么滴滴软件上会明示乘客的诸多信息。后来自己做了车主,才明白,滴滴的产品经理是把顺风车当社交软件来做。 该网友说,乘客发布路线后,司机不仅可以查到对方几个人,去哪里,甚至还能看到对方的性别、职业、年龄、长相以及之前司机的评价等信息。 早前已有媒体报道,2016年5月,深圳一名女教师深夜坐顺风车被抢劫杀害。当时女教师上车前拍了车牌发给家人,后经警方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车牌系伪造。 5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登录滴滴出行顺风车页面,页面显示,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 为何接单前,顺风车司机的软件端会显示其他司机对乘客的评价?开发该功能的初衷是什么?曾有媒体做试验,女司机使用男性驾照为何也能通过审核?如果刘某华并无滴滴顺风车账户,悬赏时,其个人信息来自何处? 面对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诸多疑问,滴滴方面回应称,“都在整改计划中,后续梳理完会向社会公布。”[详情]
花季女孩在滴滴顺风车上惨遭毒手,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扼腕叹息之余,议论最多、最担心的是网约车的安全问题。 昨天,滴滴发布公告,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归纳一下,公告透露了三点信息:一是顺风车停业整改,二是对所有签约司机全面审查,三是运营及客服全面整改。这说明,滴滴不仅是顺风车存在问题,司机监管、运营服务也有问题。 既然是全面整改,那就不能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滴滴平台到底存在哪些漏洞?应该如何吸取教训、切实完善运营服务?麻辣财经认为,乘客最不满意、感受最深的“痛点”,就是滴滴改进的关键点。 贴标签“剧透”乘客隐私,让顺风车变了味 视而不见的风险,往往是最大的风险。 麻辣姐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不少人都坐过滴滴的顺风车。人们不打快车、专车而选择顺风车,看中的是它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北京车多道路拥挤,如果能顺路拼车还可以少花钱,这是一举多得呀!”一位朋友如是说。 可是,滴滴的顺风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拼车,背后还有不为人知另一面。可能正是因为这“另一面”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才对潜在的风险缺少认知,更谈不到加强防范。 滴滴在顺风车业务的引导页面上,希望用户填写更详细的个人资料,包括年龄段和职业。但滴滴并没有向用户明示,顺风车主在接单时,司机是可以看到这些信息的。而实际上,这些信息未经乘客同意,已经“报”给了顺风车司机。更令人不解的是,行程结束后司机还可以对乘客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可以留言,也可以从滴滴设置的“标准选项”中选,其中就有“颜值爆表”、“声音甜美”等对乘客容貌的描述。更更令人不解的是,当乘客再叫顺风车的时候,顺风车主可以看到“前司机”们留下的这些描述,并由此判断是不是接单。 也就是说,乘客在打顺风车时,司机已经对其年龄、职业、相貌等信息一清二楚;但乘客却一直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已经公开泄露。因为司机们的“评价”乘客是看不到的,只有对司机进行评价后才能看到。试想,顺风车对乘客来说不过就是一交通工具,有多少人会留意司机的外貌和素质?更不要说加关注留言了。 把乘客变成了“透明人”,让司机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即便是顺路,仍然可以“人多不拉”、“长得丑不拉”。这不但拉低司机的职业道德,还可能引发司机载客动机不纯,年轻貌美的乘客抢着拉,甚至可以绕道“专程”接送。顺风车变了味,对被选中的乘客特别是漂亮姑娘来说,危险系数明显增加。 写到这儿,麻辣姐忍不住要问:顺风车本意是顺路搭车、绿色出行,时间和线路才是需要了解的必要信息,跟乘客的年龄相貌有什么关系?未经乘客同意公开个人隐私信息,网约车平台有没有这个权利?网约车平台允许司机对乘客品头论足,并设置描述“长相”“声音”的选项,究竟是意欲何为?除了给别有用心人提供可乘之机,对运营安全和改进服务有任何帮助吗? 难怪有媒体指出,顺风车的产品设计,实际上是一款以出行为载体的社交工具。这个定位显然与人们心目中的顺风车相去甚远,打个车还要与司机互动社交,大家显然也没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面对这些硬伤,滴滴顺风车下线整改实有必要。 网上约车方便快捷,但善后服务跟不上 运营安全出现问题,往往是管理漏洞造成的。滴滴公告称,此次命案的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联系不上嫌疑人,说明嫌疑人可能存在更大的问题,应当引起平台高度警觉,采取更有效的应对处置才对。然而,遗憾的是公司没有妥善处理这起投诉,嫌疑人绕过“人脸识别”继续运营,才导致了更大的悲剧发生。 网络平台约车快捷方便,但后续服务跟不上,是很多人的共同感受。比如,一些女性乘客发现“前司机”们的评语泄露了隐私,要求平台删除时,客服给出的答复是“删不了”。有的乘客在支付打车费用时输错了金额,想把多付的钱要回来,客服的回答是不能提供司机的联系方式。还有的乘客在节假日打车误点了“企业付费”,想改成自己掏钱不让企业报销,客服非常温柔地表示“无能为力”。 上面提到的一些情况,是乘客在打车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平台即使没有责任但却有义务帮助乘客解决好,不能除了“非常抱歉”外什么都不做。前几天,媒体报道了一位顾客买包子,用支付宝误付了14万多元,不但包子店老板主动“寻人”,支付宝也帮助提供付款人线索,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作为一家企业,运营和服务是分不开的,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错误情形,不管是谁的责任,企业都义务提供善后渠道进行补救。 5月1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刊出一则评论指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和发展新业态的初衷是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而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轰然倒塌。 认清了问题的根源,整改才更有目标和针对性。交通出行安全是第一位的,乘客打顺风车是约车不是“约会”,与出行无关的信息平台公司就别散播了。(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李丽辉)[详情]
网约车乱象:马甲车频现、同路不同价、投诉难反馈 ……用户安全谁来保障? 5月6日凌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 5月12日凌晨,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经多方努力、全力搜寻,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经查验,其体表特征与嫌疑人基本一致,可初步确认该尸体系杀害滴滴顺风车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刘某华。 5月12时上午,警方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 顺风车乘客遇害 滴滴自查整改 在顺风车乘客遇害事件之后,滴滴出行昨天(5月11日)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滴滴也将全面审查其他平台司机,用一切手段清理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此外运营及客服体系也将全面整改。 滴滴在其自查报告中提到,嫌犯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且曾被投诉言语性骚扰,但客服五次通话并未联系到嫌疑人,随后并未妥善处理此事。这起恶性的刑事案件让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再度被推到风口浪尖。就拿这起案件来说,嫌疑人违规借用其父亲的账号接单,就暴露出了网约车长期存在的“马甲车”等安全隐患。就在前一段时间,因为新互联网企业的加入,网约车市场的烧钱大战又重新燃起,与此同时,一些乱象也死灰复燃。 乱象一 马甲车、黑车等频现 平台烧钱大战致违法运营车辆增多 3月下旬,美团打车登陆上海,久违的网约车市场再度开始了“烧钱大战”。在“美团打车”低价竞争三天后,“滴滴出行”也加入了补贴大战。补贴带来的效果立竿见影。美团打车进入上海不到一周时间,已经取得了30%的市场份额,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非法客运车辆开始增多,也滋生了“马甲”车这种违规运营行为。 网约车司机 现在这两天美团跟滴滴干仗,快车(几乎)不要钱。 这两天它都是(给司机补贴)十几块钱一单,能赚到钱,这时候不开什么时候开,(美团进来前)平时一天才四五百块钱、五六百块钱,现在一开 (一天)一千五六百块钱,现在这个行情,一个月两万块钱挣得到。 消费者 竞争是好事,有优惠拿。 交给黄牛几百块 轻松注册“马甲车” 所谓马甲车就是,乘客在打车软件上叫的车辆的牌照,和实际来接你的车辆牌照是不一样的。记者的叫车软件上显示牌照为沪D白色轿车,可来的车辆牌照是冀D的车,除了牌照第一个字不同外,其他都一样。 该马甲司机告诉记者,注册马甲车只需要花了几百块钱。你只需要提供一个驾驶证,即便没有沪牌车、驾龄没满三年也可以(上海要求驾龄满三年才可以开网约车)。至于需要的沪牌号码,黄牛只是在大街上随便拍一辆沪牌车即可。 据了解,有人专门针对网约车的注册漏洞,通过制造假证,然后递交申请即可。除此之外,也有黄牛专门依靠他人窃取的本地车辆信息,然后卖给一些外地车主使用。 乱象二 爽约车、同路不同价等乱象频现 随着网约车市场日渐扩大,问题随之产生:平台低价竞争,服务却在缩水;号称提升用户体验,维权却石沉大海……面对这些陷阱和纠纷,消费者该怎么办? 北京朝阳区白领刘凌,她最近时常被网约车收费价格所困扰。前一阵刘凌加班,晚上10点左右她通过某平台约上车,行程是从慈云寺到横街子,当时平台软件预计费用36元。但上车后刘凌发现司机一直在绕路。当车开到窑洼湖桥时,刘凌要求终止交易。 又气又怕的刘凌下车后,发现被扣打车费70.9元,事后她向平台投诉,到现在仍石沉大海。看了近日有关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后,刘凌才发现自己也有过好几次“同样时间、同样始发地、同样目的地”,却“收费不同”的约车经历,有时10分钟车程账单高达200多元。 “打车估计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相差无几倒也能理解,但有时价差之大让人咋舌,动态调价太不透明了。”刘凌说。 图自视觉中国 刘凌的遭遇,就是当前网约车消费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司机刷单炒信,网约车秒变“爽约车”,车主营运资质不达标、车辆年检不合格,收费价格、充值退费等问题频频出现…… 打击乱象 震慑网约车平台力度需加强 上海市交通委给美团开除10万元罚单 针对网约车的乱象,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加大了对各大网约车平台非法客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美团”和“滴滴”平台进行了处罚。据上海市运管处副处长马斐介绍,从4月5日起,短短的十多天里面,(非法营运)车辆已经达到了一千多辆,总量已经相当于2017年执法总队全年的五分之一。 对于网约车平台违规,上海市交通委给“美团”开出了首张10万元罚单,并要求美团停止高额补贴的低价竞争方式。同时,针对滴滴在上海一直没有取得本地“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的情况,也进行了处罚。 上海市运管处副处长 马斐 (罚款)其实对于像滴滴美团这类企业而言,它对雄厚资本而言它不在话下,起不到一个有效震慑作用。所以我们希望国家层面的相关部委,通信、网信、公安等部门能够形成综合监管进行制约,尤其是针对那些屡教不改,多次违规的这些平台企业要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或被列黑名单 11日,交通运输部就加强网约车管理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出现以下6种情况的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1.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2.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 驾驶员不一致,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3.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 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经营者; 4.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 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5.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6.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同时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乘坐网约车如何保证人身安全 除了监管进一步完善,乘客目前在使用网约车时,也要学会自我保护。 · 核对司机和车辆信息与平台是否吻合 乘客在上车前一定要查看司机和车辆是否与平台显示的情况相吻合。一方面避免上错车,保证乘坐的就是自己预约的车辆。另一方面提高安全性,如果接单司机的信息与注册信息不同,则很有可能是虚假注册,乘客一定要拒绝乘车,并第一时间联系网约车公司,避免发生意外。 · 查看平台司机信誉度及出行次数 乘客约车后可以查看平台司机信誉度及出行次数。如果司机信誉度较低,需提高警惕。乘客还可以将乘车车牌号和司机信息截图发给家人或好友。夜间或是前往偏僻地点,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可以把定位信息分享给家人。在付费方面,如果乘客开通免密码支付功能后遭遇恶意刷单扣款,则需要联系客服要回费用。 图自视觉中国 网约车问世的这几年,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出行便利。但如果便利的代价是时隐时现的安全问题,那这样的便利也难以让人安心享用。网约车行业经过几轮并购调整,现在应该告别野蛮生长了。相比拼价格、拼速度的竞争,今天网约车拼的更应该是安全。毕竟,如果安全不及格,价格再低、速度再快,也都是零。 附:“女性乘坐网约车”安全防范指南 本文来源:综合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公安部刑侦局等[详情]
“空姐遇害案”嫌疑人父亲:我想替儿子给人家磕头 来源:天津日报 嫌疑人刘某华。 “空姐遇害案”嫌疑人父亲:我想替儿子给人家磕头 今天上午,“空姐遇害案”告破,嫌疑人刘某华尸体被打捞上来并得到确认。“太对不起了,我想替儿子给人家磕头。”刘某华父亲刘国军瘫坐在他工作的工地上,哭肿了眼睛。今天一早,他接到警方电话询问刘某华身上是否有纹身时,还不懂为什么警方突然联系他。更让人惊讶的,他第一时间知道刘某华尸体被找到的消息竟是从记者口中得知。(津云)[详情]
滴滴回应“空姐遇害案” : 会对家属进行赔偿 近日,“空姐深夜乘坐顺风车遇害”一事持续引起关注。遇害空姐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将追究顺风车公司的责任。对此,滴滴平台对北青报记者回应称,一定会对遇害家属进行赔偿。滴滴表示,在所有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中,不管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还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援助,这都是滴滴的安全赔付机制。 滴滴称,案件发生之后,滴滴的专项工作组一直在协助警方破案,并赶赴郑州和家属做了初步的沟通。接下来也会进一步倾听家属的意见和诉求,尽最大诚意推进后续赔偿和援助工作。 (北青报记者马金凤 张香梅 实习生 付垚) [详情]
【“空姐遇害案”追踪】刘某华父亲:愧对受害人父母 有钱了要补偿对方 刘父告诉界面新闻,刘某华曾被诊断出抑郁症和焦虑症。他目前仍在工地打工,“愧对受害者父母……等有钱了会还给人家。” 翟星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5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刘某华的父亲告诉界面新闻,他已经得知刘某华被警方确认死亡的消息,“我的孩儿太残忍了,我愧对那个女孩的父母。” 祥鹏航空公司空姐李某坐顺风车遇害一案持续引发关注。2018年5月10日晚,郑州警方通报空姐遇害一事称,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经查验,尸体DNA样本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 刘某华的父亲说,案发后他一直在崔庄村附近的工地干活。5月11日晚,他在妹妹家看到新闻,才知道案发时候的一些情况。受害空姐李某珠只有21岁,“我的孩没了我伤心,但是人家女孩的父母比我更伤心。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补偿他们,等以后有钱了我还是要给人家。” 他回忆,刘某华读高一时曾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刘某华的头部被铁制书立砸到,缝过好几针。此后,刘某华精神开始出现异常的现象。随后,刘父带他曾前往就医,被诊断出患有抑郁症和焦虑症。而之前,刘某华学习成绩比较好,“他考上的中牟二高在当地是挺好的中学”。 刘某华高二辍学,曾有几个月的时间不在家。事后刘父了解到,刘某华被骗到传销组织。刘父说,儿子精神失常后多次无故发火。刘父曾在自家板房门口与人商量建材价格,刘某华突然用手指粗的钢筋殴打他。 大约三年前,刘某华通过自由恋爱结婚,“女方是洛阳人”。婚后,刘某华曾因发脾气打过妻子,“但又会和好”。刘父说,去年刘某华离婚,当时并未告诉刘父。事后,儿媳告诉他,离婚是为了让娘家偿还一部分网络贷款,但离婚后娘家并未守约。“她对我说过,她一直没有再婚,就是想等我儿子情况好一点再复婚。” 刘某华贷款买车后,刘父不知道他是怎么注册成为滴滴顺风车司机的。他只知道儿子刚开顺风车不到三个月。 案发前几天,刘某华前妻曾与刘父通电话,表示以后有事还会经常联系。案发后,刘父再拨打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刘父说,案发后这几天,晚上回到家里他都会哭,他曾说过不想活了,但现在他说“我还有勇气活下去,必须还得干活。”[详情]
遇害人父亲:遗憾凶手没能得到法律严惩 将追究顺风车公司责任 今天上午,北青报记者从遇害空姐李某珠父亲了解到,他们是在当天清早得知犯罪嫌疑人尸体被发现,几位亲朋随后前去打捞现场查看,李先生没去,“我不敢去现场,太恨这个凶手了,现在知道他已经死了,从内心里来说,很遗憾他没有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我要追究顺风车公司的责任。”(北青报记者 张香梅 马金凤 实习生 付垚)[详情]
来源:平安郑州 【DNA检测结果已确认嫌疑人身份】刚刚,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案件至此告破,愿受害者安息! [详情]
刘振华之父:还没见到孩子尸体 没开过滴滴顺风车账号 贾世煜 新京报快讯(记者贾世煜)今日上午,郑州警方通报称,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打捞出的一具尸体,初步确认该尸体系杀害滴滴顺风车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刘某华。 刘振华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天早上警方通知他,问他刘振华身上是否有纹身,他不太清楚。后来他想起来有纹身,但没能再打通警方电话。 “现在还没见到孩儿的尸体”,刘振华的父亲说,听到这个消息很伤心,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但他也表示,自己和刘振华关系不好,两个人不太说话,也曾有过刘振华打他的事情。 昨日,滴滴公司发声明称,在针对郑州顺风车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但刘振华的父亲表示,“我不知道,我没有注册过滴滴顺风车账号。” 编辑:陈薇 杨梓铭[详情]
来源:平安郑州 [最新:警方搜寻到嫌疑人尸体,已初步确认其身份]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经多方努力、全力搜寻,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经查验,其体表特征与嫌疑人基本一致,可初步确认该尸体系杀害滴滴顺风车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刘某华。目前,警方已迅速展开对尸体的DNA检测等后续工作,最新进展将及时发布。 [详情]
没有真正顺风的车 来源:AI财经社 撰文|胡涵 01 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的事,昨夜至今,突然又一次成了全民不安全感的引线。坦白说,滴滴的这次危机公关处理非常出色。 滴滴昨晚出的百万悬赏,虽然惹恼了不少饱蘸权利和隐私意识的精英,但我特地去观察了今日头条上的舆论,多数人都借着这纸悬赏,把怒火烧向了作案者。这笔悬赏操作,可谓深谙祖国现实:相比较程序正义,多数人还活在以牙还牙的刀耕时代。 而百万奖金,在这套朴素正义的逻辑里,正好实现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功能。 于是,直到今天,很多人都认为平台没什么责任,如果有,也是吹毛求疵。 但我总觉很诡异,整起事件给人一种怪异的不舒服感。 02 我也认为滴滴责任有限。昨天我在朋友圈表达了类似意思,一起极端个案往往可以反思的空间很有限,因为其太过极端。而不论如何,滴滴是一个平台方,确实没有能力和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如果把顺风车司机也看做用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不过今天,和朋友交流时我突然意识到,好像很多东西被情绪性地遗漏了。 比如说,为什么出事的偏偏是顺风车? 03 前几天讨论微信时,有人再度拿社交流量说事。社交是一切流量之王,这恐怕早就是行业共识。 如果从社交流量的角度看今天这起事件,可能才会真正理解这起意外。在一个纯粹工具流量的平台里,顺风车是滴滴为数不多甚至我怀疑是唯一一个带有社交可能的产品了。 顺风车的所有产品设计,也都在主打社交概念。我没有打过顺风车,上午试了一下,有了很多意外发现。比如,在完善资料环节,滴滴设置了“年龄”和“行业”两个标签,年龄的标签栏引导语是“让司机更懂你”,行业栏的引导语是“遇见有趣的人”。 作为滴滴的老用户,我在快车、专车和出租车等等产品上从未遇到过这样的资料完善要求。并且,完善基础资料之后,你会发现,滴滴还在引导你完善更多,包括职业认证、芝麻信用、脸部识别等等。其中的职业认证还是与领英和脉脉合作。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顺风车这个功能,单纯看这些资料信息,你几乎等于是在玩一款真人社交的产品:收入水平、职业、年龄、个性签名、家乡、爱好等等。 再看流传出来的受害空姐的顺风车页面截图,出行73次,司机的评价标签包括了:颜值爆表、天生丽质、非常有礼貌、氧气美女等等。 所以,大家看出问题了吗? 04 事情到这里就很清楚了。与其探讨网约车的安全性,不如把这起事件看成是一起陌生人社交平台所发生的意外。 这些所有功能和形象展示,如果放在领英上,可能再正常不过,如果放在陌陌上,也无大碍,但是顺风车不同。顺风车意味着,进行所有社交展示的人将会有一场直接的线下互动。 线上社交,女性还有充分的选择和自主权。只要不进入线下,危险无非是骗照骗红包,而一旦进入线下,危险系数会大幅提升。 而顺风车的产品设计,是一款以出行为载体的陌生人线下社交工具。 这个事件的诡异之处就在这里。一个被评价为“美女”且使用真实头像的女性,在深夜赴了一场陌生人社交的约。 哪怕是在领英上找个搭车客,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也非常低,但是打顺风车的姑娘,真的清楚马上来接自己的司机是不怀好意还是一个单纯的职业司机吗? 05 平台对司机的审核,确实是没有太大问题。但问题在于,顺风车并非快车、专车。快车等等产品的设计,是绝对的工具导向,专职司机负责运送乘客,也以此为生,因此,只要有简单的身份审核足以。 但如果以线下社交平台的产品标准来审视顺风车,则可能会有别的答案。既然要做社交,而且是一场必须参与的线下社交,身份审核就必须极其严苛才行。 司机可以躲在暗处选择性地接乘客,乘客是否也理应享有对司机的选择权?如果要求乘客认证职业,是否也需要司机必须认证职业? 在现有的产品体系里,司机和乘客的选择权是不对等的。 从这个逻辑出发,这事儿细想起来就很恐怖了。比如说,此前坊间传闻有土豪开顺风车约炮,有创业公司CEO开顺风车挖人等等。从理论上说,一个不怀好意的人,完全可以借助顺风车来圈住特殊人群,从而实现特殊目的。 那么,这个姑娘是否也是不幸死于这样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06 顺风车当然是一款不错的产品,从朋友反馈看,很多时候,车上社交也是愉悦的。但这反而提醒了我,顺风车这种产品,是不是只是一款精英化的产品? 如果说在中关村或者国贸来实验,这可能是一款体验很好的产品。但当这款产品辐射到全国,试想一下,那些在广阔的二三线城市的深夜里,专门开车在大街上游荡着接标签为“美女”的司机,有多少概率真是“有趣”、“有料”、“有地位”的精英青年? 所以,网络上才会流传着各种对顺风车乘客的评价截图,多数都充斥着原始而不加掩饰的兽欲。比如这张: 产品初衷美好,而一旦进入现实,多数社交产品都成为发泄荷尔蒙的工具。 那么,当一套精英化的产品突然下沉,会出现什么情况? 有个细节是,这个作案的快车司机,突然就变成了顺风车司机,快车司机和顺风车司机的审核之间是否应该有别?如果是一款主打社交的精英产品,现在的定价体系是否又不合理,导致顺风车成了便宜版本的快车,而打车者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低价,是牺牲了部分的安全性带来的。 精英化的产品,特定人群的属性是风控体系的一部分。当产品下沉,这套属性体系就会被打破。这也是所有做下沉的公司必须要意识到的,创业不是在北上广做试点就可以推而广之万事大吉的。 07 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说,是时候重新反思顺风车这种产品的定位了。 对于更多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是时候重新反思产品和用户的真实关系了。 很多前期掌握流量的公司,总天真地以为能轻易就对这些流量进行深度加工,从工具转型做内容、做社交,深度捆绑用户。 在流量焦虑的时代里,谁都希望自己能用社交来留住用户。但不同属性的平台有不同的要求,并非加入一个产品和功能,就能万无一失。 比如,同样做顺风车的嘀嗒拼车,在官方介绍里就明确表明了要做社交型出行软件,“让有车族为与自己工作地点附近及住址附近有乘车需求的人,提供互助出行,共同分摊出行成本,在不增加道路负担的情况下提升交通运力”。 有做社交的野心我不反对,出行社交也是挺好的场景尝试。遗憾的是,多数公司没有真的理解不同产品之间的风控区别。我很怀疑,因为有了社交功能的介入,反而使得上面那段描述都成了乌托邦。 当你在出行里加入社交功能,这其实就是一款线下社交平台。此时再用工具平台的产品设计来要求自己和要求别人,很可能就会导致悲剧发生。 做出行的转型做社交,做社交的转型做内容,做内容的转型做电商,然而少有人意识到,这每个转型都意味着一整套体系的变革。 如果你决定为自己寻找出路,也请记得给用户留条出路。[详情]
交通部:建立网约车“黑名单” 昨日下午,滴滴宣称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滴滴出行微博截图 昨天上午,交通运输部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存在“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网约车企业”无牌照经营、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等6种违规情况的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同日,滴滴公布郑州顺风车案自查进展,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司机无证上岗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针对网约车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其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出现以下6种情况的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网约车企业”无牌照经营;线上登记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运营不一致;未按规定提供共享信息、不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侵害乘客利益;违规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因乘客举报对其实施报复行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后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失信名单将予以公示并接受申诉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予公布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无异议的,将进行公布。有异议的,可向原认定部门进行申诉。申诉经核实后,不改变原认定结论的,予以公布;改变原认定结论,或者有关部门发现原公示信息不实的,及时作出调整。 交通运输专家认为,“顺风车”这种运营类型目前处于打监管“擦边球”,以私人合乘为名,进行出租客运运营。新京报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发现,在交通运输部2016年7月发布的“网约车”新规中,鼓励私人合乘。2016年底,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合乘行为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严禁非法营运的原则。同时,约定运营平台须实行实名注册,每日每车不得派单超过两次。上述交通专家认为,某些平台在实际运营中,突破了这些政策空间。 ■ 反应 滴滴公布郑州顺风车案自查进展: 嫌犯借父亲账号接单 人脸识别未被触发 昨日下午,滴滴公司公布郑州顺风车案自查进展,称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公告中称,滴滴公司在针对郑州顺风车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同时,滴滴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鉴于以上问题,滴滴公司决定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滴滴公司表示,再次向受害者家人以及公众道歉!感谢大家对滴滴的监督和帮助,我们将及时公布详细的整改进展。 ■ 三问顺风车管理 1 平台如何审核司机? 滴滴顺风车注册车辆可不在本人名下 昨日,新京报记者登录滴滴出行APP进入顺风车接口发现,认证成为顺风车主需要先选择注册车辆的品牌、车型以及颜色,之后上传证件信息,包括上传本人驾照、本人或他人的行驶证,最后提交平台审核。其中对于车主要求包括符合机动车驾驶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驾龄需在一年以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真实有效,凡吊销、暂扣或注销状态的证件,不允许注册。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在C2、C1及以上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选择车辆品牌”项目的备注显示:“本人或他人名下车辆均可”。滴滴顺风车也对“车辆不在本人名下如何注册”等情况进行说明,注册的车辆可以不在本人名下,只要提供车辆所有人姓名、车牌号、行驶证注册日期、行驶证照片即可。 而滴滴顺风车的账号绑定规则显示,一个账号只能绑定一个驾驶证。一个账号最多可以同时注册两辆车。同一辆车最多可以被三个人使用。 与此同时,新京报记者进入嘀嗒出行顺风车页面,嘀嗒顺风车对于注册车辆车型要求不低于当地出租车配置的轿车,SUV,MPV,车龄15年以内,车况良好。对于车主要求70岁以内,且3年内无交通违章的重大事故。嘀嗒顺风车也对驾驶证照片与APP内头像、驾驶证性别与APP内性别、行驶证车辆品牌与APP内车辆品牌进行认证。 2 怎样保障乘客安全? “紧急求助”功能被“折叠”;司机可评价乘客外貌 昨日,新京报记者在搭乘滴滴顺风车时,点击了其APP页面上的“联系客服”选项,点开后是自动回复,解答“如何取消订单”、“乘客无法发单”等问题,也可以转到人工客服。 另外,滴滴的“紧急求助”功能被“折叠”到“更多”选项中,在“紧急求助”选项页面显示,滴滴将保留录音证据、实时位置、通知紧急联系人。页面下方显示,“仅限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严重威胁时使用。必要时,我们将为您接通110报警。” 记者试用了“紧急求助”功能,点开后滴滴软件开始录音,乘客可以选择给紧急联系人发送短信,但由于记者此前并未添加过紧急联系人,所以无法发送行程信息。与此同时,滴滴显示已上传实时位置。新京报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顺风车司机和乘客,均表示不了解有“紧急求助”这个功能。 还有网友表示,顺风车主在接单时,可以看到该乘客以前乘坐顺风车时,司机所给的评价。 记者在体验滴滴顺风车时发现,滴滴默认可供选择的评价语中包括“天生丽质”、“笑容甜美”部分对外貌的评价。此外顺风车司机还能看到乘客的年龄段、行业类别等信息。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滴滴顺风车客服,要求将自己此前顺风车订单中车主对自己的评价删除,客服仅表示会将问题记录,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处理,到底能否删除则未置可否。另据媒体采访,对于滴滴软件中默认提供的“天生丽质”等评价标签,滴滴顺风车客服表示无法删除。 3 是否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顺风车性质有别于网约车,合乘只能分摊成本 去年8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李松做客首都之窗直播时曾表示,顺风车的性质有别于网约车,属于合乘。在顺风车的收费问题上,为了对合乘行为和网约车行为进行明确的区分,作为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他只能和合乘者分担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只能收取燃料费和道路通行费,除此以外不能收取其他费用。如果收取的费用高于这个标准的话,不再是合乘行为,就属于网约车的盈利行为。 不过记者在使用滴滴顺风车时发现,该平台还存在着可能诱导乘客加入运营的行为。在“车主”一栏的上方,用醒目的红色字体标示了“月赚1500元”的字样,而在“邀请车主”一栏后也标注了“立得20元”的信息。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顺风车的性质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司机在顺道的同时,还满足了其他人的搭车需求,平台上出现这样的宣传语显然与其交通模式相违背。 “我们要区分商业行为和违法行为,滴滴平台上关于成为车主‘月赚1500元’的表述,是一种商业诱导,但还谈不上违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朱巍表示,顺风车其实属于分享经济的范围,这种分享经济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变化,允许其带有商业行为。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婧祎 裴剑飞 陈维城 潘佳锟 实习生 赵炜 李洁祎[详情]
空姐遇害案:平台法律责任没法“顺风”而逝 ■ 观察家 顺风车平台需要承担的,虽然只是“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若履责不到位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空姐坐顺风车遇害案,这几天引发强烈关注。事发后,滴滴方面两度发表声明,先是称“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悬赏一百万缉拿凶手,接着公布了自查进展,宣布对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顿一周。 而据新京报报道,作案后弃车跳河的犯罪嫌疑人刘振华,被多户村民称“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暴力倾向早已有之”,“还打他娘嘞”;数年前骑摩托还将人撞成植物人,“私了下来连医药费二三十万”,这得到刘父与村干部的证实。 眼下网上围绕顺风车平台责任的讨论正酣,这些事实无疑再添素材。从目前情况看,正如滴滴方面自称的,平台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理论上讲,网约车和顺风车大有区别,对应的平台责任也不同。对网约车业务来说,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与消费者之间是承运合同关系,网约车平台就跟出租车公司那样,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顺风车业务则是“自愿民事行为”而非运营,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跟司机、乘客之间是居间服务关系,只用承担“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也就是说,作为平台的滴滴,如果充分履行了必要的信息审核、安全管理义务,严格查看了司机“三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核实真实身份,应视为尽到了法律义务,这样要承担的,主要就是道义补偿责任。 问题是,从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其信息审核和安全管理仍存在“漏洞”。滴滴第二次通报就提到,“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的顺风车账号接单”。滴滴顺风车已采取了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却还是让一个不具备开顺风车资格的人,顺利地“跑了有两三个月”,这不应该。 其二,通报还说到,嫌疑人“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骚扰投诉记录”,可“滴滴客服曾五次电话联系嫌疑人却未能接通”,“后续未对投诉妥善处理”。也就是说,虽有信息审核但仍有疏忽。对于这类遭投诉后数次不接电话的情形,或许有必要及时“拉黑”。 刘振华被曝出的“暴力倾向”“疑似患精神疾病”等问题,目前还是单方说法、仍待查证,但若属实,那也表明了,寓于细节疏漏中的漏洞可能造成的风险之大。 根据《侵权责任法》,“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鉴于这些漏洞,可以推定履行义务有失。作为受害人的亲属,可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协商等渠道,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但板子也不能全打在平台身上。眼下的顺风车在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时,还带有部分社交性。据流传出来的受害空姐顺风车页面截图,司机的评价标签包括了“颜值爆表、天生丽质、非常有礼貌、氧气美女”等,这对别有用心者来说无异于目标“雷达”。这对顺风车平台应尽的风控之责提出了较高要求。然而,据规定,顺风车司机的进入门槛却简单到只须审核“三证”,远比网约车“宽松”。 对空姐坐顺风车遇害案,平台的法律责任没法“顺风”而逝。而从长远看,还应尽快对顺风车制度作出修订,因为只有更严格的法律规制包括前端筛查,才能确保用户安全,才能让这个新业态稳健成长。 □欧阳晨雨(法律学者)[详情]
【解局】空姐搭顺风车遇害,究竟谁之过? 来源:侠客岛 这是一个让人悲伤的消息。 5月6日凌晨,21岁的空姐李某珠,在郑州通过滴滴平台搭乘顺风车,不幸被司机杀害。犯罪嫌疑人刘振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目前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事情发生后,各种讨论层出不穷。从吐槽个人遭遇到推介防狼经验,从探究法律责任到揣摩嫌疑人动机,从谴责滴滴平台到关注安全共享……空姐李某的悲剧,迅速发酵。 那么,热议之余,它是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进步的契机呢? 法律责任 先从法律责任谈起。 空姐李某搭乘的是一辆滴滴平台的顺风车。这种车,在性质上叫“合乘车”,俗称“拼车”,是一种公民互助、互相分摊出行成本的绿色出行方式,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法律上与通常所指的“网约车”不是一个概念,不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制。 那顺风车受什么法律规制呢?《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只不过,案发所在地的郑州市,虽然在2016年11月就公布过《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但是相关法规却没有最终出台。换言之,这样的顺风车在郑州并没有成为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 退一步说,《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即便上述征求意见稿得到实施,滴滴平台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整个事件中,滴滴平台其实只是扮演了居间的信息服务角色——它不提供承运服务,并非承运人。在学术上来说,顺风车模式下,乘客的认知是顺风搭车,平台仅系为乘客和车主提供中介撮合,平台和乘客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无需承担客运合同承运人责任。相应责任应由车主承担。 滴滴出行的《顺风车服务协议》的第一条1.5也约定: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如果用户的合乘需求信息被其他用户接受并确认,顺风车平台即在双方之间生成顺风车订单。 因此,在李某遇害的案件中,是很难要求滴滴平台承担主要责任的。毕竟,刑事犯罪不能轻易预见。 打捞现场 资格审核 但不可否认,滴滴平台有没有尽到对司机刘振华的审核责任,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资格审核,是顺风车车主能否入驻滴滴平台的重要程序。在本案中,滴滴平台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要看滴滴公司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 而对于这一点,直至现在,滴滴方面尚未给予正面回复,只表示稍后会有更详细信息披露。 按照目前要求,在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此外,滴滴还与公安部门展开了紧密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员等人员进入平台。只有通过审核,才能在平台进行接单。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此前的优步,滴滴平台的审核并不算特别严格,网上甚至出现了代办业务,也有车主吐槽自己的信息被人用来恶意注册成顺风车司机。有人甚至揣测,滴滴在准入门槛上的宽松,实际上追求线下车主队伍的流量庞大。毕竟在互联网经济的时代,流量意味着体量。 滴滴平台在最新自查中发现,刘振华的接单账号归属于他的父亲,并不是其本人。因此,在空姐李某案这一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振华要承担最严厉的刑事责任。但在民事部分,滴滴平台在信息撮合时没有严格审核司机,出现了人车不一的情况,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滴滴平台在今天下午宣布: 1、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 2、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 3、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可是,谁愿意做那只已经被吃掉的“羔羊”呢? 除此之外,滴滴顺风车还被广为诟病在产品设计上突出了男女社交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出事的几率。 安全体系 乘车出行,安全第一。 滴滴平台在最新自查中透露,“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如果说,此前的滴滴道歉和悬赏捉拿(后由于被质疑无权“悬赏”,滴滴已经撤下这一公告),是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公关需求的话。那么,安全体系上的漏洞就成为其不得不面对的法律问题了,这实际上也是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紧迫议题。 交通部官方微信11日发布文章称,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的确,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固有属性,但就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承担社会责任吗?事发之后,大量网友曝光了自己亲历的滴滴危险遭遇,滴滴必须提升安全保障,更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用顺风车和网约车的不同法律关系的适用,来消弭自己的道义责任。 也许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顺风车和网约车的区别,但无论如何,保证乘客的安全是平台应尽的义务。法律只是底线,法律之上还有道义。 进步契机 顺风车,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产物。 当我们关注平台的竞争、理念的更新、技术的迭代时,网约车(或顺风车)准入、监管和安全的逻辑起点却往往被忽视。与逻辑起点配套的法律制度之不健全,更是让人深感遗憾。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平台类企业的迅速成长,不管是滴滴这类约车平台,还是其他的视频平台、电商平台、媒体分发平台……无一例外都在追求轻资产化,试图通过平台来吸引线下资源的集聚,达到自己盈利的目的。 这种模式,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行业特征,就是客服能力(尤其是监管能力)与平台规模是不相称的。毕竟,增加服务增就代表着人工成本的增加。于是,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平台第一反应就是撇清自己的法律责任。 而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法律的天然不敏感,它很大程度源于我们对资本的放纵。有网友回顾说,从打车大战,到快餐火拼,以及共享单车,大量的商业资本项目,都是从放纵规则开始,让商业资本相互撕杀,最后再由政府出面管控,缺乏前瞻性的调控,更缺乏法律的与时俱进。这样的无序竞争,不仅造成了海量资源的浪费,也让乱象频出,底线不断被触碰。 鲁迅先生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相关。 空姐李某的遇害,不是与我们无关的事件。我们每一个人在用车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遭遇下一个“刘振华”。希望李某的悲剧,能给我们一个进步的契机。 恰如从孙志刚事件推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到三聚氰胺事件催生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一样,当媒体议程成为公众议程时,事件也会成为进步的起点。 文/巴山夜雨 [详情]
滴滴自曝多项安全“漏洞” 嫌疑人悬赏信息来源存疑 本报记者 郭梦仪 北京报道 近日,一家航空公司空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期间遇害,掀起了“滴滴顺风车监管不力”的舆论大潮。滴滴最新回应称将自查,停止顺风车业务一周。 不过在滴滴最新回应之中所说的“人脸识别”安全措施,《中国经营报》记者随机调查了20名顺风车车主后发现,只有很少的一部分顺风车车主体验过人脸识别,大部分滴滴顺风车车主在接单前没有接到过滴滴人脸识别的要求。 寻人信息从哪儿来? 5月11日,滴滴发出公告表示,在针对该起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滴滴方面表示,公司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鉴于以上问题,滴滴决定即日起采取如下自查整改措施: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不过值得人们玩味的是,5月10日晚间,滴滴先于警方发布了公告悬赏100万元寻找涉事司机,并公布了司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而今却表示,疑犯使用的是父亲的账号,那疑犯的具体信息从何而来?《中国经营报》记者向滴滴方面询问此事,但未收到其回复。 同样在今日,交通部官方微信发布文章称,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据媒体报道综合来看,5月6日,该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后遇害。警方称,作案人员是一名滴滴司机,身上携有凶器,犯罪嫌疑人仍在潜逃中,警方正在抓捕。 滴滴平台回应称,对于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在这样的悲剧面前,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滴滴沉痛的自责。 当时,有媒体就滴滴对司机身份的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事宜,向滴滴方面提出信息公开需求,滴滴方面并未给予正面回复,只是表示,对于此事稍后会有更详细信息披露。 该空姐所在单位云南祥鹏航空公司官方微博也对此事作出回应,对员工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并呼吁广大民众向郑州警方提供线索。媒体的后续报道中说,遇害者父亲悲痛欲绝。滴滴也在事发后道歉,并表示配合警方工作。 顺风车注册宽松、使用随意 在顺风车板块点击车主认证,需要提交驾驶证和行驶证照片,系统提示驾驶证必须为本人,行驶证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他人。提交照片后,系统会自动识别姓名、身份证号、车牌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顺风车主。 根据滴滴APP中的招募信息显示,滴滴注册司机实行实名制,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对司机的要求中,还有明确提示需无暴力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事故的前科。据媒体报道,滴滴客服表示,资料填写无误的话,审核期限为3~5天,通过之后即可在线接单,无须线下培训。 顺风车车主的申请条件则相对宽松,根据招募信息显示,车辆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并无快车那样的对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的要求。车主审核时效最快为48小时,新车或新驾照则需要7~14天。对于如何注册成顺风车司机,滴滴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滴滴顺风车平台在审核车主注册信息时,会严格要求三证合一,即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只有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才能在平台进行接单。 不仅如此,虽然滴滴所说在顺风车车主接单时会有“人脸识别”保证是顺风车车主接单,但通过空姐遇害一事可知,人脸识别起码在这一事件上没有起到预防的作用。根据本报记者询问的20位顺风车车主中,有3位车主曾经在接单时被要求人脸识别,而且只有一单被要求进行人脸识别,其他均为正常接单,滴滴平台也没再提出人脸识别的要求。 “就事论事,法律上确实很难认定滴滴有责任,因为顺风车不是网约车,顺风车平台承担的不是承运人责任。希望大家气愤之余也尽可能理性看待和讨论此事。”知名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我个人和大家一样感到震惊和气愤,也很同情空姐及其家人,更希望警方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就滴滴的责任而言,顺风车平台在管理上有漏洞,在乘客的安全防范上有不足。作为一家用户量庞大的平台,滴滴当然有责任以更严格的标准进行审核和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案件涉及的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行业问题,完全指望平台通过严格的审核和管理杜绝恶性刑事案件发生的可能,恐怕也不现实。 (编辑:李静 校对:颜京宁)[详情]
打捞人员发现疑似杀空姐嫌犯尸体 打捞上来后将做DNA鉴定 澎湃新闻记者 彭渝 11日下午,打捞嫌犯的工作仍在进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时30分刚刚获悉,在郑州警方通报的杀空姐疑犯刘某华落水地点,警方组织的打捞人员已发现了一具尸体,疑似嫌犯,但还在打捞。具体确认还需要待打捞出来以后做DNA鉴定。 滴滴平台11日发布消息称,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刘某华素描:总换工作,从小打架狠 崔庄村 5月11日,郑州的天阴沉而粘湿。郑州市航空港区崔庄村,因为系空姐李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嫌犯刘某华老家,变得不再平静。村民们三五成群蹲或站在墙根儿,闲聊空姐乘滴滴遇害一案。村民们说,刘某华确实是这个村的,也住在这里,但不经常在家。村民们很少见刘某华,“仿佛这个人不存在一样”。 直到案发被媒体报道,原来让村民头疼的刘飞(刘某华小名),变成了协查通报中的刘某华。 有村民说,没想到刘某华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儿。一位自称是刘某华长辈的村民说,刘某华小时候有些调皮,不过,刘某华长大后,他们接触的就不多了。 目前,安置区留守的,主要是老人和孩子,年轻人多在附近工厂打工,或干脆去市里找活。 “挣不了几个钱。”一位和刘某华差不多大的村民称,还是出去找活儿的人多,刘某华也是其中一个,但没见刘某华有过多长远的工作,总是换来换去。他们从小就认识,刘某华学习差,打架狠。 另一位村民不喜欢刘某华,“没多大能耐还可嘚瑟”,有一次在酒桌上,两人因言语不合差点动手。 如今在村里,只能找到刘某华88岁的爷爷。他觉得孙子“很不让人省心”: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初中就辍学了,长大后也不正经干,跑个车还是贷的款。爷爷说连他的养老金有时都被孙子偷领走了。 刘某华的父亲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其独子刘某华曾骑摩托车把人撞成重伤,赔了不少钱,至今还有四十万元外债。此外,儿子结婚后,和媳妇也不好好过,后来离了婚。 许多村民说,刘某华的父亲很老实,没想到摊上这事儿,而刘某华的母亲脑子有些问题,“村里人都知道”。家人都没有稳定工作,日子过得很紧张。 遇害空姐:人缘好,大学期间曾勤工助学 5月10日晚,@平安郑州 通报“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称,5月6日凌晨,21岁的李某珠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作案后弃车跳河,现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搜捕。 当晚,在酒店房间里,李某珠的父亲李先生一直叹息,期待能回到5月6日,在济南等待女儿回家。 在李先生眼里,独生女李某珠外向,人缘好,非常听父母的话。案发后,女儿老家的同学获悉情况,多人于5月8日专门从济南赶到郑州看望李先生等亲属,其中一名同学还怀着身孕。 李先生介绍,女儿读大学期间,为锻炼自己勤工助学,有时还卖点小商品。工作后的女儿也很孝顺,经常给家里买东西,从日常生活用品到各种东西。虽然已经工作,但乖巧的女儿有什么事都会与家里沟通,常给家里报平安。 李先生和妻子最后一次与女儿通话,是在5月3日微信视频,“当时听她母亲说,她6号早上八点到济南”。 李某的微信朋友圈,停留在5月5日,是在绵阳吃饭时发的照片。 5月11日17时,在警方公布的刘某华跳河点附近看到,20多名水上救援队队员已展开水下搜寻,多辆警车停在打捞现场。20时30分许,澎湃新闻获悉,打捞人员发现了一具尸体,疑似嫌犯,但还在打捞。具体确认还需要待打捞出来以后做DNA鉴定。[详情]
空姐深夜打顺风车遇害引发全民大讨论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万静 空姐深夜打顺风车途中遇害,滴滴悬赏100万寻疑凶的做法引发了一场关于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全民大讨论。除了为被害女生扼腕叹息,广大用户还对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产生了担忧,并随即提出疑问:滴滴平台司机与乘客出现纷争,甚至欺诈、行凶等情节严重的情况,滴滴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在该案件中,滴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又要承担哪些责任呢?对于这些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业内知名法律专家。 是否担责要看有无过错和尽责 空姐打顺风车途中遇害,目前根据媒体报道的警方披露信息看,顺风车司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凶手自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且凶手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作为网约车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呢? 专家的回答是要看网约车平台是否尽责?是否存在过错?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教授认为,平台是否担责还是要看此案中的细节事实,比如按照网约车平台的规范,司机在注册平台时应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平台必须进行核验,对人,对车都需要按程序完成审查。平台对接入的乘客也应按照网安法等规定进行严格的实名制验证。如果平台没有对接入的司机、车辆和乘客进行实名验证,或者验证的结果是错误的,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平台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顺风车司机是否登记注册,平台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而平台自身制定的规范是否合法合规,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事实披露来证明平台是否尽责,是否存在有过错,只有这样才能判断平台是否该承担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滴滴作为一个顺风车信息服务提供者,它的责任在于是否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信息,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消费者保护义务,尽到了就没有责任,没有尽到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有种种线索表明该顺风车司机有骚扰女乘客记录或者其他恶行的,平台就应该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处理。 那么又该如何从法律关系上看待网约车这种模式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德良认为,网约车本身是分享经济的重要组成方面,在城市出行,特别是节假日出行领域越来越重要。滴滴平台的信息服务不仅包括撮合司机和乘客的供需信息,而且也要承担信息审核的义务。顺风车平台对司机和乘客提供互联网约车信息, 这就像合同法中规定的居间法律关系,通过提供约车媒介服务来收取一定佣金或酬劳。它和传统出租车行业服务还是有区别的。顺风车平台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度的。 是否尽责要看是否合法合规 那么顺风车平台的责任界限在哪儿呢?如何判断平台是否尽责了呢? 王锡锌提出,满足目前我国关于网约车平台监管的法律法规,是平台承担责任的最低限度。 根据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网约车模式安全监管亟须加强 刘俊海教授认为,滴滴作为超级大平台,平台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这里不仅包括法律责任,还应包括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在道德层面,滴滴道歉,给予人道主义的补偿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依靠技术手段全面配合公安机关,早点抓到坏人。他建议:平台必须对接入的司机进行无犯罪记录调查,有暴力犯罪和性犯罪记录者,终身不得从事这个职业。这一点平台自己做不到,必须由公安机关配合才行,怎么配合,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侵害事件屡屡发生背后,与平台审核、监管上的疏漏不可分割。刘德良教授认为,搭乘出租汽车时,整个运行都是在一个移动的、封闭的空间之中,是一个适合作案的天然场所;而网约车使得原本封闭的空间变成一个可记录、行程可追溯的准公共空间,司机和乘客的行为都受到约束,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风险。有理由相信,单单是网约车能够查看司机信息和过往评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出行的安全保障。但是单靠企业或许并不能落实对司机的审核义务,也不能完全保障乘客安全。比如在一些地方黄牛虚假注册网约车,既利用了平台的漏洞,又钻了制度的空子。要堵住平台漏洞,责任在经营者,至于消灭制度空子,责任在管理者。从目前情况来看,管理过严破坏了供需平衡。而要缓解这种问题,需要对“放管”力度进行调整。[详情]
滴滴出行创始人程维。摄影:史小兵 刚刚,滴滴公布自查进展,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文 |《中国企业家》记者 王玄璇 武昭含 编辑 | 林文龙 5月11日17:13,滴滴公布郑州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件的自查进展,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全文如下: 我们在针对郑州顺风车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同时,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鉴于以上问题,我们决定即日起做如下自查整改措施: 1、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 2、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 3、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再次向受害者家人以及公众道歉!感谢大家对滴滴的监督和帮助,我们将及时公布详细的整改进展。 滴滴出行 2018年5月11日 据媒体报道,5月5日晚间,一名21岁的空姐从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一辆滴滴顺风车前往市区,随后失联。警方在5月8日早间发现该名空姐的遗体。 滴滴官方在10日发表声明致歉,称“对于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我们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当日晚间,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刘某”,并公布了该司机的照片、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 遇害空姐所属公司祥鹏航空于也发表声明,确认员工遇害消息。据报道,目前郑州警方已锁定“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嫌疑人,正全力抓捕。 这不是首例,早在2016年5月2日,深圳一名24岁女教师搭乘滴滴顺风车返回学校,司机潘某持刀逼迫被害人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其杀害。 滴滴平台的安全性问题每一次爆发,都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今天早些时候,交通运输部官微发布了一篇题为《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的文章。 文中指出: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文中还说,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乘客和司机是网约车企业的“衣食父母”,是其走远做强的“资本”,正是他们的选择撑起了企业的“流量估值”和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会轰然倒塌。 这被解读为喊话滴滴。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出事的是顺风车,而不是入驻滴滴平台的网约车,两者的法律责任有较大的差别。 2016年11月起施行的、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 就是说,网约车业务中,平台就是承运人,消费者是和平台发生合同关系,而不是和司机本身,这个“承运人责任”和传统出租车公司相类似。 但是,这份《暂行办法》第38条又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即,将顺风车排除在了网约车的承运人责任之外。 从司机准入标准来看,《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而顺风车的司机门槛要低得多,只需要向平台提供身份证等三证,并没有前科记录调查等。 顺风车一直作为绿色出行的代表被鼓励,属于“小客车合乘出行”,其准入门槛较低。2016年年底,各地在发布网约车细则的同时,也出台了“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与网约车的司机准入标准相比,合乘车对司机的资质规定较少,相对宽松。以北京为例,除了要求“京户京牌”,还对车辆对了一系列规定。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只规定了“京牌”,“1年以上驾龄“、“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等。 郑州市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合乘趟次与收费标准,对车主资质并未有明确限定。但相比此前在马路边摇手的“黑车”,合乘车已经有了部分安全保障。比如郑州市规定“在本市从事提供合乘信息服务的平台应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及出行路线“、“注册合乘出行提供者和车辆等相关信息及合乘数据,应接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同时,也明确了平台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在滴滴顺风车的用户协议中,也写到:“由于车主原因造成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未提及滴滴平台的责任。 那么,提供合乘服务的滴滴这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顺风车平台的性质是信息服务。滴滴平台的信息服务不仅包括组合司机和乘客的供需信息,而且也要承担信息审核的义务。如果平台没有对接入的司机、车辆和乘客进行实名验证,或者验证的结果是错误的,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平台就应承担补充责任。在这起事件中,滴滴平台对司机的相关信息验证都是真实的,从这个角度讲,平台没有责任。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接受AI财经社采访时表示,凭当前信息还无法判断滴滴平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滴滴在审核方面存在重大过失,譬如在有前科、有职业污点等信息没有进行披露,或者是没有对这些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的话,那么滴滴可能存在过失行为,基于信息披露不到位会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到刑事责任的话,当前法律不可能让滴滴平台负责。” 天奇阿米巴基金投资合伙人魏武挥对《中国企业家》表示,“这么说可能有点冷血,但滴滴顺风车确实没什么责任。”不过,有人向他提议,可以让滴滴顺风车对晚上开车的司机进行更严格的甄选,或者采取让女车主接女乘客的方式来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 魏武挥表示,相对于淘宝等平台,由于人们知道淘宝上的店不是阿里开的,不会直接把矛头指向阿里,滴滴业务相对复杂,部分司机的确是滴滴的雇员,人们只会说“滴滴司机”,而不会区分出“滴滴连接的司机”,就会认为滴滴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其舆论压力也比其他平台更大。如果这次事件使得监管部门对合乘车及网约车的政策进一步收紧,会提高整个共享出行行业的成本,不只对滴滴,对首汽约车、神州约车等平台及人们生活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立方律师事务所陆刚对《中国企业家》表示,滴滴促成交易机会,但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是由双方决定的,虽然乘客可选择范围比较小,但滴滴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他认为,其实出租车出事也不比滴滴少多少,不过出租车公司是具体承运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要区别出租车公司和滴滴等平台的法律地位,来确定他们的责任。但是,滴滴不应该向社会、而是应该向司法部门公开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未经法院审判的、没有定罪的就不能认定对方是罪犯,滴滴向社会公开个人信息侵犯了隐私权。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网约车平台能否做到有效的审核。 5月10日晚间,滴滴有关人士对媒体称,滴滴顺风车平台在审核车主注册信息时,会严格要求三证验真,即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此外,滴滴与公安部门展开了紧密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员等人员进入平台。只有通过审核,才能在平台进行接单。 5月11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通过实测发现,滴滴顺风车平台的车主注册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女性司机上传了男性司机的系列证件之后,平台依然能显示“实名认证成功”。 澎湃新闻记者就注册过程中的审核漏洞向滴滴的一位工作人员咨询。对方表示,平台要求顺风车车主必须与上传的驾驶证所有者为同一人,一旦被乘客发现人证不符,向平台举报后,会对车主的账号做销号处理。 按照现在的技术水平,平台要甄别出哪些车主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并非难事,问题是他们是否愿意为了保障安全而放弃部分市场。 一位共享出行行业从业者告诉《中国企业家》,现在有些顺风车平台上很多运力是灰色的,“就是跑黑车的人,为了营运的目的,在跑顺风车,这对大家的体验其实都有伤害。”要判断运力是否灰色很简单,平台根据顺风车车主接单数量、路线就可以判断出来是否真正“顺风”。 他表示,由于运力是评判平台很重要的指标,“有些平台不舍得把这部分灰色运力踢出去。” 这次悲剧性事件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人们期待平台方能制定更多政策来保障用户安全。高德给出的回应是“我们非常重视女性用户安全,女用户保护机制正在规划中,比如行程中出现不愉快经历,用户可以将问题车主设置为黑名单避免以后再接自己订单或其他类似措施。”嘀嗒出行等平台则表示暂不愿谈及此事。 昨天,魏武挥还发表了一篇题为《滴滴,一个连接者的责任边界》的文章,文中提到:任何一个共享经济平台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服务提供者,他们总是强调自己是服务提供者和获取者之间的连接者。 比如说,Uber早些年有相当多的驾乘之间的矛盾,Uber一直试图想扮演类似淘宝的角色:我不需要为驾驶者承担责任,虽然我可以协调你们之间的纠纷。因为:司机不是我的雇员。 所以,Uber拒绝道歉,也拒绝赔偿。当然,Uber也拒绝承认,我是一个出租车公司。 纯理论而言,Uber这个态度其实不能算错。 在大力强调平台主体责任的当下,恐怕连接者而不是服务提供者的说辞,至少在中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在滴滴司机打人这个case中,司机并不是滴滴的员工,而是一家商超的职员,的确有“共享经济”的味道在。滴滴的确只是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的连接。 但滴滴依然道了歉,依然进行了物质上的补偿。这也是舆论对滴滴的要求;你不能甩锅。 无论纯理论上滴滴是不是连接者,公众已经把它等同于一家出租车公司。 今年3月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滴滴估值560亿美元,位列第二名。滴滴出行CEO程维日前公布的数据是,2017年,滴滴服务了74亿次用户的出行,滴滴每天服务的用户订单超过3000万笔、4000万人次。 [详情]
上车前,滴滴顺风车司机就知道你美得不要不要的 来源:观察者网 截至今天下午5时,涉嫌杀害空姐的滴滴顺风车司机仍未找到。 已知信息是,嫌犯刘某华作案后的最后动作是弃车跳河,未知生死。今天下午,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尝试下水捞人。 除了缉拿凶手,舆论还在关注另一个焦点:顺风车还安全吗? 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许多网民,尤其是女性网民,表达了不安的情绪。 他们晒出了自己顺风车app的截图: 按照其产品设计,滴滴顺风车司机在乘客上车前,就可以看到其他司机对这名乘客的评价。 司机知道你不化妆也漂亮,知道你穿丝袜,知道你是素颜美女,知道你美得不要不要的。 而你,并不知道顺风车司机知道你。 今天下午5时20分左右,滴滴终于宣布,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 滴滴在公告中透露,嫌犯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而平台未对其惩罚。 滴滴再次道歉。 猜你喜欢特朗普:又干成一件上届政府没做到的事,激动!美国对中国提这些要求,美媒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被判18年,没收财产105亿台湾当局控诉大陆建交靠钱,华姐用3个成语怼回!服!特朗普一口气得罪两个大国 商务合作:market@guancha.cn QQ :2920915625 欢迎访问观网风闻社区 ↓↓↓觉得不错,请点赞ღ[详情]
郑州警方:“网约车遇害案嫌犯仍在使用支付宝”系不实信息 来源:平安郑州 平安郑州 官方微博5月11日发布警情通报:经警方核实,网上流传的“杀害网约车乘客嫌疑人刘某华已被抓获”、“嫌疑人仍在使用支付宝”等相关视频图片均为不实信息,警方提醒广大网友,请尊重逝者,理性评论,勿发表或传播不实信息,对造谣传谣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郑州警方正在全力搜捕犯罪嫌疑人,相关进展,将及时予以发布。[详情]
为引出杀害空姐嫌疑司机,网友竟给他打钱!邻居称他曾打父亲还扬言要杀人! 来源:成都商报 5月6日凌晨,云南祥鹏航空公司21岁空姐李女士,在郑州市航空港区搭乘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时遇害。 警方已经锁定嫌犯就是该顺风车的司机,身上携带凶器,作案后潜逃。 10日晚,滴滴公司通过微博向全社会发布百万元悬赏,希望热心人能够帮忙寻找嫌犯司机刘某华,同时公布了刘某华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随后记者拨打刘某华的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该悬赏令一发布,高额赏金加上该案的关注度,引发千百万网友积极关注。众多声音呼吁滴滴公司应该加强管理,强制顺风车主验车,关闭所有顺风车小号,堵住现有的漏洞。 不过有的网友根据滴滴公司公布的信息,开始人肉搜索刘某华的信息。 疑似刘某华的支付宝帐号 很快就有网友根据滴滴公司公布的手机号码,找到疑似刘某华的支付宝账号。 记者注意到,该支付宝账号头像与滴滴公司公布的司机照片疑为同一人,转账验证环节显示姓名也确实是“刘某华”。 不过该支付宝账号与被警方通缉的嫌犯是否为同一人,尚不能确定。 在找到疑似支付宝账号之后,不少网友采用非常手段表达意见。 据粗略统计,上百网友公开承认自己给这个账号转了钱过去,金额从十几块到1分不等。转账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转账时留言大骂刘某华。 一位网友贴出了自己的转账截图,转账留言那里写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日投案,早日死刑!!” 部分网友直接在支付宝投诉该账号,投诉内容是“他杀人了”,并呼吁赶紧封号。 以“Maimm”为代表的网友认为,转账更积极的意义在于诱使嫌犯使用支付宝,这样警方就可以通过支付宝的使用记录追踪到嫌犯。这个建议得到上千位网友的点赞,从而引发又一轮转账。 由于转账的人太多,引起了更多网友的争论,很多人认为这是在助纣为虐,“你给他转一块钱过去,他就能买一个馒头,多逃一天。” 很多网友表示不懂这波操作…… 今早11点多,记者通过滴滴公布的手机号码搜索,依然能找到疑似刘某华的支付宝账号,且可以正常转账。 记者最终并没有进行支付 除了疑似支付宝账号,还有网友扒出了疑似刘某华的QQ号码,甚至QQ空间里数张私照都被扒出。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告诉记者,滴滴公司和网友的行为是建立在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办案的价值导向,这本身没有错。滴滴有义务把顺风车司机的信息提供给警方,但没有权利向全社会公布。 而网友的“人肉搜索”行为也存在争议。通过公开渠道搜索到司机信息,这本身不违法,但如果是借助特殊渠道,泄露当事人原本不公开的私密信息,并公布其好友的照片,这就明显越界了。 邓学平表示,对于公众而言,更理性和恰当的方式是,一旦发现嫌疑人曾在哪里出现,获悉其踪迹的线索,可及时向警方提供,而不是进行“人肉搜索”。 死者亲属:尚未接到嫌疑人被抓捕的信息 今日早上,网络盛传一则男子被打视频,声称该男子为刘某华且已被抓,河南网警巡查执法辟谣,视频中男子与本次案件无关: 5月11日早上,李某珠父亲的朋友吴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嫌疑人被抓捕的信息。他表示,郑州警方告知他们,发现孩子尸体的时候,说下身是裸露的,身上有精斑,“现在没抓到人,没法比对DNA,咱们现在也不好猜想。” 吴先生表示,李某珠父亲昨日就吃了一口饭,嗓子哑,身体状况不好。据了解,家属朋友一行目前在案发当地酒店下榻,“啥时候抓到凶手,啥时候再回去(济南)”。 5月11日早上,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案件仍在办理当中,其他信息不方便对外告知。 记者走访邻居:他常向家里要钱,甚至“动手” 今日,经多方寻访,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了刘某华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崔庄家中。 住在刘某华家对门的张洪(化名)从小看着刘某华长大,他告诉记者,刘某华小名刘飞。 崔庄前几年因为要拆迁,他们集体搬到临时搭盖的板房区。如今他就住在临时拆迁的板房里。张洪说,刘某华家不富裕,母亲有精神病,父亲为人老实,平时没有固定工作,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紧。 张洪告诉记者,刘某华平时经常向他父亲要钱,如果不给钱的话,甚至还动手打他父亲。 刘某华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妻子不是本村人,后来因为刘某华性格问题,妻子离开了他。 司机刘某华家 记者走访刘某华所在的村庄,多位村民都说他平时不爱说话。一位村民说,刘某华曾经有一次扬言要杀人,要动刀子,他们想起来都后怕。 张洪说,刘某华和他叔叔家是邻居,后来因为生活琐事有了过节,刘某华当时放出话要砍他叔叔,他叔叔家害怕就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张洪说,刘某华之前有一辆摩托车,后面开摩托撞伤了人。 村民称,刘某华完全没有正式工作。村里人大多怕他,“他如果被抓了,就是为村子除害。”事发后,一名女村民称,这两天,她害怕回家,回去后,也是拴着门睡觉。 有线索的人士请立马联系警方 个人不要贸然行动 不要给嫌疑人转账 希望警方尽快破案 缉拿元凶归案 还李女士一个公道[详情]
没有真正顺风的车 世界上没有什么真正顺风的事,如果有,那就是... 撰文|胡涵 来源:坏雷达(badradar)公众号 01 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的事,昨夜至今,突然又一次成了全民不安全感的引线。坦白说,滴滴的这次危机公关处理非常出色。 滴滴昨晚出的百万悬赏,虽然惹恼了不少饱蘸权利和隐私意识的精英,但我特地去观察了今日头条上的舆论,多数人都借着这纸悬赏,把怒火烧向了作案者。这笔悬赏操作,可谓深谙祖国现实:相比较程序正义,多数人还活在以牙还牙的刀耕时代。 而百万奖金,在这套朴素正义的逻辑里,正好实现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功能。 于是,直到今天,很多人都认为平台没什么责任,如果有,也是吹毛求疵。 但我总觉很诡异,整起事件给人一种怪异的不舒服感。 02 我也认为滴滴责任有限。昨天我在朋友圈表达了类似意思,一起极端个案往往可以反思的空间很有限,因为其太过极端。而不论如何,滴滴是一个平台方,确实没有能力和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如果把顺风车司机也看做用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不过今天,和朋友交流时我突然意识到,好像很多东西被情绪性地遗漏了。 比如说,为什么出事的偏偏是顺风车? 03 前几天讨论微信时,有人再度拿社交流量说事。社交是一切流量之王,这恐怕早就是行业共识。 如果从社交流量的角度看今天这起事件,可能才会真正理解这起意外。在一个纯粹工具流量的平台里,顺风车是滴滴为数不多甚至我怀疑是唯一一个带有社交可能的产品了。 顺风车的所有产品设计,也都在主打社交概念。我没有打过顺风车,上午试了一下,有了很多意外发现。比如,在完善资料环节,滴滴设置了“年龄”和“行业”两个标签,年龄的标签栏引导语是“让司机更懂你”,行业栏的引导语是“遇见有趣的人”。 作为滴滴的老用户,我在快车、专车和出租车等等产品上从未遇到过这样的资料完善要求。并且,完善基础资料之后,你会发现,滴滴还在引导你完善更多,包括职业认证、芝麻信用、脸部识别等等。其中的职业认证还是与领英和脉脉合作。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顺风车这个功能,单纯看这些资料信息,你几乎等于是在玩一款真人社交的产品:收入水平、职业、年龄、个性签名、家乡、爱好等等。 再看流传出来的受害空姐的顺风车页面截图,出行73次,司机的评价标签包括了:颜值爆表、天生丽质、非常有礼貌、氧气美女等等。 所以,大家看出问题了吗? 04 事情到这里就很清楚了。与其探讨网约车的安全性,不如把这起事件看成是一起陌生人社交平台所发生的意外。 这些所有功能和形象展示,如果放在领英上,可能再正常不过,如果放在陌陌上,也无大碍,但是顺风车不同。顺风车意味着,进行所有社交展示的人将会有一场直接的线下互动。 线上社交,女性还有充分的选择和自主权。只要不进入线下,危险无非是骗照骗红包,而一旦进入线下,危险系数会大幅提升。 而顺风车的产品设计,是一款以出行为载体的陌生人线下社交工具。 这个事件的诡异之处就在这里。一个被评价为“美女”且使用真实头像的女性,在深夜赴了一场陌生人社交的约。 哪怕是在领英上找个搭车客,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也非常低,但是打顺风车的姑娘,真的清楚马上来接自己的司机是不怀好意还是一个单纯的职业司机吗? 05 平台对司机的审核,确实是没有太大问题。但问题在于,顺风车并非快车、专车。快车等等产品的设计,是绝对的工具导向,专职司机负责运送乘客,也以此为生,因此,只要有简单的身份审核足以。 但如果以线下社交平台的产品标准来审视顺风车,则可能会有别的答案。既然要做社交,而且是一场必须参与的线下社交,身份审核就必须极其严苛才行。 司机可以躲在暗处选择性地接乘客,乘客是否也理应享有对司机的选择权?如果要求乘客认证职业,是否也需要司机必须认证职业? 在现有的产品体系里,司机和乘客的选择权是不对等的。 从这个逻辑出发,这事儿细想起来就很恐怖了。比如说,此前坊间传闻有土豪开顺风车约炮,有创业公司CEO开顺风车挖人等等。从理论上说,一个不怀好意的人,完全可以借助顺风车来圈住特殊人群,从而实现特殊目的。 那么,这个姑娘是否也是不幸死于这样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06 顺风车当然是一款不错的产品,从朋友反馈看,很多时候,车上社交也是愉悦的。但这反而提醒了我,顺风车这种产品,是不是只是一款精英化的产品? 如果说在中关村或者国贸来实验,这可能是一款体验很好的产品。但当这款产品辐射到全国,试想一下,那些在广阔的二三线城市的深夜里,专门开车在大街上游荡着接标签为“美女”的司机,有多少概率真是“有趣”、“有料”、“有地位”的精英青年? 所以,网络上才会流传着各种对顺风车乘客的评价截图,多数都充斥着原始而不加掩饰的兽欲。比如这张: 产品初衷美好,而一旦进入现实,多数社交产品都成为发泄荷尔蒙的工具。 那么,当一套精英化的产品突然下沉,会出现什么情况? 有个细节是,这个作案的快车司机,突然就变成了顺风车司机,快车司机和顺风车司机的审核之间是否应该有别?如果是一款主打社交的精英产品,现在的定价体系是否又不合理,导致顺风车成了便宜版本的快车,而打车者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低价,是牺牲了部分的安全性带来的。 精英化的产品,特定人群的属性是风控体系的一部分。当产品下沉,这套属性体系就会被打破。这也是所有做下沉的公司必须要意识到的,创业不是在北上广做试点就可以推而广之万事大吉的。 07 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说,是时候重新反思顺风车这种产品的定位了。 对于更多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是时候重新反思产品和用户的真实关系了。 很多前期掌握流量的公司,总天真地以为能轻易就对这些流量进行深度加工,从工具转型做内容、做社交,深度捆绑用户。 在流量焦虑的时代里,谁都希望自己能用社交来留住用户。但不同属性的平台有不同的要求,并非加入一个产品和功能,就能万无一失。 比如,同样做顺风车的嘀嗒拼车,在官方介绍里就明确表明了要做社交型出行软件,“让有车族为与自己工作地点附近及住址附近有乘车需求的人,提供互助出行,共同分摊出行成本,在不增加道路负担的情况下提升交通运力”。 有做社交的野心我不反对,出行社交也是挺好的场景尝试。遗憾的是,多数公司没有真的理解不同产品之间的风控区别。我很怀疑,因为有了社交功能的介入,反而使得上面那段描述都成了乌托邦。 当你在出行里加入社交功能,这其实就是一款线下社交平台。此时再用工具平台的产品设计来要求自己和要求别人,很可能就会导致悲剧发生。 做出行的转型做社交,做社交的转型做内容,做内容的转型做电商,然而少有人意识到,这每个转型都意味着一整套体系的变革。 如果你决定为自己寻找出路,也请记得给用户留条出路。 [详情]
网约车战场的B面:你为什么总是约到“马甲车”? 与补贴、竞争等关键词组成的网约车A面战场相对应,一个由“黄牛党”参与、主导的网约车B面战场正在形成、兴起。 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作的赵女士一直有个疑惑:为什么自己叫到的网约车车牌号常常与系统显示的车牌号不一致? 由于工作原因,赵女士在下班后通常选乘网约车回家。“车牌号不一致的情况经常遇到,订单上显示的明明是上海牌照,可见到车却是江苏牌照、河南牌照、安徽牌照。”她说。 中新经纬调查发现,上述现象并非偶然。在赵女士的疑惑背后,与补贴、竞争等关键词组成的网约车A面战场相对应,一个由“黄牛党”参与、主导的网约车B面战场正在形成、兴起。 资料图 中新经纬 常涛摄 “上海网约车至少85%是外地牌,不套牌怎么跑?” 中新经纬注意到,和赵女士经历相似的用户不在少数。5月2日,网友“花非花_Daisy”发微博称,“美团打车的管理相当有问题。试了几次,比例相当高的车牌号和订单号(订单上的车牌号)不一致,今天又是,显示的是沪牌,实到的是皖牌。” 同日,网友“COCO_WAN万子嫣”发微博称,“都是外地牌套用上海牌,一大早的两个车都这样,不是耽误上班时间吗?” 赵女士说,有一次,她询问司机为何来接她的车辆牌照号码和系统显示的不同,对方则称,那辆车送去保养了,临时借用这辆车来拉客人。 那么,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上海网约车司机孟东告诉中新经纬,这种情况下乘客约到的是套牌车,也叫“马甲网约车”。 孟东来自江苏,手下有一辆苏E牌照的小轿车,1个多月前,他跑起了网约车。孟东说,他开的就是一辆“马甲网约车”。 何谓“马甲网约车”?孟东解释,“马甲网约车”就是在系统里套牌的网约车,这里的套牌并不是真的在车上装一块沪字的牌照,而是在软件上注册时动手脚。 “乘客看到的,系统里显示的沪字车牌肯定是真的,但并不是自己车的牌照。因为上海网约车要求沪人沪车,我们外地牌照在平台审核时肯定通过不了,所以就得找黄牛。 在打车软件司机端注册时,上传沪字的牌照,黄牛和这些平台审核的人都熟,打个招呼就能过去。”孟东说,“上传的车辆牌照照片有的是PS的,有的是找人买的资料,这都是黄牛操作的,交了钱就不用管了。但上传的牌照号码至少要有几位数和真实车的牌照号码相同。比如我的车是苏E12345,那么上传的牌照号码应该是沪E12345,要长得像才行。”孟东介绍。 “其实你说的车牌号不符的现象很常见,上海地区至少85%的网约车是外地牌照。本地人谁会去跑,还不是我们这些外地人跑,你说不套牌怎么跑?”孟东说。 某黄牛在朋友圈发布广告 来源:网络截图 85%的比例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不过,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0月8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公布了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滴滴出行发布声明,其中提到,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 2018年4月,据媒体报道,一位乘客在上海打网约车,9次约车,7次来的都是“马甲网约车”。 孟东说,有些乘客发现车牌不符后,会问一下,但大多数乘客都已经见怪不怪了。“问的时候解释一下就好了,比如今天那个车被老婆开去了,送去保养了,问的人在少数,你只要把他安全送到目的地就OK了。”他说。 “滴滴注册3000块,但封号了别来找我” 因为滴滴、美团两个账号被封,孟东前两天找同学在易到注册了一个号,准备跑易到。“滴滴和美团的账号都是今年3月底找人花钱注册的,当时两家正在上海打补贴战,我觉得干这个能挣钱,实际也真挣着钱了。”孟东说,“滴滴是5月1号左右被封的,美团是5月3日左右被封的,从三月底到被封号一个多月时间,我挣了2万多。” 他介绍,眼下,滴滴和美团要逐渐彻底清除外牌,尤其是滴滴,审核特别严。 来自滴滴提供的资料显示,从4月14日起,滴滴在上海将对全部新注册车辆启动线下验车机制,进一步确保注册车辆信息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对于存量车辆,滴滴方面将继续贯彻一直以来的措施,一旦接到相关投诉,便要求司机前往线下服务点验车,确认无车辆信息不符情形后,才能再次提供服务。 4月12日,上海地区美团打车司机收到了官方公告,要求车主立即补录个人信息。此次补录要求车主在4月12日——4月14日两天内限期完成,如果美团车主不能在规定期限补录或补录审核未通过,4月15日将被封禁,要求严格。 这两则消息在“黄牛党”中间引起了连锁反应。5月8日,黄牛乔磊听到中新经纬要其帮忙注册滴滴的请求后,显得有点烦躁。“早干什么去了,当初400块钱的时候你们不注册,现在要求线下验车了你们再来注册,3000块钱,没有商量。”他说。 3月底,中新经纬曾向乔磊询问外地牌照如何在上海注册滴滴账号,乔磊当时表示,350块钱就能搞定。 对于“线下验车如何搞定”的疑问,乔磊表示,他们有车,可以开着去拍照,保证能够通过线下验车,至于具体怎么操作,他表示不方便说。但他强调,“万一注册完没几天就被封号了,我们不管。” 黄牛张强则是强烈建议外地牌照不要再注册滴滴了。5月8日上午,张强告诉中新经纬:“滴滴现在很难搞,不仅价格高,还要线下验车,即使你现在注册成功了,跑不了多久也会被封的。”他说,“美团现在可以跑一跑,但美团客人投诉比较多,一投诉就有被封号的危险,而且美团的补贴没有以前那么多了。不过现在美团情况没有滴滴那么严,交800块钱给你注册一个号。” 张强解释了注册滴滴账号如何应付线下验车的问题。“黄牛注册滴滴账号,一般都是去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帮司机在平台审核通过,租的车车型、颜色、牌照号码与司机本来的车都大差不差。”他说,“但滴滴到后面被封号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不做。都是老客户,不坑他们。” 张强建议注册易到和首汽,“首汽飞机场的单子特别多,而且价格高,易到没有封号的危险,你要是做的话,两个号300块钱我给你搞定,这个价格外面没有。” 他向中新经纬介绍,注册易到的话,需要提交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司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要你的行驶证是为了找车型、车牌相似的车,车牌最起码得四位数一致。注册首汽套路不一样,还需要拍一张人车合一的照片。剩下的事你就不用管了,我帮你搞定,我们内部有人的,打一声招呼,10多分钟就能搞定。”张强说。 公开报道显示,4月10日,易到宣布获得由上海市运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实现了在上海地区的合规化运营。 不过黄牛秦风5月8日下午告诉中新经纬,现在首汽也不容易注册了,目前只有易到比较容易。 “网约车审查是从4月中旬严格起来,前段时间因为滴滴、美团被封了好多,所以最近找我注册首汽、易到的特别多。你要是想注册得赶紧,等易到注册人多了,可能也会启动线下验车,那时候可就麻烦了。”秦风说。 张强也表示:“我现在每天做20多个易到,薄利多销,你要做快点做,后面口子会紧的,那时候就不好做了。” 5月9日晚间,秦风微信告诉中新经纬,马上易到也会线下验车了,上海彻底弄不了了。 如何让“马甲网约车”退出市场?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三支队的执法人员正在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对牵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相关信息取证 殷立勤 摄 针对市场上“马甲网约车”横行的现状,滴滴工作人员对中新经纬表示,滴滴审核一直比较严,并且处理不合规的车辆是常态化的动作。如果乘客在约车时遇到系统车牌不符的情况,可以拒绝上车,并且可以在APP里举报,滴滴会进行处理。 据上海媒体报道,对于如何让“马甲网约车”退出市场,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科长王旭峰表示,在要求平台自查的基础上,交通执法部门将利用这些已注册平台的数据信息,展开实时静态或动态的监管,并且在市中心区重点轨交站、商圈、小区等地方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的执法整治,展开持续性街面动态整治行动。 此外,上海市交通委正在加紧研究对伪造、涂改车辆信息行为的甄别办法,督促网约车平台提高审核门槛与技术。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在网约车市场激励竞争的情况下,服务水平和效率需要同步跟上,不能让平台审核机制的漏洞来拉低行业水平。同时一个不好的现象是,补贴大战似乎演变成“竞次”模式:谁擅长打政策的擦边球,谁就能快速占领市场。而真正的互联网经济应该是能提供更优质服务,能在激烈竞争中留下来的一定是依靠吸取经验、完善技术、提高生产力的企业。 与此同时,城市管理者也要与时俱进,与互联网平台信息共享的同时,学习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能力和设备,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各种问题、风险的及时智能化处理。要善于借力,发挥多主体作用,提高智能化应用能力,用好市场化体制。 (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详情]
空姐乘滴滴遇害 安全乘网约车真这么难? 原标题:[关注]21岁空姐打网约车遇害,安全乘网约车真就这么难? 这几日,一则“21岁空姐深夜坐顺风车,随后失联遇害”的消息引发关注。目前,郑州警方正在通缉此人。 事件梳理 据报道,5月6日,该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后遇害。警方称,作案人员是一名滴滴司机,身上携有凶器,犯罪嫌疑人仍在潜逃中,警方正在抓捕。 滴滴平台回应称:对于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在这样的悲剧面前,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滴滴沉痛的自责。 有媒体就滴滴对司机身份的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事宜,向滴滴方面提出信息公开需求,滴滴方面并未给予正面回复,只是表示,对于此事稍后会有更详细信息披露。 空姐所在单位,云南祥鹏航空公司官方微博也对此事作出回应,对员工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并呼吁广大民众向郑州警方提供线索。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表示了痛心: 有网友认为,滴滴作为运营平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也有人提出建议: 一个如花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媒体的后续报道中,遇害者父亲悲痛欲绝。滴滴也在事发后道歉,并表示配合警方工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跳出此事,全面审视网约车平台,我们需要思考的还有很多。 澎湃新闻评论指出,滴滴称要全面彻查各项业务实属应该,但如果每次都要等到出事、尤其是出如此严重事件后,才开始对业务倒查,这恐怕连亡羊补牢都称不上。面对空姐深夜滴滴打车遇害,作为平台业务的一部分,滴滴对顺风车也应承担起应有的监管责任。 交通部官方微信11日发布文章称,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政府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创新,守住底线,统筹新老业态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用市场的力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交通运输服务。 企业必须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最后,附赠各位深夜打车安全手册。 [详情]
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或被列失信黑名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今天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出租汽车行业市场主体出现《征求意见稿》列出的违规情况,将被纳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直接列入“黑名单”。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列入“黑名单”。 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认定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出租汽车行业市场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可先纳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重点关注名单”)。 (一)巡游出租汽车 1.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2.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3.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情节严重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4.出租或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情节严重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5.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6.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1.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2.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3.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4.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5.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6.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 6 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名单公示和移出 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予公布的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无异议的,在“信用交通”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异议的,可向原认定部门进行申诉。申诉经核实后,不改变原认定结论的,予以公布;改变原认定结论,或者有关部门发现原公示信息不实的,及时作出调整。 已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失信主体,符合条件的,由原认定部门移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相关失信记录移入失信主体管理数据库。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开展,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范围和工作机制,保障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或推动对网约车实施细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尚未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或已发布网约车实施细则但未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的城市,关于网约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待完成审查工作后实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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