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李亚玲回应牛女士在艰难期:别歪题 关注国航管理责任
李亚玲回应牛女士在艰难期:别歪题 关注国航管理责任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8日  11:45
律界谈机闹事件:国航真的无责?李亚玲维权难在哪?
律界谈机闹事件:国航真的无责?李亚玲维权难在哪?

一种观点则认为,航司在实际情况中判断乘客的病情轻重存在难度,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细致性的规定。[详情]

新浪法问|2019年07月19日  11:24
国航人士:目前对牛某来说是艰难时期 公司应特别保障
国航人士:目前对牛某来说是艰难时期 公司应特别保障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8日  08:42
牛某手写国航反映单曝光?李亚玲:伪造证据 诬陷他人
牛某手写国航反映单曝光?李亚玲:伪造证据 诬陷他人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8日  08:38
大闹机舱的牛女士是机场监管局局长妻子?本人回应
大闹机舱的牛女士是机场监管局局长妻子?本人回应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7日  23:24
李亚玲回应国航事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李亚玲回应国航事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编剧李亚玲发博举报“国航监督员”事件持续发酵[详情]

澎湃新闻|2019年07月17日  20:55
"不惧!哪怕烈火焚身!"民航网回应李亚玲,随即删除
"不惧!哪怕烈火焚身!"民航网回应李亚玲,随即删除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7日  16:04
李亚玲: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正当诉求
李亚玲: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正当诉求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7日  13:24
李亚玲称13D乘客为其作证 目击者:国航内部人士霸蛮
李亚玲称13D乘客为其作证 目击者:国航内部人士霸蛮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7日  07:10

各方回应

李亚玲:国航和民航偷换概念 将牛某包装成英雄
李亚玲:国航和民航偷换概念 将牛某包装成英雄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7日  11:54
李亚玲:国航相关负责人致歉 称有不得已苦衷和难处
李亚玲:国航相关负责人致歉 称有不得已苦衷和难处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3日  22:51
李亚玲: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
李亚玲: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6日  13:26
评论:国航回应“监督员舆情”上的五大致命败笔
评论:国航回应“监督员舆情”上的五大致命败笔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7月16日  13:17
国航回应"监督员"大闹飞机:曾是空姐 有精神疾病
国航回应"监督员"大闹飞机:曾是空姐 有精神疾病

新京报|2019年07月15日  08:25
国航:李女士未履行承诺 不认可其公开牛某某患病做法
国航:李女士未履行承诺 不认可其公开牛某某患病做法

新京报网|2019年07月15日  15:48
国航称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 遭网友“打脸”
国航称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 遭网友“打脸”

微博认证信息为“英伦之翼集团联席总裁郭晟”的网友则发微博称,“国航社会监督员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实行了一段时间就停止了。这个也不是什么职位,是来监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的,不是对其它乘客指手划脚的,有人拿着鸡毛当令箭了”。此外,该网友还晒出其被聘为国航服务监督员的聘书。[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3日  17:29

“监督员”何方神圣?

国航“监督员”何方神圣?致电机场公安强留旅客调查
国航“监督员”何方神圣?致电机场公安强留旅客调查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4日  07:18
媒体梳理国航机闹事件始末:牛女士老公身份疑似曝光
媒体梳理国航机闹事件始末:牛女士老公身份疑似曝光

中国小康网|2019年07月18日  11:02
乘客爆料国航“监督员”劣迹斑斑 此职被证实确曾设立
乘客爆料国航“监督员”劣迹斑斑 此职被证实确曾设立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3日  23:07
编剧曝光“监督员”身份 疑为国航客舱服务部职员
编剧曝光“监督员”身份 疑为国航客舱服务部职员

13日晚间,李亚玲再次在微博上称,“仍没有等到国航的正式回复,只能忍无可忍曝光她了,请国航公布客舱监控或者录音,或者请机组人员出来讲述事情经过、澄清真相,还我和另外几个乘客清白!请向我们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3日  22:04
自称"国航监督员"女子确系国航员工 曾因辱警被拘
自称"国航监督员"女子确系国航员工 曾因辱警被拘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4日  12:24

曝料编剧被质疑

李亚玲遭质疑公布"监督员隐私" 回应称:别搞道德绑架
李亚玲遭质疑公布"监督员隐私" 回应称:别搞道德绑架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5日  09:30
项立刚质疑李亚玲"不是省油灯" 后者回应:没看出有病
项立刚质疑李亚玲"不是省油灯" 后者回应:没看出有病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5日  09:15

评论

“国航门”反思: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怎么办?
“国航门”反思: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怎么办?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8日  11:20
律界谈机闹事件:国航真的无责?李亚玲维权难在哪?
律界谈机闹事件:国航真的无责?李亚玲维权难在哪?

一种观点则认为,航司在实际情况中判断乘客的病情轻重存在难度,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细致性的规定。[详情]

新浪法问|2019年07月19日  11:24
观察者网刊文:"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观察者网刊文:"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观察者网|2019年07月18日  10:44
新华社追问国航"监督员"事件: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
新华社追问国航"监督员"事件: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

新华社|2019年07月17日  11:55
新周刊评:国航你真不打算告诉我们 牛女士到底是谁
新周刊评:国航你真不打算告诉我们 牛女士到底是谁

新周刊|2019年07月17日  08:12
解放日报:国航事件呼吁精神疾病风险评估分级入法
解放日报:国航事件呼吁精神疾病风险评估分级入法

解放日报|2019年07月18日  09:19
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中国青年报|2019年07月16日  05:58
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澎湃新闻|2019年07月17日  07:25
新京报:"监督员"事件提醒我们给予精神病患社会干预
新京报:"监督员"事件提醒我们给予精神病患社会干预

新京报|2019年07月15日  20:55
四问国航“女监督员”事件:能否将牛女士禁飞?
四问国航“女监督员”事件:能否将牛女士禁飞?

中国新闻网|2019年07月15日  19:25
监督员事件几度反转 国航与乘客各执一词 你站哪边?
监督员事件几度反转 国航与乘客各执一词 你站哪边?

中新经纬|2019年07月15日  18:07
民航机长谈“监督员”事件:只拒载有前科的精神病人
民航机长谈“监督员”事件:只拒载有前科的精神病人

新京报|2019年07月15日  15:45
评论:大闹航班者证实有精神病 国航应对为何那么Low
评论:大闹航班者证实有精神病 国航应对为何那么Low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7月15日  14:16
“我很好奇,国航找编剧李亚玲究竟要谈什么?”
“我很好奇,国航找编剧李亚玲究竟要谈什么?”

新浪财经|2019年07月15日  10:33
韩福东:国航的反应是把牛某放到火上烤
经济观察网 | 2019年07月19日 19:22
李亚玲:不接受国航对事件的定性 不接受国航无责结论
新浪财经 | 2019年07月19日 17:57
李亚玲再回应:两个月前买了国航机票 退损失不退憋屈
新浪财经 | 2019年07月19日 08:03
李松蔚:关于精神疾病诊断 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李松蔚:关于精神疾病诊断 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原标题:关于精神疾病诊断,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文/李松蔚 北京大学心理学博士,清华大学社科学院职员 最近引发讨论的一个新闻: 国航的一个航班,有乘客在飞机滑行期间使用手机,另一乘客以‘国航监督员’的身份制止。制止后仍不依不饶,情绪激动,扰乱航班秩序。 到这里,事情都还好说,只是一场突发的纠纷而已。后面的操作就有些看不懂了。首先,空乘人员一直在以息事宁人的方式处理,即便无效也没有采取更多措施,只能对其他乘客不断安抚道歉。飞机降落后,该‘监督员’执意报警,几名被卷入纠纷的乘客(包括配合检查,确认切换了飞行模式的无辜乘客)都被带走调查,滞留数小时。最后,事情在网上曝光后,国航发表了几段回应,让质疑进一步升级,包括对当事人精神健康的推断: 言下之意,为什么要交代这些背景呢?因为对方有这样(扰乱公共秩序)的言行,可能是因为精神疾病发作导致的,大家最好体谅一下。 不同意,这是对精神诊断的严重误用。 出现这样的误用,不是国航一两个发言人的错。它的背后体现出整个社会对精神诊断的误解,污名,和滥用。我在高校教过几年《异常心理学》专业课,发现这个问题不只存在于普通人身上,也影响了很多需要跟精神诊断打交道的专业人士,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宣传发声者。所以我认真写了这篇文章。有点长,建议大家读下来,可能会改变你在这方面的观念。我想说明的是,放任错误观念长期泛滥,无论是对社会公众,对精神疾患人士,还是对医学的诊治预防,都是非常有害的。 1,‘是不是’精神障碍,谁说了算? 首先,谁可以做精神障碍的判断? 在国航这次事件的处理中,国航方面的发言人做了私下的暗示。姑且说暗示,因为没有明确的结论,也不曾向公众发布(乘客单方面披露的)。这是对的。因为非专业人士不可以凭借一个‘十多年前’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和家族病史,就能够给出判断,说当事人正处在精神障碍的发作期。 不能判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应该被当成正常人看待。 强调一遍:她应该被当成正常人看待。 就像法律上的‘疑罪从无’,在医学领域,如果没有权威的鉴证,就必须先默认一个人是健康的人,享受健康人的一切权利,承担一切义务。——这很重要,诊断是特权,不是想有就能有的。你想请病假,就要给出盖红章的诊断书。为什么?因为它免除了你的义务!你必须设法证明你值得。 试想,假如有一天你没去上班,什么话都不交代。你指望老板说:‘啊,他十年前生过病,而且他们家人身体也不好,嗯……所以我猜他是生病了,也算情有可原吧’,会吗?不可能!老板只会扣你的工资,免你的职,要你承担代价。 对精神疾病,理应有一样的态度。 也许你确实病了,但是——牢记这点——这时候你在别人眼中仍然是‘健康的’,你的社会义务不能免除。除非你能拿出诊断,证明你正在治病。 这里最关键的一点,叫举证责任。 如果精神障碍可以带来一部分的特权(或免除义务),举证责任就不能依靠别人,只能靠当事人或监护人,拿出医生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披露当事人的诊断。否则,其他人完全可以——并且应当——按照正常人的方式对她。 换句话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一个‘正常的’乘客起飞时不系安全带,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拒绝服从管理,这在航司管理规定里应该怎样处置,就要给予怎样的处置。该承担什么后果就要承担什么后果。这才是有效的管理,也保障所有人利益的管理。除非这个人可以证明她不是‘正常人’,才能由此考虑不一样的对待。 再次强调,举证责任在当事人。 国航这件事的处理反过来了。因为有人‘暗示’或‘怀疑’她有病,就主动为她免除了责任,好像给她预留了一块属于‘精神病人’的活动空间。这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被精神病’啊。我要是当事人,我要起诉这些人诽谤的—— 你们凭什么给我下诊断,无照行医你知道吗? 2,空乘人员/航司陷入困境 但是,为什么常常有‘被精神病’的问题,而不是‘被感冒’,‘被癌症’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 因为精神疾病常常被看作是一种‘羞辱’,很多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主动披露自己有精神病的。我们多半看到的,就是事情已经发展到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会大张旗鼓地宣示‘精神病’的存在。其它大部分时候,都对它讳莫如深。 我们的文化又很喜欢玩这种暧昧。 不说就不说吧,懂的,大家都懂。有时候一个眼神就够了,一种默契的体贴。尤其熟人之间更是如此:‘忍让她一点哦’,‘哦,难道?’,‘呵呵,是的,因为她有点……有点那个’。懂了,我们就惹不起躲得起,老弱病残呗。不明说,体现在行为上又不断容忍,息事宁人,‘她是一个病人呀,你跟她计较了也没用。’ 问题是,她不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她也不用接受治疗。 病人相比于正常人,可以得到特殊照顾,是的,但他们同时也要承担责任,最起码的责任就是遵循医嘱。如果有某些可能危害他人的症状,甚至还要住院监护——说得直白一点,就是隔离。这也不用讳言。诊断是一种权力,这个权力在设立之初,就是为了对人进行划分,区别对待(treatment,就是治疗的原意)。作为病人的人,可享受病人的特权,也要承担作为病人的义务。 而精神诊断方面的困境是什么呢? 因为这些不能宣之于口的暧昧,落实到空乘人员/航司那里,操作时就要拿捏一种诡异的尺度:对这个疑似精神病人的正常人,既不能说她是病人(她不用被治疗/监护/隔离),又要同时当她是病人(她不用承担正常人的规则约束)。 这……这是第22条军规啊这是。 所以,国航负责人在执行时也很痛苦: 我翻译一下:我们不确定她算不算精神病。有时候正常,我们无权限制一个正常人上飞机。有时候又会犯病,我们不能惩罚一个生病的人。 所以到底有没有病呢?——呵呵,那个,你懂的,就这么个情况,体谅一下好吧。 你瞧,黑色幽默不? 理想的程序是什么?先默认她是正常人,有病她要申明,同时遵守医嘱。没病她就要负责。——现在是薛定谔的病:平时不病,追责的时候有病。 换谁来处理,也处理不好啊! 3,病人和家属陷入困境 这种对待精神诊断的暧昧,不只是给‘正常人’增添了困扰。事实上,最无辜的受害者还是广大的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他们又一次遭到了污名。 你看,讨论的风向很容易被带偏了—— 矛头指向‘病人’了,有人开始恐惧身边这些有诊断的‘病人’。以后乘坐飞机、火车,是不是都要乘客出示无精神疾病诊断的证明才能放心? 有过精神诊断的人,是不是要被另眼相看? ‘病人’不可控,不稳定,伤人还不负责? 不是的。必须为他们说几句话: 第一,双相情感障碍是一个常见的诊断,有过抑郁发作和躁狂发作交替呈现即可确诊。注意是‘有过’,不是‘正在’。我在社会机构做心理咨询,跟这样的患者打交道有十几年的经验,没遇到过这么失控的场面。这些人在日常沟通中常常能表现出良好的社会功能,了解自己在言行上的责任和后果,也没有破坏公共秩序的风险。 第二,躁狂或抑郁发作期,病人会接受药物治疗。假如判断行为上有风险(主要是伤害自己的风险),医生会让他们住院监护。时间不长,一旦症状缓解就可以出院。换句话说,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双相‘患者’,假如不是自行违背医嘱,都是医生判断后,可以正常进行社会生活的普通人。 第三,不只是双相情感障碍,即使是重性精神疾病比如精神分裂症,也可以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人有没有(或者曾经有过)精神诊断,你也不用知道。只要他不申明自己需要特殊照顾,你就可以把他当做正常人对待。 最后,病是可以治好的,切忌把诊断慢性化和扩大化。十多年前的诊断,都可以作为当前的行为依据,那岂不是曾经有过双相诊断,或家族病史的人,不管过了多少年,都存在某种危害公共秩序的‘嫌疑’?这样一来,精神疾病的诊断是不是要写到档案里,作为一辈子无法消除的‘前科’? 真要那样,精神医学就退回几十年前了。 真正的病人和家属都不容易。生病的人在努力康复。康复的人努力在融入社会。而担心病人安危的家属,不惜请假辞职也在努力照护病人的周全。他们有诊断,同时他们也想好好工作,社交,出行,与世界友好相处,享受正常人的权利。 或者说,承担正常人的责任。 不要让他们承受本来就不该他们承受的偏见。 4,医疗体系陷入困境 最后想说一说,这种观念对医疗意味着什么? 它把精神医学陷入了不义之地。 当一个可能引发社会后果的行为,通过某种似是而非的精神病理学阐释,转变为医学问题,用于软化其社会责任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把社会管理的成本转嫁了一大部分到医学上。——‘社会有事,医生背锅’。姑且不论这个观念对社会的影响,哪怕只对医学这个体系来看,破坏性也是巨大的。 一方面,它加重了对精神诊断的污名。‘病人’的原始含义,本来是‘痛苦的人’,这样一来,无形中变成‘破坏秩序的人’,‘惹不起躲得起的人’。这会让很多潜在的求助者更耻于开口,不愿承认自己在精神健康方面需要帮助。 谁知道会不会求助之后,过了十年,还会被人指指点点,当成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呢? 痛苦的人不愿意求助。即使求助,也不愿意接受精神疾病的诊断,更有可能因此抵触治疗。——如果我吃药,被别人发现了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觉得我很疯狂(虽然我知道自己不是)?减少跟我的接触?一个新的工作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是不是就不会考虑我了?……他们还愿意跟我坐一架飞机吗? 依从性下降。不愿意服药,拒绝复查,耻于向身边的人寻求支持,等等。 一方面是真正的病人得不到帮助,另一方面,又会制造很多似是而非的‘病人’。理论上,一切不合规的行为都可以解释为精神状态异常,被赋予病理意义,得到‘医学’语境下的人道主义处置,这就让精神障碍的治疗逐渐具备了某种‘维稳’的功能。精神科医生不再是医生,而是穿着白大褂的城管,被强加上本应属于其他人的工作职能。 ‘她在公共场合闹事……医生怎么不管?’ 如果医生试图解释,这件事本就不归他们管,《精神卫生法》规定了自愿诊治,只要当事人(及其监护人)不同意,医院就无权介入,社会的不满就会转向医疗体系的‘失职’:‘她破坏了公共秩序呀!’‘你们怎么没把她治好就放出来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你们不管?那谁来管?’ 对啊,应该谁来管呢? 该负责的人不负责,因为它变成了一个医学问题。医生就只能用医学手段,引导这个‘病人’在其他职能部门不参与的前提下,自我改造。可医生只能治病,凭什么约束这个人的言行呢?——当一个本应该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当事人,躲在诊断背后就可以免责的时候,谁又舍得拿掉这个诊断呢? 这就导致了精神问题的慢性化。 从一时状态,变成了一种人格特点。 从一次失控变成了一张标签。 从偶发的病变成了持续终生的病。 十年前病过,现在又发病。怎么才能治好?好像已经好了,但遇到事还是没好。偶然一次就可以诊断。有了诊断就可以迁延不愈。治愈之后还能复发。即使从未复发,还可以把十年前的诊断保留好,说不定十年后还能用。 一个病就可以永远延续,没有终结的一天。 大量的医疗成本、社会成本,浪费在这种慢性化上。医生痛苦,领导痛苦,同事痛苦,无辜受累的陌生人痛苦。当事人和家属呢?其实也痛苦。 没有人是赢家。 这篇文章很长,但是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如果实在没有耐心,拉到这里,至少请记住这条结论:诊断是用来治病的,不是用来化解纠纷的。 除非主动求治,否则疑诊从无。 诊断的滥用:云诊断,慢性化诊断,揣测诊断,薛定谔的诊断……害人,害己,害了诊断,也坑了诊断背后的医疗体系,和千万万万的病人。 理解了这些,也就知道国航这事该如何处理了: 1,把当事人看作正常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2,处理过程中,不揣测当事人的精神状况。 3,如果当事人想以‘精神病人’的身份获得特殊待遇,需本人/监护人申请精神鉴定。 4,诊断有病,即遵医嘱服药,监护,隔离。 [详情]

李松蔚PKU | 2019年07月18日 23:06
航空监察员到底是谁?
航空监察员到底是谁?

  记者| 陈晓双  实习记者 雪飞洋 7月13日,微博网友@李亚玲发布微博称,自己在7月12日乘坐国航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时,遇到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牛某,斥责乘客不关闭手机,态度恶劣。此后,在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下,飞机上的几名乘客下飞机后被迫接受各种调查作笔录,滞留了七个小时。 航空监督员是什么职位? 据了解,监察员分为社会监督员、民航局监察员和航空公司内部监察员。国航、南航、海航和深航等航空公司此前曾聘请过社会监督员参与服务质量提升,但后来已撤销,国航方面表示目前没有设置该职位。 民航局也设有监察岗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民航监察员应是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承担外部管理职责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接受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从事检查、监督、认可工作并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事业组织。监察员负责监察的类别主要有航空安全、飞行标准、安全保卫等。《规定》指出,执法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出示监察员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拒绝接受监察。 民航专家綦琦表示,民航局方面的安全监察员负责检查航空公司和机场安全环节,一般是专兼都有,不负责服务质量。 某航空公司一线安全员向界面新闻介绍,局方监察员会定期抽查航空公司的安全,目的是为了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民航安全无小事,民航业专业化程度很高,国际国内标准区别不大,国内甚至更加严格。一般不会出现监察员为难机组的情况,都会按流程和规定行事。 一位资深民航机长表示,监察员在行使职权之前会出示证件,通知机组今天检查。 此外,某航空公司空乘告诉界面新闻,监察员会监督航班上的安全工作,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我遇到的都是和乘务员沟通,没有见到直接去面对旅客的。”上述空乘还表示,监察员的评议不会与奖惩直接挂钩,监察员的评议会报给公司,如果有问题公司会再和航班机组相关人员沟通,询问情况。“我们公司对此没有明文的奖惩规定,我目前暂时还没有见到过有人因此受奖或受罚。所以,也不存在面对监察员‘敢怒不敢言’的情况,一般大家都是按规定来,航班上有监督员或者没有监督员我们也不会特意费劲心思去查。” 除了局方监督员外,航空公司也设有内部监察员岗位。据航空自媒体停机坪,每个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内部督察员”,这些人大多是一线运行部门出身,凭借个人能力进入航空公司的机关监管机构,对于局方和航空公司规章制度、空地运行有着专业的认识,大部分都是一些具有一定专家级别水准和具备局方授权监察资质的资深人员。航司的内部督察制度对于航司持续改进安全、服务、运行水平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法定监管手段。 网上一份航空公司监察员岗位描述显示,安全监察员负责接收和反馈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令;参与飞行部内部质量及安全审核;负责维护更新飞行部飞行质量网上的安全运行信息、飞行部全体人员的安全档案管理、实施专项监察和现场监察工作等。 自称“监督员”的牛某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据李亚玲,牛某系国航前空乘人员,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和乘客冲突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被调至地勤岗位,但实际上长期处于病休、只领薪不上班的状态。 对于此次“国航监督员机”闹事件,是否存在内部员工特权?航空自媒体停机坪发表看法称,在航班上,特别是公务舱旅客,又自称督察员,又认识这个认识那个,一般会先把旅客安抚住,一切等落地之后再谈。如果强硬拒绝旅客,事后如果出现投诉,当班乘务员有很大的概率会因处置不力而受到处分。 国航方面此前发表声明称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 对于国航的态度,7月17日,当事乘客李亚玲发布微博表达了自己的诉求::1、以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对其进行有效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以保障乘客安全;2、给当天所有被伤害、侮辱的乘客道歉并赔偿,赔偿标准为公务舱和经济舱的差价。 [详情]

界面 | 2019年07月18日 19:16
李亚玲: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 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李亚玲: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 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新浪财经讯 7月18日消息,近日“大闹国航”事件持续发酵,当事人李亚玲今天转发新浪财经【#央视网谈国航门事件#: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我们该怎么办?】微博称,没人说牛大姐善意提醒不对,但在特定场所抢夺指挥权甚至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这就不对。 包容精神病人,不代表可以放纵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国航深知员工健康状况却次次放行其单独乘机,大闹机舱也不制止,这个责任始终回避!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包括艾滋病人。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7月18日 17:15
"国航门"反思: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 我们该怎么办
央视 | 2019年07月18日 13:07
李亚玲回应牛女士在艰难期:别歪题 关注国航管理责任
新浪财经 | 2019年07月18日 11:45
观察者网刊文:"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观察者网刊文:

  张仲麟:“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张仲麟】 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的牛女士“国航监察员”事件使得国航处在风口浪尖之上,随后国航与受害人约定15日就“牛女士监察员大闹航班”事件进行面谈交涉与解释工作。面谈结束之后,当事人李亚玲女士发表长文详细描述了与国航相关领导面谈的过程,其中国航“无法阻止她乘坐飞机”这一表态又让国航成了舆论的焦点。 牛女士的乖张行为在得知其为精神疾病患者后显得不那么奇怪了。毕竟精神疾病患者,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但是精神正常的国航在本次事件的处理中种种表现就让人很是不解。在交涉中国航自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牛女士在事件中的身份并非国航员工而只是一个普通旅客,国航并没有权力阻止牛女士乘坐飞机。国航作为载旗航空公司,身为三大航之首说出这种话不由让人觉得非常讽刺。 使用手机真会影响飞行安全吗? 在飞机上是否能使用手机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有些人认为机上使用手机会干扰到飞机通讯设备影响飞行安全需要严惩,而有些人认为现代手机与机载设备早已不同以往,产生干扰属无稽之谈。飞机上的牛女士熟悉相关法律,引经据典非常在行,各种法律条文是脱口而出。那么来看看她指控旅客打手机的相应法律条文。根据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次修正)第八十八条所示: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民用航空无线电台和分配给民用航空系统使用的专用频率实施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造成有害干扰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迅速排除干扰;未排除干扰前,应当停止使用该无线电台或者其他仪器、装置。” 笔者对牛女士是非常佩服的,别的不说,法律法规条文精准脱口而出这种事,非一朝一夕可以练就。当然牛女士对于条文的理解显然有些问题,民用航空法第八十八条针对的内容是不得违法干扰或者占用民航专用频率,主要针对对象是地面“黑电台”,或者爱好者私自改装的电台非法占用频段,而非针对移动手机。 目前手机(4G)所使用的频率段占用为2.6Ghz、2.1Ghz、1.8Ghz,划分给民航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段中,与之最为接近的频段是供机载卫星通讯系统所使用的1260Mhz-1300Mhz频段。两个频段相差甚远,基本上不可能对机载系统形成干扰。而且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很多已经开放了机上WiFi,供旅客飞行中使用电脑和手机。 机载卫星通讯设备占据1.3Ghz频段 移动电话占据1.9Ghz起的若干频段 当然凡事都没有绝对,笔者熟识的签派朋友就和笔者表示,曾经遇到过一起进近阶段手机对通讯系统造成干扰的偶发事件。所以说手机这事就是属于:说有影响吧确实没什么影响;说完全没影响吧偶发因素还真不能忽视。 然而牛女士虽然对民用航空法背得挺熟练,自家公司国航的规定却记得不那么牢。且看国航的《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第十二条航空器上的行为:(http://www.airchina.com.cn/cn/trans_conditions/933.shtml) “12.2.3 全程允许使用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起搏器;助听器;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用于维持生命的电子设备(装置),如认证品牌的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rtable Oxygen Concentrator,简称POC),持续正压呼吸机(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简称CPAP)。单手可握持的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子书、视频播放器、游戏机等,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后可在飞行全程使用。在飞行关键阶段应关闭Wi-Fi和蓝牙等功能,且不得连接耳机、充电、数据连接等外围设备,不得使用语音和数据通信。” 我们看到了什么?国航的规定中白纸黑字写着开启飞行模式后,智能手机在飞行模式下可以全程使用。而牛女士指责的乘客一名是早已飞行模式,一名在广播提示后也关闭了手机,完美符合国航的规定。牛女士拿着规定与法律当“义务监察员”,却连自家公司的规定都没背全,实在是有够“失职”啊……而牛女士在机上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国航的规定。 “12.1 一般规定 根据我们的判断,如果您在航空器上的行为危及航空器或者航空器上任何人或者财产的安全,或者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者不遵守机组的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酗酒或吸食毒品,对机组或其他旅客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适、不便、损害或者伤害的行为,我们可以采取我们认为合理的措施,包括实施管束,以阻止该行为的继续。您有可能在任何地点被要求下机并被拒绝续运,而且您有可能因客舱内的不当行为被起诉。” 如果国航认为牛女士作为“一名普通旅客”并没有违反这一条规定的话……那只能认为在国航的航班上如牛女士这样闹事是符合国航规定的。赶紧有样学样抖一抖“监察员”威风,或者对国航航班敬而远之吧。 为什么说国航应该负责 牛女士是个精神病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还得打个问号,笔者对她本人的情况是非常同情的。虽然牛女士的“自带干粮监察员”给旅客和机上秩序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但也没法和精神病人计较太多。反而国航事后的反应让人不满。 在当事人李亚玲女士和国航宣传部长与分管副总电话沟通后,国航方面表明了以下几点态度:1.这只是普通旅客之间的纠纷;2.国航在事件中尽职尽责;3.无法对旅客进行赔偿,国航也是受害者;4.无法制止包括牛女士在内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作为民航从业人员,各种现场情况不说自己亲身处置过多少次吧,也是见识过很多次。要是国航负责人在登机口把这话和旅客们一说……怕是别想竖着离开现场了。 先来说说国航表态的第一点,也即牛女士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旅客之间纠纷”。关于这一点,首先牛女士虽然是国航员工,但其乘坐飞机并不是工作期间,在非上班期间乘坐飞机确实只是一个普通旅客。但在飞机上以自己国航员工身份自居并自称“监察员”,那就不仅仅只是普通旅客间的纠纷了,这时候不管国航乐意不乐意,她就是代表着国航。 类比一下的话就是这么个情况:我在午休时间去候机楼内的饭店吃饭,这时候我只是个普通顾客,顶多靠工作证打个折扣;如果我到了饭店发现没有空座了,我亮出工作证自称是机场的工作人员强令某旅客让座进而引发冲突,那么这还会是“普通顾客之间的纠纷”么?牛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国航需要为牛女士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点,国航在事件中尽职尽责。国航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保障旅客的出行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在整个事件中多名旅客受到了无故骚扰,就算国航自认冤屈,也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私下或者内部认为自己已经尽职尽责可以理解,但对外如此声明只能说国航的危机公关对不起国航的地位。[详情]

观察者网 | 2019年07月18日 10:44
民航网小编给北京晚报点了赞,但可能忘了看投票结果
民航网小编给北京晚报点了赞,但可能忘了看投票结果

  新浪财经讯 牛某大闹国航航班事件持续发酵,中国民航网由于发布了题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的评论,也被卷入其中。 上述文章中提到,“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文章发出后,即遭到包括当事编辑李亚玲在内的微博网友回怼,李亚玲表示,“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 随后,中国民航网转发此前的评论文章,并称,“这篇评论阅读量已达475万。砖头雨下!不惧!哪怕烈火焚身!因为这是我们的观点!”但微博发出不久后,便被中国民航网删除。 据新浪财经查阅,今日凌晨,中国民航网给北京晚报转发上述评论的微博点了赞,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条微博中对于“牛女士的言行是否应得到社会认可?”的调查中,结论却与中国民航网意见相左,近94.7%的投票者认为,牛女士“影响他人,不认可”。 [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18日 10:30
韩福东:国航的反应是把牛某放到火上烤
韩福东:国航的反应是把牛某放到火上烤

  原标题:国航的反应是把牛某放到火上烤 韩福东/文  编剧李亚玲决定放弃对国航的索赔,并在脑门上贴了“不得不服”四个字。 “国航监督员”大闹公务舱事件,基本已告一段落。因处于风暴最核心的当事人牛某是精神疾病患者,让此案引发的纷争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精神疾病患者在认知力上与健康人有别,公众对此需培养善意的移情与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事关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尊重亦不能演化为无节制地纵容。此事件在机场的发展令数名乘客受到极大困扰,这和国航现场处置不当有明显的关联。 目前,基本事实大抵是清楚的:三名乘客在飞机滑行时打电话或采用飞行模式看信息,被同为乘客的国航员工牛某制止,牛某在飞机上闹了两个小时,飞机后落地后报警谎称自己遭到围攻,导致三名乘客被公安滞留7个小时做笔录。这不是牛某第一次在公共场所诬陷别人,她既往的黑历史被扒出来不少。视频里的她看上去的确过于歇斯底里。但如果知晓牛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躁郁症),她看上去非常不可思议的行为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躁郁症患者在躁狂与抑郁之间跳跃,缺乏自我抑制能力。当躁狂发作时,容易变得自我放纵,富有攻击性,有时还会产生受害妄想。美国传奇黑人歌手西蒙尼就是典型的躁郁症患者,获2016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提名的《发生什么了,西蒙妮小姐?》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情节展示:西蒙尼在演唱会时,会因为一个观众站了起来而停止弹琴演唱,伸出手指怒斥:嗨,姑娘,坐下!坐下!坐下!在巴黎大饭店,因为有人盯看她时间有点长,不安的她就要动手打人……这些典型的躁狂症状,非常不讨人喜欢。 但我们不应夸大躁郁症患者的暴力可能性。从牛某的各种表现看,她可能有强烈的受害妄想,但却并没有动手打人的暴力倾向。从受害妄想这个角度来审视她对航空安全的过度敏感以及诬告行为,或许就会释然。我们不能用健康人的标准去要求一个精神疾病患者。 躁郁症患者也有他的可赞之处,譬如通常脑洞很大、慷慨、精力充沛……美剧《国土安全》女主Carrie是我见过被塑造得最逼真的躁郁症患者影视形象。看过这部美剧的人或许都会被她的个人魅力所感染,也对她的躁郁病症产生深深的基于病理学基础的移情理解。也正如《国土安全》剧情所昭示的,受躁郁症困扰最大的人,恰恰是患者本人和她最亲近的家属。 所有的精神疾病都源于大脑的器质性病变,患者需要去污名化,也需要被关爱。在这个意义上,公开牛某患有躁郁症的信息,可能需要格外谨慎。在此轮国航舆情发酵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公众对这种疾病的不理解与不宽容,这必不可免,毕竟牛某的行为让我们几乎所有人都会产生不适与厌烦。但如果我们对这种疾病有基本的了解,基于健康人的理性,或许不应过多评判牛某,而应更多将目光聚焦在病人的监护机制上。 此案说到底是如何对牛某进行有效监护,以减少其对公众的骚扰,并避免对公共安全构成可能的威胁。从法理上,她的近亲属应为监护人,如果牛某因自身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有承担民事责任义务。 国航虽无法定监护责任,但问题是,牛某在公共场合包括飞机上已多次疾病发作,骚扰并诬告他人,国航对此知情,却听任她以“国航监督员”名义继续胡闹,作为空乘的服务方,至少是失职的。在编剧李亚玲遭遇的这次事件中,国航部门显然没有及时制止闹剧,令乘客遭遇了话语羞辱和被警方盘查7个小时的额外成本。 从公共安全的角度,我们也有理由担心,牛某疾病发作可能导致的航空危险。国航如果不能提供完全的保证,就应该对牛某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譬如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方可登机。这并非面向精神病群体的歧视,而只针对有犯案前科的患者个体。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尊重,不是对其无限放任。 在李亚玲曝光事件来龙去脉之后,国航的反应令人失望,他们表面上在谈尊重精神疾病患者隐私,实则把躁郁症患者变成维护自身形象的一个砝码。牛某被国航形塑为出发点良好的航空安全捍卫士,而李亚玲等人则成为反应过激的过度维权者。这无异把牛某放到火上烤,她势必将因此遭逢更多批评,这很可能导致她滑向无边的抑郁深渊。 国航其实并不真正关心精神疾病患者的尊严,也并不想认真回应乘客在服务和安全上的合理预期,此刻他们最坚持的是:错不在我。在面对处置不当导致的舆论危机时,这是最惯常的公关套路,但其实也是最无力的。 (作者系互联网从业者,前媒体人)[详情]

李亚玲:不接受国航对事件的定性 不接受国航无责结论
李亚玲:不接受国航对事件的定性 不接受国航无责结论

  新浪财经讯 国航事件当事编剧李亚玲今日再次发声,称自己不接受国航对该事件是“乘客和乘客之间的纠纷”的定性,不接受国航认为自己尽职尽责没有责任的结论,“不赔偿我可以接受,但是非道理要讲清楚,不能不顾事实强行把责任推给我们无辜乘客”。 此前国航曾发布声明称,“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详情]

李亚玲再回应:两个月前买了国航机票 退损失不退憋屈
李亚玲再回应:两个月前买了国航机票 退损失不退憋屈

   消费之后产品出现故障无处投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但投诉无门?黑猫投诉平台24小时为您守候,消费无忧尽在黑猫!【点击投诉】 新浪财经讯 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7月18日,网友@释不归 评论#李亚玲发布与国航交涉结果#,“能怎么办?有本事别坐国航?这话也只能是句气话,国内第一大航空公司,你能躲到哪去?尤其是住在北京的各位老少爷们儿。”李亚玲呼应称,“两个月前就已经给一家三口买了下个月去美国的国航机票,退的话损失太大,不退心里憋屈”。 7月13日,因知名编剧李亚玲一条微博,“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大闹航班”事件沸沸扬扬。一时间,国航和国航的普通员工牛女士处在了舆论的暴风眼。 18日网友@释不归评论:“#李亚玲发布与国航交涉结果# 从事件的最后结果可以看出,正常人很难在正常的渠道下战胜一个杠精,何况这杠精受过职业训练,拥有精神疾病加成,并且还站在一个过时的‘手机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道德高地上。简直就是无敌金身! 能怎么办?有本事别坐国航?这话也只能是句气话,国内第一大航空公司,你能躲到哪去?尤其是住在北京的各位老少爷们儿。 所以回到那句老话上来,当强奸无法避免的时候,唯一能做的是摆好姿势,防止更大的伤害。 我也要努力攒里程了,凑够一个终白,能享受一下强奸时对方良心发现戴个套的待遇。” 之后李亚玲回应:“两个月前就已经给一家三口买了下个月去美国的国航机票,退的话损失太大,不退心里憋屈。” [详情]

李松蔚:关于精神疾病诊断 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李松蔚:关于精神疾病诊断 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原标题:关于精神疾病诊断,国航有一个巨大的误解 文/李松蔚 北京大学心理学博士,清华大学社科学院职员 最近引发讨论的一个新闻: 国航的一个航班,有乘客在飞机滑行期间使用手机,另一乘客以‘国航监督员’的身份制止。制止后仍不依不饶,情绪激动,扰乱航班秩序。 到这里,事情都还好说,只是一场突发的纠纷而已。后面的操作就有些看不懂了。首先,空乘人员一直在以息事宁人的方式处理,即便无效也没有采取更多措施,只能对其他乘客不断安抚道歉。飞机降落后,该‘监督员’执意报警,几名被卷入纠纷的乘客(包括配合检查,确认切换了飞行模式的无辜乘客)都被带走调查,滞留数小时。最后,事情在网上曝光后,国航发表了几段回应,让质疑进一步升级,包括对当事人精神健康的推断: 言下之意,为什么要交代这些背景呢?因为对方有这样(扰乱公共秩序)的言行,可能是因为精神疾病发作导致的,大家最好体谅一下。 不同意,这是对精神诊断的严重误用。 出现这样的误用,不是国航一两个发言人的错。它的背后体现出整个社会对精神诊断的误解,污名,和滥用。我在高校教过几年《异常心理学》专业课,发现这个问题不只存在于普通人身上,也影响了很多需要跟精神诊断打交道的专业人士,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宣传发声者。所以我认真写了这篇文章。有点长,建议大家读下来,可能会改变你在这方面的观念。我想说明的是,放任错误观念长期泛滥,无论是对社会公众,对精神疾患人士,还是对医学的诊治预防,都是非常有害的。 1,‘是不是’精神障碍,谁说了算? 首先,谁可以做精神障碍的判断? 在国航这次事件的处理中,国航方面的发言人做了私下的暗示。姑且说暗示,因为没有明确的结论,也不曾向公众发布(乘客单方面披露的)。这是对的。因为非专业人士不可以凭借一个‘十多年前’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和家族病史,就能够给出判断,说当事人正处在精神障碍的发作期。 不能判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应该被当成正常人看待。 强调一遍:她应该被当成正常人看待。 就像法律上的‘疑罪从无’,在医学领域,如果没有权威的鉴证,就必须先默认一个人是健康的人,享受健康人的一切权利,承担一切义务。——这很重要,诊断是特权,不是想有就能有的。你想请病假,就要给出盖红章的诊断书。为什么?因为它免除了你的义务!你必须设法证明你值得。 试想,假如有一天你没去上班,什么话都不交代。你指望老板说:‘啊,他十年前生过病,而且他们家人身体也不好,嗯……所以我猜他是生病了,也算情有可原吧’,会吗?不可能!老板只会扣你的工资,免你的职,要你承担代价。 对精神疾病,理应有一样的态度。 也许你确实病了,但是——牢记这点——这时候你在别人眼中仍然是‘健康的’,你的社会义务不能免除。除非你能拿出诊断,证明你正在治病。 这里最关键的一点,叫举证责任。 如果精神障碍可以带来一部分的特权(或免除义务),举证责任就不能依靠别人,只能靠当事人或监护人,拿出医生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披露当事人的诊断。否则,其他人完全可以——并且应当——按照正常人的方式对她。 换句话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一个‘正常的’乘客起飞时不系安全带,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拒绝服从管理,这在航司管理规定里应该怎样处置,就要给予怎样的处置。该承担什么后果就要承担什么后果。这才是有效的管理,也保障所有人利益的管理。除非这个人可以证明她不是‘正常人’,才能由此考虑不一样的对待。 再次强调,举证责任在当事人。 国航这件事的处理反过来了。因为有人‘暗示’或‘怀疑’她有病,就主动为她免除了责任,好像给她预留了一块属于‘精神病人’的活动空间。这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被精神病’啊。我要是当事人,我要起诉这些人诽谤的—— 你们凭什么给我下诊断,无照行医你知道吗? 2,空乘人员/航司陷入困境 但是,为什么常常有‘被精神病’的问题,而不是‘被感冒’,‘被癌症’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 因为精神疾病常常被看作是一种‘羞辱’,很多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主动披露自己有精神病的。我们多半看到的,就是事情已经发展到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会大张旗鼓地宣示‘精神病’的存在。其它大部分时候,都对它讳莫如深。 我们的文化又很喜欢玩这种暧昧。 不说就不说吧,懂的,大家都懂。有时候一个眼神就够了,一种默契的体贴。尤其熟人之间更是如此:‘忍让她一点哦’,‘哦,难道?’,‘呵呵,是的,因为她有点……有点那个’。懂了,我们就惹不起躲得起,老弱病残呗。不明说,体现在行为上又不断容忍,息事宁人,‘她是一个病人呀,你跟她计较了也没用。’ 问题是,她不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她也不用接受治疗。 病人相比于正常人,可以得到特殊照顾,是的,但他们同时也要承担责任,最起码的责任就是遵循医嘱。如果有某些可能危害他人的症状,甚至还要住院监护——说得直白一点,就是隔离。这也不用讳言。诊断是一种权力,这个权力在设立之初,就是为了对人进行划分,区别对待(treatment,就是治疗的原意)。作为病人的人,可享受病人的特权,也要承担作为病人的义务。 而精神诊断方面的困境是什么呢? 因为这些不能宣之于口的暧昧,落实到空乘人员/航司那里,操作时就要拿捏一种诡异的尺度:对这个疑似精神病人的正常人,既不能说她是病人(她不用被治疗/监护/隔离),又要同时当她是病人(她不用承担正常人的规则约束)。 这……这是第22条军规啊这是。 所以,国航负责人在执行时也很痛苦: 我翻译一下:我们不确定她算不算精神病。有时候正常,我们无权限制一个正常人上飞机。有时候又会犯病,我们不能惩罚一个生病的人。 所以到底有没有病呢?——呵呵,那个,你懂的,就这么个情况,体谅一下好吧。 你瞧,黑色幽默不? 理想的程序是什么?先默认她是正常人,有病她要申明,同时遵守医嘱。没病她就要负责。——现在是薛定谔的病:平时不病,追责的时候有病。 换谁来处理,也处理不好啊! 3,病人和家属陷入困境 这种对待精神诊断的暧昧,不只是给‘正常人’增添了困扰。事实上,最无辜的受害者还是广大的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他们又一次遭到了污名。 你看,讨论的风向很容易被带偏了—— 矛头指向‘病人’了,有人开始恐惧身边这些有诊断的‘病人’。以后乘坐飞机、火车,是不是都要乘客出示无精神疾病诊断的证明才能放心? 有过精神诊断的人,是不是要被另眼相看? ‘病人’不可控,不稳定,伤人还不负责? 不是的。必须为他们说几句话: 第一,双相情感障碍是一个常见的诊断,有过抑郁发作和躁狂发作交替呈现即可确诊。注意是‘有过’,不是‘正在’。我在社会机构做心理咨询,跟这样的患者打交道有十几年的经验,没遇到过这么失控的场面。这些人在日常沟通中常常能表现出良好的社会功能,了解自己在言行上的责任和后果,也没有破坏公共秩序的风险。 第二,躁狂或抑郁发作期,病人会接受药物治疗。假如判断行为上有风险(主要是伤害自己的风险),医生会让他们住院监护。时间不长,一旦症状缓解就可以出院。换句话说,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双相‘患者’,假如不是自行违背医嘱,都是医生判断后,可以正常进行社会生活的普通人。 第三,不只是双相情感障碍,即使是重性精神疾病比如精神分裂症,也可以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人有没有(或者曾经有过)精神诊断,你也不用知道。只要他不申明自己需要特殊照顾,你就可以把他当做正常人对待。 最后,病是可以治好的,切忌把诊断慢性化和扩大化。十多年前的诊断,都可以作为当前的行为依据,那岂不是曾经有过双相诊断,或家族病史的人,不管过了多少年,都存在某种危害公共秩序的‘嫌疑’?这样一来,精神疾病的诊断是不是要写到档案里,作为一辈子无法消除的‘前科’? 真要那样,精神医学就退回几十年前了。 真正的病人和家属都不容易。生病的人在努力康复。康复的人努力在融入社会。而担心病人安危的家属,不惜请假辞职也在努力照护病人的周全。他们有诊断,同时他们也想好好工作,社交,出行,与世界友好相处,享受正常人的权利。 或者说,承担正常人的责任。 不要让他们承受本来就不该他们承受的偏见。 4,医疗体系陷入困境 最后想说一说,这种观念对医疗意味着什么? 它把精神医学陷入了不义之地。 当一个可能引发社会后果的行为,通过某种似是而非的精神病理学阐释,转变为医学问题,用于软化其社会责任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把社会管理的成本转嫁了一大部分到医学上。——‘社会有事,医生背锅’。姑且不论这个观念对社会的影响,哪怕只对医学这个体系来看,破坏性也是巨大的。 一方面,它加重了对精神诊断的污名。‘病人’的原始含义,本来是‘痛苦的人’,这样一来,无形中变成‘破坏秩序的人’,‘惹不起躲得起的人’。这会让很多潜在的求助者更耻于开口,不愿承认自己在精神健康方面需要帮助。 谁知道会不会求助之后,过了十年,还会被人指指点点,当成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呢? 痛苦的人不愿意求助。即使求助,也不愿意接受精神疾病的诊断,更有可能因此抵触治疗。——如果我吃药,被别人发现了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觉得我很疯狂(虽然我知道自己不是)?减少跟我的接触?一个新的工作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是不是就不会考虑我了?……他们还愿意跟我坐一架飞机吗? 依从性下降。不愿意服药,拒绝复查,耻于向身边的人寻求支持,等等。 一方面是真正的病人得不到帮助,另一方面,又会制造很多似是而非的‘病人’。理论上,一切不合规的行为都可以解释为精神状态异常,被赋予病理意义,得到‘医学’语境下的人道主义处置,这就让精神障碍的治疗逐渐具备了某种‘维稳’的功能。精神科医生不再是医生,而是穿着白大褂的城管,被强加上本应属于其他人的工作职能。 ‘她在公共场合闹事……医生怎么不管?’ 如果医生试图解释,这件事本就不归他们管,《精神卫生法》规定了自愿诊治,只要当事人(及其监护人)不同意,医院就无权介入,社会的不满就会转向医疗体系的‘失职’:‘她破坏了公共秩序呀!’‘你们怎么没把她治好就放出来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你们不管?那谁来管?’ 对啊,应该谁来管呢? 该负责的人不负责,因为它变成了一个医学问题。医生就只能用医学手段,引导这个‘病人’在其他职能部门不参与的前提下,自我改造。可医生只能治病,凭什么约束这个人的言行呢?——当一个本应该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当事人,躲在诊断背后就可以免责的时候,谁又舍得拿掉这个诊断呢? 这就导致了精神问题的慢性化。 从一时状态,变成了一种人格特点。 从一次失控变成了一张标签。 从偶发的病变成了持续终生的病。 十年前病过,现在又发病。怎么才能治好?好像已经好了,但遇到事还是没好。偶然一次就可以诊断。有了诊断就可以迁延不愈。治愈之后还能复发。即使从未复发,还可以把十年前的诊断保留好,说不定十年后还能用。 一个病就可以永远延续,没有终结的一天。 大量的医疗成本、社会成本,浪费在这种慢性化上。医生痛苦,领导痛苦,同事痛苦,无辜受累的陌生人痛苦。当事人和家属呢?其实也痛苦。 没有人是赢家。 这篇文章很长,但是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如果实在没有耐心,拉到这里,至少请记住这条结论:诊断是用来治病的,不是用来化解纠纷的。 除非主动求治,否则疑诊从无。 诊断的滥用:云诊断,慢性化诊断,揣测诊断,薛定谔的诊断……害人,害己,害了诊断,也坑了诊断背后的医疗体系,和千万万万的病人。 理解了这些,也就知道国航这事该如何处理了: 1,把当事人看作正常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2,处理过程中,不揣测当事人的精神状况。 3,如果当事人想以‘精神病人’的身份获得特殊待遇,需本人/监护人申请精神鉴定。 4,诊断有病,即遵医嘱服药,监护,隔离。 [详情]

航空监察员到底是谁?
航空监察员到底是谁?

  记者| 陈晓双  实习记者 雪飞洋 7月13日,微博网友@李亚玲发布微博称,自己在7月12日乘坐国航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时,遇到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牛某,斥责乘客不关闭手机,态度恶劣。此后,在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下,飞机上的几名乘客下飞机后被迫接受各种调查作笔录,滞留了七个小时。 航空监督员是什么职位? 据了解,监察员分为社会监督员、民航局监察员和航空公司内部监察员。国航、南航、海航和深航等航空公司此前曾聘请过社会监督员参与服务质量提升,但后来已撤销,国航方面表示目前没有设置该职位。 民航局也设有监察岗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民航监察员应是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承担外部管理职责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接受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从事检查、监督、认可工作并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事业组织。监察员负责监察的类别主要有航空安全、飞行标准、安全保卫等。《规定》指出,执法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出示监察员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拒绝接受监察。 民航专家綦琦表示,民航局方面的安全监察员负责检查航空公司和机场安全环节,一般是专兼都有,不负责服务质量。 某航空公司一线安全员向界面新闻介绍,局方监察员会定期抽查航空公司的安全,目的是为了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民航安全无小事,民航业专业化程度很高,国际国内标准区别不大,国内甚至更加严格。一般不会出现监察员为难机组的情况,都会按流程和规定行事。 一位资深民航机长表示,监察员在行使职权之前会出示证件,通知机组今天检查。 此外,某航空公司空乘告诉界面新闻,监察员会监督航班上的安全工作,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我遇到的都是和乘务员沟通,没有见到直接去面对旅客的。”上述空乘还表示,监察员的评议不会与奖惩直接挂钩,监察员的评议会报给公司,如果有问题公司会再和航班机组相关人员沟通,询问情况。“我们公司对此没有明文的奖惩规定,我目前暂时还没有见到过有人因此受奖或受罚。所以,也不存在面对监察员‘敢怒不敢言’的情况,一般大家都是按规定来,航班上有监督员或者没有监督员我们也不会特意费劲心思去查。” 除了局方监督员外,航空公司也设有内部监察员岗位。据航空自媒体停机坪,每个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内部督察员”,这些人大多是一线运行部门出身,凭借个人能力进入航空公司的机关监管机构,对于局方和航空公司规章制度、空地运行有着专业的认识,大部分都是一些具有一定专家级别水准和具备局方授权监察资质的资深人员。航司的内部督察制度对于航司持续改进安全、服务、运行水平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法定监管手段。 网上一份航空公司监察员岗位描述显示,安全监察员负责接收和反馈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令;参与飞行部内部质量及安全审核;负责维护更新飞行部飞行质量网上的安全运行信息、飞行部全体人员的安全档案管理、实施专项监察和现场监察工作等。 自称“监督员”的牛某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据李亚玲,牛某系国航前空乘人员,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和乘客冲突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被调至地勤岗位,但实际上长期处于病休、只领薪不上班的状态。 对于此次“国航监督员机”闹事件,是否存在内部员工特权?航空自媒体停机坪发表看法称,在航班上,特别是公务舱旅客,又自称督察员,又认识这个认识那个,一般会先把旅客安抚住,一切等落地之后再谈。如果强硬拒绝旅客,事后如果出现投诉,当班乘务员有很大的概率会因处置不力而受到处分。 国航方面此前发表声明称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 对于国航的态度,7月17日,当事乘客李亚玲发布微博表达了自己的诉求::1、以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对其进行有效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以保障乘客安全;2、给当天所有被伤害、侮辱的乘客道歉并赔偿,赔偿标准为公务舱和经济舱的差价。 [详情]

李亚玲: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 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李亚玲: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 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新浪财经讯 7月18日消息,近日“大闹国航”事件持续发酵,当事人李亚玲今天转发新浪财经【#央视网谈国航门事件#: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我们该怎么办?】微博称,没人说牛大姐善意提醒不对,但在特定场所抢夺指挥权甚至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这就不对。 包容精神病人,不代表可以放纵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国航深知员工健康状况却次次放行其单独乘机,大闹机舱也不制止,这个责任始终回避!我们不歧视任何病人包括艾滋病人。但应遵循合理边界! [详情]

"国航门"反思: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 我们该怎么办

  原标题:“国航门”反思:如果遇到下一个“牛某某”,我们该怎么办 “国航门”事发的第5天,编剧李某的置顶微博已与国航无关,微博热搜榜上相关话题也一度起起伏伏。一场沸沸扬扬的“国航监督员”事件,似乎正在慢慢平息,但有些事还在继续。 事件也许有“过气”的一天,然而,事件背后所折射的问题,却不应就此隐形。 “监督员”风波 最初义愤填膺曝出“监督员”事件时,编剧李某可能也没有想到,事件最终会指向精神病患者。 13日上午9时左右,李某发布微博,披露12日从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上,一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因其他乘客未及时关闭手机而大声斥责,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降落后,这位“监督员”举报的3名旅客,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李某质疑,这位乘客是否借监督之名滥用职权、扰乱公共秩序?航空公司到底有没有这样的岗位? 其后,李某连续发微博曝光,从公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出,这位“监督员”情绪激动,在飞机上走来走去,斥责机舱内的其他乘客“无知”,使用了“恐吓”、“密谋”、“废话,你管得着吗”、“没文化”等较为过激的语言。 对此,有网友表示该“监督员”才是扰乱民航秩序的人,此人到底是谁?并质疑“谁给她这么大权力”?此后,该“监督员”的姓名逐渐被扒出,是一位牛姓女子,而且牛某某还被曝出曾在地铁、公交等多个公共交通工具行使“监督权”。 在地铁中,牛某称要让地铁进行整顿,并报警道“地铁五号线,有人打我,一个男的用拳头,在我脸前比划了好几下。”在公交车上,牛某某投诉公交车有安全隐患,勒令所有乘客不准下车,其中包括要去中考的孩子。还有网友表示,曾经在公园的游艇上遇见她闹事儿。 持续发酵十二小时之后, 事件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也就是在13日当晚,国航相关负责人曾向编剧李某以及被此事影响的公务舱旅客致歉,并解释了牛某某的身份背景,称其确实是国航员工,但因十几年前精神出现问题,已被停飞多年,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同时,国航还表示了无奈:“他们无权限制牛(某)的人身自由,无权拒绝牛(某)上飞机!”“目前禁止乘机的规定中,不包含精神病人。牛某某虽然是国航的员工,也是普通乘客,在她看上去精神正常的状态下,我们无权拒绝她登机。”并希望编剧李某不要把牛某的个人隐私公布出去。 7月15日,编剧李某发布名为《国航:对精神病患员工无法辞退无法拒乘,对事件无责任,对乘客无赔偿》的博文,李某质疑,7月8日,牛某某在北京飞成都的CA4194航班上已经出现了从经济舱前往头等舱骚扰乘客事件,机组人员按规定应予上报。因此她表示,除了相关部门通报的黑名单,航空公司在管理制度中也赋予了机长有拒绝承运不宜乘坐飞机者的权力。 根据编剧李某的微博,国航作出如下回应:机长的确有这个权力,但当时牛某某的表现是正常的。即便现在,经历了7月8号和12号的事件,公安机关也没有认定她不宜乘机。如果她再次乘机,只要看上去没有明显异常,机长也无权拒绝她乘机,无权要求她出具精神状况正常的证明。 从“监督员”到“精神病”,“国航监督员”事件的争议点又转移到了精神病患能否登机上。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民航机长孟斌认为,如果确认旅客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按照规定,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承运。 2008年6月10日,从洛杉矶飞往北京的国航CA904航班上,也确实发生过对精神病患拒绝承运的先例。据媒体报道,曾出演《北京人在纽约》的演员王姬13岁的儿子,因为患有智力障碍,当日在外婆陪同下凌晨登机,随后被机长以安全为由逐下飞机。 精神病患属弱势群体,此次“监督员”事件引发的争议,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一些精神病患的担忧和焦虑。 编剧李某15日下午发文称,她收到几位有精神疾病的网友留言,担心会影响他们以后的正常出行。李某表示:“非常抱歉给你们带来的困扰和不安。我不歧视任何病人,我只是认为对熟悉飞机操作的、有过前科的特殊病人应在医师证实处于正常状态的情况下登机,若状态不明应由监护人陪同。” 如编剧李某所言,精神病患搭乘飞机,“如果遇到脾气暴躁的乘客,和她(牛某某)剧烈冲突甚至导致刑事案件,这个风险难道不是危害航空安全?而她本人也可能做出其他更极端的危害行为。” 其实,这也是大众心中疑虑和担忧。 弱势群体VS躲不起的伤害 一方面是精神病患的个人合法权益,一方面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谁来权衡?如何权衡?似乎不只是“孰重孰轻”那么简单。 北京回龙观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孙毅医生告诉央视网记者:“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类既有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的常见精神障碍。躁狂发作时常见情感高涨,言语活动增多(比如说话滔滔不绝,难以插话,有时说大话等),精力充沛,爱管闲事,主意多,变化快,睡眠减少等等。抑郁发作时,情绪低落、愉快感丧失,言语活动减少,反应迟钝,记忆下降,全身乏力。可有轻生厌世观念,可有自伤自杀行为。” 据统计,双相障碍患者自杀风险是普通人群的10倍,25-50%的双相障碍患者有过自杀行为,11-19%自杀身亡,年轻患者首次诊断后的第一年尤其容易发生自杀。躁郁症患者和家人生活在痛苦中,生活质量普遍不高。 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刘铁榜博士也曾表示,在本质上,很多精神病患者其实对社会充满了恐惧与害怕,而不是敌意与攻击,因此他们大多数都是退缩的、与社会隔离的,因为他们觉得社会让他不安,在本质上,是他们害怕社会。 社会对精神病患者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出于无知或偏见,现实社会对精神病患者不够友好,甚至攻击、歧视他们……”如此,使精神病患者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家有病人,病人及其家庭都要面临强大的来自社会的偏见、歧视与威胁,并失去很多。 精神病患恐惧社会,然而,生活的现实是,大众反而“更害怕”精神病人,把他们称为“躲不起的伤害”。 网络检索“精神病”、“伤人”等关键词,不乏精神障碍患者行凶伤人的恶性事件。 2011年3月,“机场刺母案”的嫌犯汪某,被司法机关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2012年11月29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康红千被患者用斧头砍死,嫌犯王某被证实“中度抑郁发作”,曾“有受害幻想”;2013年6月3日,一精神病男子手持镰刀出现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中学附近民乐路街头,对路上行人随意追砍,危及中学师生安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超过1600万。也就是说,每13个人中,就有1人是精神障碍患者,每100个患者中,就有1人是重症精神病人。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曾表示,“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通过对1515例精神病刑事鉴定案分析后发现,侵犯人身、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是精神病患“排名前三”的肇事肇祸行为,占94.1%。如果精神分裂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将会在50%以上。 所幸,牛某某在飞机上并没有危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但这也给我们打了一剂警醒针,精神病患应该如何管理?公共安全和精神病患的平等民事权益之间要如何平衡?如何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同时,又尊重和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反思刻不容缓,莫等悲剧发生。 病有所医 “疯”有所控 继7月8日,牛某某在CA4194航班上出现骚扰乘客事件后,7月12日她又单独出现在飞机上行驶“监督权”。作为精神病患,牛某某为什么单独出行?她的家人为何没有陪同? “一个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平时谁来发现和干预?”对于精神病患的管理,有网友质疑处于“事前没人管,事后管不了”的尴尬状态。 有媒体报道显示,近4成精神病患作案时确实“控制能力缺乏”。可见,相比案发后“亡羊补牢”,不如事先做好治疗和监管,尤其是治疗——它是最好的预防手段。 2016年公安部发布了《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送审稿规定,需强制收治的人有两种,一是实施危害公众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人,二是将要实施危害的人。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精神卫生法》出台以后,各地开展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及康复指导服务。 孙毅向央视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都要达到80%以上,全国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也就是每10万人口至少有2.8名医生为大家服务,同时基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等都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除了医院,社区、公安是否也能否肩负起管理之责? 我国精神专家杨德森在对本世纪初期国内外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的研究中认为,需要首先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需要进一步引导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提倡建立多种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机构,鼓励公办、民办共同发展。需要专门组织专业的社区精神科医生团队,能够维持社区工作的有序进行。” 但许多专家提出,途径应当是多元的。他们呼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真正帮助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实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 在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眼中,最理想的模式应该是:患者发病时,第一时间到专门医院接受规范治疗;待两三个月病情稳定后,一步步转到康复医院;最终,转到社区去。“这里,每个环节都应该是‘无缝交接’的,确保病患的信息在各家机构间顺利传递,并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控。” 至于“牛某某”可否坐飞机? 航空法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层空间法研究所所长高国柱向央视网记者说明,要考虑《精神卫生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公共安全和保护平等民事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建议发病期的精神病人禁止登机,康复期内精神稳定的患者,由监护人陪同,获得航司许可下,可以购票登机,但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监护法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竹青向央视网记者表示,精神病人在稳定期能够乘坐飞机,但应有家属陪伴。精神病人在飞行期间发病危害公共安全的,应由飞行安全员进行处理。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精神病人和普通人采取同样标准,以危害行为的程度确定是否禁止其乘坐飞机。在承担责任方面,普通人危害公共安全的,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的,应接受强制治疗。 据专家介绍,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轻度的精神疾病如抑郁症、孤独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会像感冒一样普遍。令专家异常担忧的是,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超1600万人,但能住院治疗的只有极少数。 不论是一般的心理障碍者,还是民间所说的“武疯子”,相信一套从家庭到社区、从医院到公安的社会网络化干预机制,都是化解危机的最佳手段。[详情]

李亚玲回应牛女士在艰难期:别歪题 关注国航管理责任
李亚玲回应牛女士在艰难期:别歪题 关注国航管理责任

  新浪财经讯 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7月18日针对国航内部人士称“目前,对牛女士来说是一个很艰难的时期,公司和家庭都对她有一个特别的保障”。李亚玲回应:我们关注的是国航的管理责任!别歪题。 7月13日,因知名编剧李亚玲一条微博,“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大闹航班”事件沸沸扬扬。一时间,国航和国航的普通员工牛女士处在了舆论的暴风眼。 大闹机舱的牛女士是机场监管局局长妻子?7月16日晚,牛女士否认了网络上称她为中国民用航空某机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妻子的传闻。 此后国航产品部总经理张允表示,牛女士的身份是公民隐私,无论是谁都不该对公民隐私过分关注,“目前,对牛女士来说是一个很艰难的时期,公司和家庭都对她有一个特别的保障”。 李亚玲回应:“我们关注的是国航的管理责任!别歪题。” [详情]

观察者网刊文:"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观察者网刊文:

  张仲麟:“牛女士事件”国航真只是“受害人”?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张仲麟】 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的牛女士“国航监察员”事件使得国航处在风口浪尖之上,随后国航与受害人约定15日就“牛女士监察员大闹航班”事件进行面谈交涉与解释工作。面谈结束之后,当事人李亚玲女士发表长文详细描述了与国航相关领导面谈的过程,其中国航“无法阻止她乘坐飞机”这一表态又让国航成了舆论的焦点。 牛女士的乖张行为在得知其为精神疾病患者后显得不那么奇怪了。毕竟精神疾病患者,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但是精神正常的国航在本次事件的处理中种种表现就让人很是不解。在交涉中国航自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牛女士在事件中的身份并非国航员工而只是一个普通旅客,国航并没有权力阻止牛女士乘坐飞机。国航作为载旗航空公司,身为三大航之首说出这种话不由让人觉得非常讽刺。 使用手机真会影响飞行安全吗? 在飞机上是否能使用手机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有些人认为机上使用手机会干扰到飞机通讯设备影响飞行安全需要严惩,而有些人认为现代手机与机载设备早已不同以往,产生干扰属无稽之谈。飞机上的牛女士熟悉相关法律,引经据典非常在行,各种法律条文是脱口而出。那么来看看她指控旅客打手机的相应法律条文。根据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次修正)第八十八条所示: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民用航空无线电台和分配给民用航空系统使用的专用频率实施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造成有害干扰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迅速排除干扰;未排除干扰前,应当停止使用该无线电台或者其他仪器、装置。” 笔者对牛女士是非常佩服的,别的不说,法律法规条文精准脱口而出这种事,非一朝一夕可以练就。当然牛女士对于条文的理解显然有些问题,民用航空法第八十八条针对的内容是不得违法干扰或者占用民航专用频率,主要针对对象是地面“黑电台”,或者爱好者私自改装的电台非法占用频段,而非针对移动手机。 目前手机(4G)所使用的频率段占用为2.6Ghz、2.1Ghz、1.8Ghz,划分给民航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段中,与之最为接近的频段是供机载卫星通讯系统所使用的1260Mhz-1300Mhz频段。两个频段相差甚远,基本上不可能对机载系统形成干扰。而且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很多已经开放了机上WiFi,供旅客飞行中使用电脑和手机。 机载卫星通讯设备占据1.3Ghz频段 移动电话占据1.9Ghz起的若干频段 当然凡事都没有绝对,笔者熟识的签派朋友就和笔者表示,曾经遇到过一起进近阶段手机对通讯系统造成干扰的偶发事件。所以说手机这事就是属于:说有影响吧确实没什么影响;说完全没影响吧偶发因素还真不能忽视。 然而牛女士虽然对民用航空法背得挺熟练,自家公司国航的规定却记得不那么牢。且看国航的《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第十二条航空器上的行为:(http://www.airchina.com.cn/cn/trans_conditions/933.shtml) “12.2.3 全程允许使用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起搏器;助听器;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用于维持生命的电子设备(装置),如认证品牌的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rtable Oxygen Concentrator,简称POC),持续正压呼吸机(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简称CPAP)。单手可握持的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子书、视频播放器、游戏机等,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后可在飞行全程使用。在飞行关键阶段应关闭Wi-Fi和蓝牙等功能,且不得连接耳机、充电、数据连接等外围设备,不得使用语音和数据通信。” 我们看到了什么?国航的规定中白纸黑字写着开启飞行模式后,智能手机在飞行模式下可以全程使用。而牛女士指责的乘客一名是早已飞行模式,一名在广播提示后也关闭了手机,完美符合国航的规定。牛女士拿着规定与法律当“义务监察员”,却连自家公司的规定都没背全,实在是有够“失职”啊……而牛女士在机上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国航的规定。 “12.1 一般规定 根据我们的判断,如果您在航空器上的行为危及航空器或者航空器上任何人或者财产的安全,或者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者不遵守机组的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酗酒或吸食毒品,对机组或其他旅客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适、不便、损害或者伤害的行为,我们可以采取我们认为合理的措施,包括实施管束,以阻止该行为的继续。您有可能在任何地点被要求下机并被拒绝续运,而且您有可能因客舱内的不当行为被起诉。” 如果国航认为牛女士作为“一名普通旅客”并没有违反这一条规定的话……那只能认为在国航的航班上如牛女士这样闹事是符合国航规定的。赶紧有样学样抖一抖“监察员”威风,或者对国航航班敬而远之吧。 为什么说国航应该负责 牛女士是个精神病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还得打个问号,笔者对她本人的情况是非常同情的。虽然牛女士的“自带干粮监察员”给旅客和机上秩序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但也没法和精神病人计较太多。反而国航事后的反应让人不满。 在当事人李亚玲女士和国航宣传部长与分管副总电话沟通后,国航方面表明了以下几点态度:1.这只是普通旅客之间的纠纷;2.国航在事件中尽职尽责;3.无法对旅客进行赔偿,国航也是受害者;4.无法制止包括牛女士在内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作为民航从业人员,各种现场情况不说自己亲身处置过多少次吧,也是见识过很多次。要是国航负责人在登机口把这话和旅客们一说……怕是别想竖着离开现场了。 先来说说国航表态的第一点,也即牛女士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旅客之间纠纷”。关于这一点,首先牛女士虽然是国航员工,但其乘坐飞机并不是工作期间,在非上班期间乘坐飞机确实只是一个普通旅客。但在飞机上以自己国航员工身份自居并自称“监察员”,那就不仅仅只是普通旅客间的纠纷了,这时候不管国航乐意不乐意,她就是代表着国航。 类比一下的话就是这么个情况:我在午休时间去候机楼内的饭店吃饭,这时候我只是个普通顾客,顶多靠工作证打个折扣;如果我到了饭店发现没有空座了,我亮出工作证自称是机场的工作人员强令某旅客让座进而引发冲突,那么这还会是“普通顾客之间的纠纷”么?牛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国航需要为牛女士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点,国航在事件中尽职尽责。国航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保障旅客的出行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在整个事件中多名旅客受到了无故骚扰,就算国航自认冤屈,也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私下或者内部认为自己已经尽职尽责可以理解,但对外如此声明只能说国航的危机公关对不起国航的地位。[详情]

民航网小编给北京晚报点了赞,但可能忘了看投票结果
民航网小编给北京晚报点了赞,但可能忘了看投票结果

  新浪财经讯 牛某大闹国航航班事件持续发酵,中国民航网由于发布了题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的评论,也被卷入其中。 上述文章中提到,“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文章发出后,即遭到包括当事编辑李亚玲在内的微博网友回怼,李亚玲表示,“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 随后,中国民航网转发此前的评论文章,并称,“这篇评论阅读量已达475万。砖头雨下!不惧!哪怕烈火焚身!因为这是我们的观点!”但微博发出不久后,便被中国民航网删除。 据新浪财经查阅,今日凌晨,中国民航网给北京晚报转发上述评论的微博点了赞,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条微博中对于“牛女士的言行是否应得到社会认可?”的调查中,结论却与中国民航网意见相左,近94.7%的投票者认为,牛女士“影响他人,不认可”。 [详情]

国航人士:目前对牛某来说是艰难时期 公司应特别保障
国航人士:目前对牛某来说是艰难时期 公司应特别保障

  原标题:大闹机舱女子否认是局长妻子传言,她到底是谁? 来源:成都商报 7月16日晚,舆论漩涡中的牛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否认了网络上称她为中国民用航空某机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妻子的传闻。 7月13日,因知名编剧李亚玲一条微博,“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大闹航班”事件沸沸扬扬。一时间,国航和国航的普通员工牛女士处在了舆论的暴风眼。两天后,国航有了正面回应。 国航将这一事件定性认定为普通旅客纠纷,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并非国航监督员,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纠纷原因为牛女士为维护飞行安全制止乘客打手机。国航承认牛女士行为存在过激之处,但做法值得肯定。 ↑国航微博回应截图 据李亚玲称,飞行过程中牛女士不断扰乱机场秩序,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落地后,几名乘客和自己遭到了牛女士的诬告。几名乘客被迫接受各种调查笔录,滞留7个小时。对照国航的解释,网友指出国航“双标”。一方面国航指出乘客打手机危害客机安全,牛女士正义维护。另一方面却罔顾牛女士大闹机舱,扰乱秩序的行为,无法给出相应处理。 7月17日,李亚玲提出当天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国航回应,“从合同角度,国航没有违约责任,因此没有赔偿义务。” 不少网友推断,国航的态度可能慑于牛女士的身份。牛女士是谁?竟让国航束手无措。流传最广的说法称牛女士为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之妻。 7月16日晚,牛女士向红星新闻明确否认了上述传言。7月17日一名知情人及国航产品部总经理张允,同样向红星新闻否认了上述传言。 至此,牛女士的身份依然神秘,但国航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成为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牛女士不是“监督员” 航空“监督员”是怎样一种存在? 据知名编剧李亚玲发布微博和视频称,7月12日,乘坐乘坐国航航班时,自称“国航监督员”的旅客在头等舱大声斥责其他旅客打电话和玩手机的行为。当时飞机处于滑行和机舱提醒时段,随后打电话的旅客关闭了手机,玩手机的旅客表示其手机处于飞行模式。这名“监督员”依然不依不饶,大声斥责。 飞机降落滑行后,牛女士在机舱里拨通电话称:制止乘客打手机后,遭到几位乘客辱骂、围攻,希望尽快出警。李亚玲称这是诬陷,“我们没有骂你也没有打你,怎么能诬陷我们”。 ↑李亚玲微博截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当天搭乘同一航班的一名男乘客证实了李亚玲的陈述,并且表示他给警察留下了身份证和座位号,愿意为李亚玲和几位乘客作证。 事后李亚玲向红星新闻表示,由于当时不知道牛女士身份,并且机组很配合她,乘客都以为她真的是国航监督员,牛女士对自己诬告让她感到很可怕,“如果我被牛女士诬陷,甚至被牛女士纳入了航空黑名单,我将面临很大的麻烦”。 那么国航“监督员”是什么职位?据中新网7月16日报道,民航专家綦琦称,民航监督员是曾经各航司和机场采取的发现服务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准确的称呼应该是“民航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綦琦强调,“该岗位仅有向受聘方汇报其所受托的报告责任,无权直接命令机组。” 对此,国航曾表示其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过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但有网友还是找出了国航曾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信息截图。根据国航7月15日的最新回应,牛女士是“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其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国航官方微博回复评论截图 牛女士有精神障碍 国航称无权拒绝其登机,但真没有其他办法吗? 牛女士夸张的制止行为在李亚玲看来简直“歇斯底里”。事后国航的高层向李亚玲解释,牛女士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新京报记者曾向牛女士本人核实她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牛女士回复“请问我单位”。此前,也有多位国航高管向红星新闻证实牛女士确实存在精神障碍疾病。 7月15日,李亚玲与国航高层会面时。李亚玲提出,7月8日牛女士在北京飞往成都的飞机上就已经有过激行为,国航内部应该掌握了这次情况,为什么7月12日牛女士再次在飞机上作出过激行为,扰乱机舱秩序时,机组采取相应措施,也没有给出解释。机组为什么不能拒绝其登机,或者要求她由家人陪护? 国航高管表示,如果7月8日牛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相信公安机关会作出相应的处理,但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国航也没有处理依据。当然现场的机长和主管也有权力阻止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人员登机,但是航空公司没有权力要求乘客登机前出示健康证明。启动航空“黑名单”,从购票阶段禁止牛女士登机,需要有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裁决。 对此,7月15日民航法专家张起淮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处于发病期的精神障碍的患者,如搭乘航班应该在持有效证明并在陪护下,得到航空公司允许才能上飞机。但是如果病人不在发病期,也没有家人陪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进行观察,如果发现其状况不适合飞行,可以要求他下飞机。如果在空中,病人有特别大的举动,可能会危及安全,可以对他进行相应的管束措施。但病人的病情属于隐私的一部分,航空公司掌握了掌握了病人病情,只能在病人搭乘航班时采取相应措施,航空公司之间不会通报病人情况。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精神病患的不当行为不是主观行为,不能上“黑名单”。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称,对这样一位随时可能“发作”的自家员工,国航如果有公共安全风险意识,如果出于提升乘机体验和服务水平考虑,在她购票时就应该提高警惕,对精神状况合理评估,自然不至于出现“当班机组人员缺乏经验,未能意识到其精神疾病发作”的业余场面。或者退一步,在她和乘客发生口角时,妥善干预处理,避免纠纷升级,冲突也不会发酵如此。 国航“偏袒”引发网友猜测 牛女士回应传言,不是局长夫人 国航称不能拒绝精神病患登机。不少网友推断,国航的态度可能慑于牛女士的身份。牛女士是谁?竟让国航束手无措。流传最广的说法称牛女士为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之妻。 对此,中国民航网曾发评论称,国航私下联系受牛女士影响的乘客,是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和企业是不是滥用公民权力? 7月16日晚,牛女士向红星新闻明确否认了其老公为中国民用航空某机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的传言。 7月17日,一位自称在民航从业20年的人士告诉红星新闻,“我本人与牛女士和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都认识,我肯定两人不是夫妻关系”。 国航产品部总经理张允,同样向红星新闻否认了上述传言。张允表示,牛女士的身份是公民隐私,无论是谁都不该对公民隐私过分关注,“目前,对牛女士个人来说是一个很艰难的时期,从对牛女士关怀的角度,公司和家庭都对她有一个特别的保障”。 未获相应服务,李亚玲提赔偿要求 国航称没有违约,没有赔偿义务 7月17日,李亚玲最新一条微博中,也提出希望国航“以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进行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 李亚玲另外提出,当天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 对于李亚玲提出的赔偿诉求,7月16日,国航有关负责人在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时称,已经与李亚玲面谈时致歉,但拒绝赔偿,原因是“从合同角度,国航没有违约责任,因此没有赔偿义务。” 此前,李亚玲在与国航高层会面时也称,在被牛女士严重干扰度过了两个小时飞行过程,而且还受到了牛女士的诬告,飞行体验很差,希望得到赔偿。当天,国航方面负责人表示道歉,但不提供赔偿。李亚玲表示,将会继续依法争取权利。 [详情]

牛某手写国航反映单曝光?李亚玲:伪造证据 诬陷他人
牛某手写国航反映单曝光?李亚玲:伪造证据 诬陷他人

  新浪财经讯 牛某大闹国航一事近日持续发酵,昨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到一份《客舱问题反映单》,该表单系牛某于事发航班上填写,表单中问题详述一栏贴有牛某某对事情经过的自述。 其中牛某写道,“我用手机将当时情况拍下来,乘务长也叫来了空保,空保手里举着执法记录仪站在13排过道,12H男旅客看见我拍照,用报纸挡住自己的脸,继续辱骂我,还说我脑子有病,让我滚下飞机,为了不使局势继续扩大,我让主任乘务长刘瑜立即给我拿一张《客舱问题反映单》,12A女乘客坐在椅子上起哄,说我站在客舱瞎说八道。乘务长给我拿来一张《客舱问题反映单》,我坐下来填写,飞机继续滑行,10:44Am飞机起飞。主任乘务长在餐前和我简单的沟通了,感谢我关注空中客舱安全”。 昨日晚间,当事编剧李亚玲发微博质疑上述单据造假,她称上述曝光的反映单并非在飞机上所写的那份。“这个不是她在飞机上写的那一份!因为飞机上写的那份,有很多涂改痕迹。这个非常工整,应该是事后重新写的一份!反正她要拿这种单子想多少有多少。好拙劣的伎俩。” 此外,李亚玲还曝光国航规定,上述反映单仅限乘务组填写,质疑牛某并没有填写上述单据的资格。 李亚玲质疑,“到今天还在伪造证据,诬陷他人!让@中国民航网 哪怕“砖如雨下、烈火焚身”也要把她树为正面典型,命令全系统员工转发支持!这个还是一个普通的精神病人,应该被我谅解、被公众理解和同情吗,而且这单子只能机组填写”。 [详情]

大闹机舱的牛女士是机场监管局局长妻子?本人回应
大闹机舱的牛女士是机场监管局局长妻子?本人回应

  原标题:大闹机舱女子否认是局长妻子传言,她到底是谁? 来源:成都商报 7月16日晚,舆论漩涡中的牛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否认了网络上称她为中国民用航空某机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妻子的传闻。 7月13日,因知名编剧李亚玲一条微博,“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大闹航班”事件沸沸扬扬。一时间,国航和国航的普通员工牛女士处在了舆论的暴风眼。两天后,国航有了正面回应。 国航将这一事件定性认定为普通旅客纠纷,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并非国航监督员,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纠纷原因为牛女士为维护飞行安全制止乘客打手机。国航承认牛女士行为存在过激之处,但做法值得肯定。 ↑国航微博回应截图 据李亚玲称,飞行过程中牛女士不断扰乱机场秩序,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落地后,几名乘客和自己遭到了牛女士的诬告。几名乘客被迫接受各种调查笔录,滞留7个小时。对照国航的解释,网友指出国航“双标”。一方面国航指出乘客打手机危害客机安全,牛女士正义维护。另一方面却罔顾牛女士大闹机舱,扰乱秩序的行为,无法给出相应处理。 7月17日,李亚玲提出当天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国航回应,“从合同角度,国航没有违约责任,因此没有赔偿义务。” 不少网友推断,国航的态度可能慑于牛女士的身份。牛女士是谁?竟让国航束手无措。流传最广的说法称牛女士为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之妻。 7月16日晚,牛女士向红星新闻明确否认了上述传言。7月17日一名知情人及国航产品部总经理张允,同样向红星新闻否认了上述传言。 至此,牛女士的身份依然神秘,但国航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成为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牛女士不是“监督员” 航空“监督员”是怎样一种存在? 据知名编剧李亚玲发布微博和视频称,7月12日,乘坐乘坐国航航班时,自称“国航监督员”的旅客在头等舱大声斥责其他旅客打电话和玩手机的行为。当时飞机处于滑行和机舱提醒时段,随后打电话的旅客关闭了手机,玩手机的旅客表示其手机处于飞行模式。这名“监督员”依然不依不饶,大声斥责。 飞机降落滑行后,牛女士在机舱里拨通电话称:制止乘客打手机后,遭到几位乘客辱骂、围攻,希望尽快出警。李亚玲称这是诬陷,“我们没有骂你也没有打你,怎么能诬陷我们”。 ↑李亚玲微博截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当天搭乘同一航班的一名男乘客证实了李亚玲的陈述,并且表示他给警察留下了身份证和座位号,愿意为李亚玲和几位乘客作证。 事后李亚玲向红星新闻表示,由于当时不知道牛女士身份,并且机组很配合她,乘客都以为她真的是国航监督员,牛女士对自己诬告让她感到很可怕,“如果我被牛女士诬陷,甚至被牛女士纳入了航空黑名单,我将面临很大的麻烦”。 那么国航“监督员”是什么职位?据中新网7月16日报道,民航专家綦琦称,民航监督员是曾经各航司和机场采取的发现服务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准确的称呼应该是“民航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綦琦强调,“该岗位仅有向受聘方汇报其所受托的报告责任,无权直接命令机组。” 对此,国航曾表示其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过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但有网友还是找出了国航曾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信息截图。根据国航7月15日的最新回应,牛女士是“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其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国航官方微博回复评论截图 牛女士有精神障碍 国航称无权拒绝其登机,但真没有其他办法吗? 牛女士夸张的制止行为在李亚玲看来简直“歇斯底里”。事后国航的高层向李亚玲解释,牛女士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新京报记者曾向牛女士本人核实她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牛女士回复“请问我单位”。此前,也有多位国航高管向红星新闻证实牛女士确实存在精神障碍疾病。 7月15日,李亚玲与国航高层会面时。李亚玲提出,7月8日牛女士在北京飞往成都的飞机上就已经有过激行为,国航内部应该掌握了这次情况,为什么7月12日牛女士再次在飞机上作出过激行为,扰乱机舱秩序时,机组采取相应措施,也没有给出解释。机组为什么不能拒绝其登机,或者要求她由家人陪护? 国航高管表示,如果7月8日牛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相信公安机关会作出相应的处理,但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国航也没有处理依据。当然现场的机长和主管也有权力阻止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人员登机,但是航空公司没有权力要求乘客登机前出示健康证明。启动航空“黑名单”,从购票阶段禁止牛女士登机,需要有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裁决。 对此,7月15日民航法专家张起淮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处于发病期的精神障碍的患者,如搭乘航班应该在持有效证明并在陪护下,得到航空公司允许才能上飞机。但是如果病人不在发病期,也没有家人陪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进行观察,如果发现其状况不适合飞行,可以要求他下飞机。如果在空中,病人有特别大的举动,可能会危及安全,可以对他进行相应的管束措施。但病人的病情属于隐私的一部分,航空公司掌握了掌握了病人病情,只能在病人搭乘航班时采取相应措施,航空公司之间不会通报病人情况。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精神病患的不当行为不是主观行为,不能上“黑名单”。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称,对这样一位随时可能“发作”的自家员工,国航如果有公共安全风险意识,如果出于提升乘机体验和服务水平考虑,在她购票时就应该提高警惕,对精神状况合理评估,自然不至于出现“当班机组人员缺乏经验,未能意识到其精神疾病发作”的业余场面。或者退一步,在她和乘客发生口角时,妥善干预处理,避免纠纷升级,冲突也不会发酵如此。 国航“偏袒”引发网友猜测 牛女士回应传言,不是局长夫人 国航称不能拒绝精神病患登机。不少网友推断,国航的态度可能慑于牛女士的身份。牛女士是谁?竟让国航束手无措。流传最广的说法称牛女士为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之妻。 对此,中国民航网曾发评论称,国航私下联系受牛女士影响的乘客,是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和企业是不是滥用公民权力? 7月16日晚,牛女士向红星新闻明确否认了其老公为中国民用航空某机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的传言。 7月17日,一位自称在民航从业20年的人士告诉红星新闻,“我本人与牛女士和某机场监管局局长吕某某都认识,我肯定两人不是夫妻关系”。 国航产品部总经理张允,同样向红星新闻否认了上述传言。张允表示,牛女士的身份是公民隐私,无论是谁都不该对公民隐私过分关注,“目前,对牛女士个人来说是一个很艰难的时期,从对牛女士关怀的角度,公司和家庭都对她有一个特别的保障”。 未获相应服务,李亚玲提赔偿要求 国航称没有违约,没有赔偿义务 7月17日,李亚玲最新一条微博中,也提出希望国航“以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进行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 李亚玲另外提出,当天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 对于李亚玲提出的赔偿诉求,7月16日,国航有关负责人在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时称,已经与李亚玲面谈时致歉,但拒绝赔偿,原因是“从合同角度,国航没有违约责任,因此没有赔偿义务。” 此前,李亚玲在与国航高层会面时也称,在被牛女士严重干扰度过了两个小时飞行过程,而且还受到了牛女士的诬告,飞行体验很差,希望得到赔偿。当天,国航方面负责人表示道歉,但不提供赔偿。李亚玲表示,将会继续依法争取权利。 远离消费陷阱,规避消费误区,提升消费体验,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服务,您的每一条投诉,每一次对消费的建议,都可能会改变这个世界。投诉请上黑猫:【点击投诉】 [详情]

澎湃新闻:国航事件的结局 你猜到了吗?
澎湃新闻:国航事件的结局 你猜到了吗?

  原标题:马上评|国航事件的结局,你猜到了吗? “国航监督员”事件持续发酵。17日,李亚玲在微博发表《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文章后,再次发文表示,自己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根据李亚玲的说法,让她“服了”的直接原因是中国民航网发布的一篇题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的文章。该文称事件中的另一位主人公牛女士“在此次事件中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 这场风波发展到了这里,终于落下了帷幕。但这个结局,有人能猜到吗? 李亚玲赢了吗?显然没有。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这一态度的潜台词是清楚的。作为维权者,她的努力化为泡影。作为消费者,恐怕未来她会缺少一个出行选项。 国航赢了吗?很难说。虽然应对很“硬气”,但是这一轮“交锋”下来,国航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又留下了一个怎样的形象? 民航行业赢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就更是无人知晓了。虽然中国民航网及时发声,却没能解开萦绕在公众心头的疑惑。 比如,国航先承认再否认“监督员”的存在,那么,航空“监督员”到底存不存在,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又比如,牛某某曾多次在飞机上因类似问题与其他乘客或航司服务人员等发生纠纷。那么,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国航以及其他航司会不会有相应的措施? 更重要的是,双方一来一去的隔空对决,也让讨论的焦点不断跑偏。飞机滑行时“接打手机”行为确实不对、如何鉴定精神疾病患者乘坐航班时的状态,这些细节不该被淹没在口水仗里。 一场纠纷就此不了了之,留下了一个无言的结局。但是上述问题,却不会因为李亚玲的“服输”而烟消云散。就此而言,“国航监督员”事件里没有赢家。但是,双方的一系列操作到底应该如何评判?相信,公众心中自然会有自己的判断。[详情]

李亚玲回应国航事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李亚玲回应国航事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编剧李亚玲发博举报“国航监督员”事件持续发酵[详情]

李亚玲最新回应: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李亚玲最新回应: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原标题:李亚玲最新回应国航监督员事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编剧李亚玲发博举报“国航监督员”事件持续发酵。17日,在李亚玲微博发表《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文章后,再次发文表示,自己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放弃索赔。 本文图均为 上游新闻 图 此外,上游新闻翻看@中国民航网 微博发现,17日下午6点左右,@中国民航网 曾点赞过一条网友@河北人爱看小说 发布的关于“国航事件”看法的微博。 该网友于17日下午5点半左右发布了这条微博,以表示自己对@中国民航网 发布文章《中国民航网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的看法,并在文字后配上了三个“狗头”的表情包。 很快,网友们开始在该条微博下吐槽:民航微博是失控了么,居然手动点赞。 @民航,你的点赞是认真的么? 事件回顾>> 7月13日早上,李亚玲发长微博举报自称国航监督员的旅客在头等舱大声斥责其他打电话和玩手机旅客,态度极为恶劣。此后,在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下,飞机上的几名乘客下飞机后被迫接受各种调查作笔录,滞留了七小时。 对此,@中国国际航空 回应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15日,国航正式对“国航监督员”作出回应。大闹机场女子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李亚玲在当日也发布与国航交涉结果:国航称对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真诚为当事人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 15日晚上10点左右,@中国民航网 微博发布文章《中国民航网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评论国航事件,称牛女士在此次事件中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 16日下午,李亚玲对@中国民航网 这篇文章点评道:“我服了,真的”,“这篇民航网的评论,就是我为什么不再向民航总局投诉的原因”。 17日午间,针对网友的质疑,李亚玲再度发表微博文章《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 在文中,她表示,自己从来不违法乱纪,不伤人害人骗人,作品缴税合法合规,家庭幸福,直言自己“真没啥可黑的”,并劝告水军们别白费功夫了。 李亚玲在文中向国航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国航道歉并赔偿:国航,请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维护乘客的权益以及自身的企业形象! 17日下午6点半左右,李亚玲再次发博声称,自己将决定放弃索赔,并怀着不得不服的心情把一系列标签贴在脑门上: “国航爷爷忠实的金卡顾客(曾经),过去是正派人,现在却成了伪证犯、抄袭犯、炒作犯和恶毒暴人隐私、攻击精神疾病群体的马克.亚玲”。 [详情]

牛女士手写客舱问题反映单曝光 称收到乘务长感谢
牛女士手写客舱问题反映单曝光 称收到乘务长感谢

  牛女士手写《客舱问题反映单》曝光:主任乘务长感谢我关注空中客舱安全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到一份《客舱问题反映单》,该表单系牛某某于事发航班上填写,表单中问题详述一栏贴有牛某某对事情经过的自述。全文如下: 2019年7月12日上午,我乘坐CA407航班由成都前往北京。上午9点53分,飞机关闭机门,乘务员开始广播提醒旅客关闭手机,乘务员站在客舱进行安全设备使用方法及紧急出口的位置介绍,飞机开始滑行。 我坐在12C座位上,听到身后有人在用手机通话,我按响了旅客呼唤铃,女乘务员走过来,我提醒她有旅客违反客舱安全管理规定,干扰驾驶舱通讯导航的不当行为。女乘务员走到12L旅客面前提醒她关闭正在使用中的手机,该女乘客继续使用手机,该女子满不在乎的回答,“飞机还没起飞,打电话怎么了?”乘务员解释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女乘客继续使用手机通话,我大声制止她的违法行为,希望周围旅客可以监督。 这时我还看到12H、13H、12A几名旅客也都在使用手机,不清楚是聊微信还是发送信息,为了能提醒这几名旅客立即关闭手机,我向他们解释手机在使用中会发出电磁波,会干扰飞机电子舱与驾驶舱导航系统的正常工作,严重的会造成飞机偏离正常航线。大部分旅客都在认真地听我解释,突然12H,12A,13J三位旅客开始辱骂我,还骂我有神经病,不懂装懂、瞎说八道。 我用手机将当时情况拍下来,乘务长也叫来了空保,空保手里举着执法记录仪站在13排过道,12H男旅客看见我拍照,用报纸挡住自己的脸,继续辱骂我,还说我脑子有病,让我滚下飞机,为了不使局势继续扩大,我让主任乘务长刘瑜立即给我拿一张《客舱问题反映单》,12A女乘客坐在椅子上起哄,说我站在客舱瞎说八道。乘务长给我拿来一张《客舱问题反映单》,我坐下来填写,飞机继续滑行,10:44Am飞机起飞。主任乘务长在餐前和我简单的沟通了,感谢我关注空中客舱安全。2019.7.12 本报记者郭婧婷 [详情]

"不惧!哪怕烈火焚身!"民航网回应李亚玲,随即删除

   新浪财经讯 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昨日,民航网发布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文中提出,“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对此,当事人李亚玲微博转发该文章,并评论,“哈哈哈哈哈,这篇民航网的评论,就是我为什么不再向民航总局投诉的原因”。 随后,她又发微博表示,“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 今日下午,中国民航网转发此前的评论文章,并称,“这篇评论阅读量已达475万。砖头雨下!不惧!哪怕烈火焚身!因为这是我们的观点!” 但微博发出不久后,便被中国民航网删除。 据悉,中国民航网是中国民航报社旗下的官方网站,也是民航局的对外新闻发布网站。 [详情]

律师:国航不能用"精神疾病"推脱责任 应保护患者隐私
律师:国航不能用

  原标题:曾参与《民航法》修订律师张起淮: 国航不可用“精神类疾病”推脱责任 应保护病患者隐私 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近日,微博用户李亚玲在其个人微博上曝光,称乘坐国航头等舱时,遇到一位自称监督员的牛姓女子,该女子斥责旅客在飞机滑行阶段玩手机行为,拍摄相关旅客照片,并填写投诉表要求机组人员签字,飞机落地后该女子报警,致几位乘客下机后接受调查7小时。该微博一经发布,迅速引起广泛热议。 事情发酵近3天后,15日,国航发布通报正式对此事回应,将事件定义为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的纠纷。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此前,国航官方微博曾在微博评论区发布消息称,从未设“监督员”,之后该条评论被删除。 民航法专家张起淮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航应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要查明当天的客观事实,向公众说明当事人身份。第二,要分清是非。第三,处罚决定。第四,依照法律,如何维护航空安全。 国航正式回应前,国航两位相关负责人先后与李亚玲进行了电话沟通,随后,李亚玲将沟通内容在微博公布,其中包括牛某疾病情况及家庭情况。 国航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牛某“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稍晚,国航便对外表达,不认可李亚玲公开牛某个人信息的做法。 记者查询相关法条,根据《精神卫生法》第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 在与国航两轮交涉后,李亚玲发布交涉结果,将国航方面态度总结为四点:1.这是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已经由公安部门处理了,事情就到此结束;2.中国国际航空在这次事件中基本尽职尽责;3.对我在内的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已真诚为我们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4.目前无法制止包括牛某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根据李亚玲微博披露情况,牛某可以享受国航员工福利免费乘坐国航班机,并且就在7月8日,也曾发生过“大闹头等舱”的情况,国航的解释“他们无法判断牛某的精神状态,也无权拒绝其上飞机”。 那么,患有精神类疾病是否可以乘坐交通工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三条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车可以不予运送;已购车票按旅客退票的有关规定。 对于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乘坐飞机问题,张起淮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精神病患者不能上飞机,但前提要确诊他是精神病。其次,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期间不能上飞机。第三,如果是为了就医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在有人陪护的情况下可以上飞机。最终能否上飞机还应该由航空公司来把握和掌控,包括制定标准。 张起淮坦言,在不借助医学仪器进行鉴定的情况下,如果旅客不主动告知健康状况,售票人员、安检人员以及机组人员很难获悉相关情况,仅能从言谈举止观察。若乘客乘坐时不遵守客舱秩序,言谈举止异样,机组成员可以对其劝阻、约束。“劝阻和约束无效后,可以采取上手铐、绳子捆绑等措施,待飞机着陆后交给警察,若是疾病问题转交医院。”张起淮认为。 “滑行阶段制止其他乘客玩手机,找机组人员投诉,落地后报警,整个过程是依照程序,出发点是为了航空安全。”张起淮告诉记者。 在张起淮看来,国航对外告知牛某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做法是错误的,李亚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牛某个人疾病和家庭情况是带有侵权性质的做法。“这起事件中,李亚玲可以选择去牛某单位投诉,可以向警察报案,甚至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她,在网络上公开的做法是不提倡的。” 另有媒体和微博用户曝出,牛某曾在地铁和公交上出现类似冲突,还曾因在机场不配合民警调查被行政拘留5日。精神疾病患者出现违法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2013年,在处理牛某和其客舱部同事纠纷中,牛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工作,强行离开接待室并冲至机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多次大声辱骂该民警,并向其面部吐口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牛某拘留5日处罚。牛某不服处罚决定,此后提起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上述案件牛某诉讼代理律师刘松鸿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牛某起诉首都机场公安分局行政诉讼一案中,如果她有精神病,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由监护人以其名义提起诉讼,并且公安机关不能对精神病人行政拘留,正因为在该案中牛某没有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诉讼,而且行政拘留没有撤销,所以生效判决能够证明牛某“没有精神病”。 刘松鸿认为,从法律角度讲,没有证据证明别人有精神病,如果对外宣传别人有精神病属于侵犯别人名誉权。 张起淮建议,第一,我国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占比例越来越大,尤其是抑郁症,对于这类群体,我们应该给予同情和保护,加以救助。第二,对该群体的的隐私一定要予以保护。第三,发现他们有不当的行为要予以保护型的制止。第四,若涉及到航空安全,相关主体应快速准确识别,加以劝阻和约束。 《人民日报》近日发表评论称,国航回应了纠纷,但一句“个人因私出行”却有避重就轻之嫌。彰显人文关怀不等于不作为,维护企业形象更不是“护犊子”,听得进批评,才能飞得更稳。[详情]

最新|李亚玲要求国航赔偿旅客差价 禁止牛某单独乘机
最新|李亚玲要求国航赔偿旅客差价 禁止牛某单独乘机

  新浪财经讯 7月17日消息,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当事人李亚玲再度发文。 针对网友的质疑,李亚玲今日再度发表微博文章《别黑人黑己了!请国航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表示自己从来不违法乱纪,不伤人害人骗人,作品缴税合法合规,家庭幸福,直言自己“真没啥可黑的”,并劝告水军们别白费功夫了。 她认为,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并在乘客投诉后,把其行为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恶意指责维权乘客暴露了患病员工的隐私,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她在文中表示,要求国航道歉并赔偿。一是希望国航今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对其进行有效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以保障乘客安全;二是希望国航向“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事件”发生的当天所有被伤害、侮辱的乘客道歉并赔偿,赔偿标准为公务舱和经济舱的差价。 最后,她直接隔空向国航表达自己的诉求,“国航,请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维护乘客的权益以及自身的企业形象!” 以下为微博原文: 我从来不违法乱纪,不伤人害人骗人,文学作品也主要以歌颂爱情友情亲情、歌颂真善美的情感类文艺作品为主。 我靠卖字为生,而且都是先写、出版发表或影视单位先审看了满意后再购买,所以不需要靠炒作来帮助卖作品。税都由出版、发表平台或合作的影视公司代扣代缴,合法合规!家庭也幸福!真没啥可黑的,水军们别白费功夫了。 我的诉求很简单:1、以后加强对当事员工的关爱和保护,配合其家人对其进行有效治疗。在其痊愈之前,禁止其单独乘坐飞机,以保障乘客安全;2、给当天所有被伤害、侮辱的乘客道歉并赔偿,赔偿标准为公务舱和经济舱的差价。 我们当事17位公务舱乘客,只享受了送达目的地的服务,但没有享受到公务舱应有的优质服务,国航没有及时制止发病员工冒充监督员“执法”且诬告乘客的行为,并在乘客投诉后,把其行为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而且,明明在网络公众自行扒出该员工的其他恶劣骚扰公众的行为、并且自己的宣传部长也接受采访公布了员工患病的事实的情况下,恶意指责维权乘客暴露了患病员工的隐私,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所以我要求道歉并赔偿! 国航,请正视维权乘客的正当诉求,维护乘客的权益以及自身的企业形象! [详情]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机组首要职责是维护航空安全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机组首要职责是维护航空安全

  7月15日晚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刁伟民先生参加了东方卫视《今晚60分》节目,对持续发酵的国航监督员一事发表了观点。 7月13日,编剧李亚玲发布微博称,她在7月12号乘坐国航航班的时候,一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大声的斥责用手机的旅客,称他们影响了航空安全,导致几位乘客下机之后接受调查,滞留了大约有7个小时。在15日上午李亚玲再次发文,对国航的回应,表示质疑。 主持人秦忆:15日下午,国航通过官方微博发文称: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实际上是国航的一名因为身体原因修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此前,国航宣传部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名员工曾经是一名空姐,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 主持人蒋昌建:相关的问题我们邀请到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刁伟民先生,同时,我们邀请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境障碍专家洪武女士,也会在线和我们讨论相关的问题。 我想问下刁先生,您作为民航内部人士,其实也了解了整个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几个疑惑向您请教。这位自称自己是监督员的女子,她的行为是不是属于举报其他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她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另外一个我们也好奇的是,我们坐航班的时候都知道,航班上都有民航的安全员,安全员其实观察到这样一个女子的,可能是一个非常规的举动的时候,但是他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请问刁先生,这样正常吗?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刁伟民:大家对于这个话题的热议反映了大家对于航空安全和航空服务体验感的高度重视,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安全和服务是民航的两大永恒的话题。另一方面,这个事情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涉及的部门法却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涉及到民法、航空法、精神卫生法还有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则的制定、完善还有实施,以及社会监督这样各个层面问题的折射。一方面表明我们社会大众规则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个方面,也表明了我们民航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首先我想纠正大家一个误区就是,我们的机组人员,包括乘务员,他们不仅仅在航班上是端茶倒水的服务员,其实他们首要的职责是维护航空安全。安全面前无小事,大家可以注意到,在飞机起飞前的7分钟和落地后的6分钟,通常被称为最危险的13分钟。据统计70%的事故是发生这段时间。我们可以看到,在飞机起飞前,乘务员会不愿其烦的劝导旅客遵守规定。 主持人蒋昌建:您刚才讲到有诸多法律去对行为本身做界定,那么这么诸多法律形成的网络还没有办法对这个问题的性质形成一个明确的靶点吗?这是我的问题,第二个问题还是那句话,不管是乘务员还是民航安全员,发现了这样的一个举动没有上去制止,请问合适吗? 刁伟民教授:首先,我的观点还是,机组成员包括乘务员、安全员还是要对航空安全的正常维护承担首要职责,我们且不说出现违规行为之后,无论是所谓的监督员或者普通旅客都可以举报或者制止。其次,当行为出现失控以后,机组人员包括乘务员和安全员应出面进行制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因为这个乘客的身体或健康状况受到一些质疑,可能她对这个事情的反应是否过激。大家知道当有些违规行为,旅客主动停止或者被机组人员制止后,实际上,这个度的把握还是需要严格的界定。其实从航空公司和旅客的利益来出发,大家的观念是一致的,是希望航班安全出行,并且不愿意看到航班出现延误。 主持人蒋昌建:明白,至于说有没有采取制止行动,取决于对这个问题的度的把控上。接下来呢,我们继续连线洪女士。洪女士,其实根据相关的视频和资料,您的判断,当然也有相关的这个信息传播出来,说这位女士可能得了双相情感障碍,请问,根据您的分析,她的确是患有类似的这样的精神的疾病吗,您怎么看?这样的疾病适不适合独自乘机?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境障碍专家洪武: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在精神科诊断过程中的确是需要有很多信息,包括病史,包括精神检查,也包括我们临床当中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等等,才能做出非常明确的诊断,那当然,从我们现有的这些数据,我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我不能说随随便便说她是不是一个双相障碍,那我只能说,双相障碍的确是一种以亲近障碍为主要疾病的一个发作,比如说她抑郁发作,或者说是躁狂发作,情绪的不稳定性和行为的不稳定性为主要特点的一种疾病。我们资料上看到的这个当事人,她只能说是可疑,我作为医生,我不能完全作出一个诊断。 主持人蒋昌建:刚才刁先生,包括洪女士,都非常的严谨,你其实要制止一个人的合法的权益的话,实际上是要很多的数据,包括诊断的这些数据的支撑,所以呢,面对这样一个情况,其实还有很多的疑团等待我们去破解, 主持人秦忆:包括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依据。因为我们也注意到,国航的回应显示,他们对于牛女士的这个病情是知晓的,所以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是否应该要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独自乘坐飞机的这样的一种疑虑。事实上,疑似精神病患者造成客舱骚乱的情况并不少见。就在今年5月,一名疑似精神病患者在福州航空的一个航班上大声地呼喊,冲击舱门,扰乱客舱的秩序,最终是在落地之后被移交给了机场的公安。不过呢,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当中,却并没有任何条款涉及到精神病人坐飞机的规定。所以,你看这个问题是不是还应该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 主持人蒋昌建:我们继续请教下刁先生。刁先生,其实在《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当中有专门提到,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情况有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那么,承运人不予承运。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不予承运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但是这个危及和影响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这个度应该怎么拿捏?怎么界定? 刁伟民教授:蒋先生刚才提到的《客规》第34条是后半部分,其实还有前半部分。前部分表述是对于病残旅客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可能有的乘客会提出质疑,是不是航空公司的权利过大?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在航空安全方面,航空公司一定是第一职责人,而旅客更多是被动的配合航空公司对于安全方面的要求,或者是履行好义务。当然大家可能会问,航空公司如何判断什么样的病人是精神病人,程度如何,比如是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还是间歇性的,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监护人进行陪护等这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还是空白,有待于下一步规则的进一步完善。 主持人蒋昌建:接下来有个问题想问下洪女士。刚才您谈到对于精神病患的认定是有难度的,需要很多的诊断数据来支撑。但是对于精神病患乘机应该怎么来认定?因为认定是一个过程,但是实际上乘机行为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危害民航的行为,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洪武:我看到有一些法律,比如传染病人、精神病人不可以乘机或是乘坐高铁等。但我作为一个医生,我可能更多的从患者和患者家属的权益来理解这个问题。精神病是非常广泛的,在中国重性精神病人就有1600多万,广义的精神病占到了1/10。如果我们一刀切的认为精神病人不能乘机,这个数字就会很大,这完全是不现实的事情。我们还需要去界定这个病人是在发作期还是缓解期,或者即使在发作期,他是否存在对他人或公共安全存在安全威胁。这个问题是需要界定的,所以我觉得需要从法律条文去细化,而不是笼统的说精神病人能否乘机。 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说,诊断和评估非常复杂。现有的一些研究我们也有发现,比如对语音、表情、行为的信息进行收集,通过人工智能分析进行初步判断,哪些人可能有潜在的风险。如果未来这些技术能够开发成熟,就能在这些场合进行初步的筛查。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说,可能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基本的培训,他需要大致的了解哪些人可能存在这方便的风险因素,当碰到类似情况的人,他应该用什么方式去进行安抚、管理,这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 主持人蒋昌建:看待这件事的全貌,需要分开两个角度来看。一是就是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民航所采取的相关举动是否是正确的,另外一方面,现在威胁到民航安全的方方面面,现有的法律是否都覆盖到了,如果没有,就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把这两个角度合并一起分析整个案子的全貌可能得出一个客观的结论。 主持人秦忆:这样的事件对于航空公司本身也是一个警醒,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也要做到非常的细致。 [详情]

新华社追问国航"监督员"事件: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
新华社追问国航

  原标题:如何避免类似情况重演?追问国航“监督员”事件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辰阳 近日,国航“监督员”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国航的最新回应称,涉事的牛某某确系其公司员工,但并非国航监督员,该事件为旅客纠纷。涉事另一方编剧李亚玲则质疑国航是否尽到管理和服务义务,保障乘客安全。那么,所谓“监督员”是怎样一种存在?机上秩序该由谁来维护?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航空“监督员”是怎样一种存在? 李亚玲13日发微博表示,她在12日乘坐国航航班时,遇到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即牛某某),牛某某斥责在飞机滑行中使用手机的其他旅客,在行程中与多位旅客和机组人员“纠缠”并用手机进行拍摄,飞机抵达后,牛某某报警使得几位乘客被警方带走调查,滞留约7个小时。 相关微博迅速引发关注,有网友指出违规使用手机旅客的不对,同时,网友纷纷好奇这位“监督员”的身份,以及她是否有资格“监督”飞机上的旅客?对此,国航13日在微博上表示其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过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但随后,该表态被删除,部分网友还找出了国航曾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信息截图。根据国航15日的最新回应,牛某某是“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其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那么,航空公司是否设置有监督员呢?他们的职责又是什么? 资深航空媒体人士于先生表示,各航司和机场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通常会聘请一些专业人士、常旅客等对自身服务进行监督,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反馈。监督员并非航司或机场的正式职位,除了提意见的权力外,没有其他任何权力和福利。理论上监督员不会在现场向工作人员施加压力,更不会随便将这一称号抬出来干预其他旅客行为。 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说:“过去航空公司会聘任一些监督员,但近些年已经逐渐没有了,更多是由企业的专职人员对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此次事件现场处理是否尽职尽责? 事件发生后,在飞机滑行中使用手机的乘客通过微博回应,自己的行为的确不妥,也接受民警对其提出的警告,但让她不解的是,航司内部人员就可以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报警给人造成困扰吗? 网友对牛某某在飞机上来回走动、喧闹等行为也提出质疑:机组人员是否应该依规管理牛某某的过激行为?此次事件现场处理是否尽职尽责?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刁伟民表示,对于飞行中的安全管理,国际民航组织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台了《东京公约》等规定,飞机航行中航空安全员可以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行为的人员采取管束措施。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在飞行中,机长可以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于先生表示,从网上流传的视频来看,牛某某的行为应该没有达到即时危害飞行安全的程度,但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客舱的秩序。 在相关视频中可以看到,机组人员安抚牛某某的情绪未果,航空安全员也未采取任何管束措施。张起淮认为,航空安全员和机组人员应该依规管理在飞行中使用手机或吵闹等行为,乘客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但应该服从乘务人员指令,不擅作主张、扰乱秩序。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记者梳理网友提供的信息发现,牛某某曾多次在飞机上因类似问题与其他乘客或航司服务人员等发生纠纷。国航的回应里也提到,其“因身体原因休养”。 有网友认为牛某某的行为干扰其他乘客,甚至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机上失序情况,应该被航空公司列入禁飞“黑名单”。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明确指出,“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航空公司来说这个规定要精准落实并不容易。首先,乘客是否有相关健康问题,航空公司无从知晓,也无法鉴别。其次,航空公司难以评判乘客健康情况是否“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配套的实施标准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方便航空公司操作。”刁伟民说。 同时,也有业内专家表示,牛某某如果是患病旅客,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但其作为国航员工,国航了解她曾有类似行为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航空公司应该以特殊旅客的情况来对待她,判断她是否符合承运条件并提前做出特殊安排。航空公司是面对公众服务的,一旦选择承运特殊旅客,就要避免引起公众安全隐患或损害其他乘客利益。 国航在回应中也表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 而对于李亚玲等因此次事件受到影响的乘客,专家提示,乘客如果对航空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走司法途径解决。[详情]

李亚玲:国航和民航偷换概念 将牛某包装成英雄
李亚玲:国航和民航偷换概念 将牛某包装成英雄

  新浪财经讯 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昨日,民航网发布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文中提出,“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对此,当事人李亚玲微博转发该文章,并评论,“哈哈哈哈哈,这篇民航网的评论,就是我为什么不再向民航总局投诉的原因”。 随后,她又发微博表示,“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 据悉,中国民航网是中国民航报社旗下的官方网站,也是民航局的对外新闻发布网站。 [详情]

李亚玲回应民航网评论:这就是不向民航局投诉的原因
李亚玲回应民航网评论:这就是不向民航局投诉的原因

  新浪财经讯 国航“监督员”事件继续发酵,昨日,民航网发布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文中提出,“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对此,当事人李亚玲微博转发该文章,并评论,“哈哈哈哈哈,这篇民航网的评论,就是我为什么不再向民航总局投诉的原因”。 随后,她又发微博表示,“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 据悉,中国民航网是中国民航报社旗下的官方网站,也是民航局的对外新闻发布网站。 [详情]

国航回应"大闹航班"双标处理争议: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国航回应

  新浪财经讯 7月13日,编剧李亚玲在其微博上表示,乘坐国航飞机时,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大声斥责乘客,态度极为恶劣。对此,国航官方微博回复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此后,国航经过调查后回应称,“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李亚玲证实国航曾私下对其解释称该名国航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但无法该类人员乘坐飞机,随后,网友便扒出11年前,演员王姬(曾在《北京人在纽约》中饰演阿春)的儿子因智力低下,曾被国航机长赶下飞机的事实。 对此,7月16日下午,国航有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事情已经久远,应尊重当事人隐私,“10年前是什么场景,现在是什么场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同时,该名负责人表示,患病同事也有乘机的权利,在“国航监督员”一事上机组处置到位。对于事后国航是否找过该名员工沟通,其称是国航内部管理与组织行为,不便透露。 [详情]

新京报评:对精神疾病患者机上闹事 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新京报评:对精神疾病患者机上闹事 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原标题:对精神疾病患者机上闹事,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文/唐映红(心理学学者)  有时候,适当干预和限制,反而是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一种保护。 “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事件”仍在发酵。7月15日,国航表示,牛某某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同时对李亚玲公布牛某某患病的做法表示不认可。身为爆料者的编剧李亚玲此前称,国航方面向其告知,该乘客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发酵多时后,此事被导向了“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乘机”的讨论,并一度占据热搜榜前列。 对精神障碍人士闹事,航司宜“拿他们有辙” 目前,“精神疾病”一说尚是有关方面和爆料者的说法,还未有牛某某一方的回应或翔实的医学结论。但对照这次大闹头等舱的视频与网络曝光的当事人前几次“前科”视频,她的行为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躁狂发作症状倒是有些吻合。 根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的临床甄别标准,躁狂发作时病人“自尊心膨胀或夸大”“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思维飘逸”等,牛某某在几个视频中的行为表现都大体符合这几个标准。作为雇佣方,因为她的精神疾患而未安排实际工作,也与情形符合。 若当事人确系精神疾病患者,国航的“难管”也就不难想见,个中或许杂糅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善意,对“处理分寸难把握”的无奈。毕竟,精神障碍患者也是弱势群体,不能将他们闹事跟普通乘客滋事等同。 事实上,在不确定是否发病的情况下对精神疾病患者怎么处理,确实是个棘手难题,很考验分寸拿捏:不处理会被质疑,太强硬的处理也会遭质疑。 所以,精神疾病患者能否上飞机,对他们可能在机上闹事,航空公司(简称“航司”)到底该怎么处理,其实不是某个航司的事,更是整个航空行业都面临的问题。该事件也该引向对“航空企业该怎样对待精神疾病患者(包括乘客、员工)”的讨论。 就这起个案看,牛某某若真的是精神疾病患者,作为在编员工,又有过大闹首都机场的前科,涉事航空公司纵有善意和无奈,也宜管好员工,避免其闹事影响乘客体验。即便她是因私出行,航司也宜备有预案,授权机长和乘务员现场处置,避免给其他乘客造成骚扰。 非但如此,双相障碍患者还可能陷入重性抑郁,有自杀意念和冲动,如果再发展为合并其他精神障碍共病,抑郁自杀可能反映为扩大自杀,严重威胁到航班安全。仅仅四年前,欧洲就曾经出现过因为机组人员的抑郁发作而导致飞机撞山,整个航班150人罹难的前例。 鉴于此,跳出个案看,无论是对特殊员工还是精神障碍乘客,航司都不妨采取必要的防范举措,给予“特殊干预”,凡事多做一步,尽最大可能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对登机精神疾病患者应“边保护边干预”网上有些对“国企养精神病人”的指控,不无偏颇。依据劳动法等规定,职工患病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精神病等特殊疾病,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不可终止合同。牛某某“病而不辞”,未必就是“铁饭碗”的缘故。就目前看,考虑到她发病已经十多年了,或许已过医疗期。公司从遵循规定和人道主义原则出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不难理解,但应考虑对其工作权限给予特殊限制。 其实,对精神疾病患者,适用于类似的“边保护边干预”。本质上,这也是要求含航空公司在内的社会各方,对精神疾病患者合理对待,合理的依据则是“依法”加“人道”。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能否登机,很多人认为按《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但从现实层面考量,对所有精神疾病患者准确识别并拒绝登机,既不太现实,也不够公平。双相障碍在不发病的状态下与常人无异,还有些轻度的智力障碍或自闭症患者,也不该被“一刀切”地剥夺乘机乃至乘坐公共交通的权利。 但基于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威胁,航空公司们应对此有提前研判和防范。像双相障碍患者,乘机应该有监护人陪同。对那些可能威胁到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精神障碍人士,如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仅要求有监护人陪同,还可以要求有执业精神科医师的甄别报告。 “敞开门”的同时明确界限,也能最大限度减少“隐瞒病情”的状况。 换句话说,这场风波给予各家航空公司的启示,不是去警惕和拒绝精神疾病患者登机,而是如何在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保障其他乘客之间寻找平衡,在保障自由和适当干预之间寻找平衡。 包括制定专门针对各类型精神疾病患者的处置预案,明确哪些类型拒绝登机、哪些类型需要监护人在场,需要做哪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遇到类似事件如何紧急处理等等,应该有一本特殊的“手册”予以规范,并且对机乘人员加以培训,让这些“突发事件”纳入日常管理视野,对特殊乘机人群进行“保护性干预”,这样才能杜绝类似闹剧的上演,避免类似隐患的出现。[详情]

新周刊评:国航你真不打算告诉我们 牛女士到底是谁
新周刊评:国航你真不打算告诉我们 牛女士到底是谁

  原标题:牛女士到底是谁,国航你真不打算告诉我们? 作者 | 小新 对于肩负了乘客安全的机组人员来说,面对乘客的无理要求和扰乱秩序的行为,他们有说“不”的权利。 “潜水”两天后,国航终于出来正面回应了“监督员”大闹公务舱事件。 据知名编剧李亚玲7月13日微博爆料,12日国航某班机上,因三名乘客在飞机起飞前没有及时关闭手机,一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牛女士大声斥责其危害航空安全,态度恶劣,不依不饶。 李亚玲的疑问,也是所有网民的疑问。 后李亚玲向空姐表示愿意为那三名乘客作证,其并没有危害航空安全。而这位“监督员”则假称自己受到了四名乘客的围攻,并以国航内部人员的身份报警,使得三名乘客被迫扣留警局长达七个小时。 此事经李亚玲在微博曝出现场视频后,牛女士的嚣张跋扈与不可理喻让网民诧异、沸然。 国航高层约见李亚玲面谈,后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这属于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国航对乘客表示歉意,但不负有责任,“目前暂时无法阻止包括牛宇虹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国航在15日给出回应 网友们都说国航这招“金蝉脱壳”使得实在是高,用“乘客个人纠纷”“配合警方调查”“保护精神病患者隐私”等话术将事情轻轻带过,完全没有正面回应国航在此事中应负有的责任,不是一般的“硬气”。 牛宇虹到底是谁? 这已经不是牛宇虹第一次“霸气外露”了,事发之后,很多网友表示自己也曾见识过这位“监察员”的套路和威力。 新民晚报报道(也是网友爆料),这位大闹客机的“监察员”,曾经在公交车上声称车内有安全隐患,不让全车乘客下车,还曾在地铁里强制别人给自己让座,最后报警谎称别人要打她。 新闻视频截图 牛宇虹到底是谁?这肯定是广大愤怒的看客们第一时间想要知道的。 虽然牛宇虹在飞机上当着所有乘客和机组人员的面,自称是国航的监督员,但据国航高层回应,牛宇虹系国航前空乘人员。 “她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将开水泼到了乘务员身上(一自称是其同事的网友向李编剧透露),被调离了工作岗位,多年间处于只领薪水、不上班的状态,根本不是她口中自称的‘监督员’。” 虽然国航否认牛宇虹是正经的监督员,但据国航资源网相关信息,国航在2011年就设立了监察员这一职位。 监察员到底是什么身份,它的职责范围和法定权力又在哪里? 事实上,监察员的身份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有些航空公司会给一些“热衷于”投诉的乘客一个“监察员”的虚职,以督查的方式降低本公司的投诉率。 他们有时也会给一些重要客户这个“监察员”的头衔, 让他们可以享受与众不同的民航服务。 普通民众不知道什么人会成为监察员,更不知道这些监察员们会担负什么“神秘之责”。 据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年3月在官网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监察员属于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由中国民航局统一颁发监察证。 规定中也有提及监察员有 “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办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有关事项”的基本职责,但其主要监察对象为企业内部航空人员和活动,并无明确提到对搭乘乘客的监管和处罚。 事实上,飞机航行过程中的紧急情况、非法扰乱性事件,会有专门的航空安全员来维稳,他们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和飞机的安全。 而机长在飞行过程中则拥有最高权力,他们有权拒绝承运不适宜乘坐飞机者,也能在机长治安管理权的规定范围内,免除机上人员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但在牛宇虹骚扰乘客和干扰乘务的全程中,安全员去哪了?为什么全程只见乘务员从中协调,却不见安全员和机长的身影? 机组人员一没有及时核实、澄清闹事女士的“监督员”身份;二没有有效制止她在飞行过程中做出的种种不安全行为(例如在飞机滑行和等待过程中,在机舱内走来走去)。 更重要的是,在牛宇虹以国航监督员身份报警后,机组人员没有及时向警方澄清事实,反而任凭三名乘客被警方带走,扣留在警局七小时接受调查。 没错,这就是干扰航空安全 和三名乘客被无端拘留七小时相比,牛女士大闹国航客机、骚扰乘客的行为反倒没有被追究。 面对公众质疑,国航官方回应称:因为她患有双向情感障碍(躁郁症),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不能解雇她,也没有权利取消她免费乘坐国际航班的福利待遇。 且她所患的精神疾病为间歇性发作,并未严重到影响飞行安全的地步,航司没有理由拒绝其乘机。 划重点,民航:出发点是好的,应该认可。 然而,这样的回应却不足以说服大众。 国航回应引发多家媒体的质疑,在飞行过程中,冲突持续了这么长时间,而机组人员却没有当机立断做出反应,而是任由双方扯皮。之后仅以“乘客间的冲突,机组人员尽职尽责”来回应大众,显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钱江晚报也发文评论,既然“国航回应称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那么所谓的监督员的身份应该很容易核实的”。 但事实是,一个普通乘客冒充“监督员”,国航也从未出于维护公司声誉的考虑,对该乘客进行制止,而是任由其折腾。 无论国航如何回应,该女子的行为不影响飞行安全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 飞机上打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面对类似事件,国外的处罚则相当严格。 据《重庆商报》报道,2012年,一架瑞士航空的飞机计划从苏黎世飞往北京,在飞机到达俄罗斯上空时,两名中国男子突然打了起来,而且劝阻不住。 飞机返航后,两名打架的中国乘客被瑞士机场警方逮捕并拘留,最后被瑞士政府刑事处分。 韩国《中央日报》之前也报道过,大韩航空总裁千金曾因一袋花生米没给自己打开而怒斥乘务员,最后迫使飞机回航。 事后,该女子不仅就该事件道歉,而且辞去了所有职务。除了面对起诉,她还面临着首尔地方部门的调查。 之后韩联社报道,大韩航空被要求停止航运和处以罚款。韩国国土交通部认为大韩航空在此事中的做法违反了《航空法》。 类似事件并不少见。2007年,一名女乘客在美国一航班上对自己的孩子动粗,而且向空姐泼洒饮料。最终该乘客被空乘人员用胶带捆在了座位上,后来还被投入了监狱。 赵显娥及其父在新闻发布会上道歉。图 / 中国新闻网 对于肩负了乘客安全的机组人员来说,面对乘客的无理要求和扰乱秩序的行为,他们有说“不”的权利。 如今,牛女士的行为则没有受到任何的追责。面对牛女士有精神疾病的解释,不少网友也提出了质疑。 有人就认为,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精神病患为何能在飞机上如此趾高气扬?国航对这位乘客这么客气真的是因为她的病吗?对其他精神病患是否也有同等的待遇? 但也有很多网友直言:“强悍的牛女士毁不了国航,但快把双向情感障碍患者的形象毁光了。” 躁郁症不是有人借病撒疯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国航“人文关怀”的虚伪外衣。 想安安静静坐个飞机 怎么就那么难呢 伴随着人们飞机出行愈发普及,“空闹”事件也频频见诸报端。许多乘客针对空乘服务人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的侵害行为,甚至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据央视报道,2013年5月22日,深圳遭遇雷雨天气,航班大面积延误。 “乘客将值机柜台围住,其中一名男乘客,拧开矿泉水瓶,两次把水泼洒在女性空乘的身上。” 另一名女乘客,则用值机柜台的扫码机,击打值机柜台的电脑屏幕和键盘。 据民航局,“空闹”最高罚5万元。 有一些乘客,更是“将脸丢到了国外”。 2014年12月12日,两名中国乘客在亚航的客机上与泰国空姐发生冲突。一名男游客将垃圾倒在过道上乱踩,并肆意辱骂空姐,女游客则将一整杯热水泼在了空姐身上。 然而,比起对飞机航空器材的损害,辱骂服务人员的撒泼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在昆明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因雨雪天气导致部分航班晚点,乘客擅自打开了三扇东航客机应急舱门,导致该航班无法正常起飞。 在上海浦东机场,则有20多名乘客冲进飞机滑行跑道,将正在滑行的飞机逼停。 乘客们上演着越来越疯狂的戏码,网友们也由此做出自己的选择。 牛姓女子闹剧过后,就有网友表示,之后自己在选择航班时会避开国航,“不是键盘上的抵制”,只因担心自己也碰到这样的监督员。 当然,国航也不是对所有乘客都如此“包容”。 2008年,演员王姬的儿子因智力低下,就曾被国航的机长赶下飞机。 彼时,王姬的儿子和其外婆一起,搭乘国航的飞机从洛杉矶飞往北京。王姬的儿子当时虽然已经十三四岁,但仅有三四岁小孩的智商。 上飞机后,孩子开始在飞机上跑来跑去,其外婆由于年迈无法及时制止。 随后,国航将其驱逐下了飞机。事后,根据国航的回应,由于孩子年迈的姥姥和乘务组均无法使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孩子安静下来,并因此延误了起飞,影响到飞行安全。 机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孩子安全负责,下达“逐客令”。 国航的这种两面做法也让网友们见识到了他们“见人下菜碟”的嘴脸。 人民日报评论该事件称: 国航回应了纠纷,但一句“个人因私出行”却有避重就轻之嫌。同时指出,公众并不怀疑体恤特殊病患的意义,他们需要关怀和约束。然而,彰显人文关怀不等于不作为,维护企业形象更不是“护犊子”。 只能说,尽管飞行安全制度已经日臻完善,但是在选择性执行与公平公正之间,国航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国航:对精神病患者员工无法辞退无法拒乘,对时间无责任,对乘客无赔偿》,李亚玲,2019-07-15 《这个牛宇虹究竟是谁,她又有什么来头?》,新民晚报,2019-07-15 《乘务员:恳请公司取消所谓的“民航社会督察员”》,停机坪,2015-11-30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局,2016-03-28 《机长的权力有多大》,飞行员之家,2019-05-07 《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中国经济网,2019.7.16 《国航甩锅“监督员”,道歉不如担当》,钱江晚报,2019.7.16 《国航管不了精神病人,9年前曾赶智障儿童下机》,中国经济网,2019.7.16 《飞机上闹事,不应成为法外之地》,重庆商报,2014.12.18 《惩治极闹,美最高判20年》,法制晚报,2016.6.20 《广东男子醉酒搭高铁闹事被拘留,警方公开视频警示》,中国新闻网,2018.9.7 《盘点那些“空闹”的事:打人、泼水、开舱门》,央视新闻,2015.1.29 《王姬智障儿子被赶下飞机续:国航拒不道歉》,广州日报,2008-06-18[详情]

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国航

  国航“监督员”事件让外界开始讨论,民航客舱的安全边界在哪里? 据国航通报,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7月13日,微博认证为编剧的博主“李亚玲”发文称,7月12日,乘坐国航CA4017次航班从成都飞往北京时,有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在头等舱和同机乘客发生激烈的口角争执,指责周边乘客危害航空安全。后相关旅客由首都机场警方带走调查7小时。 在这起事件中,起因和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是乘客在客舱内的行为是否影响航空安全,以及发生类似情形是否有必要报警。那么,整起事件中,有哪些行为是属于危害航空安全的不当行为?有哪些行为甚至可能引发警方介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专家,以及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盘点。 常见问题:滑行时打电话,滑行过程中未拴安全带、在机舱内走动 此次事件的起点是,有位乘客在飞机起飞前的滑行阶段打电话。由此引发了“因私出行”的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指责其危害航空安全。此后,这名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自己,也在飞机降落着陆后的滑行阶段接听电话。 在飞机起飞前和着陆后的滑行阶段使用智能手机打电话,均为违规行为。 根据国航官网公示的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单手可握持的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子书、视频播放器、游戏机等,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后可在飞行全程使用。在滑行、起飞爬升和进近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应关闭Wi-Fi和蓝牙等功能,且不得连接耳机、充电、数据连接等外围设备,不得使用语音和数据通信。 为何不能在滑行时使用手机通话?这是由于滑行属于飞行关键阶段,此时使用手机通话容易造成电磁干扰飞机通信和精密导航设备,进而危害航空安全飞行。因此机组有权要求旅客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 此外,李亚玲微博对于事件经过的描述提到,这起争执事件中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在起飞前的滑行和等待中一直没有拴安全带,还在机舱里走来走去。 飞机起飞前的滑行阶段,乘客离开座位并在客舱内走动,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民航局官网航旅指南“客舱安全”一栏说明内容称,“当飞机在滑行过程中,请您不要离开座位,不要在客舱中来回走动,不要打开行李架拿取行李物品。” 此外,上述内容还规定,“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您必须系好安全带。”起飞前的滑行阶段属于飞行关键阶段,安全带指示灯在此阶段会全程保持亮起。 报警:是否太过夸张 根据李亚玲微博描述,这起争执事件中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报警称,遭到了四个人的围攻,几个人密谋要打她。由此几名乘客在下飞机后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调查的结果以双方接受调解告终。 从李亚玲在微博上发布的视频中看,这名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所述的指控,似有夸大之嫌。 当然,这应该还只“停留”在吵架阶段,但如果有人造出更大谣言,则可能被追究刑责。 根据中国民航局官网航旅指南“客舱安全”一栏说明内容规定,严禁捏造、传递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信息,扰乱正常飞行秩序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中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其中包括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有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涉及滑行时乘客打电话、滑行时在机舱内走动、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肯定都是不被允许的。通常情况下,乘务员会先进行劝阻,如果旅客仍然有这种行为,可以报告机长,听从机长指示,如果事态升级,安全员在机长授权下采取管束措施。 但具体到何种情况下会报警,该人士称,需要看现场的判断,如果扰乱客舱秩序,或者有危及其他旅客和航空器安全的,一定会报警。 哪些行为属于危害航空安全 更为清晰的民航安全红线,已经被写入《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中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是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是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是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是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是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是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此外,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猥亵客舱内人员或性骚扰,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非法印制物,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等,则属于扰乱行为,即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规定,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不听劝阻的,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 此外,在2018年5月《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后,民航局已于“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多批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这些失信人将被禁止乘坐民航航班,自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这些失信人多半是因为在机场或者民用航空器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主要情形包括:因故意藏匿、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因使用伪造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因在飞机上寻衅滋事、扰乱客舱秩序的;因堵塞、强占、冲击安检通道和殴打他人的;因在航空器内吸烟的。[详情]

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远离消费陷阱,规避消费误区,提升消费体验,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服务,您的每一条投诉,每一次对消费的建议,都可能会改变这个世界。投诉请上黑猫:【点击投诉】 原标题:国航“监督员”事件背后的民航客舱安全边界:这些红线不能碰 国航“监督员”事件让外界开始讨论,民航客舱的安全边界在哪里? 据国航通报,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7月13日,微博认证为编剧的博主“李亚玲”发文称,7月12日,乘坐国航CA4017次航班从成都飞往北京时,有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在头等舱和同机乘客发生激烈的口角争执,指责周边乘客危害航空安全。后相关旅客由首都机场警方带走调查7小时。 在这起事件中,起因和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是乘客在客舱内的行为是否影响航空安全,以及发生类似情形是否有必要报警。那么,整起事件中,有哪些行为是属于危害航空安全的不当行为?有哪些行为甚至可能引发警方介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专家,以及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盘点。 常见问题:滑行时打电话,滑行过程中未拴安全带、在机舱内走动 此次事件的起点是,有位乘客在飞机起飞前的滑行阶段打电话。由此引发了“因私出行”的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指责其危害航空安全。此后,这名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自己,也在飞机降落着陆后的滑行阶段接听电话。 在飞机起飞前和着陆后的滑行阶段使用智能手机打电话,均为违规行为。 根据国航官网公示的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单手可握持的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子书、视频播放器、游戏机等,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后可在飞行全程使用。在滑行、起飞爬升和进近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应关闭Wi-Fi和蓝牙等功能,且不得连接耳机、充电、数据连接等外围设备,不得使用语音和数据通信。 为何不能在滑行时使用手机通话?这是由于滑行属于飞行关键阶段,此时使用手机通话容易造成电磁干扰飞机通信和精密导航设备,进而危害航空安全飞行。因此机组有权要求旅客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 此外,李亚玲微博对于事件经过的描述提到,这起争执事件中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在起飞前的滑行和等待中一直没有拴安全带,还在机舱里走来走去。 飞机起飞前的滑行阶段,乘客离开座位并在客舱内走动,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民航局官网航旅指南“客舱安全”一栏说明内容称,“当飞机在滑行过程中,请您不要离开座位,不要在客舱中来回走动,不要打开行李架拿取行李物品。” 此外,上述内容还规定,“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您必须系好安全带。”起飞前的滑行阶段属于飞行关键阶段,安全带指示灯在此阶段会全程保持亮起。 报警:是否太过夸张 根据李亚玲微博描述,这起争执事件中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报警称,遭到了四个人的围攻,几个人密谋要打她。由此几名乘客在下飞机后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调查的结果以双方接受调解告终。 从李亚玲在微博上发布的视频中看,这名自称“监督员”的国航员工乘客所述的指控,似有夸大之嫌。 当然,这应该还只“停留”在吵架阶段,但如果有人造出更大谣言,则可能被追究刑责。 根据中国民航局官网航旅指南“客舱安全”一栏说明内容规定,严禁捏造、传递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信息,扰乱正常飞行秩序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中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其中包括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有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涉及滑行时乘客打电话、滑行时在机舱内走动、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肯定都是不被允许的。通常情况下,乘务员会先进行劝阻,如果旅客仍然有这种行为,可以报告机长,听从机长指示,如果事态升级,安全员在机长授权下采取管束措施。 但具体到何种情况下会报警,该人士称,需要看现场的判断,如果扰乱客舱秩序,或者有危及其他旅客和航空器安全的,一定会报警。 哪些行为属于危害航空安全 更为清晰的民航安全红线,已经被写入《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中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非法干扰行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是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是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是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是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是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是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此外,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猥亵客舱内人员或性骚扰,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非法印制物,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等,则属于扰乱行为,即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规定,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不听劝阻的,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 此外,在2018年5月《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后,民航局已于“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多批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这些失信人将被禁止乘坐民航航班,自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这些失信人多半是因为在机场或者民用航空器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主要情形包括:因故意藏匿、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因使用伪造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因在飞机上寻衅滋事、扰乱客舱秩序的;因堵塞、强占、冲击安检通道和殴打他人的;因在航空器内吸烟的。 [详情]

李亚玲称13D乘客为其作证 目击者:国航内部人士霸蛮
李亚玲称13D乘客为其作证 目击者:国航内部人士霸蛮

  新浪财经讯 7月16日有乘客称是现场目击者,为李亚玲作证。目击者称,整个过程,完全是那位自称“国航内部人士”的女的霸蛮!无端呵斥乘客。 此前,7月13日,李亚玲在微博称,她在7月12日乘坐国航航班时,一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性乘客与同机旅客发生言语冲突。在航班降落后,被该名“国航监督员”举报的几位乘客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以下为微博全文: 不是我还揪着一个病人不放,而是国航和民航今天都开始偷换概念扭曲真相!把牛某包装成维护航空安全的英雄,丝毫不提航企的义务和责任,各种抹黑维权乘客幸好,13D的乘客刚刚也联系上我愿作证了,即视频中最后一排微笑点头的白发先生!他的证词 [详情]

航空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精神疾病患者乘坐飞机?
航空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精神疾病患者乘坐飞机?

  原标题:航空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精神疾病患者乘坐飞机? 国航“监督员”事件引发外界讨论的一个话题是,航空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精神疾病患者乘坐飞机? 据国航通报,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据《中国青年报》引述同舱乘客、微博博主@李亚玲的博文称,上述国航员工是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国航方面很快做出回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因为该名女性罹患精神疾病,国航并不能将其解雇……因为该名女性所患的精神疾病为间歇性发作,且并未严重到影响飞行安全的地步,航司没有理由拒绝其乘机。 那么,精神疾病患者到底是否能够乘坐飞机?航空公司应该如何面对他们的乘机需求?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49号《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国航官网对智力或精神障碍旅客也有相关规定称,“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智力或精神障碍旅客,其行为不得对其他旅客或航班安全造成影响,否则我们可以拒绝运输。请于订票时告知我们在航班始发地的直属售票部门。” 民航业内人士林智杰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背后有一个行业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对于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旅客,航空公司有没有权力“拉黑”。即国航如果明知旅客有精神疾病,能不能纳入“黑名单”拒绝登机?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现有情况判断,无论牛某某(国航CA4107航班上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员工乘客)日常状态如何,只要其是经医院确诊的精神病患者,则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承运人(即国航公司)都应对其不予承运,以避免对飞机飞行及旅客安全产生不确定隐患。 但值得指出的是,张新年也表示,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旅客乘机时必须出示相应的精神病检测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在精神病患者未发病的情况下,航空公司不能及时发现并限制精神病患者乘机也是有情可原。 此外,张新年称,虽然依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不得非法限制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但对于航空运输这一特殊领域而言,对精神病患者的适当限制也是有法可依的,二者并不冲突。 张新年表示,虽然国航对牛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的事情知情,但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三条的规定,除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外,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应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因此,国航对牛某某的病情予以保密也是合情合法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的行为,是不能与一般情况下主观上可控的恶意行为相等同的,因此其并不属于《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黑名单”行为,不应将其纳入“黑名单”。[详情]

评论:在特殊乘客乘机问题上 国航不该实行双重标准
评论:在特殊乘客乘机问题上 国航不该实行双重标准

  原标题:【评论】在特殊乘客乘机问题上,国航不该实行双重标准  文 | 敬一山 “精神病人大闹头等舱”事件,这两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有网友爆料:她所在头等舱有位女乘客在飞机滑行时打电话,经空姐提醒后关机。但这时一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士激动地站出来,批评打电话行为的同时,干扰乘务员和其他乘客,并进而报警。结果导致爆料人在内的相关人士滞留7个小时录口供。 如果只是单纯的“多管闲事”、情绪过激,那么当大家知道当事人有精神疾患的时候,事件多半就会平息了。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在于,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是国航员工,且有过多次机场闹事甚至被行拘的经历。对这样的特殊员工,国航不可能不知情。她当然可以坐飞机,但从确保旅客权益和航空安全的角度考虑,国航对她的行为起码应有更合理的应对方案。 复盘事件的演变过程,舆论至为不满的地方,也正在于国航的傲慢和甩锅。国航一再重申的是,他们无权禁止牛某某乘坐飞机,也不赞同爆料人公布牛某某的疾患信息。可事实上,正是国航自身现场应对失当,才逼得牛某某的隐私信息被外泄。如果国航现场及时化解冲突,及时给被干扰的旅客解释道歉,而不是逃避和掩饰,病人隐私权和公共安全就不会发酵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能不能坐飞机,相关规定其实还算清晰。《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换言之,只要精神病患者不会有直接安全风险,那确实不能禁止乘机,但问题在于,如果当事人表现出制造问题的迹象,那机组人员就要及时干预。 事实上,国航在处理别的精神疾患纠纷时,头脑是很清楚的。2008年,演员王姬七十多岁的母亲带着王姬先天性智障的儿子登上国航航班,因为有亢奋表现,比如要进驾驶舱等行为,就很快被赶下飞机。国航的说法,这孩子属于特殊旅客,购票时未向航空公司说明,且要有能够承担监护责任的人同行,王姬母亲年过七旬监护能力不足。 依照这样的标准,国航自家员工牛某某,算不算特殊旅客,国航事先知不知道情况,在她表现异常时是迁就她还是承担起管理责任?显然,从事后演变过程以及国航态度看,有放任和双标的嫌疑。这也是公众非常不满的关键,置换成朴素的问题就是——如果牛某某不是国行员工,国航还会不会如此佛系的“宽容”? 因为这样一次意外,就呼吁禁止精神病患乘坐飞机,当然是不理性的,会伤及无辜者的权益。这也不是舆论质疑此事件的初衷,大家不满的核心是国航的傲慢和甩锅。没有人反对保护疾病患者,但是当她可能影响到公共秩序和航空安全的时候,国航应该有基本的预案,而不是把所有旅客一起绑到道德高地去听之任之。意识不到自身问题并诚意致歉改进,国航简直就是在逼消费者用脚投票了。 [详情]

中国民航网评国航监督员事件:维权也需有度
中国民航网评国航监督员事件:维权也需有度

  在一般情况下,在航班即将起飞之时,如有旅客还在用手机打电话,或没有调到飞行模式,周围有旅客给予提醒,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赞赏:有安全意识、有社会责任感!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航空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一旦航班的不安全行为产生严重后果,受害者将是航班上的每一个人[详情]

评论"大闹国航"事件:老品牌应学会网络时代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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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此刻评论】国航“监督员”事件道歉被“差评”,老品牌应学会应对网络时代危机公关  记者|唐俊 一位自称“监督员”的乘客在国航飞机上大闹引发舆论关注,而国航的处置态度被公众给予“差评”。 事件起因是一名乘客在飞机滑行阶段接电话,在乘务员的提醒后关闭了手机。自称“监督员”的牛女士,在机舱中大声指责他人不顾航空安全并报警,飞机落地后包括牛女士在内的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在派出所配合调查,度过了7个小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现在中国航空业放宽了使用手机的限制,但也要求将手机置于飞行模式,在机舱关闭后确实不应该接电话。 但为何常规事件,经由乘客李女士在微博上曝光,连续引发热议?随着事件更多细节披露,不少人对国航的处置和道歉表示不满。作为一家大型的服务企业,国航在该事件中反应滞后、责任缺位,将给其品牌带来受损。 事件视频显示,航班机组人员对牛女士身份一无所知。对其自称“监察员”,机组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核查身份,默认她是具有监督权力的一方,这导致了乘客、牛女士、机组三方的话语权失衡,本该作为规则维护方的机组却对牛女士百依百顺。此为国航“失察”。 另外,现场视频显示,牛女士在指出别人打电话后,她自己也在飞机还未打开舱门的时候打电话报警,当时机组人员并未进行阻止。对待安全规范,对待乘客和“监督员”也不应双重标准。 其次,网上披露牛女士自称国航监察员后,国航并不是先认真核查此人身份,而是否认国航有“监察员”一职“摔锅”。随着国航曾聘请过社会监察员、牛女士系国航员工事实披露,国航陷入了“自我打脸”的尴尬处境。 国航在向乘客道歉时,表示牛女士是正在养病的国航客舱部职员,此次因私出行,所以这只是一场乘客之间的纠纷,更多表现出国航对其“束手无策”的无奈。 据网上信息披露,牛女士因为自身精神健康状况原因,此前多次在公共场所滋事,甚至就在4天前的另一架航班上也出现了骚扰其他乘客情况。试问,牛女士作为国航的老员工,国航对其情况怎么能不了解。即便没通过法院和公权力机关,暂时无法将其列入不宜飞行黑名单,但国航并没有做好潜在风险控制,及时通报信息,导致机组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乘客需要滞留七小时配合调查,此为国航“失职”。 事发在周末,两天时间里事态进展,都是由乘客李女士在其微博单方面发布,很多事件细节背景靠网友搜索拼凑得出,国航的官方回应在周一才珊珊来迟,口吻风轻云淡。 目前,很多做服务的互联网企业,都已经做到了24小时客服处理投诉、就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公开回应。而国航依然没有摆脱传统国企的官僚做派,危机公关意识不强,回应迟缓,引发了网络上对事件更多的猜测、甚至谣言,也有不少乘客把之前对国航服务的不满,也借机宣泄出来,结果是让国航自己的品牌形象受损、失分。 作服务行业,口碑的建立不容易,尤其是对安全、服务水准要求更高的航空公司。国航在此次事件中的表态和处理方式,失职、失察,导致品牌失分,失去了乘客的信任和口碑,这是多大规模凤凰知音会员卡维系客户资源都无法弥补的损失。 [详情]

“国航监督员”患精神疾病?牛某某:去找我们单位吧
“国航监督员”患精神疾病?牛某某:去找我们单位吧

   7月16日,国航“监督员”事件中,关于牛某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又有了不同声音。五年前曾代理过牛某某因阻碍执法被拘一案的律师刘松鸿称,牛某某思路清晰脾气也很好,“如果她有问题,法院不会让她以个人名义出庭,得有法定代理人,得有监护人”。同时,刘松鸿也表示,可能当时并没有人发现她有精神疾病。同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牛某某,但牛某某拒绝回应此事,“去找我们单位吧”。 [详情]

新京报:精神病患者机上闹事 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新京报:精神病患者机上闹事 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对精神疾病患者机上闹事,航空公司该怎么“管” 作者:唐映红(心理学学者) “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事件”仍在发酵。7月15日,国航表示,牛某某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同时对李亚玲公布牛某某患病的做法表示不认可。身为爆料者的编剧李亚玲此前称,国航方面向其告知,该乘客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发酵多时后,此事被导向了“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乘机”的讨论,并一度占据热搜榜前列。 对精神障碍人士闹事,航司宜“拿他们有辙” 目前,“精神疾病”一说尚是有关方面和爆料者的说法,还未有牛某某一方的回应或翔实的医学结论。但对照这次大闹头等舱的视频与网络曝光的当事人前几次“前科”视频,她的行为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躁狂发作症状倒是有些吻合。 根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的临床甄别标准,躁狂发作时病人“自尊心膨胀或夸大”“健谈或有持续讲话的压力感”“思维飘逸”等,牛某某在几个视频中的行为表现都大体符合这几个标准。作为雇佣方,因为她的精神疾患而未安排实际工作,也与情形符合。 若当事人确系精神疾病患者,国航的“难管”也就不难想见,个中或许杂糅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善意,对“处理分寸难把握”的无奈。毕竟,精神障碍患者也是弱势群体,不能将他们闹事跟普通乘客滋事等同。 事实上,在不确定是否发病的情况下对精神疾病患者怎么处理,确实是个棘手难题,很考验分寸拿捏:不处理会被质疑,太强硬的处理也会遭质疑。 所以,精神疾病患者能否上飞机,对他们可能在机上闹事,航空公司(简称“航司”)到底该怎么处理,其实不是某个航司的事,更是整个航空行业都面临的问题。该事件也该引向对“航空企业该怎样对待精神疾病患者(包括乘客、员工)”的讨论。 就这起个案看,牛某某若真的是精神疾病患者,作为在编员工,又有过大闹首都机场的前科,涉事航空公司纵有善意和无奈,也宜管好员工,避免其闹事影响乘客体验。即便她是因私出行,航司也宜备有预案,授权机长和乘务员现场处置,避免给其他乘客造成骚扰。 非但如此,双相障碍患者还可能陷入重性抑郁,有自杀意念和冲动,如果再发展为合并其他精神障碍共病,抑郁自杀可能反映为扩大自杀,严重威胁到航班安全。仅仅四年前,欧洲就曾经出现过因为机组人员的抑郁发作而导致飞机撞山,整个航班150人罹难的前例。 鉴于此,跳出个案看,无论是对特殊员工还是精神障碍乘客,航司都不妨采取必要的防范举措,给予“特殊干预”,凡事多做一步,尽最大可能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李亚玲回应“监督员”事件:国航称处置妥当,有道歉无赔偿。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对登机精神疾病患者应“边保护边干预” 网上有些对“国企养精神病人”的指控,不无偏颇。依据劳动法等规定,职工患病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精神病等特殊疾病,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不可终止合同。牛某某“病而不辞”,未必就是“铁饭碗”的缘故。就目前看,考虑到她发病已经十多年了,或许已过医疗期。公司从遵循规定和人道主义原则出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不难理解,但应考虑对其工作权限给予特殊限制。 其实,对精神疾病患者,适用于类似的“边保护边干预”。本质上,这也是要求含航空公司在内的社会各方,对精神疾病患者合理对待,合理的依据则是“依法”加“人道”。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能否登机,很多人认为按《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但从现实层面考量,对所有精神疾病患者准确识别并拒绝登机,既不太现实,也不够公平。双相障碍在不发病的状态下与常人无异,还有些轻度的智力障碍或自闭症患者,也不该被“一刀切”地剥夺乘机乃至乘坐公共交通的权利。 但基于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威胁,航空公司们应对此有提前研判和防范。像双相障碍患者,乘机应该有监护人陪同。对那些可能威胁到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精神障碍人士,如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仅要求有监护人陪同,还可以要求有执业精神科医师的甄别报告。 “敞开门”的同时明确界限,也能最大限度减少“隐瞒病情”的状况。 换句话说,这场风波给予各家航空公司的启示,不是去警惕和拒绝精神疾病患者登机,而是如何在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保障其他乘客之间寻找平衡,在保障自由和适当干预之间寻找平衡。 包括制定专门针对各类型精神疾病患者的处置预案,明确哪些类型拒绝登机、哪些类型需要监护人在场,需要做哪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遇到类似事件如何紧急处理等等,应该有一本特殊的“手册”予以规范,并且对机乘人员加以培训,让这些“突发事件”纳入日常管理视野,对特殊乘机人群进行“保护性干预”,这样才能杜绝类似闹剧的上演,避免类似隐患的出现。 [详情]

李亚玲: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
李亚玲: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

  新浪财经讯 李亚玲最新微博表示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故意瞎扯抹黑我的,不是阅读理解能力有问题,就是坏! 7月13日,编剧李亚玲在其微博上表示,乘坐国航飞机时,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大声斥责乘客,态度极为恶劣。对此,国航官方微博回复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1,我是为乘客被诬告对牛某辱骂殴打围攻而挺身做证,而不是支持飞机滑行时打手机;2,我是因为她可以经常免票坐飞机并发病骚扰别人而担忧,尤其她的诬吿行为得到机组的顺从和警方的配合;3、她曾是乘务长,熟悉飞机专业知识,有可能做出普通乘客无法做出的危害飞机安全的行为,所以反对她无监护单独乘坐飞机,而不是歧视精神病人、更不是想让所有精神病都不能登机!故意瞎扯抹黑我的,不是阅读理解能力有问题,就是坏! [详情]

民航网评"大闹国航":牛女士出发点是好的 应得到认可
民航网评

  中国民航网评论:安全人人有责 维权也需有度 来源: 中国民航网  在一般情况下,在航班即将起飞之时,如有旅客还在用手机打电话,或没有调到飞行模式,周围有旅客给予提醒,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赞赏:有安全意识、有社会责任感! 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航空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一旦航班的不安全行为产生严重后果,受害者将是航班上的每一个人。有人为了维护航班安全挺身而出,当然值得肯定。 然而,在国航7月12日航班发生的事件中,初衷本来是为了维护安全的牛女士言行,收获的却更多负面的评价,这是为什么呢? 飞行安全,关于生命安全,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生命安全的权利。提醒他们遵守航空安全相关规定,也是在捍卫自己权利。但要知道,即使在法律条款里,也还有“防卫过当”一词。如果提醒者言行过激,就会受到他人排斥。如果提醒者影响到了客舱环境,进而影响到了其他旅客,还会引起众人反感。人与人之间本来就需要界限感,何况还是冒犯到了似乎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这也就告诫我们,即使不考虑旅客的权限,单纯为了维护航空安全挺身而出,也需要选择他人能够接受的方式。善意提醒是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但过激的言行是不被人接受的。 在国航此次事件中,牛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维护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我们也不否认她言行不当的一面,尽管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是情有可原的。国航私下联系受到她影响的旅客,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出于保护隐私考虑。网络上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至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个人、企业的言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反应过激?这是不是也在滥用公民权力? 在事件慢慢平息的同时,我们仍然希望越来越多的旅客在违反安全行为面前,能挺身而出共同捍卫民航安全。 [详情]

评论:国航回应“监督员舆情”上的五大致命败笔
评论:国航回应“监督员舆情”上的五大致命败笔

  国航回应“监督员舆情”上的五大致命败笔 来源: 吐槽青年:曹林的时政观察 曹林|文 摘要:没有监督员,不是监督员,不作赔偿,不怪乘务员,被扣是没办法的事,无法识别,无法拒绝,病人的问题,乘客的问题,法律的难题,反正国航就是没问题。一个个“不”字见证着国航骨子里对责任的拒绝,血液里流淌着“我是国航你能怎样”的冷漠。面对舆论的批评,当一个部门和企业缺乏肯定性的行动和表态,完全陷入辩护和“说不”的境地,舆情之火必然会越拱越大。 国航“监督员”事件,飞机上一番闹腾,未引发公共安全问题,本不算什么大事,但因为国航充满败笔的回应,愈演愈烈,人民日报都忍不住批评其“避重就轻、不作为、护犊子、听不进批评”了。先说一句,很多人把矛头指向那个病人,人肉当事人,说她闹遍“海陆空”,有什么背景,这是不对的。精神疾病患者发病,是她自己无法控制的,她也是这种疾病的受害者,问题出在管理上。精神疾病患者在公共场所发病,她控制不了自己,但管理者不能有病,国航不能有病。 此次事件,既暴露了国航在管理上的严重问题:在对待精神疾病患者登机问题上缺乏标准,对精神疾病患者在乘机过程中病情发作缺乏判断和控制力,对机上发生的冲突缺乏处置能力。——我这篇文章想说的不是国航的管理问题,而是在舆情处置和舆论回应上的几大败笔,嘴快、嘴硬、嘴笨、嘴贱、嘴冷,不诚实、不厚道、不坦率、无担当、不专业,把一场不大的冲突拱成了一场举国围观的沸腾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的愤怒。 其一,不诚实。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明明是自己的员工,一开始的回应却装作完全不认识的样子,急于切割撇清关系和责任。 回应并不是越快越好,而是以调查基础上的准确为先,没有调查就不要急于发布,“准确”比“迅速”更重要。当事人说自己是“国航监督员”,国航可能根本未作调查,只是简单地问了一下相关部门,就急于切割,这是舆论回应中的大忌,网络时代很容易被打脸。起码应该查一下,是不是有过监督员制度和岗位,有没有聘请过监督员。不作调查张口就说瞎话,而且说得那么绝对,用了全称判断,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迅速被网民打脸。被打脸后也未作任何解释,只是悄悄删帖。没有提及这是自家员工,装作根本不认识的样子,两个“从未”就想把责任切割干净,接下来在网民那里就没多少信用了。 其二,无担当。回应舆论,最忌讳缺乏提责的主动性,给公众留下不负责任的“甩锅”形象。这事情自始至终,国航好像都在甩锅,在急于撇清责任,不愿承认这个过程中自己有什么问题。这种没有担当的甩锅意识,可以从国航在回应中一直都在用“否定性用语”有关。梳理一下,每个回应中都带来一个“不”字: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从未聘请外人担任监督员,我们无法拒绝精神疾病患者登机,不能将其解聘,不会作出赔偿,乘务人员不了解其病情,乘客被扣机场是没办法的事,并非监督员而是因私出行。 看看,国航回应用的基本都是否定性用语,一个个“不”字暴露了其根深蒂固的傲慢,不愿承认任何问题,不想承担任何责任,不会接受任何批评。这种傲慢地把所有批评都顶回去,都是否定用语,缺乏肯定性回应,是舆论回应中的大忌。你的员工在你的飞机上发病闹事,你没有责任?你的乘客受到了严重影响,你没有责任?你的乘客在机场被留7个多小时,你没有责任?你的员工未能及时察觉病人发病并控制场面,你没有责任? 不是监督员,不作赔偿,不怪乘务员,被扣是没办法的事,无法识别,无法拒绝,病人的问题,乘客的问题,法律的难题,反正国航就是没问题。一个个“不”字见证着国航骨子里对责任的拒绝,血液里流淌着“我是国航你能怎样”的冷漠。面对舆论的批评,当一个部门和企业缺乏肯定性的行动和表态,完全陷入辩护和“说不”的境地,舆情之火必然会越拱越大。可以看到,此次舆情,一大半是国航自己的回应拱起来的,嘴笨、嘴贱、嘴硬哄抬着舆论的愤怒。 其三,不厚道。回应中充满冷漠,没有对自己员工患病的同情,没有对自己乘客受到影响的共情,没有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和企业对消费者的谦逊。国航这位员工是在工作中发病的,国航回应中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同情,只是冷冰冰地说“按劳动法无法解除合同”。对于受到影响的乘客,没有表现出共情,只是职业化和套路化地敷衍了说了一句“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这叫什么话?叫屁话。 什么叫舆情?情是什么?是情绪。显然,受到影响的乘客是有情绪的,这种情绪,需要“情感”去疏解。如果国航在回应中多一点儿肯定性情感用语,而非都是否定性、程序化、职业化的套话,情绪不至于越拱越大。这种情感,包括对自己员工的情感,对病人的情感,对乘客的情感,这些,国航似乎都没有。让人感觉,这是一家调查很混乱、管理不规范、也没有人情味的企业。很不幸,员工有这样的精神疾病,很不幸,我们的乘客受到这样的影响。——有一两句带着这样人味的话,公众都会平和很多。 其四,无情商。就是不会说话,冷漠,僵硬,官僚作派。充满着不知何种原因延误后“我们抱歉地通知”那种无所作为的双手一摊,无法解除合同,无法拒绝登机,无法识别发病,乘客被扣我们也没办法,这种“闭合式的表达”只能让人生气。换一种对话的、积极的、示弱的表达方式,效果也许就不一样了,比如说:实事求是地说,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办,以前拒绝过类似病人登机,引发过舆论批评,我们也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处置才最为妥当。乘务员没有第一时间识别她精神疾病发作,这也是我们一大难题,以后可能要多进行这样的应急训练,多进行相关培训。 承认有一些问题,承认自己对一些难题也很无奈,寄望共同去面对和解决,求助于专业人士,这样坦诚的态度会赢得舆论更多理解。全是否定性态度,只会刺激对抗对立,在傲慢中生产情绪。你的强势,只会刺激出舆论更大的强势。绷得那么紧,来一个问题我全都给你挡回去,陷入跟舆论辩论的节奏,跟网友辩论,跟乘客辩论,跟媒体和专家辩论,这样的公关貌似很硬,其实最招黑最坑爹。 其五,不专业,回应这样的事,应该是涉及问题的专业部门,而不是让宣传部门在前台回应。客舱中的冲突,应该是国航安全部门的事,而不是宣传部门的事。在回应中,涉事的专业部门缺席,而让宣传跑到前台,只会让舆论觉得既不权威也不坦诚,带着强烈的“应付舆论”的功利性。 一直有种感觉,我们的民航几大航企中,国航服务常受诟病,在回应舆论的态度和水平上也常受批评,缺乏一个服务性行业和企业应有的谦和与专业。一事当前,多是傲慢地不回应,回应也如此次一样多是“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的否定性言辞。此次事件表明,在配得上“国字头”符号这个问题上,国航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此次事件,万幸的只是言语冲突,没有引发影响飞行安全的冲突,这个问题上国航是有教训的。对一家航企来说,安全第一,而此次事件正暴露出国航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人民日报评论说得好,全体乘客的出行权与公共安全更重,服务业以体验为王,听得进批评,才能飞得更稳。 [详情]

“大闹国航”事件,谁是受害者?
“大闹国航”事件,谁是受害者?

  谁是受害者: “冒充”监督员的患者?被迫接受调查的乘客?国航? 王思思 财经网 来源丨财经网 作者丨王思思 编辑丨陈颖 7月13日,一条“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的长微博将国航推向风口浪尖。53小时后,在唯一一份正式声明中,国航将此事定性为“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 在一条微博的评论中否认“监督员”身份,却又悄然将其删除;联系乘客单独沟通、多次接受采访,却无公开声明。整个事件中,国航表达了对“冒充”监督员的牛某的“理解”、对当事乘客被打扰的“歉意”、对现有民航制度的“无奈”。 牛某某是谁? “监督员”、精神障碍患者 7月13日,编剧李亚玲在微博上爆料:自己乘坐国航航班时遇见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该女子在飞行过程中大声斥责一位未及时关机的旅客,并要求乘务员检查旅客手机,还报警要求扣下几位旅客。飞机落地后,四位乘客被迫接受检查,滞留了七个小时。 关于这位国航“监督员”的信息被李亚玲和网友们层层扒开:自称监督员的人士是国航客舱服务部办公室的牛某某。 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显示,牛某曾因大闹首都机场被行政拘留5日。 14日以后,有关牛某某的更多视频曝光:她曾在北京107路公交车上说公共汽车安全有隐患,不允许任何人下车,在车厢里大吵大闹。还曾在北京地铁上因抢座不成大闹车厢…… 随着这些信息的传播,网络上对牛某精神状态的关注逐渐盖过了对其职务和家庭背景的追问。 国航做了什么?否认、单独沟通、道歉 李亚玲的首条微博发布于7月13日上午9点,直到7月15日下午14点,事件曝光53小时后,国航官微才发布对这起事件的正式声明。 这53小时里,国航做了什么? 在李亚玲发布微博的当天,国航官方微博在其一条营销微博底下发布评论,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这条评论瞬间引发网友热议。虽然国航方面表示“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财经网发现,在国航官网2011年的国航新闻中,却有“邀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相关报道。在2011年的6月,国航还曾给名为“郭晟Carson”网友的颁发社会监督员的证书。 到了当天晚间10点,国航悄然删除了这条评论。 而李亚玲当晚表示,国航在这段时间“私下”联系了她,称有“不得已的难处”,约她15日去国航总部沟通。 14日当天,该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网友扒出了更多关于这位“监督员”的“黑历史”,但国航方面并未有任何官方回应。 15日上午,李亚玲在微博中公布了其与国航沟通的内容。她称国航将事件定性为普通的旅客纠纷;对乘客道歉,但无赔偿;国航还表示目前无法制止精神病患者登机。 15日下午,国航官微发布正式回应,称“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已知是精神障碍患者 有权拒绝其登机吗? 据李亚玲微博公开的谈话内容显示,国航私下表示,牛某某系国航前空乘人员,十多年前因突发精神疾病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在本次事件前,牛某某多次闹事,国航内部也深受其苦。 财经网查询发现,《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虽说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但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并不容易。多位航空人士向财经网透露,除非精神病患者主动提供其患病证明,或者是有非常明显的患病症状外,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航司还是机场人员都是很难辨认出精神障碍患者。 但是,国航在十几年前就知晓牛某某的精神状况,为何还会允许其像正常旅客一样登机? 对此,国航方面表示,牛某某是间歇性精神疾病,在其精神状态正常的状态下,国航无权拒绝其登机。 国航等多家航司曾拒载精神障碍患者 虽然国航表示无权拒绝其登机,但立即有网友翻出了2008年国航拒载演员王姬的自闭症儿子的新闻。在这条新闻中,国航表示“孩子情绪不稳定,在客舱内来回跑动”、“为了孩子的安全”……将孩子和其监护者赶下了飞机。 财经网查询2016年至今的新闻发现,国内外航司都曾出现过精神病患儿被航司拒载的新闻,甚至有的儿童还未登上飞机就遭到航司的拒绝。 多名航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精神病患者能否登机并没有统一标准。更多是由航司根据当时患者的状态所决定,所以航司的自主权很大。 航空媒体人超侧卫在微博上也表达了自己的不解,“自闭症的孩子连家长都被赶下飞机,飞了多年懂航空专业的间歇性精神障碍患者不能拒载,不问别的只问这俩哪个危险?” 国航机组成员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 国航表示,在牛某某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无权拒绝其登机。 牛某某曾因在机场辱骂警察被行政拘留5日,在知晓牛某某这一前科的情况下,国航在内部并未对这位员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甚至在牛某某登上国航航班时,国航似乎也未对机组有过提醒与指引。 李亚玲公开的视频显示,牛某某在飞机上大声辱骂其他乘客。牛某某自称是国航“监督员”、“认识领导”,在这样的情况下,机组人员只要稍作核实,便不难得知牛某自称“监督员”一事是否属实,也不难得知其国航员工的身份,但机组人员却全程未采取有效措施核验牛某某说法的真伪,也未采取措施制止其辱骂其他乘客一系列行为。 民航专家林智杰也表示,国航在明知牛女士患病存在安全风险还允许其登机,该乘客在飞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国航是要承当相应责任的。林智杰认为,一直以来乘务组尤其是对于高端旅客的安全管理偏软弱。一些高端旅客即使违规,甚至是发生影响航空安全的行为时,乘务组碍于高端旅客的身份也都是“大事化小”或者不敢管、不想管。 林智杰建议,对于擅长投诉、有精神病史甚至是曾经扰乱过航空秩序的旅客应建立“安全清单”,让机组对其特别关注。 国航有否向警方说明牛某某情况?有否对乘客进行赔偿? 李亚玲公布的视频显示,机组服务人员试图在牛某某和自己发生争执时进行调解并道歉,称希望取得李亚玲等乘客的理解。但因牛某某报警,机组反而是在飞机落地后请四名乘客去警方配合调查,四名乘客更是在警察局滞留7个小时后,才得以离开。 那么在乘客配合警方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国航是否有对警方说明“牛某某患有躁郁症、曾在国航航班上有过‘前科(朝乘客泼开水)”等情况呢? 无论是目前的媒体报道,还是国航简短的声明,均未对此有任何说明。 国航的最新声明称,“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声明中并未提及,国航将对涉事乘客进行赔偿。  [详情]

“最牛监督员”大闹国航 专家称不会被列“黑名单”
“最牛监督员”大闹国航 专家称不会被列“黑名单”

  “最牛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专家称其不会被列入航空“黑名单” 原创: 庄梦蕾 中国新闻周刊 国航所说的“苦衷”,是否比飞行安全更重要 “航空安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你知不知道?”“若没有安全,谈什么服务?”“还笑?无知!” 视频中,一个中年女子沙哑着声音,情绪激动,指责飞机乘客危害航空安全,称周围乘客“密谋”“挑衅”“威胁恐吓”…… 7月13日,知名编剧李亚玲在微博上发出这段4分多钟的视频,称自己7月12日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后简称“国航”)的航班上,目睹了这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性乘客,飞行全程对其他乘客进行无理指责。 机组人员正在安抚该女性乘客 图:李亚玲所拍摄视频截图 在身边乘客对该“监督员”的举止表示难以理解并发出嗤笑之后,该女士愈发狂躁,并以有乘客危害公共安全为由报警,导致多名乘客在机场被警方带走问询,滞留7小时之久。 该女性乘客也被网友贴上“国航最牛监督员”标签。随后,越来越多视频、爆料显示,该女士在地铁、公交上都曾与人有纠纷,甚至因为辱骂民警并吐口水被行政拘留5日。 国航在一份声明中,将此事定性为“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事件告一段落,但公众的讨论不止于此。 “惯犯” 在编剧李亚玲微博发出的12个小时之后,国航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联系了她。 而在此期间,已有许多网友私信李亚玲或发微博曝光那位“最牛监督员”的身份——姓牛,确是国航员工。李亚玲转发了其中几位网友的“见闻”:该牛女士曾在休息室要求空姐“跪式服务”、在国航柜台大闹要求优先办票…… 还有网友发出了牛女士在其他多个公众场合无理吵闹、声嘶力竭的视频。甚至,在此次纠纷的4天前,牛女士在另一航班上,从其乘坐的经济舱到头等舱去搅扰旅客。 也正是因为如此,牛女士所自称“监督员”的身份更让网友感觉不安甚至愤怒。 7月13日晚,李亚玲再次发微博称,国航方面向她道歉并“解释了一些不得已的苦衷和难处”。此后,国航宣传部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透露了所谓的“难处”:牛女士并非所谓监督员,只是因为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正常工作,且根据相关法律,国航无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7月15日,李亚玲来到国航总部,与相关领导沟通牛女士大闹头等舱一事。当天中午,李亚玲继续发微博称,“国航对精神病患员工无法辞退无法拒绝,对事件无责任,对乘客无赔偿。” 实际上,李亚玲本可以置身事外。她并非直接与牛女士起冲突的乘客,只是对与牛女士起纠纷的另一女性乘客说了一句“我可以为你作证”,从而被卷入其中。此后开始与国航交涉。 国航向李亚玲解释,牛女士系前空乘人员,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与乘客冲突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向情感障碍”,长期处于病休、只领薪不上班状态。而牛女士“热衷投诉,并经常纠缠领导,国航内部上下人等也深受其苦”。 7月12日,牛女士使用国航内部的经济舱免票搭乘航班,但她自己掏钱升级到头等舱,再次与乘客发生纠纷。尽管如此,国航仍劝解李亚玲:“她(指牛女士)其实挺值得人同情的,您如果看了她的病历资料,也会同情她的。” 争议 国航否认了牛女士的“监督员”身份。但“监督员”这一角色还是引起了网友的好奇。 “监督员不是什么神秘身份。” 民航评论人士吕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类似于很多单位有的内部纠察部门,各个航空公司会有“监督员”或“检查员”。一类就是单位安监部门、服务部门的员工,“内部的监督员不会大张旗鼓表明身份。” 另一类“监督员”则是社会人士,航空公司一般会邀请公众人物或者VIP旅客。吕彪认为,综合牛女士的表现和国航的通报来看,牛女士不属于任何一类的“监督员”。 牛女士是否罹患“双向情感障碍”也有争议。据津云新闻报道,此前曾为牛女士做诉讼代理的律师刘松鸿称牛女士并无精神疾病。 “如果她患有精神疾病,那就不应该她本人委托我诉讼代理,而是通过监护人委托。”刘松鸿还强调,如果明确牛女士精神有问题,公安部门也不会对她行拘五日。 但也有律师表示,间歇性精神疾病难以短时间内判断,在牛女士没有提供病历证明的情况下,依然可能被拘留。 许多网友质疑,国航为何不将牛女士拉入所谓的航空“黑名单”?吕彪解释道,“黑名单”制度的确存在,但“黑名单”并非由航空公司独自列举,而是由民航局、司法部门决定,一旦入了“黑名单”,所有航班都无法搭乘,不仅是国航一家。 吕彪分析,此前牛女士被爆出来的各种纠纷,不管是辱警还是大闹地铁、公交,都与航空安全无关,因此并不会被列入航空“黑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熟悉民航法规的律师张起淮也认为,即便牛女士曾经被行政拘留,与“黑名单”也无直接联系。 责任 疑似罹患精神疾病,并没有让舆论理解牛女士的反常行为。近年来,精神病患者制造恶性社会事件偶发,大多数人对公众安全隐患的担忧,远胜于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同情。 因此,更多声音转而质疑国航,为何没有约束患有精神疾病的员工,在其有“前科”的情况下,无视其对飞行安全的潜在危险,甚至能多次乘坐免费航班?国航所说的“苦衷”,是否比飞行安全更加重要? 实际上,“飞行安全”也是牛女士在机舱内指责其他乘客时,多次挂在嘴边的词汇。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牛女士的行为举止,是更明显的安全隐患。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牛某曾经是一位熟悉机舱设备、经验丰富的空乘人员。”民航专家吕彪认为,正是由于牛某对飞行器的了解,才让人后怕。 国航解释过,根据《精神卫生法》,公司无法解聘牛女士,也无法禁止她上飞机。吕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航局规定,精神病患在发病时,机长有权禁止其上飞机,但各航空公司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也有不同。 “但是牛女士既然此前已经出现过此类情况,且单位知道她患有精神疾病,是可以提前预防的。”吕彪说。 张起淮代理过多次民航相关的案件,他认为就事论事的话,将过去的争议掺杂进这次纠纷中,对牛女士并不公平。但他同时也认为,当天航班上,机组人员的处理方式存在问题,“不够果断。在没有法官的飞行器上,机长、机组人员就是权威,应该及时将矛盾控制住。” 张起淮表示,国航在面临舆情危机时,应该积极地查明、公布原因并重申安全问题,国航却显得很被动。 人民日报则发评论称:公众并不怀疑体恤特殊病患的意义,他们需要关怀和约束。然而,彰显人文关怀不等于不作为,维护企业形象更不是“护犊子”。说到底,全体乘客的出行权与公共安全更重。服务业以体验为王,听得进批评,才能飞得更稳。 [详情]

六问“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事件
六问“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事件

  原标题:六问“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事件 来源:新京报 随着“国航监督员”事件发酵,精神疾病人士能否乘坐飞机等问题成焦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婷婷 戴轩)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是否可以乘坐飞机?航空公司在为这部分旅客提供服务的同时是否应该加强管理?随着“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事件的持续发酵,这些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追问1、我国民航部门对精神疾病人士乘机有何管理规定?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并未发现如何对精神疾患旅客如何进行管理和安检的条款。中国民航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29条有明确规定,承运人可以安全原因,或者根据其规定认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由此给旅客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该条第二项列出的承运人可拒绝运输旅客的情形包括: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 民航机长孟斌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旅客买票,他不说,航空公司也不知道他是精神病人。”从这个层面来看,无论是旅客购票、安检、管理等,患有精神疾患的旅客与其他旅客并无区别。 他表示,如果不是旅客主动提出自己患有精神方面疾病,航空公司也无从知晓旅客身体状况。 不过,孟斌强调,如果确认旅客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按照规定,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承运。 追问2、航空公司对精神疾患旅客乘机是否有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有规定,精神疾患患者上飞机前必须提供96个小时以内的主治医生的诊断说明书,说明书上应该有主治医生的建议,当事人是否可以安全乘机。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这些规定实施的前提是旅客主动告知,否则航空公司无从知晓。 据民航资源网报道,一位从事多年航空法领域的律师表示,每位乘客在上飞机前都提交个人医学鉴定报告并不现实,如很多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时,行为状态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法律在本质上都是一视同仁的。如果病人看上去无异常,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无权要求他出具精神状态正常的医学证明。如果病人不在发病期,也没有家人陪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观察情况,如果不适合飞行,工作人员可以要求病人下机。但是如果发现病人有异常举动,可能会对机上人员或者飞机机体造成伤害或者损失,可以对病人进行相应管束措施。另外,如果已经对机上人员或者飞机机体造成伤害或损失,病人在发病期间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这需要依据具体的行为进一步界定。 追问3、航空公司是否可以建立精神疾患患者名单? 民航专家綦琦认为,此举不可行。“如果建立精神疾病患者名单,那其他疾病患者也要有名单?”綦琦说,“国航监督员”一事为个案,不能泛化。 精神患者病例是受到隐私保护的,医院和航空公司之间没有信息共享机制。在民航安全领域曾经有过行为失范、被行政处罚经历的,才会在航司有诚信记录。 追问4、何为双相情感障碍? 据披露消息,涉事女士牛某某为双相情感障碍。北京两位知名三甲精神专科医院的精神科医生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精神类疾病中,双相情感障碍属于重性疾病,患者如病情不轻、接受住院治疗,信息一般会上报给社区和街道,该疾病给家庭、社会都带来不小的负担。 患者处于发病期时,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躁狂,患者出现兴奋、话多、自我感觉好、精力旺盛、冲动爱冒险等;二是抑郁,如情绪低落、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有自残自伤甚至自杀冲动。对双相情感障碍的控制,比单相的更为困难,由于患者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可能出现冲动攻击的行为。 追问5、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是否失去工作能力? 专家介绍,该类疾病个体差异大,部分患者能正常工作,社会功能受损较轻,但也有人受损严重。此外,精神类疾病很少有治愈一说,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率高,由于长期治疗或疾病发作频繁,一些患者的工作能力会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五十八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 追问6、国际上对该类患者乘机有何规定? 一位专家称,目前针对该类患者没有不能乘坐飞机的硬性规定。在英国等国家,该类患者在疾病平稳期时可以乘坐飞机。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交通部联邦航空署未就精神病患者能否乘坐飞机制定统一硬性规则,但提出指导性意见,敦促各航司在运营手册中明确加入运输精神病人旅客的相关流程规定,同时也就精神病人旅客在有人陪同监护下乘机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根据美国航空医学协会编制的《航空飞行医学指南》明确指出,行为不可预测、有攻击性、无组织性、有破坏性或不安全的精神病人不得乘飞机旅行。这类病人如服用药物后能保持稳定且有了解情况的专人陪同,可以乘坐飞机旅行。如该病人希望在无人陪同下自行乘机飞行,则应提前通知航司。 澳洲恐怖主义专家威廉姆斯表示,航空公司对于可能引起混乱的精神疾病患者也不是放任自流的。通常来说,一些航空公司会要求精神疾病患者出示医疗证明,确保其精神状态足够稳定且适合飞行。有些航空公司会要求患者填写医疗信息表,并有家属陪同。英国医疗协会则建议医生,在陈述患者病情时,最好明确写出其是否适合乘坐飞机。 世界卫生组织就精神病人乘坐飞机旅行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是,医疗服务供应商应在遵守有关国际和国内法前提下,保障精神病人旅行的权益,让精神病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和有关选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在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前提下,绝大多数状态稳定且有医疗专业人士监护的精神病人都能乘飞机出国旅行。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戴轩 编辑 于音 校对 李立军 [详情]

国航:精神疾病患者乘机需确认不在发病期
国航:精神疾病患者乘机需确认不在发病期

   国航:精神疾病患者乘机需确认不在发病期 女子在国航航班上自称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一事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对精神疾病患者乘机要求的讨论。国航方面表示,精神疾病患者乘机需确认不在发病期。律师表示航司有权拒载。[详情]

国航称管不了精神病人 9年前曾赶智障儿童下机
国航称管不了精神病人 9年前曾赶智障儿童下机

  原标题:国航称管不了精神病人 9年前曾赶智障儿童下机 来源:时代周报 7月12日,国航CA4107上,一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因不满乘客在飞机起飞的滑行阶段接电话,大声斥责乘客。该女子在客机降落的滑行阶段打电话报警,导致首都机场警方上机带走几名乘客,并滞留调查近7小时。 事件传播发酵后,国航称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这一回应很快被打脸,有接近国航人士称,国航确曾经聘请过社会监督员。 但大闹航班的女子确实并非“监督员”。她是国航的员工,曾是一名空姐,因为朝乘客身上泼开水而被停飞。 国航方面称她是“精神病”,不能解聘她,也无法制止她继续登机。 1 事发第一时间回应:没设监督员 相关人员称,该名乘客姓名为牛宇虹,确系为国航员工,隶属于国航客舱服务办公室。 本次事件中,该女子的精神状态也许真的处于不太正常的状态,但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国航的态度令人玩味。 7月13日下午,国航在官方微博回复中称,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疑似对“李亚玲”所说事件的回应。 该回应不但随后被打脸,还遭到网友质疑,如果不是国航工作人员,为何乘客会让商务舱的多名乘客被警方带走扣留7小时之久? 根据当事人之一李亚玲的描述,在飞机准备起飞、刚开始滑出停机位时,这位“监督员”突然站起来很激动地大声斥责一位女乘客,态度极为恶劣;同时指责其他两个在玩手机的男旅客不顾整个飞机几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 随后,“监督员”要求乘务员提供一个什么表单,她要填投诉表,要求提供整个机组人员和相关乘客的姓名,身份,又开始拿手机拍摄那几个旅客,并且要求机组报警,在飞机降落之后,把几个旅客带到机场公安局去学习航空安全法。 起飞后,整个飞行过程,她都不停地写书面材料,又找乘务员配合她报警。声音特别大口气特别嚣张。还不停的,在手机上翻出照片指着上面的某些人物,让空姐和空少轮流来认,这位是某某领导,你们认出是谁了吗……“感觉就是在显摆她和领导们的关系,唾沫横飞,声音大得盖过了飞机的发动机轰鸣声”李亚玲这样描述道。 牛宇虹这番举动,显然是对国航内部操作流程熟悉至极。 且根据相关人员透露,一般而言,机上发生纠纷导致的报警,警察在到达现场后一般会第一时间咨询机组成员,了解情况后处理。 在完成一系列熟悉的操作后,该女士在飞机落地仍在滑行时开始拨打电话,在电话中该女子准确说出相关乘客的座位号。坐在这些座位上的乘客随即被机场警方带走。 如果机组成员清晰的向警方描述,商务舱乘客们仅仅是在飞机滑行时打电话,那么随后的拘留时间为何会达到7小时之久? 7月13日晚间,国航删除了“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的微博内容。 2 当事人身份:是员工,有精神病 在删除未设置监督员岗位的微博内容后,据新京报报道,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称:“大闹机场女子是国航员工,并不是监督员。曾经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 据相关人士透露,十几年前,牛宇虹曾经是一名空姐,但因为朝乘客身上泼开水而导致冲突被停飞。随后被调往地勤岗位,实际处于长期病休的状态。 该女子此前曾大闹北京地铁 牛宇虹熟悉航空规定,热衷投诉,并经常纠缠领导。由于国航属于国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他们不能解聘牛宇虹,不仅如此,还要让她享受免费乘坐国航航班的福利待遇。据了解,牛宇虹此次乘坐的由成都飞北京的CA4107航班,用的就是国航内部的经济舱免费票,但她本人加钱升舱。 虽然国航方面称,此次航班上发生的事件,系牛宇虹精神疾病发作。当班机组人员缺乏经验,未能意识到其精神疾病发作,而是按照在正常投诉的性质进行配合。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但国航的回应为,由于牛宇虹是间歇性精神病,所以无法拦着她上飞机。 但对于自己内部病休人员尚能表示“不清楚”、“缺乏经验”、“不能拦着”若飞机上真的发生突发事故,旅客们的飞行安全又由谁来保障呢? 3 此前已有劣迹 2011年6月已经有微博用户称自己成为国航服务监督员。接近国航人士称,国航确实曾经聘请过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但视频中的女士并不是监督员。 2011年6月29日,时任中航集团党组书记、国航副董事长王银香,曾公开聘请了一批“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但这批监督员的任期仅近持续一年,至2012年早已结束。且因为这种模式运行后效果并不很明显,后来也没有再继续聘任,2011年是唯一一批。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牛宇虹曾在2013年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大声辱骂民警并向其面部吐口水,严重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此外,今年春节,有网友在国航办票柜台碰到牛宇虹,其大声斥责柜台人员不按规矩办事、插队,但其实并没有任何人插队。 同时,牛宇虹在地铁、公交上吵闹的视频也相继被爆出。网友爆料称其在北京地铁抢座不成大闹地铁车厢,并称要让地铁进行整顿。闹完后,牛宇虹报警道:“地铁五号线,有人打我,一个男的用拳头,在我脸前比划了好几下。” 对于牛宇虹的精神状态,以及其严重性,作为其雇主的国航,应该十分清楚。 4 9年前曾将智障儿童赶下飞机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处理,国航并不是毫无经验。2008年,演员王姬(曾在《北京人在纽约》中饰演阿春)的儿子因智力低下,曾被国航的机长赶下飞机。 当时,王姬的儿子年约十三、四岁,由于先天的智力低下,仅仅有3、4岁小孩的智商。在外婆的陪同下,王姬的儿子正准备从洛杉矶飞回北京与妈妈团聚,上飞机后,由于小孩子特有的好奇,王姬的儿子在飞机上跑来跑去,当时陪同者为王姬的母亲,由于上了年纪行动不便没能及时拉住孩子。 国航随后发表声明称,由于孩子年迈的姥姥和乘务组均无法使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孩子安静下来,并因此延误了起飞,影响到飞行安全、正点。机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孩子安全负责,下达“逐客令”。 但根据洛杉矶机场外籍工作人员与王姬的沟通内容,当时该航班起飞是由于仪表盘故障故而延误三小时,王姬的儿子早在1点30分就被赶下飞机,正点起飞时间为1点50分。 且王姬的儿子由于买的商务舱票,座位距离驾驶室较近,小孩子乱跑跑进了驾驶室,这也是机长认为“影响飞行”的最重要依据。但根据规定,驾驶室的门理应是关闭的,若机长按规定行事,小孩子不可能跑进驾驶室。 如果智力低下、有监护人陪伴的儿童都能够因安全理由被赶下飞机,那么无人陪伴,在舱内歇斯底里的牛女士,反而让国航“无法处理”、“不会处理”? 5 与当事人沟通后回应:无法拒载,已经尽责 当事人之一,持续与国航沟通的编剧李亚玲为前《成都商报》调查记者,2008年转行职业编剧。代表作有《大丫鬟》、《国色天香》、《北京爱情故事》等。 7月15日11时许,李亚玲发微博公布了与国航见面沟通的情况,并总结国航对此次事件的态度: 1、这是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已经由公安部门处理了,事情就到此结束了; 2、国航在这次事件中基本尽职尽责; 3、对我在内的当事公务舱乘客无赔偿,已真诚为我们受到不愉快体验道歉; 4、目前无法制止包括牛宇虹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总结一下国航的态度:不关我事,已经尽力,以后还敢。 据李亚玲称,在具体的回应上,国航宣传部的徐部长和马副总裁的态度为:他们无权限制牛的人身自由,无权拒绝牛上飞机。牛系间歇性精神病,平时看上去精神状态正常,此前给领导们写的几十页长的投诉内容,条理清晰,他们无法判断其精神状态。此次是旅客先有违规行为在先,才刺激她精神病突然发作。 发稿前,国航给出了官方回复:?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详情]

人民日报评国航"监督员":听得进批评 才能飞得更稳
人民日报评国航

   新浪财经讯 15日下午,中国国际航空发布消息,就近日网络上“国航监督员”一事回应:纠纷一方旅客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对此,人民日报评论称有避重就轻之嫌。 人民日报评论全文如下: 【#你好,明天#】国航回应了纠纷,但一句“个人因私出行”却有避重就轻之嫌。其实,公众并不怀疑体恤特殊病患的意义,他们需要关怀和约束。然而,彰显人文关怀不等于不作为,维护企业形象更不是“护犊子”。说到底,全体乘客的出行权与公共安全更重。服务业以体验为王,听得进批评,才能飞得更稳。[详情]

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原标题:精神病患大闹国航班机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上周末,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中年女性,在一架国航航班上的极端举动,搅动了舆论场。事件的起因,是这名女性在飞机起飞前的滑行期间,发现另一名乘客用手机打电话。尽管在空姐的提醒下,该名乘客配合地关闭了手机,但这位女性却不依不饶,一边自称“监督员”对同舱旅客大声斥责、指指点点,一边要求乘务员向其提供同舱旅客的个人信息,并按她的要求报警。在空乘人员的安抚下,飞机顺利起飞,但这名女性仍然在飞机上以各种方式找茬儿闹事,甚至在飞机降落期间,起身要求别人在其撰写的“材料”上签字。飞机落地之后,因为这名女性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名受到骚扰的乘客不得不与她一道接受警方调查,活活被折腾了7个小时。 在同舱乘客、微博博主@李亚玲的曝光之下,这起事件受到了广泛的舆论关注。由于该名女性乘客的行为实在太过“奇葩”,公众对这位“监督员”的来头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没想到,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女性不是什么“监督员”,是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因其受雇于国航公司,可以免费乘坐国航航班,且十分熟悉投诉流程。正是这一系列的特殊背景,才让她在航班中上演了这出荒谬的“闹剧”。 很快,人们就将质疑的矛头指向了国航:公司为何对这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员工如此纵容,不仅不限制其乘坐航班,还为其提供免费乘机的福利?与此同时,也有媒体针对警方将涉事乘客带走,做了7小时笔录一事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结果客观上遂了闹事者的愿,损害了无辜乘客的利益。 针对这些质疑,国航方面很快做出了回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因为该名女性罹患精神疾病,国航并不能将其解雇,而其享受的免费乘机权益,也是国航员工的标准福利,因为该名女性所患的精神疾病为间歇性发作,且并未严重到影响飞行安全的地步,航司没有理由拒绝其乘机,机上乘务人员因为不了解其病情,也只能按照标准流程对待其投诉。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为警方的行动作出了解释:由于该名女性在飞机落地后主动拨打电话报警,警方按照规定必须出警,并进行调查、做好笔录,因此,涉事乘客被扣在机场,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如果将这些解释拆开来看,每一条看起来似乎都没什么问题。劳动法的规定有错吗?当然没有。国航为其员工提供标准福利有错吗?似乎也没有。精神疾病患者一定不能乘机吗?相关法规并不是这么说的。机场警方接到报案之后必须出警吗?答案自然也是肯定的。然而,就是在这一个又一个“看似没错”的处理之下,竟然发生了如此荒谬的事,不仅使得多名无辜旅客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还引发了公众对航班管理的不满和担忧,这样的情况,绝不应被看做是“正常”的,有关部门对此还应认真检视,深刻反思。 如果我们将这起事件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看,几乎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可以说“责任不在我身上”。然而,如果我们将乘机人员和机上秩序的管理视作一个整体,就会发现,整体的协调能力出了问题。理想的情况应该是:国航在其内部的乘客管理系统中,对该名乘客的情况进行标注,确保机上乘务人员知悉,以便对其不正常举动做出正确的判断;机上乘务人员在了解该女子特殊情况的条件下,对其做出安抚与告诫,而非放任其骚扰其他乘客;机场警方在接获报警电话之后,先与乘务人员进行沟通,对事件轮廓有较为充分的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精神病人大闹航班,虽然是个例,却显现出航班安全管理各环节之间协调机制的缺缺失,对此,有关方面还应引以为戒。 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7月16日 02 版[详情]

国航回应纠纷一方旅客非国航监督员
国航回应纠纷一方旅客非国航监督员

  原标题:国航回应纠纷一方旅客非国航监督员 人民微评:谁来监督“监督员”? 女子在航班上自称“国航监督员”,引起与其他乘客间纠纷。(视频截图) 人民日报微博发出人民微评。 “监督员”事件对于国航方面的回应,人民日报微博发出人民微评称,既然不是监督员,为何以监督员之名滥用监督?这名国航员工被指多次在飞机上等场合闹事,究竟是否属实?“因身体原因休养”,其合法权益应获尊重,但公共安全不容挑战。悠悠万事,安全为大、生命为重。守住责任底线,谁都无权威胁和“绑架”航空秩序。 7月13日,微博认证信息为“编剧”的李亚玲在微博爆料称,其12日在乘坐国航航班时,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在飞机滑行时大声斥责接听手机的旅客,称影响航空安全。她要求乘务员检查旅客手机,并在飞机降落后报警。结果几位乘客下飞机后接受检查,滞留了七个小时。该事件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这名“监督员”究竟是什么来头?旅客滞留七个小时是否合理?15日下午,国航就“监督员”事件予以回应称: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引发纠纷】女性乘客自称“国航监督员”大声斥责乘客未及时关闭手机 近日,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大闹机舱,并导致几名乘客滞留的事件引发关注。从公布的视频中能看出,该女士情绪激动,在飞机上走来走去,斥责机舱内的其他乘客“无知”,并使用了较为过激的语言。13日晚上10点,自称“监督员”的女子牛某的身份被公开。该事件曝光者@李亚玲在微博透露,该女子确系国航员工,长期处于病休状态。李亚玲还透露,在本次事件之前,牛某曾因在首都机场闹事被行拘5日。该事件迅速引发网友关注,“监督员”是什么来头?是否有权干涉其他旅客行为? 【3个疑问】1“监督员”有哪些职责? 那么,让大家热议的“监督员”,究竟有什么职责?对此,民航专家綦琦告诉媒体,民航监督员是曾经各航司和机场采取的发现服务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准确的称呼应该是“民航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但綦琦强调,“该岗位仅有向受聘方汇报其所受托的报告责任,无权直接命令机组。”业内人士告诉表示,很多航空公司都会聘请一些“监督员”,目的主要是监督机组或地面的服务流程,提出改进建议。因此,航空公司聘请的监督员负责的是质量问题,而非航空安全问题。因此无论牛女士是不是“监督员”,都没有干涉其他旅客行为的权力,再加上其“监督员”的身份已被国航否认,这次事件只是一起旅客之间的纠纷。 2 滑行时接打手机是否违规? 国航15日声明中指出,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那么,旅客在飞机滑行时接打手机是否违规?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对于飞行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而“飞行中”,是指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因此,如果有乘客在这一过程接打电话都属于违规行为。民航局此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航空公司要正确处理投诉,保护正常履责,明确如对旅客采取进一步措施时的取证和事件调查要求,对于不配合管理、拒不听从指令的情况,应果断采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还要进一步完善旅客投诉意见的管理方法,保证机组成员特别是客舱乘务员敢于履行客舱安全管理职责。 3 乘客安全,应由谁负责? 在此次事件中,公众质疑,既然“监督员”不是航空安全的负责人,那么航班上的安全问题应该由谁负责?事实上,除了机组人员可以制止旅客危险行为外,飞机上有安全管理权限的还有航空安全员。航空安全员,又称飞行安全员,是指在民用航空器中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由民航公安体系管辖,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部分安全员可由航空公司空乘人员兼任。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民航专家綦琦表示,当客舱关门后,由机组负责安全,机长承担最高领导责任,安全员承担现场处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除此之外,每个公民在乘坐飞机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乘客都有监督权利,飞机上任何一位乘客遇到问题都可以向110求助,请警方判断、解决相关问题。 【律师说法】病休员工大闹机舱,是否能纳入民航“黑名单”? 据此前媒体报道,牛某曾因在机场辱骂公安人员被行政拘留5日,还曾“监督”过北京的公交、地铁,并在游艇上与他人发生争吵,网友称其“占全了海陆空”,还建议将其纳入民航“黑名单”。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女子是国航员工,并不是所谓监督员。曾经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李亚玲15日透露,国航方面解释称,触发“飞行黑名单”有严格的要求,不经过司法机关判决,国航没有权利拒绝有精神障碍的患者登机。15日,国航发布声明后,许多网友并不买账。人民日报微博也发表人民微评:“因身体原因休养”,其合法权益应获尊重,但公共安全不容挑战。悠悠万事,安全为大、生命为重。守住责任底线,谁都无权威胁和“绑架”航空秩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无论牛女士日常状态如何,只要其是经医院确诊的精神病患者,则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国航都应对其不予承运,以避免对飞机飞行及旅客安全产生不确定隐患。但由于国航对牛女士病情是知情的,这种情况下仍然允许其乘机并在其发病情况下未及时处置造成其他旅客滞留的行为具有过错。因此其应当依据《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对其造成的旅客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样依据该法的规定,旅客也应当就承运人的不作为行为、自己确实遭受到了损失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承担举证责任。张新年律师强调,“虽然依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不得非法限制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但对于航空运输这一特殊领域而言对精神病患者的适当限制也是有法可依的,二者并不冲突。因此,国航公司以无法限制牛某乘机为由推脱责任的说辞是站不住脚的。”但考虑到其病情,张新年表示,对于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的行为是不能与一般情况下主观上可控的恶意行为相等同的,因此其并不属于《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黑名单”行为,不应将其纳入“黑名单”。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金祝综合新华社、央视、宗欣等 [详情]

国航"监督员"引发旧闻重提 回顾孩子被赶下飞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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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梳理一下演员王姬孩子被赶下飞机的事件回顾 来源: 我实在是太CJ了 这两天大家可能都有关注国航的“监督员事件”。 来龙去脉我就不花时间赘述了,微博上大家整理得图文并茂,还有多份牛姐昔日战绩可供参考。今天下午,国航也对此事做了正式回应。 也正因为这件事,一条十年前的旧闻也被人们再次提起,只不过举例者们用它来拷问来辩驳来质疑国航的: 王姬的儿子当年因为自闭症被你们拒绝登机,怎么现在又无法拒绝患病的牛姐乘坐,还要保护她的隐私? 现在的小朋友们可能不认得她,但王姬在我父母那辈人心中是绝对的大明星。 93年那会儿有部现象级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播出时可谓是万人空巷,女主角阿春就是王姬演的。 几年后李少红拍的那版《雷雨》,赵文瑄演周萍的截图还一度在我涯刷过屏,跟他对戏的繁漪就是王姬。 当然如果看流量剧多的话,应该也会看到王姬的表演—— 《橙红年代》里的毒枭梅姐,陈伟霆和娜扎那部《风暴舞》她也有参演。 总之论资历比实力排咖位,王姬在中国影视圈里也绝对算得上号。 但这十年来,围绕在她身上最大的新闻点并不是作品演技,却恰好是网友们现在回忆起的“大闹国航”事件。 那是2008年6月,王姬正在北京拍摄电视剧《五十玫瑰》。 她本人早在1987年就远赴美国,也早早拿了绿卡,跟丈夫高峰是89年在洛杉矶结的婚,婚后自然也把家安在了大洋彼岸。 在拍戏的王姬没办法赶回美国陪儿子过暑假,就让自己妈妈带着孩子从洛杉矶飞一趟北京,一方面是能保证陪到孩子,二来也是听说国内有机构的海豚康复治疗效果不错,想要带儿子去治治病。 因为她儿子有自闭症兼智力障碍,这点王姬从来一直都没隐瞒过。 93年出生,08年还不到十五岁,但只有几岁小孩的智商。 △2016年王姬上《金星秀》时还提到,儿子二十多岁了,智商还停留在六七岁 她的儿子对陌生事物是比较害怕的,上了飞机后并没有乖乖坐好,而是东看看西瞧瞧,还拉了一下商务舱的帘子。 但机长发现这孩子举止不太合常理的时候,要求王姬的母亲带着他下飞机,说他是“不安全因素”。 这里有个重点要强调,这时仍是乘客登机时段,飞机没有离开地面更没有起飞,小孩好奇地跑来看去可能会影响其他人落座,但不至于影响飞行安全。 王姬给一老一小买的机票是洛杉矶时间6月9号晚上的,为了保证家人的睡眠还特意选择了公务舱。 在求情之后,机长一开始提出罚降舱,也就是让一老一小从公务舱降到经济舱,但很快这个说法又被推翻,机长不允许孩子留在飞机上,他必须下去。 王姬的妈妈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哭着打电话找女儿求助。王姬隔着电话线听哭诉也没办法解决,想让母亲把电话递给工作人员,自己好直接跟对方沟通,但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听。 据王姬母亲反馈,当时机上的工作人员也知道这个“不安全因素”是王姬的儿子——不是要用明星光环开绿灯的意思,只是为了说明这孩子是没有任何攻击性的。 但所有折腾都没有用,两个人最终没能如愿起航。 王姬说她第二天跟国航投诉了这件事,对方承认她所说的一切属实,但详情仍需调查。 恰好6月11号,搜狐娱乐对王姬进行了独家专访,本来是想谈谈她新片拍摄的体悟和照顾弱势儿童的心情看法,结果刚好遇到了这么一件事儿。 于是2008年6月12日,《王姬母亲与智障儿子机场遭“截” 被机长勒令下机》这条新闻出现,掀起了小半个月的舆论争辩。 据我回忆,当时有不少人是支持王姬的。 因为她爆出这件事不是为了炒作,亦并非想要利用自己的明星身份来卖可怜博同情,更多的是气愤难平。 我找到了十年前的采访视频,大家也可以看看,她在说到这件事时并没有任何过激言辞,情绪态度都很有分寸👇 大家也可以顺便对比一下视频里王姬的原话和文字稿的区别哈,记者在转述时为了避免歧义用上了比较书面官方的词汇,我觉得反而强调了她孩子智力问题这一点。 事实上王姬是“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的首任爱心大使”,她认为自家老人和有缺陷的小孩都属于弱势群体。 所以视频的后半段她从尊重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质问国航机长将有老人陪伴的自闭症孩子视为“不安全因素”并把他们赶下飞机的决定中,是否含有对弱势群体的歧视? 并呼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这件事去正视弱势群体的存在,并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呵护。 但也有人觉得,王姬的孩子没有行为自制力,陪在其身边的老人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也都有限,孩子如果出现任何异常反应,老人未必有能力对其进行劝阻制止。 这件事在十年前闹得沸沸扬扬,除了王姬的身份、她儿子的病情以及对国航的公然质疑外,还有一点在于各方信息涌入所造成的反转。 在搜狐那篇新闻下,还出现了一位号称自己是和王姬母亲及孩子搭同班机回国的乘客,说王姬罔顾事实、胡说八道,明明是她孩子硬闯驾驶室、大闹飞机到空姐都控制不住场面,导致班机长时间延误,机长迫不得已才做出了将他们赶下飞机的决定。 随后国航方面也通过搜狐娱乐发布了一则给王姬的回应信,说法与那名“乘客”一致,称该航班因王姬儿子的“高度紧张状态,不能入座”而耽误了起飞。 而这封信也引起了王姬的极大不满,她认为国航方面是在扭曲事实。 首先,王姬承认自己的儿子是有“扒舱门”的举动,但当时是因为舱门没有正常关闭,引起了孩子的好奇。 其次,她否认飞机延误是因为自己儿子有出格据称,并给出了两个关键信息点:祖孙两人被赶下飞机时,仍有乘客在登机;机场工作人员安慰老人说,那架飞机出了故障,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飞,“坐不上很幸运”。 而后者恰巧是“机长拒绝王姬儿子登机是否合规”的关键点。 王姬要求国航能够补发声明还自己儿子清白,但国航方面以要开会研究为由,拒绝了一直没能给予响应。 这件事后来闹到什么程度呢?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都因为这件事出了声明,希望国航对王姬的儿子进行公开道歉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但直到王姬的妈妈和孩子顺利抵达北京(还是坐的国航班机)之后,风波仍未得到平息。 七十多岁的老人受不了当时的舆论压力,手书千字来详细回顾当时的经过。 如果看不清楚的话,我摘录一下事件经过的部分(有点长,可以跳过): 洛杉矶到北京的国航航班是凌晨1点40起飞的,我们于1点左右登机。因为一个是智障儿童,一个是老人,所以买的是商务舱。因此一上飞机就上楼梯到达商务舱,并把我随身携带的手提箱交给了空服小姐。找到座位后,我让孩子坐下,我就去和空服小姐讲请她把我的手提箱放在靠外面一点容易取放的地方,因里面装的是玩具,以便随时取用。 就在这时,孩子因为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很好奇,就去动了一下挂在商务舱前面的一个布帘,后又跑回来找我。 这时就有一个女性人员对我说,“我要查问一下这孩子的情况。” 我问她,“你是什么人?” 她讲,“我是国航的地勤人员。” 我(回答)说,“他是个弱智孩子。” 她说,“把你们的登机牌给我看看。” 我就把登机牌给了她。她拿了牌子后就收了起来。讲:“你们不能在商务舱,你们去经济舱。” 我说:“我们买的是商务舱的票,为什么要去经济舱?” 她讲:“是机长讲的,在这里,机长就是最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要你们去经济舱你们就得去!要是不去,他就不让你们坐这趟飞机,你们马上下飞机去。” 我问:“为什么?你总得给我一个理由吧!” 她讲,“我没有理由给你,我就是奉命办事,机长让你们去你们就得去。要不你们现在马上下飞机。” 这时,有空服人员讲,“这是王姬的孩子?”从上飞机一直到这时我都没提过王姬,这时既然空服人员已经认出了这是王姬的孩子,我也就不回避了。说,“是的”。 恰在这时,正在国内拍戏的王姬因挂念我和孩子恰来电话。我就讲了当时的情况,王姬就说,“伱把手机给空服人员,我和他们讲讲这孩子的情况”。结果空服人员都摇手谁也不愿接这个电话。我又问机长,乘务长在那?能否让他们接一下电话,结果没人告诉。我没办法只好告诉王姬没人愿接这电话。无奈,王姬只好挂断了电话,我没别的办法,只好表示去经济舱。我说“这孩子要休息,我腿又疼,怎么办?” 那个女地勤人员讲,我给你清空最后一排的四个位子好了,这样,我们就下了楼梯,从商务舱到了经济舱,这时因正在登机,走道上挤满了人走不动,我们只好挤在楼梯口等着,一边随人流走向最后一排的座位。 这时地勤人员又讲了,机长讲了,不让你们坐这班飞机,你们下飞机去,我讲,我要坐这趟班机回北京,因约了要给这孩子去看病,这时,那女地勤人员讲叫警察来。在我讲话期间,飞机的服务人员就哄着把我的外孙给引出了飞机。当我看到已走出机舱门的孩子时,我没办法只好跟着下了飞机。跟着地勤人员去取了托运的行李。 一番闹腾之后,国航坚持不肯给王姬道歉,逼到王姬不得扬言保留上诉权利…… 才在几天后,等来一次姗姗来迟的回复: 航班延误与王姬孩子没有关系,就是飞机故障了而已。 这时候距离王姬发声揭露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周多时间。 中途的拒不道歉和坚定职责,在现在看来也让人觉得无法理解。 普通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但这个道理不应该只适用于我们。相关机构也应该反思进取,不是吗?[详情]

新京报:"监督员"事件提醒我们给予精神病患社会干预
新京报:

   陈迪说:“监督员”事件提醒我们给予精神病患者社会干预 [详情]

女子大闹航班:精神病能否乘机?可否公开患病信息?
女子大闹航班:精神病能否乘机?可否公开患病信息?

  女子大闹国航头等舱之后:精神病患能不能搭乘飞机?该不该公开其患病信息? 编剧、前记者李亚玲7月13日发布微博爆料称,7月12日,她在乘坐国航CA4107航班从成都飞往北京时,一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性乘客因有乘客在飞机滑行阶段玩手机而与他们发生语言冲突。首都机场警方在飞机落地后介入,并带走相关人员到派出所调查,使旅客“滞留将近7小时”。 国航有“监督员”? 还因她的投诉 被举报的几名旅客 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然后有网友扒出 她的投诉行为还在 公交、地铁、游艇上出现过 是一位集齐了“海陆空”的 投诉专业户 网友都在问: 这人那么爱“监督” 她的监督诉求还被满足了 是不是有“后台”? 回应来了 原来不是有后台,而是... 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称:“牛某某并不是所谓的监督员,只是普通员工。她曾经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她有这种疾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今日下午,中国国际航空发布消息,回应近日网络上“国航监督员”一事: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 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事情的经过: 一位激动的国航“监督员” ▼ 从网上公布的视频看出,该女士情绪激动,在飞机上走来走去,斥责机舱内的其他乘客“无知”,使用了“使用语言暴力对我恐吓”“密谋”“废话,你管的着吗”“没文化”等较为过激语言。 13日晚间,李亚玲在微博上又曝出自称“监督员”的女子名为国航客舱服务部办公室的牛某某,称其有多次类似事件记录。 BUT 这位气焰嚣张的“监督员”并未被国航承认: 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 还有网友报料 牛某某还曾大闹地铁、公交 ▼ 此次事件发生后,有网友报料称,牛姓女子不仅曾因在机场辱骂警察被行政拘留5日,还曾“监督”过北京的公交、地铁,并在游艇上与他人发生争吵。网友发出疑似牛某某在地铁及公交上与人争吵的视频。经李亚玲辨认,该女子确系事件当事人牛某某。↓↓↓ 视频显示,在地铁上争吵过程中,牛某某斥责一名有座位的乘客,不仅嗓门非常大,还时不时爆出脏话。同时还“指责”地铁工作不到位。声称要让乘客的“灵魂都受到教育”。 而公交上,牛某某穿着与地铁视频中同样的上衣,在正常行驶的公交中,称公交车存在安全隐患所有人不许下车。当时车上还有许多要参加中考的孩子,周围的大爷大妈看不下去,好说歹说最终放了人。 随后还有网友称,曾在公园的游艇上见过其大吵大闹。 最新进展: 事件双方进行了沟通 李亚玲:国航应该赔偿 国航:表示歉意但无法赔偿 ▼ 7月15日上午,在北京国航总部,包括国航副总裁、产品部总经理、宣传部副部长、法务在内的5位高层约见知名编剧李亚玲,就此前曝出的“国航监督员”事件进一步沟通。 双方沟通结束后,李亚玲也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了相关内容。 李亚玲表示: 同情牛某是精神病患者,但不认为牛某应该继续出现在飞机上做出扰乱机舱秩序和飞行安全的行为。李亚玲认为,7月8日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上,牛某已经有过类似行为,国航此次飞行前已经掌握其存在精神障碍,可能对机舱秩序和飞行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应该采取一定措施。但在此次飞行中机组人员没有妥善处置,让其在两个小时的飞行过程中扰乱机舱秩序,影响乘客体验,并在最后对自己进行诬告,国航应该给予赔偿。 国航表示歉意但无法赔偿: 国航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此次事件中的乘客和牛某作出批评和警告,当事人和国航都认同公安机关调查结论。国航认为,牛某作为乘客对飞行过程中其他乘客的不法行为作出监督是正确,但行为方式不恰当,整个事件属于乘客之间的冲突。在此过程中,机组的处置尽职尽责。国航方面解释,触发“飞行黑名单”有严格的要求,不经过司法机关判决,国航没有权利拒绝有精神障碍的患者登机。对于李亚玲乘客不好的乘机体验,国航表示歉意,但无法赔偿。  李亚玲表示,不能认同国航答复,将会继续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权益。 同时,国航不认可李亚玲公开牛某某患病信息做法: 国航表示,正是基于牛某某身体状况的原因,国航认为此事不适合在公共平台回应,所以采取与李亚玲女士电话沟通的方式,把牛某某的情况跟她做了介绍,希望能得到李亚玲女士的理解和谅解。 我们当时也跟李亚玲女士沟通了,希望她暂时先不要公布牛某某的相关情况,李亚玲女士也承诺了,在我们见面之前,不再发布新的信息了。在此过程中,我们与李亚玲女士多次沟通,因为涉及隐私,请不要公布牛某某的情况。但遗憾的是,李亚玲女士最终还是公布了,包括牛某某甚至其家人的一些情况。国航对她的这一做法不认可。 回应和沟通似乎暴露了更多问题 ▼ 精神障碍是否应该被披露? 精神病患到底能否乘坐飞机? 遇到这样的情况究竟谁来管? 疑问1:飞机滑行进跑道时能否可以打电话?手机调至飞机模式就可以玩手机吗? 答:业内人士介绍,飞机滑行起飞到降落停稳前打电话是民航局明确禁止的,但手机切换飞行模式是可以开机的,这是去年民航局的新规定。 如果旅客不听劝告,在飞机滑行起飞阶段仍然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确实可以追责,必要时需要公安机关介入。 有机长表示,飞机起飞降落时如果旅客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确实会影响到飞机安全,导致仪表指示方向出现偏差 疑问2:监督员的职责是什么?能否管乘客? 答:一般来说,出现类似情况都是由乘务组进行劝告,航司聘请的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监督航班服务是否热情周到,以及乘机流程是否规范等,监督对象并不是旅客。 疑问3:航班上的安全员的职责是什么,为何这起事件中没有现身? 答:航班上的安全员则主要负责应对恐怖分子等威胁飞行安全的事件,如果不影响飞机安全,安全员一般不会贸然出现,暴露自己的身份。 规矩规定,航空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有:   1.根据民航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在航班起飞制定航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准备工作;   2.负责客货舱清舱及安全监察;   3.维护飞机客舱秩序,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4.防范和制止破坏飞机以及防恐等安全工作;   5.协助机长做好航空安保等工作;   6.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   7.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承担客舱服务工作。 一位刚离职的空姐介绍,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这次事件还没有上升到严重威胁飞机安全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安全员出面,他可能也不会透露身份,只能作为第三方好言相劝,不会采取强制措施。 至于乘务组,由于事件中的主角是前空姐,她了解乘务组的心理,自称是监督员,且表现出对各项条款的熟悉后,乘务组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疑问4:精神障碍是否应该被披露 答:据《精神卫生法》第4条第3款规定: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公安机关、医院因职责需要(如披露案情)才能对外公开当事人的隐私。 因此,在公安机关未因职责需要披露牛某的精神状态时,舆论大书特书是逾越法制的灾难。 疑问5:患有精神病能否乘坐飞机? 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民航专家綦琦指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精神疾病患者出现影响飞行秩序的行为,是可以被列入民航旅客黑名单的。航司一味强调规定推诿责任,而无视具体事件情况是有失企业社会责任的。 法律方面的专家也指出,虽然依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不得非法限制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但对于航空运输这一特殊领域而言,对精神病患者的适当限制也是有法可依的,二者并不冲突。 不过这一政策还是强调针对因病引致出现影响飞行秩序的行为的患者,并非针对所有精神疾病患者。 也有不少人担心,这事以后会影响精神疾病患者的正常出行吗? 在发出与国航交涉情况的微博后,李亚玲还表示收到了几位有精神疾病的网友留言,担心会影响到他们以后的正常出行。她在微博强调,没有歧视任何病人,只是认为对于特殊病人应该在医师证实处于正常的状态下登机…… 民航法专家张起淮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处于发病期的精神障碍的患者,如搭乘航班应该在持有效证明并在陪护下,得到航空公司允许才能上飞机。 但是如果病人不在发病期,也没有家人陪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进行观察,如果发现其状况不适合飞行,可以要求他下飞机。 如果在空中,病人有特别大的举动,可能会危及安全,可以对他进行相应的管束措施。 但是,病人的病情属于隐私的一部分,航空公司掌握了掌握了病人病情,只能在病人搭乘航班时采取相应措施,航空公司之间不会通报病人情况。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精神病患的不当行为不是主管行为,不能上“黑名单”。 对此,国航方面也表示,机长的确有决定拒绝承运部分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乘客的权力,但当时牛某的表现是正常的。即便现在,经历了7月8日和12日的事件,公安机关也没有认定她不宜乘机。如果她再次乘机,只要看上去没有明显异常,机长也无权拒绝她乘机,无权要求她出具精神状况正常的证明。 网友也有很多看法 ▼ 有人认为应该把牛某列入黑名单: 有人认为,许多网友认为这位女士情绪激动态度、态度跋扈,影响到机上秩序,还影响到其他旅客的出行,因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乘机。 应该多点包容: 但是也有网友认为,综合目前网上的一些说法,牛女士是由于家族病史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她看不惯不给老人让座儿,指出乘客上飞机应该关手机,说的都在理儿,之所以脾气狂躁、嗓门大、先声夺人,都是病拿的,希望正常人应该给予她多一些包容。 有人表示安全的确更为重要,牛某的初衷没错: 有专家指出,安全更为重要,这位女士的初衷没错,但做法值得商榷。 也有人继续提出疑问: 为什么国航会听一个病人的话而扣留旅客几个小时? 还有网友认为 这件事情站在不同的角度 该有不同的解读…… 事情发酵以后 估计牛某某以后不会因为类似事件登上新闻了 但我们想知道 除了讥讽她的精神疾病 指责国航无力面对扰乱秩序者外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类似问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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