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保险供给侧问题

2019年02月28日11:05    作者:胡会武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胡会武

  国内保险复业之初,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尚未分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社会保险事业与商业保险产业分开经营,保险市场化进程大大加快,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既促进了保险业高速增长,也日积月累了不少深层次矛盾与问题。

  一是保险增长偏离保障本源,社会风险保障水平与保费规模不匹配。保险业原本是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的行业,但长期片面追求业务收入规模,逐渐偏离了风险保障本源。北京大学著名保险学者通过中外宏观数据对比研究发现,中国保险业所提供的社会风险保障水平增速,远远低于总保险费规模增速,明显存在“虚胖”成分。

  二是保险市场恶性竞争持续不断,经营主体违法违规屡禁不止。长期以来,保险监管部门不遗余力抓依法合规经营,查处力度逐年加大,经营主体已不堪重罚,但保险市场秩序还是没有根本好转,经营主体违法违规现象还是没有根本改观。

  三是保险消费投诉居高不下,司法诉讼有增无减。长期以来,保险监管部门不遗余力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建专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定期发布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采取了严厉监管措施,但保险消费投诉多发状况还是没有根本好转,保险诉讼案件高发态势还是没有根本改观。

  四是保险销售误导“依然故我”,理赔难“涛声依旧”。长期以来,保险监管部门不遗余力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每年的监管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出台了很多监管制度,处罚了很多保险机构及责任人,但保险销售误导的高发态势还是没有根本好转,保险理赔难状况还是没有根本改观。

  探究保险供给侧问题成因

  笔者经过30多年保险经营实践与理论研究发现,我国保险市场规模高速扩张中形成的“销售主导型传统保险产业体系”,是保险供给侧问题不断积累的根本原因,主要特征表现在“五多五少”。

  一是“卖保险”的人多,研发产品的人少。截止2018年底,国内保险公司已达183家,全部员工中99%以上“卖保险”,或者从事与“卖保险”相关的工作,研发产品的人数少之又少;800多万保险营销员受保险公司委托“卖保险”;数以千计的互联网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卖保险”,仅仅报备的车险第三方合作平台就达765家;4000多保险专(兼)业中介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卖保险”。

  二是开发的保险产品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少。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大都依靠少数保险精算师坐在办公室里“精算”,缺乏广泛深入的市场调查与消费者研究,报批报备了数以千计的“新产品”,90%以上无人问津、有价无市,主要还是几十年前的少数老产品当家,销售误导在所难免。

  三是保险产品雷同的多,具有特色的少。尽管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达97家,财产保险公司也有86家,但所有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大同小异,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也差不多,还有少数产品是所有保险公司都在经营,市场恶性竞争在所难免。

  四是大众化保险产品多,个性化产品少。保险公司经营的大都是大众化保险产品,个性化产品少之又少,大众化产品供过于求,个性化产品供不应求,供需失衡在所难免。

  五是综合保险公司多,专业保险公司少。国内新老大小保险公司绝大多数都是综合性公司,少数专业公司也是“挂羊头卖狗肉”,都在横向全险种、纵向全产业链经营,没有市场细分、没有目标客户选择、没有专业分工,公司资源分散、效率低下、价值创造能力弱,粗放式发展在所难免。

  六是股份制保险机构多,相互制保险机构少。我国有数以百计股份制保险机构,但合法相互制保险机构仅寥寥数家。股份制保险机构销售成本、理赔成本、管理成本居高不下,极大推高了保险产品价格水平,增加了投保人经济负担,各种非法互助保障计划屡禁不绝在所难免。

  推进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

  我国保险业要真正实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必须全面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发起起一场保险产业革命,推动“销售主导型传统保险产业体系”发生才脱胎换骨变化,重建“需求主导型现代保险产业体系”。

  一是深化保险业态多元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保险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相互制保险机构,特别是乡村保险互助会,更好地适应特定群体个性化保险消费需求;积极推进保险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网络化进程,更好地降低保险交易成本,更好地保障投保人利益。

  二是深化保险公司专业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保险产品研发经营体系。大力发展专业保险公司,控制综合保险公司数量,限制专业公司经营范围,促进保险市场细分、客户细分、服务细分,提升专门保险产品研发能力,增强专业经营核心竞争力,提高保险产品使用价值,提升保险产品价值,减少大众化保险产品无序竞争,增加小众化、个性化保险产品供给质量与数量。通过保险公司专业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产品研发与市场需求脱节问题,提升保险产业链中产品研发与风险管理环节价值创造能力。

  三是深化保险销售职业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险销售体系。大力推进保险销售职业化进程,实行保险业产销分离,保险公司专注保险产品研发、风险管理等核心业务,投资设立保险销售公司负责产品销售,或外包给其它保险销售公司销售;实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主兼业分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专注主业,投资设立保险代理公司专门代理保险业务;变革传统保险营销制度,“保险营销员”可以通过工商注册登记,转型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成为“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与保险公司依法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享有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也可以应聘为各类保险代理(销售)公司正式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各种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通过保险销售职业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误导”问题,提升保险产业链中销售环节价值创造能力。

  四是深化保险理赔职业化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险理赔体系。大力推进保险理赔职业化进程,实行保险业保赔分离,保险公司专注理赔风险管控与服务监督,投资设立公估公司负责保险事故评估鉴定业务,也可以外包其它保险公估公司,增强保险理赔社会公信力,取信保险消费者,减少保险理赔纠纷,降低保险理赔诉讼,防范理赔欺诈风险。通过保险理赔职业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提升保险产业链中理赔环节价值创造能力。

  五是深化保险辅助服务社会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险辅助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保险事故受理报案、救援勘查与鉴定评估平台,与公安、交通、民政、司法、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共享、资源分享、工作联动,真正实现“主动、快速、准确、合理、高效”的理赔服务目标;探索建立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引导保险公司聚焦产品研发及风险管理等保险核心业务,外包投资、精算、法务、信息技术、事故救援、纠纷调解、电话呼叫、教育培训等非核心业务,壮大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形成“分工精细、专业高效、职业诚信”的保险辅助服务生态。

  六是深化保险消费者维权市场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消费者维权体系。在强化监管维权、司法维权、媒体维权基础上,探索建立“市场化、网络化、社区化”保险消费者维权平台,普及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免费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协助消费者参与保险产品设计,帮助消费者获取“高性价比”保险产品与“高品质”服务,增强保险消费者自主消费与理性维权能力,降低保险消费与合法维权成本,实现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最大化。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保财险安庆市分公司调研员)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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