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莫开伟
信贷管理人员的启用、考核考察应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监督体系,用好人,用准人,夯实信贷管理大夏,也不给银行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据媒体披露,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张尹庄村200多村民去央行冠县支行打印征信报告;征信信息显示,不少村民名下至少有一笔贷款处于逾期或呆账状态。其中,大多数贷款“担保人”与“主贷人”不相识,且这种现象还在其他多个村有发现(2月26日《新京报》)。
说实话,“被贷款”这个问题近年屡有发生,也不断报诸媒体。今天润昌农商行“被贷款”盖子突然被揭开,可是让当地村民始料未及,这些问题的发生,也将这些村的村民害惨了,他们在按揭买房、买车被打入了信用“黑户”,被告知由于有贷款不良记录不能再从银行贷款。如果不是按揭买房、购买,可能这些无辜的村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到何时才能知晓真相。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以“三铁”自居的农村商业银行,在管理制度严密的今天,竟然也会出现这样的信贷“糊涂账”和“无字天书”,真的让人大跌眼镜。尤其,2010年10月29日,由原来冠县农村信用社正式更名为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山东省第五家、聊城市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按道理管理制度应该相当完善,尤其是信贷内控机制应该相当严密,可是这些村民竟然出现“担保人”与“贷款人”相互混淆与颠倒的现象,实在是打了农商行经营的脸,使农商行脸上无光,让人对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疑惑,更折射出了农商行信贷管理的严重漏洞。
仔细研读和分析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几个村村民的因“被贷款”成为信用“黑户”,不难发现,导致润昌农村商业银行出现这种信贷怪象除了村民出于亲戚间的关系、考虑到面子因素给亲戚朋友提供贷款担保、将身份证交给被担保人让银行信贷人员复印或亲自给被担保人签字,他们对银行抱以高度的信任,为“被贷款”打开了泛滥的缺口之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银行信贷内控机制的严重失灵及信贷人员信贷行为监管严重缺失等原因造成的。可用当地村民的一句话高度概括:润昌农商行出现这种信贷乱象完全是由信贷人员扮演“内鬼”一手遮天而导演出来的恶果!
这种“张冠李戴”信贷乱点“鸳鸯谱”,事实上都是当时该行信贷生态失序的真实反映,也更是信贷腐败的一个重要缩影。据披露,在润昌农商行,以信贷员为纽带围绕主贷人亲属形成一个巨大担保人网络。贷款时,充当担保角色的人认为只是帮亲戚朋友忙。后来,这些担保角色签字人都成了主贷人。而且,也看到,行长张某文无论调入哪个支行当行长,总有一帮围绕他旋转的信贷中介人和担保人;且在以行长张某文为首的银行信贷内鬼们的身边总闪现着同伙联合作案的身影,将“被贷款”作案技术发挥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让贷款人和担保人根本看不到和看不懂要签字的具体内容,也让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如坠五里云雾。
更令人不解的是,行长张某庆能够在支行行长位置上通过盗用担保人身份证冒名贷款的行为纵横捭阖七、八年,从一个支行到另外一个支行,行长的身份总是不变,尽管不断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他的问题,但他的仕途一直没有收到影响或被免职追责,上级行也一直没有对行长张某庆的信贷问题进行事后核查和跟踪监督,这反映了一个什么现象呢?到底是他的神通广大,还是整个农商行的信贷治理存在问题?这个问题真的值得认真思考,我不能在这里妄下结论,但至少说明了一点,该行在用人上严重失察、失职和失责,也信贷人员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还有一种难以解释的现象是,银行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反复强调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重要岗位实行轮换制,严厉彻查“九种人”即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银行有贷款的;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已经出现违规操作的等等。而行长张某庆身为农商行工作人员参与或经营佰润金属和山东恒嘉两家企业,且因为不讲诚信赖债而被法院对其名下100万元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财产进行强制冻结,难道该农商行都没有听到一点风声?这在当地比较狭小的天地里,信息都是非常灵通的,要说该行管理层一点信息都不知道,可能真的说不过去。而这样就只能有一点解释,对行长张某庆这种典型的农商行“九种人”的清理明显是流于形式,没有将制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或者出于某种人情关系,对张某庆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眼,以至养痈遗患,终至一发不可收拾,将贷款管理混乱的窟窿越撞越大。
由此,润昌农商行出现的这起因信贷管理人员谋私导致的乱象,农商行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深刻反思。同时,这起严重影响银行经营形象和声誉的信贷管理事件也折射出了银行经营管理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信贷管理不能重数量而轻质量,追求信贷集约化经营而不是盲目扩张,并以制度作根本保证。张某文之所以能作案得逞,在于农商行总行过于追求信贷扩张,而对信贷质量缺乏严格认真的梳理和检查,以至于冒名贷款应运而生,也为心怀鬼胎的张某文们作案提供了契机。因此,未来农商行信贷经营应把风险防控放在首位,作好信贷规划,严格信贷“三查”制度及系列管控机制,防止信贷乱放导致贷款质量下降及各种信贷腐败寻租现象的发生。
信贷管理人员的启用、考核考察应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监督体系,用好人,用准人,夯实信贷管理大夏,也不给银行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信贷管理人员始终是一个行贷款质量的最根本保障,没有一支可靠过硬的信贷管理队伍,就无法消除一个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在经营发展上不能重绩效轻思想引导,在用人上我们不能只重业绩,以业绩论英雄,应该重人品和素质,把可靠讲原则、不贪图私利的人放在信贷岗位上;同时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既对信贷人员的每一笔贷款都能适时掌控,并提高信贷操作的透明度,消除任何作假空间,又能对信贷人员八小时之外进行有效监督,将清除“九种人”制度落到实处,消除各种人情关系、权力网络,为净化信贷环境创造条件。
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社会公众信贷风险意识的教育与引导,提高防范“被贷款”风险的能力;并建立立体社会监督体系,引入社会力量,建立信贷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对信贷人员信贷行为监管实行全覆盖,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加强银行信贷人员行为监管,银行严密的内控机制必不可少,也是最根本的保障,但往往过分依靠自身的力量也难达到最佳效果,因此可考虑通过各种媒体或平台加强对社会众信贷风险意识教育引导的手段,提高公众的法律常识和风险意识,引导他们不能过分相信银行信贷人员,对自身到银行签字需要银行工作员将贷款文本或担保文本全部读给自己听,或自己认真看一遍,在确定没有任何欺诈行为或合同陷阱时再签字,并要求银行进行录音录像“双录”为证。此外,农商行总行应成立专门接受社会公众对信贷人员监督的机构,设立举报电话或微信公众平台,专门接受公众对银行信贷人员违规违法信贷行为的监督、检举揭发,对一经被检查揭发的信贷人员马上调离岗位,进行停职检查,对查证落实、不论金额大小一律进行严厉的处罚,除追回信贷资金或经济损失之外,一律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信贷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增强震慑力,为净化农商行信贷经营环境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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