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释放的改革信号与亮点

2024年07月19日09:45    作者:罗志恒  

  意见领袖 | 罗志恒

  事件

  7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会议通过的《决定》全文和习近平总书记作的《说明》将在后续几天发布,有更加详细的改革要点和具体考虑说明。

  公报全文5000多字,非常精炼地概括了会议情况,首先肯定了二中全会以来的成就和新时代以来的改革成就,其次提出进一步改革的方法论、总目标和原则,部署14项重点改革工作,最后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既抓长远,又抓当前。

  学习体会

  一、总体布局与基调:延续并深化十八届三中全会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各方对三中全会寄予厚望,通过改革短期稳定经济,中长期激发活力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中全会”便与“改革”紧密相连,三中全会通常承担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使命。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论突破,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详见前期报告《历届三中全会回顾:改革的逻辑与主线》

  当下改革进入深水区,各方都极为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寄希望于三中全会破解百年未有之变局下的短期财政经济压力和中长期体制机制难题。从短期看,当前逆全球化加剧,中国经济内部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转型期、地方财政处于紧平衡,增速换挡、结构转型仍在延续,从投资和债务驱动转向科技和债务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需要改革激发活力提振信心。从更长时期看,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塑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公报布局:肯定改革成就,提出进一步改革的方法论、总目标和原则,部署14项重点改革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

  今天新华社受权发布的是三中全会公报,非常精炼地概括了会议情况;会议通过的《决定》全文和习近平总书记作的《说明》将在后续几天发布,有更加详细的改革要点和具体考虑说明。

  公报全文5000多字,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其一肯定成就,主要是肯定了二中全会以来的成就和新时代以来的改革成就;其二是下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方法论、总目标和原则,并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14个方面做了重点改革工作的部署;其三是分析了当前形势与任务,强调要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要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切实搞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

  (三)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相比的主要变化:延续与升华

  1、总目标延续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调,增加了“继续”二字,同时更加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时间设计上,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具体任务期限为五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十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当然,也提出了2035和本世纪中叶的目标,但不在本次会议决定的任务完成期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按这个时间段提出改革任务,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3、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均强调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但增加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教育人才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体现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14项重点改革任务,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及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做了合并,并升级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单列了“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其中,高质量发展中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

  5、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及举措相较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更加细致,既抓长远,又抓当前。详见后文分析。

  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全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穿历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到2035年,要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当前我国市场体系还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发育仍不够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主体活力不强等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是所有制方面,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未来应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从政策稳定性、制度完备性、法治落实和理论突破四个层面提振企业家信心。

  二是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人口、资本、土地、科技等要素自由流动并按贡献参与分配;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使商品、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畅通流动,形成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具备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特征,发挥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的作用。

  三、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全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时代命题,未来可能会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载体,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

  传统产业是“基本盘”,不能当“低端产业”简单退出,而是要加快升级改造。发展传统产业应与“设备更新改造”“绿色减碳”等政策结合来看,整体思路是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通过对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不仅能带来技改投资增长,更有利于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新兴产业是“中坚力量”,要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沿着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发展方向,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推进应用场景建设,打通政策堵点,拓展发展空间。例如,低空空域放开并完成立法,使得产业发展有法可依。

  未来产业是“关键变量”,要注重前瞻部署和梯次培育,加快打造标志性产品。重点推进未来制造(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等),未来信息(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未来材料(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未来能源(核能、氢能、生物质能等)、未来空间(空天、深海、深地等)和未来健康(合成生物、基因技术等)六大方向产业发展。

  2、强化“因地制宜”的导向,避免同质化竞争。东部地区经济基础较好,可以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但中西部地区资源禀赋各异,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就要鼓励其稳住传统产业的大盘,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例如现代化农业、生态旅游等等。相应地,对地方政府考核机制也有必要“因地制宜”地调整。

  3、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会进一步提速。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数据基础制度等会加速完善。包括推进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格式、接口、存储等软硬件通用标准等;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等。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数据基础设施每年将吸引直接投资约4000亿元。

  (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轮驱动,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未来将会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对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解绑”。可推广上海“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遴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总额、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例如,在高校、科研院所试行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申报制,即相关单位可申请增加一定额度的绩效工资总量,且增加的额度不列入绩效工资核定基数,并适当提高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高层次人才比例。

  二是深化人才体制改革,探索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特殊晋升机制,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一方面,要打破论资排辈和“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用人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贡献等为导向的晋升机制。另一个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要有差异化的评定指标。例如,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类人才,应当与基础研究类人才评定有所区分,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等作为其重要的评价指标。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短期解决财政紧平衡和债务问题,中长期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

  全会提出了“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自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既是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减轻地方财政运行压力、重塑地方政府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中长期财政可持续性、提升财税体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详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向何处去》《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可能方向?如何看待消费税改革?》

  (一)当前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与市场关系边界不清,政府兜底责任不断扩张,导致有限财力与无限支出责任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影响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发挥共同作用。

  第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不合理,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不足、积极性亦不足。一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过于庞大。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3.6万亿元,超过了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7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地方占比为86.1%,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二是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有待优化,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缺乏地方税主体税种。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有必要建立更具激励相容的制度体系。三是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转移支付规模庞大,易产生效率损失以及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甚至是逆向激励,不利于调动财政经济大省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2023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达到10.3万亿元,超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0万亿元。

  第三,税收制度不合理,不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社会公平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一是宏观税负持续下行,不利于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2023年,广义宏观税负(即剔除重复计算后的四本预算收入之和/GDP)为30.2%,较2013年下降5.5个百分点,降至十年来新低。二是税制结构不合理,间接税占比仍然过高,累进性较强的个人所得税占比较低,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稳定和收入分配调节。2023年,全国税收收入中间接税占比超过60%;个人所得税占比仅为6.8%。三是税收制度未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四是税收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社会公平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四,预算体制有待健全。一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四本预算并行的预算体制导致财政支出碎片化,降低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零基预算改革有待深化,与零基预算相关的配套制度(例如项目库、预算绩效评价及反馈机制等)建设尚不健全,难以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打破支出固化僵局的目的。三是尚未建立规范的资本预算与债务预算,导致预算对政府投资、政府债务规模的总体控制较弱。四是预算透明度不高,预算收支分类统计制度不健全,不利于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效率的提升。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可能着力点

  第一,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避免政府支出责任无限扩张。一是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动态优化政府职责范围,合理控制政府规模,避免政府兜底责任无序扩张。三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四是对人口持续流出的区县实施合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第二,进一步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重塑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一是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减少并规范共同事权,切实减轻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共同事权应仅限于既需要发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跨区域协调能力、又需要地方政府发挥信息优势的领域,例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加强中央政府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强化垂直管理和部门实体化,推动中央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各部门的直接支出责任,尽量避免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将中央事权和共同事权转嫁给地方执行;建立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以共享税为主的地方税收体系,构建地方财政收入体系。系统谋划地方税收体系,提升地方税收收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可以考虑逐步下放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为地方税种,充实地方税收体系,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通过规范地方非税收入、合理划分国有资产及其相关收入等方式,积极完善地方政府收入体系,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配合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的改革,推进转移支付相对规模稳中有降;应尽快明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定位和性质,健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分类转移支付的比重,降低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健全转移支付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建立以绩效评价和结果导向为核心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第三,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一是拓宽税基、稳定税负。减税降费要从追求数量转向更重效率效果的结构性减税降费。二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增强税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三是加强税制对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的支持作用。适度提高环保税税率,继续推进消费税、资源税扩围,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持续优化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创新动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四是增强税制服务数字经济的有效性,稳妥研究探索数字资产税、数字服务税、平台税等新税种,强化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五是深化重点税种的税制改革。推动增值税改革,清理不必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完善增值税收入政府间划分机制,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深化消费税改革,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征收环节后移,将高端服务、更多高端奢侈品、新型高能耗消费品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动消费税从中央税转为共享税或者地方税。深化个人所得改革,扩大综合征收的收入范围,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走向彻底的综合征收,对劳动和资本所得一视同仁征税,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大偷逃税惩罚力度,增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第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统筹,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统筹四本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可统筹使用的部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既要统筹预算收入,也要统筹预算支出,支出政策制定要避免政出多门、重复覆盖,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与社会不公平。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相关配套制度,健全项目库、预算绩效评价及反馈机制等建设。三是是建立规范的资本预算、债务预算,与现行的经常性预算并列,加强政府投融资的预算约束,提高政府投融资效率。四是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按支出经济性质划分的预算支出分类编制与统计制度。

  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因此,金融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全会提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预计金融体制改革,将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内容为纲领,沿着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路线,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框架,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将加速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一是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明确以短期操作利率(OMO利率)作为主要政策利率。二是二级市场买卖国债,增强对短期利率的把控力。三是逐步收窄利率走廊,央行临时开展正、逆回购,重构一个更窄的“利率走廊”(宽度为70BP),这意味着央行可以把DR001波动调控在70BP以内。四是推动LPR改革,当前LPR锚定MLF,未来可能锚定OMO利率。

  第二,加快建设强大的货币。稳汇率的权重明显上升,未来需进一步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第三,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公开市场前移,鼓励更多优质的早期科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深化注册制改革的同时,落实落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十六项措施”和“深化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建立和健全股权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二是拉长投资周期。培育耐心资本、壮大风投创投,持续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三是提高投资端收益。一方面,持续鼓励上市企业分红、回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另一方面,加大违法处置,规范减持,落实退市,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六、城乡融合发展:户籍、土地、基本公共服务三大制度改革

  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城乡融合发展能够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然而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导致城乡资源不能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城乡生产要素不能平等交换、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均等,造成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

  城乡二元结构在制度上有三大体现:一是户籍制度,部分城市中,进城务工农民不能自由获得市民身份,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二是土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在流转交易自由度和征收补偿标准等方面均不如城市国有土地;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财政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强度明显低于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水平等明显低于城镇。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关键是推进户籍、土地、基本公共服务三大制度改革:一是放宽落户限制,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缩小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是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缩小城乡差距。

  七、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全会提出,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也是扩大消费、畅通内循环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92-2008年,收入分配向企业、政府倾斜,“蛋糕”越做越大,居民却越分越少;二是2008年后,收入分配开始重新向居民倾斜,居民收入占比逐步回升,分配向劳动倾斜。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居民占比居首,企业次之,政府居于末位,但是居民收入分配占比与国际相比仍偏低,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占比较低。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是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重视劳动报酬占比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础性地位,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更对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有关键的意义。一是坚持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应促进充分就业,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而扩大再就业。二是统一规范劳动力市场,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三是切实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建立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坚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逐步实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确保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津贴。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收入。目前我国居民财产收入占比低,来源单一,且分配严重不均。一是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形成鼓励长期价值型投资的市场环境;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和财务管理力度,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深化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让居民分享到中小企业成长性带来的收益。二是丰富金融产品。通过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在储蓄、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的理财收益,发挥财富效应。三是完善法治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尤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要依法确保公民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四是完善城乡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充农民财产收入来源。

  第三,优化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三次分配体系建设。一是改革和完善税制。强化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探索完善财产税制度,建立调节存量财富的税收机制。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八、当前形势和任务: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

  二十届三中全会在谋划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外,还专门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是落实好宏观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求;二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

  当前经济总体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但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二季度GDP同比增长4.7%,较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且低于市场预期的5.1%。从微观主体看,地方政府、居民、企业家等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名义GDP同比增速为4.1%,低于实际增速的5%,物价低迷直接影响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财政收入。

  下半年稳增长压力或进一步加大,要充分肯定前期部分政策的效果并延续,也要进一步采取更大力度的政策。要完成全年“5%左右”的经济增速目标,下半年GDP同比仍要保持在5%左右。考虑到二季度经济增速放缓,下半年同期基数较二季度抬升,下半年稳增长压力或进一步加大。有必要考虑追加财政赤字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增速、降准降息、增加一线城市的增量房地产需求等稳增长举措。

  稳增长的同时也要注意防风险,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三是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止风险蔓延,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预计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系列改革举措,将充分激发居民、企业、地方政府等微观主体的积极性和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经济回升向好步伐。

  风险提示:外部冲击超预期、稳增长政策和改革举措超预期

  (本文作者介绍: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博士。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宏观经济第三名(团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财政理论与政策。)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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