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限牌莫与人民捉迷藏

2014年03月26日 16:59  作者:董希淼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董希淼

  汽车“限牌”,杭州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下一个“限牌”城市的管理者,能够注意一下自身的公众形象,稍稍提升一下城市治理能力。至少,莫与人民再玩那个老得掉牙的捉迷藏游戏。

1汽车限购莫与人民捉迷藏

  昨天,杭城汽车界彻夜未眠。一位朋友是4S店的老总,今日清晨五点多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消息:“此时不是晨练,而是刚到家,不眠之夜已经过了。”

  这一切,源于昨天晚上杭州市政府宣布,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对全市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管理,成为国内继上海、北京、贵阳、广州、天津之后第六个汽车“限牌”城市。无一例外,这又是一次让普通老百姓措手不及的“临时宣布”――昨天7点,在没有任何正式的征求意见情况下,甚至连《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一场新闻发布会就宣告了这项政策的生效。而在这之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最近几天,杭州市相关部门一直在对“限牌”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辟谣,信誓旦旦地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也没有着手相关准备。

  尽管已有些许心理准备,但很多市民还是对这样突然袭击式的“限牌”表示了质疑和不满:第一,每次出面辟谣的都是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怎么刚说过的话就出尔反尔了呢?第二,既然是临时宣布,那么为什么又有很多人事先能知道“限牌”的确切消息呢?昨天下午,在政府正式的发布会之前,网上就已经在流传一份新闻通稿,清晰无误地传递了相关规定。第三,既然汽车号牌是一种稀缺资源,那么老百姓已有的汽车号牌为什么就不能随车转让呢?按昨天宣布的政策,个人拥有的汽车转让过户时,对方必须拥有号牌指标,也就是说原有号牌过户之后就无偿被收回。

  据称,杭州市这次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地方性法规。即使这样的法规没有违反《物权法》等法律精神,如此出台这样限制公民权利的公共政策,难免老百姓要迟疑和不满。或许,杭州市政府要辩解,我们已经经过充分的分析,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云云。这样的辩解显然是苍白无力的。至少,出台之前可以广泛征求意见,可以举办听证会之类进行论证。这总不难吧?

  按照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具体到公共管理方面,老百姓有权决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政策,至少需要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并参与发表意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这样一项事关重大、涉及面广的公共政策,为什么不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或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批准,照样也令人费解。老百姓不禁要问政府一句:你这样暗箱操作,你的普通市民知道吗?不否认出台“限牌”政策的本意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但有时候,程序正义往往比结果更重要。这么浅显的道理,你懂的。

  如果说那个土豪级的神人囤积了800多辆面包车是与政府对赌“限牌”政策的话,那么政府这种与普通老百姓玩“猫和老鼠捉迷藏”的游戏,对赌的是政府自身的公信力。管理者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这只是小聪明。一项公共政策,只有经过充分讨论和辩论,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才是大智慧

  汽车“限牌”,杭州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下一个“限牌”城市的管理者,能够注意一下自身的公众形象,稍稍提升一下城市治理能力。至少,莫与人民再玩那个老得掉牙的捉迷藏游戏。

  (本文作者介绍:零售银行观察者、兼职财经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微博名称:@东行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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