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刊登信息,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的具体操作方案。内容如下:
自10月22日宣布首发增发股票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关于“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的规定以来,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向有关专
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征集了对国有股减持的方案,有的方案很有启发。
为了充分反映各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智慧和意见,积极稳妥地搞好国有股减持工作,现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的具体操作方案,欢迎关心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各界人士和有关专业机构,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进程和今后健康发展的需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案。我们将在广泛收集各种方案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从中选择若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并给出充分的时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请将有关方案邮至: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6号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邮编100032),或发电子邮件至:jc@csrc.gov.cn。(全文完)
我现在就要发言,或者进来看看别人如何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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