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证券法》资深专家王连洲日前指出,应当通过国家法定形式,积极稳妥地推动国有股减持工作。他说,国有股减持要统筹兼顾,不能偏废,否则将引起不必要的市场波动。国有股减持属于国有资产处置,应当立法先行。“要通过国家法定形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考虑到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减持价格,他认为,按现行二级市场价格来减持是不合情理的,相信在“集思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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