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新标准执行 停车场超标收费成投诉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6: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物价新规定每小时不超2.5元但车场一收就是10元

  本报讯 记者 戚耀琪 报道:按规定停车一小时2元,可车场通通收5元;更有文件批复每小时收不超过2.5元,但是车场一收就是10元。物价局部门表示,停车场超标收费,违规手段百出,车主无可奈何,成了时下最热点的物价投诉之一。

  根据市民的集中投诉,省市区物价局检查人员到达了华乐路的日升大厦。在其地下停车场入口,挂着的还是2001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面标示着地下停车场10元一次,月保管是600元。物价检查人员当即指出,这是已经过时的规定。

  在负责车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好不情愿地拿出2004年东山区物价局批复的文件。只见上面分明批复该停车场属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应该按此标准收费。即每小时室内是2.5元,达到或超过3小时一直到12小时最高只能收7.5元。月保是400元。可以初步判断还是按照10元一次的来收费明显是欺瞒消费者,严重违规了。

  既然文件都收到了,为什么还不换牌?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之下,负责人竟然“找”到了早已制作好的绿色新标价牌。显然,这个牌子是应付检查用的,平时藏着,并未公开挂出来取代旧牌明码标价。

  大厦多位居民反映,现在月保费400元,比以前600元便宜了。他们对10元一次的收费也很有意见,尤其是来探访的亲戚朋友都感到收费偏贵。但是都找不到质疑的证据。居民们几乎都不知道,原来按现在的规定,停车不超过30分钟,免收费,临时保管也只要2.5元一小时,12小时最多也就7.5元。

  随后,记者又在大东街的一处露天停车场发现停车费仍然是笔糊涂账。这里看不到明码标价的牌子。按照规定,公共露天停车场,属于二类地区,每小时收费2元。但是这里进场超过半小时就要收5元,管理员手头也只能提供5元的税票。看管的老伯说,这里一直都是按照5元来收的,也没人说有不妥。物价局指出,公共露天停车场首先要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才能申领营业执照,再由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这里如果无牌无证经营并乱收费,将会受到处罚。

  据了解,许多小区的停车场月保的都是业主,所以

物业管理一般都不敢违反规定来收。但是对于临时来访保管的车辆,最容易出现违规收费。因为车主停留时间短,也没办法搞清进入的停车场收费是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往往只能被“任宰”了。物价部门接到举报都会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会对违规单位作出处罚。

  也有市民投诉自行车保管站不按政府定价收费

  单车存放应收3角硬收5角

  本报讯 记者戚耀琪报道:一位广州市民近日向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在越秀区中山三路东贤里有自行车保管站不按照政府定价收费,收取15元一个月的保管费。

  记者根据报料情况,来到了东贤里。在狭窄复杂的旧楼群中,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单车保管站。只见简陋的雨棚下,停着近百辆自行车。看护人也住在车棚旁。当记者问这里停放单车多少钱,他说,5角一辆,月保呢?15元。记者指出,这明显比规定要贵啊,看管的就说,一直都这样收的啦,嫌贵就把车搬回自己家!记者查看其收费单据,月保的都有非常简单的收据,例如上面写着“今收到单车51#,3月1日至3月31日月保费15元。”而临时保管的,每次5角,都只是人工登记并无票据。

  根据市物价局规定,广州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是日保0.3元,月保10元。显然保管站的收费都超过了标准。对于市民来说,少数怕长计,一年交多60元,三年下来多交的钱已经足可以买一辆新自行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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