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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局规范医疗服务费 拍X光片最高收8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12:06 新京报
较原价降低62元,本月起做CT、核磁不再收50元“激光照相费” 今后,患者在北京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拍一张数字化X光片,最多交费不会超过80元(不含胶片费)。 北京市卫生局昨天(9日)发布最新一期《健康播报》称,该局已与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从3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激光照相”、“数字化影像处理系统”两个收费项目;对“数字化摄影”单列收费项目并限价80元每张(不含胶片费);同时明确医用耗材加价率,规避医院随意加价,希望以上措施能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原来拍片组合收费约142元 北京市卫生局物价处进一步解释说,X光等“数字化摄影”医疗服务已逐步普及,但由于一直没有单独收费明细,各医疗机构习惯按照拍片、数字化影像处理、激光照相等多个项目组合后,各自确定相应费用。 据调查,按照组合收费方式,患者在北京地区医疗机构拍一张数字化X光片(不含胶片费)的平均费用大约是142元。 今后,把“数字化摄影”确定为单独项目,并明确规定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不含胶片费)。即使按最高收费每人次80元,患者今后拍X光片也能平均少支出62元,平均降幅43%.同时,取消“激光照相”、“数字化影像处理系统”两个收费项目。今后患者做CT检查、磁共振检查时,不用再交50元的“激光照相”费,切实降低了患者的检查费用。 500元内耗材限加价10% 此外,3月1日起,在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收费,被明确加价率,医疗机构不得再随意加价。具体规定是:已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向患者收费;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按照进价加规定加价率的原则核定。医用耗材实际购进价格在500元以下(含500元)加价率为10%,50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5%.同时明确医疗机构可低于上述加价率核定产品的零售价格。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市价格和卫生主管部门还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规范和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使患者医疗费用有明显降低。力争通过加大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力度,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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