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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延长征收 延至何时另行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8: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林红梅) 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延长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收取标准暂时不变。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油价居高不下,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延长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收取标准暂时不变。

  他表示,此政策延续到何时,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将根据油价变动的情况另行通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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