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小玲/文 陈丽光/摄
“复原乳”并非新鲜话题,但“大限”之后的市场表现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力介入,使得其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2006年1月16日,早上6点。李大爷准时出现在北京西城区的一个小区门前,推销各种
袋装奶,不时和熟客打着招呼,宛如之前的每一天。
但他可能并不知道,对于货筐里所卖的袋装奶背后的企业而言,这个自己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一天”却变成了一道大坎——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规定,2005年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1月16日之后,由奶粉复原加工成的液态奶,即“复原乳”,都需要在包装袋上明示。
这一规定出台的用意自不言而喻,但令颇多业内人士担心的是,1月16日这道坎会否形同虚设,化为无形?
而一个月以来的市场状况表明,上述担心并非多余。
鲜见现身“复原乳”成谜
记者最近特意留心一些超市,发现市场上的几大品牌,如光明、蒙牛、伊利等,其外包装上均没有发现标有“复原奶”或“复原乳”的字样,仍旧是消费者所熟悉的“纯鲜牛奶”、“纯牛奶”、“100%纯牛奶”等。即便在一些大型超市里,记者也仅发现杭州味全、旺仔牛奶等极少数品牌,醒目地标注了“复原乳”。
记者询问了这些超市的相关销售负责人,但他们几乎都表示没有听说,对于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要求不是很清楚。而当记者直接向各品牌的导购员询问时,得到的也均是否定回答,声称“只负责推销,其他事情不清楚”。
当记者向多家企业的有关人员询问具体情况时,他们的回答也惊人地一致,均表示自己很清白,与“复原乳”毫无关系,且语气极为肯定。
消费者的反应也不容乐观。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大部分人对“复原乳”的规定也不甚了解,有的甚至一脸茫然,表示完全不知情。
但业内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国内至少有六成企业都在使用‘复原乳’。”据悉,关税下调后,洋奶粉到岸价在每吨1.4万元—1.5万元,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液态奶,而8吨鲜奶在国内仅收购价就在2万元以上。据这位知情人士介绍,1000克“复原乳”的成本是1.5元—1.6元,而1000克鲜奶的成本为3.2元。
而上海市奶业行业协会不久前提交的一份调查数字,更耐人寻味。这份调查显示,2004年,奶牛饲养量和鲜奶产量均居全国首位的内蒙古,奶粉的进口量却从2002年的5670吨增加到2004年的2.02万吨。
“企业不愿标注,估计是出于市场考虑。”这位人士分析,消费者已经习惯“鲜牛奶”、“纯牛奶”的称谓,突然出现“复原乳”字样,恐一时很难接受,会对市场销售不利。他还表示,因为技术原因,酸奶使用复原乳最多。
但味全标注后的结果,让诸多同行企业心里更添隐忧。据悉,一向卖得不错的优酪乳,在外瓶标上“复原乳”后销量下滑,有的城市的下滑幅度甚至超出预期。
“复原乳”的标注突然成了一个谜。
监管部门出手
但随着国家质检部门的步步介入,谜底的揭开似乎触手可及。
据了解,为了让“复原乳”主动现身,去年国家质检总局派出工作组,到全国12家大型乳品企业驻厂检查。各省、市液态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也从去年12月起,开始了连绵不断的驻厂“严打”。
据说,检查组监管人员一般驻厂3周,确保每天驻厂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对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进行全程监督。具体内容包括对原料进厂把关及原料奶的数量与质量,确保100%采用生鲜牛乳;其次是对生产过程监管,包括原料预处理、标准化、灭菌、灌装过程,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奶,如发现生产过程中使用奶粉,但在产品标签上未按国务院通知标注“复原乳”的,立即责令改正并上报。
甚至有消息称,有关部门早已圈定企业作为监察重点,其中不乏消费者熟知的一线品牌。
但从目前新规执行的情况看,监管似乎陷入了困局——那份业内外均企盼的“液态奶检验报告”,质监部门迟迟未予公布。
据了解,目前国家质检部门并没有相关复原乳的检测手段和设施,以致法案出台,却因为缺少“保驾护航”而执行遇阻。尽管农业部近日发布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但只能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在液态乳中的含量来判定,正式的国家检测标准目前尚未出台。
记者另外了解到,由于“复原乳”检测的正式标准还在研究之中,对市场流通的液态奶是否含有“复原乳”,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管,致使相关部门不能依据国家政策实现严格监管。而这导致的直接结果之一,便是只要相关乳制品企业不承认自己生产的产品中含有“复原乳”,检测部门就只能亮绿灯放行。
尽管如此,监管的威力仍清晰可见。
据说,就在国家质监总局发表“严查严打”的声明不久,市场上生奶的价格便应声见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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