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起诉不尽赡养义务的儿子要求归还属于自己的房产,被告儿子竟然在法庭审理此案中,让邻居冒充母亲的律师到法院撤诉。被告儿子没想到他的伎俩被承办法官当场识破。记者昨天获悉,冒充律师到海淀法院撤诉的张某受到了法院训诫处理。
75岁的赵老太与被告林某是母子关系。双方曾约定,赵老太将位于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村的北房3间交给儿子,儿子同时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由于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母亲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儿子腾退上述房屋。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突然接待了一个以原告赵老太律师身份到法院提出撤诉的人。张某持有赵老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及授权委托书来到法院,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特委托其到法院代为办理案件撤诉手续。承办法官仔细询问情况后,按张某提供的电话与原告进行核实。通过讲话声音和案情叙述,承办法官判断接电话的并非原告本人。经过认真比对,承办法官又发现授权委托书上赵老太的签名系他人伪造。此后,承办法官向张某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和妨碍民事诉讼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主动向法官坦白了其是林某的邻居,为了给朋友帮忙,其伪造原告授权委托书,冒充赵老太代理人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的事实。(编辑:王海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