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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信用卡被透支 持卡人赔偿银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1:43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王先生的建行龙卡贷记卡被盗后,被盗卡人透支使用。近日,大兴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需偿还银行被透支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2004年2月8日晚,王先生在外就餐期间钱包被窃,龙卡贷记卡丢失。当晚,在正式挂失手续办理前,该张贷记卡已被透支三次。截至2005年3月9日,王先生的龙卡贷记卡透支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2541.26元。 银行将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还款,而王先生则
认为,卡被人偷走后,他立即与银行联系办理了挂失手续,只有等公安局破案后,再解决还款问题。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应在信用额度内消费,其卡丢失后被透支,王先生未能提供发现丢失后即告知银行进行挂失的充分证据,故判决王先生偿还银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1254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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