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国家将严管生物制品 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1: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 富子梅 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加大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力度,将所有已批准上市的疫苗类制品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检验不合格或审核不被批准的不得上市或进口。

  据悉,自200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灭活疫苗、A群和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制品实施批签发;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
预防用疫苗类制品实施批签发。自规定之日起,各相应的疫苗类制品必须按照《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申请批签发,在规定实施批签发日期前已经上市流通的,可按照原管理程序流通和使用至其有效期满。

  据了解,目前已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的品种有: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型肝炎疫苗(不包括成人接种用)、人用狂犬病疫苗。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