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鹿陷入早产奶丑闻 天津900箱酸奶遭封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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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1:28 新快报 | |||||||||||
其液态奶还未进入广州 天津900箱三鹿酸奶被封 新快报 (记者 任慧良) 继光明之后,河北著名牛奶品牌三鹿也陷入早产奶的丑闻。前天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内一举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昨日记者致电河北三鹿集团总部公关传媒部,该部门一男士对记者表示,负责媒体采访的崔部长外出不便接受采访,他对该事一无所知。傍晚,三
900箱三鹿酸牛奶遭封存 据介绍,7月5日下午,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一库房内发现,“三鹿原味酸牛奶”生产日期赫然是2005年7月6日。拆开包装箱后,里面一千克袋装原味酸牛奶的生产日期也是6日。执法人员在司机提供的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发出的。质监执法人员指出,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这批“三鹿酸牛奶”已经涉嫌伪造生产日期。他们在正式立案调查的同时,还将近900箱涉案物品封存。 检验时间究竟要多长? 崔先生对记者表示,三鹿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他表示,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崔先生进一步解释,“具体到本次事件,三鹿的产品从生产工厂到天津其实还处于检验的过程中,按照上述规定,以及我们检验结果公布的时间,我们的这批产品生产日期就标注到了7月6日”。对此,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表示,这仅仅是企业违规的“挡箭牌”罢了,需要多长时间检验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对《产品质量法》释义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来进行解释,行业协会无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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