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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维他奶打点媒体未获立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7:41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崔致梁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对于单志东举报维他奶“打点”媒体等举报内容,经核实后,松江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决定对该举报内容不予立案。

  在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公安机关给单志东的回复是:没有犯罪事实,该公
司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公安机关的这一答复,单志东表示,“回复太笼统,很容易让老百姓误解我举报不实”,“我将在周四前对此答复申请复议。”

  据悉,6月22日上午,单志东向松江区公安分局举报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故意使用不合格原料;以“诉讼”为由,胁迫执法部门拖延对其处罚时间;故意发布欺骗消费者的《公告》;避免被曝光等6项内容。

  当天,松江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认真接待了单志东,受理了六项举报中的四项,并出具了“接报回执单”。6月30日,有关部门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于单志东签收。

  昨日下午,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四天的单志东再次找到松江区公安局。“一位章警官接待了我,他的口头答复是‘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但没有维他奶公司的犯罪事实。”单志东说。

  单志东告诉记者,他想要的结果是公安机关能对他的举报内容给予“属实”、“部分属实”或者“不属实”的答复,“我并不是想要把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的一些人送进监狱,我只是想让公安机关证明我的举报内容属实。”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的以次充好等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规定。

  单志东还表示,公安机关受理他的举报,而且及时给了回复,“但其他人看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会以为我举报内容不实。”

  据了解,目前单志东已为即将提起的申请复议做好了准备。“公安部门的态度还是非常好的,但我希望公安机关能给我的回复详细点,确定我的举报内容是否真实。”单志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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