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被抢注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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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17: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苏丹红”这个名词已经轰轰烈烈了好几周,市民现在大都谈“红”色变。但记者昨天从南京几家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有部分精明人士,这些天正为抢注“苏丹红”商标忙得不亦乐乎。商标专家认为,抢注某一热门词语或热点事件名称作为商标,其商机意识可嘉,但“苏丹红”注册为商标成功概率渺茫。 据南京解放路一家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介绍,这几天有十多人到他们事务所来咨询和
江苏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我国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以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事件名称、名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非典”及“苏丹红”等名词已不是单纯的一个词,它们曾给老百姓带来伤害,已经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即使申报上去,有关部门核准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于丹丹 陈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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