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发生损坏 店方不肯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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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8:22 新民晚报 | ||||||||||||
热点上周,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2件,投诉量有所上升。随着天气转暖,市民送洗衣物增多,有关衣服洗涤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衣物送洗后发生损坏,责任难以鉴定。如倪先生将一件羽绒服送到莱达洗衣店干洗,取衣服时发现衣服非但没有洗干净,而且衣袖上多了一个破洞。与店方交涉,对方以衣服本身就有破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此外,多数消费者送洗高档贵重衣物时不知道可以选择保值精洗业务,而经营者也不介绍,一旦出现破损或遗失,双方争执不下。
点评市消保委认为,上述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经营者。经营者在承接送洗衣物时,应仔细核查,将衣物上原有的破损、色差、虫蛀等瑕疵告诉消费者,并在《取衣凭证》上注明;对于高档衣物,应事先告知消费者保值精洗的内容,让消费者选择。本报记者 薛慧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