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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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7:35 新民晚报 | |||||||||
市民举报电话:64220000转1039分机 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 为期一年的本市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今起拉开序幕。市工商局昨天宣布,今年将重点整治5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本市广告违法发生率已从2003年的4.76%下降至2004年的2.73%
-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和科普宣传等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向受众介绍、推荐商品; -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作出承诺; -在医疗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等各种疑难疾病。 专项整治期间,本市工商部门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每两月发布一次公告公开曝光。市工商局同时设立了虚假违法广告举报电话:64220000转1039、1045或1048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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