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14日电 记者 奚彬 江苏省各级消费者协会2004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万余件,其中97.5%的投诉调解成功。但是,尚有1200余件投诉未能成功调解。其间原因何在呢?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居苏生分析说,这些投诉中,一部分是因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消协按照
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行政机关处理;一部分是因为争议一方要求太高,或另一方拒绝接受调解,消协只能建议当事人诉诸法院。此外,还有三种情况值得引起注意:
一是国家标准滞后、企业自订标准,使投诉调解无“规”可依。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消费者对数字、数码等高科技产品“情有独钟”。但是,这类产品中有不少尚无国家检测标准。如南京市一名消费者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提货后发现液晶显示器上有一个“亮点”,便要求退货。销售商却表示,显示器上有一个“亮点”是正常的。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国家对笔记本电脑上是否可有“亮点”尚无统一标准。除一家电脑公司宣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无“亮点”外,其它电脑公司有的承诺将“亮点”限制在3个,有的承诺6个、7个,甚至11个,各品牌笔记本电脑间自定的质量标准差距很大。
二是检测费用昂贵,客观上限制了消费者成功维权。江苏一位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台1.5 匹的空调。结果在冬天使用时,他却发现这台空调制热效果特别差,连续开机5小时以上,室内温度只能提高1-2度。厂家维修人员上门检测,说空调出风口的温度正常,认为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问题可能出在房屋的密封性较差上。对于厂家的解释,李先生觉得无法接受:自己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房子刚刚装修完毕,怎么看也看不出密封性差在哪里?!但是,无论李先生怎么申辩,厂家就是认定空调没有问题。李先生与质检所联系检测,但被告知:一是检测的费用在2000-3000元之间,而且必须事先交纳;二是即使检测了,厂家也可能会以检测条件等借口为由,拒绝承认他们的结果。经过两个多月的折腾,李先生“终点又回到起点”。虽然在消协的反复协调下,最终商家给李先生退了货,但许多同类投诉最终都“无果而终”。
三是商家“人间蒸发”,使投诉调解无从进行。近年来,各种形式的“预付式折扣消费”颇为流行。美容美发店、茶社,甚至纯净水供应商家,都会向顾客推销自己的“贵宾卡”。只要花几百元、数千元购买“贵宾卡”,就可以在消费时享受折扣不等的优惠。通过这种形式,商家提前回笼了资金、稳定了客户,顾客也得到了优惠,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一旦商家因为种种原因经营不下去,就很可能在一夜间“人间蒸发”,将消费者预交的款项席卷一空。消费者赶到消协投诉,但因为经营者已经“人去楼空”,或将房屋、经营权等转让他人,消协也无从对这类投诉作出有效处理。
居苏生说,消费者协会的天职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但是,消费者在消费时,也要“多长一个心眼”,尽可能多地学习和掌握消费知识,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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