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吃火锅还要花钱买筷子 强制搭售餐具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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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07:33 新闻晨报 | ||||||||||||
通讯员周杨记者 诸达鹤 晨报讯 火锅店事先闷声不响,等顾客埋单时把湿纸巾、一次性筷子的钱打在账单里。日前,虹口工商局依法对该店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任何收费须事先向消费者明示。 日前,张女士一家前往到虹口区一家火锅店就餐。结账时,细心的张女士核对了一
执法人员立即派员到火锅店调查,证实张女士举报属实。据查,该火锅店从今年6月份以来,为牟取利润,对前来就餐的顾客不提供餐具,强制搭售湿纸巾和一次性筷子,每套收取1元,而事先又不向顾客说明收费标准,该店营业至今已搭售一次性餐具1824套。 根据《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而这家火锅店在提供服务时,违背张女士意愿,在事前不作任何申明的条件下,强制搭售一次性餐具,其行为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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