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十月执行的家具新标准强调使用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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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3:43 新闻晨报 | |||||||||
记者 诸达鹤 晨报讯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具,必须执行新出台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出售时必须具备使用说明,并须标明甲醛释放量。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主任余争荣昨天向记者介绍说,当前家具行业存在着一些隐患
市家具质检站受理家具质量检测的地址是:杨浦区海州路290号,咨询电话:65684478。 使用说明中必有的主要内容 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未规定名称的家具,应使用家具行业的常用名称。 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给出结构、所用材料、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运输、安装、使用、保养方法、要求及所需示图。 出售的家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须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给予说明,并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 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含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但使用不当仍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的,必须写明使用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内容。 必须标明所购家具的具体型号和生产日期。必须标明使用说明的出版日期。使用说明与生产者、销售者送发和播发的同种家具的资料,如宣传资料、广告等的内容必须一致。 必须对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给出安全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