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1-11-26)
一、基本思路
特定市盈率定价法指国有股流通或减持按照某一个特定的市盈率定价。从理论上来说,特定市盈率定价法是前述合理市盈率定价法的一种特例,特定市盈率等于合理市盈率定价 中暗含的国有股流通市盈率。
早在1999年,证监会就曾经选择中国嘉陵、黔轮胎两家上市公司采用不低于净资产,10倍市盈率进行配售的定价方式,配售信息披露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市场表现出了欢迎的态度。但后来,在配售价确定的时侯,以前三年平均收益为基础的10倍市盈率定价,这与当时市场普遍预期以当年每股收益的10市盈率定价不一致,市场认为这是定价上的不守信用,作出了负面的反映,股价大幅度下跌。但从这近两年的市场情况来看,我们相信,如果在今天实施这两只股票的定向配售,市场反应很可能是正面的。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嘉陵和黔轮胎的一定倍数市盈率的配售是国有股流通的有益尝试,被事实证明是对流通股股东有利的,这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国有股定价方式。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配售时市场反应不好,除了前面所说的业绩计算问题之外,还可能与所选的两家上市公司本身情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前景预期有关。因此我们在使用特定市盈率定价方式时,应该选择那些前景看好的绩优的上市公司。
二、不同特定市盈率假设下的国有股流通情况模拟
我们以2001年11月9日含有国有股、每股收益在0.3元以上(2001年中报每股收益乘2)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假设特定市盈率为10、15和20倍3种情况时进行模拟。3种特定市盈率所对应适合定价的上市公司数量、国有股加权平均流通价、国有股流通市值以及流通市值与净资产之比见表一。
表一不同特定市盈率假设下的国有股流通情况
特定市盈率 | 适用的公司数 | 国有股加权平均流通价(元/股) | 国有股流通市值(亿元) | 流通市值/净资产 | 10倍 | 151 | 5.07 | 2009 | 1.63 | 15倍 | 134 | 7.12 | 2216 | 2.35 | 20倍 | 108 | 9.35 | 1902 | 3.02 |
*数据来源:天相上市公司数据库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在10、15、20倍特定市盈率假设下,国有股的流通市值相差不多,但国有股流通市值为15倍时最多,达2216亿元,当国有股按15倍市盈率流通时,国有股的加权平均流通价为7.12元,流通市值与净资产之比为2.35,鉴于按特定市盈率定价的上市公司的业绩较好,这个比例应该还算较为合适。
总之在选择特定市盈率进行定价时,上市公司的业绩好坏以及市盈率的高低是国有股流通及其定价能否成功的主要因素。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