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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发布通知重申:严禁新开不规范账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7: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为扫清在券商行业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障碍,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重申,严禁证券经营机构新开不规范账户,否则将对公司及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业内人士认为,深圳证监局此举旨在督促证券经营机构持续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以加速推进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全面实施。 深圳证监局在通知中表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应以本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目前,个别证券经营机构在进行账户清理的同时,仍在继续开立不规范账户,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根据证监会时间表,所有证券公司需在今年8月底之前实施第三方存管业务,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线工作。由于证券公司的账户清理工作是开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基础,不规范账户只有等规范后方能上线。因此,推动第三方存管提速已成为各家证券公司的当务之急。但个别证券公司在账户清理过程中碰到了不少难点: 首先,账户清理制约了一些券商原有的违规业务的操作模式。部分拥有违规账户的客户采取将账户转移到尚没有清理的证券公司的手段,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其次,部分客户固守原来的操作习惯。在实际账户清理过程中,证券公司将面临大量的客户说服和教育工作,遇到不少阻力。 为了杜绝一边清理,一边新开不规范账户的现象,深圳证监局在通知中重申以下几点:一是禁止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不规范账户,所有新开立账户必须符合《指导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内部工作指引(第1号)———账户清理》中规定的合格账户标准;二是如发现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新开立不规范账户,该局将认定营业部负责人为不适当人选,并对证券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三是各证券经营机构如发现辖区内其他机构存在开立不规范账户行为,可向该局举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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