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酝酿三板新交易规则 报价可进入行情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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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9:1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莫菲 上海报道 新三板交易规则将发生实质性改变,其规则向主板和中小板的交易规则渐行渐近。这预示着我国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又进了一步。 7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常州召开了一场座谈会,围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内中关村
据与会人士透露,会议上,中证协有关人士表示,新交易规则方案已基本成型,接下来每家主办券商将在此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落实。 对比新旧交易规则,有两大变动之处。 “首先,在原有‘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交易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定价委托’方式。”这位人士表示。 报价委托是买卖的意向性委托,其目的是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的对手方,达成转让协议。报价委托中至少注明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联系方式等内容。 “报价委托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通过报价系统,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对方,达成价格协议,然后再报价。当然,投资者也可不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而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买卖对手,再达成转让协议。”他说。 成交确认委托的含义是指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向报价系统提交的买卖确定性委托。成交确认委托中至少注明成交约定号、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拟成交对手方席位号等内容。 “因此,成交确认委托方式也有双方要达成协议的前提。”另一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较为麻烦的是,在报送卖报价委托和卖成交确认委托时,报价系统冻结相应数量的股份,因此,投资者达成转让协议后,需先行撤销原卖报价委托,再报送卖成交确认委托。” 而在新交易规则中,中证协增加了“定价委托”方式。 “定价委托方式,与目前主板交易规则——连续交易规则没多大区别。”这位人士解释,“例如,买方买什么股票,不需要事先与卖方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达成协议,卖方定什么价格卖,买方就以什么价格买入。这样交易方式可以使买卖三板股票更方便,为投资者创造有利的交易环境。” 其次,新规则中将取消原先证券公司红马甲(人工报单)形式,取而代之的是证券公司电子化数据接口。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票的股价信息将纳入A、B股交易系统里,也可进入股票行情系统。 “目前的情况是,在申银万国,客户要买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票,需要通过打电话到红马甲,通过他手工下单,而在其他证券公司,客户需要亲自到营业部,亲自找红马甲手工下单,程序十分烦琐。这或许是三板市场交易不活跃、价格发现功能不能完全体现的原因之一。”这位人士感到随着新交易规则的实施,将会有更多的投资者愿意主动参与到这一业务上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