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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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21:38 新华网 | ||||||||||||||
新华网 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 张旭东、齐中熙)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30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意见》共分10条。文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市场约束,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要通过改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投资回报;要鼓励改革后的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资本运营方面的创新试点,帮助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意见》要求,试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安排,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利用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评判基础;保荐机构要发挥协调平衡作用,诚实守信、公正客观、勤勉尽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方案设计要切合公司实际,既要合法合理,又要降低改革成本,维护市场稳定;机构投资者在改革中要发挥积极作用,要从流通股股东整体利益和市场长远利益出发,切实履行所承担的职责;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做正面引导工作。 《意见》明确,要合理控制改革的节奏,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要加快落实各项资本市场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协调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统筹考虑股权分置改革与本地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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