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监管要求五项具体措施 深证监局严把审计关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0:0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张虹)深圳证监局在日前召开的2004年度辖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九项监管要求和五项具体监管措施,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据了解,对守法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罔顾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和监管部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会计师,深圳证监局将采取五项监管措施。这五项措施是:对不按
就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深圳证监局提出了九项针对性的监管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从程序上保证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二是认真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三是应认真撰写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四是会计师必须恪尽专业上应有的谨慎,尽职尽责;五是应严格保守审计的独立性;六是必须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意见;七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提高专项说明的质量;八是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九是应积极配合监管机关的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