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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0:4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4股票简称:南京高科编号:临2008-008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股份132,731,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7%。会议由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周峰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2,604,245股同意,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2,593,945股同意,10,30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三、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2,593,945股同意,10,30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四、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32,423,945股同意,180,30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五、《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2,209,995股同意,394,25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

  六、《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考虑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意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344,145,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3,243,766.4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208,171,969.74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131,803,195股同意,801,05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

  七、《关于为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提供全年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做强做大医药产业,从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医药”)快速发展出发,同意公司为新港医药2008年提供全年6,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包括其使用本公司在银行的转授信额度)。贷款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新港医药已有的贷款担保金额。

  表决结果:132,151,495股同意,452,75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八、《关于为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全年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做强做大医药产业,从支持控股公司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制药”)快速发展出发,同意公司为先河制药2008年提供全年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先河制药已有的贷款担保金额)。

  表决结果:132,151,595股同意,452,65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九、《关于为南京新港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全年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做强做大医药产业,从支持控股公司南京新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药业”)快速发展出发,同意公司为新港药业2008年提供全年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新港药业已有的贷款担保金额)。

  表决结果:132,151,595股同意,452,65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十、《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07年度报酬的议案》。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目前,该所已完成了对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同意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该所2007年度不高于25万元的财务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32,593,745股同意,10,500股反对,126,900股弃权。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经公司法律顾问周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法永律股字(2008)第23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证券代码:600064编号:临2008-009 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4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6名,董事郭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对所议事项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贯彻公司既定的“以房地产业为龙头,以公用事业(水务)和优质股权投资为两翼”产业发展战略,分享股权投资行业快速成长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强、做优公司的优质股权投资业务,同意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创投资”),注册资本拟定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等。新创投资成立后,在投资方向上将重点对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并适当参与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以及二级市场投资等。

  在新创投资运营管理上,公司将组建一支由高水平的投资专业人员组成的投资管理团队,加强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对投资项目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化解潜在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在投资公司建立起一套更符合股权投资行业特点的运行机制,吸引优秀的专业投资运作人才,并通过激励机制或利益分配体制将管理团队与投资人利益紧密结合,确保公司实现良好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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