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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0:4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S*ST天颐 编号:临2008-019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72号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林科闯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0,28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44%(虽然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但是本次股东大会本着谨慎原则,仍将其视为关联股东对待,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托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985,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王爱国、王庆律师现场审核和见证,并出具《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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