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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门槛可以再调一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0: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上周,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我觉得有几个关键的地方还需要斟酌和明确。

  第一,谁能上。根据征求意见稿,上市的企业不仅要有三年的运营历史,同时还要在最近两年都有收入。这还只是个小问题,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根据《办法》,在最近一年没有盈利的企业是无法上市的。我觉得有点过于“一刀切”了。

  很难说现在的这两道门槛是太高还是太低,但总觉得它们没有充分反映创业板的特点。从本质上说,一个企业的价值最主要的来源只有两个:盈利的规模以及盈利的持续增长能力。既然是创业板,我们的重点当然应该放在赢利的持续增长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盈利增长、但是有盈利规模的企业就要被拒之门外。

  第二,以什么价格上。由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大都是处在高速增长阶段的企业,用传统的历史市盈率或者当年市盈率的办法对企业进行估值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适的。因此,我建议应该允许承销商引入更加灵活的定价机制,让市场而不是证监会的发审机构来确定IPO的价格。

  第三,通过什么管理风险。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如何规避个别企业利用编造虚假财务预测的方式恶意圈钱。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不是通过门槛设置和发行审批来试图把少数害群之马挡在门外,而是要立足于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对于涉及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要特别予以关注。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做市商制度让机构投资人、承销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同时也承担更多的(尤其是信用方面的)责任。

  另外,基于创业板企业自身的特点,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该尤为严格。(王冉 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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