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制度亟待多项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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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02:45 中国证券报 | |||||||||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雅克·德·莱尔 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机能健全的“资本制度”的出现,存在着相当复杂又互相关联的障碍。其中一些阻碍是内生于证券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其他的则存在于法律和相关实践中的其他领域。
中国证券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如层次单薄、过高的周转以及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暴涨与暴跌、欺诈等分别归因于公司是否可以发行股票和上市标准的不确定性,规制的疲软无力以及透明度的欠缺。尽管证券法的这次改革也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但是,证券法修订的两个目标———信息披露和加强管制,虽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一致的,但同时追求这两个目标却可能会导致局势的紧张,尤其是相对于中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和法律改革的背景而言。而且,对中国当代的环境来讲,快速而广泛地发展成完全由市场导向的体制可能不是最佳途径。 发展资本制度,不能仅仅将注意力放在证券法上,而要清楚,需要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证券法之外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第一,以所有者身份来区分股票类型的问题,以及占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或控制权的股票的非流通性问题。这些因素从多个方面约束了证券市场朝机能健全的方向发展,这最为明显地体现在创立一个公司控制的市场时它们所设置的障碍。第二,中介和辅助机构不发达。经纪公司的专业性和诚信度,高水平的独立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和其他一些此类参与方———以及促进其发展的法律手段———相对匮乏。第三,一些发行股份并且其股份在二级市场交易的企业的质量不均而且普遍偏低,而且投资者很难对其质量进行估价。第四,大型银行是中国大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而且在中国的资本制度中必定会维持其关键的地位。但是,它们的机能并不健全,它们贷款的范围曾包括对传统的或作了部分改革的国有企业的大量非商业性“政策性贷款”。第五,中国资本制度以及公司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仍然必须面对两种路径的挑战,一种是全力保护股东利益,另一种是将所有利益相关人都考虑在内。 最后,中国资本制度中各个机构(包括一般的股票市场,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开放程度正继续朝着一个更加自由的方向演进,但是发展的步伐却不可预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