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德隆》:融资链债务链产业链与价值链(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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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8:46 新浪财经 |
第13种融资手法:委托持股融资。“金融帝国”德隆掌控的某些金融机构采取了相当隐秘的手法,即利用多个具有潜在关联关系的壳公司持股,或委托其他企业代为持股,从而达到控制金融机构和融资的效应。 德隆最常见的“委托持股版本”是:委托某企业代为持有某金融机构的股权,假定为0.6亿元,德隆通常同时为该企业从事0.6亿元的委托理财,并承诺12%以上的投资回报,而且可以保底。如果企业仍不放心,德隆还会请出另一家看上去和德隆并无关联的外地金融机构作担保。在这样的安排下,企业乐意代为德隆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于是德隆同时获得了金融机构的实际控制权和企业的委托理财资金,使得“收购成本”降到最低,实际是一种融资手法。德隆控制健桥证券似乎与这种手法相关。 第14种融资手法:挪用客户资金或保证金。德隆的金融机构利用投资者在股票交易、国债回购业务的客户保证金,由开始的短期拆借使用发展到后期直接挪用。例如2004年,德恒证券及其营业部挪用上海星特浩的6400万元国债投资,挪用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国债投资,挪用渝开发4000万元保证金,挪用合金投资1.44亿元,挪用上工股份3000万元,挪用茉织华5.5亿元。恒信证券挪用天山股份9000万元国债投资,挪用合金投资7000万元国债投资。 第15种融资手法:直接占用关联公司资金。德隆旗下公司多达200余家,部分资金均被德隆以往来形式挪用。仅德隆国际直接占用ST重庆实业资金合计27000万元。 第16种融资手法:国债保险柜协议融资。投资者将资金委托德隆旗下券商或信托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并与券商签订一份正规的委托投资协议书。私下,德隆另一机构,即融资方与投资者、券商签订一个保险柜协议书(也就是通常所说三方协议,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保险柜协议书规定,券商在投资者购进国债后托管期间,投资者不得干涉托管国债的具体回购内容,只要按时获得投资收益即可。而券商在受托国债管理后,将国债进行回购,把回购资金打入融资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券商须将短期国债负责拉长持有时间,也就是短期变长期,融资方要替券商支付投资收益给投资者。 第17种融资手法:信托融资。2003年6月18日,金新信托通过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发行“乳品行业战略并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600万元,募集的信托资金将用于购买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新疆兵地天元乳业50%的股权和德隆畜牧玛纳斯乳制品35%的股权,并承诺一年以后,德隆国际按受托人当期收购价106.5%的价格全额回购。 第18种融资手法:发行特种金融债券。1997年4月,新疆德隆用所持有的新疆屯河的法人股及城市大酒店的部分楼层作为担保,通过新疆金融租赁发行了共和国史上第一个为期3年的1亿元特种金融债券,年利率1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