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刘淑青收到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案号为 (2020)云0102执6436号。
该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07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刘淑青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App显示,2019年5月,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曾发生工商变更,刘淑青退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刘延峰接任。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刘延峰名下有多条被限制消费信息。
2019年5月24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刘淑青辞任乐视网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辞职后不在乐视网担任任何职务。同时,乐视网选举刘延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淑青原定任期至2021年10月14日。
而稍早前消息显示,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8月20日下发的一份《限制消费令》【(2020)京0105执18829号】显示,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已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法院限制消费令显示,朝阳法院于今年7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实施九类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包括刘延峰在内的乐视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消费都将受到影响,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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