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 记者 陶炜
8月6日晚间,祥源文化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新披露了24宗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近几个月来,公司每个月都要发布一到两次诉讼进展公告,被起诉索赔成为了祥源文化的“日常”。
被起诉成为常态化
8月6日晚间,祥源文化又一次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称,再上一次发布公告(7月29日)后,公司又陆续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发来的 24 份《民事判决书》。这24起案件合计诉讼金额 5918372.81 元,一审判决金额2249386.23 元(含赔偿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这一索赔源于公司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根据证监会于2018年4月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龙薇传媒(赵薇名下)谋求万家文化(祥源文化的前称)控股权的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证监会由此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证监会的这一处罚成为投资者们的索赔依据,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等被告。
在今年一月份,杭州中院就已经判决投资者们获胜。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7日当日收盘时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获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今年六月份,祥源文化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民事判决,认定公司必须向投资者们进行赔偿。
祥源文化最新的公告显示,公司被起诉索赔已经成为公司的日常举动。仅以最近两个月为例,公司分别于6月18日、7月9日,7月29日,8月6日发布了诉讼进展公告,每个月都有。
未损及上市公司利益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赔偿并未损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在公告中称,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4 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的一次诉讼进展公告中,公司甚至表示该次诉讼的赔款已经由承诺方支付给上市公司。不过,公司方面并未明示,究竟向上市公司支付了款项的是孔德永,还是祥源集团。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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