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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新纤 终止国有股权转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20:00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本报讯 G新纤000949今日公告,由于升汇集团资金未按时足额到位,致使该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未能实现与股改组合运作。因此,白鹭集团决定解除与升汇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终止该国有股权转让事宜。

  据悉,2005年10月9日,白鹭集团与福建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书于2006年1月10日获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2006年1月25日相关媒体刊登了白鹭
集团持股变动报告书,并承诺该次非流通股转让,应当与G新纤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2006年6月8日,“新乡化纤”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是,因为升汇集团违反转让协议,故白鹭集团决定解除与升汇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终止该国有股权转让事宜。

  (东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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