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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科股改方案:流通股东每10股获付2.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9:58 上海青年报

稀土高科股改方案:流通股东每10股获付2.8股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昨日,全面股改第22批名单中的稀土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600111)揭晓了“10送2.8”的股改预案。至此,内蒙古21家上市公司中,启动股改的已超过半数。该股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自稀土高科股改实施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48个月内通过证交所出售的股份不超过该股总股本的5%,60个月内不超过10%。

  据悉,稀土高科是我国最大的稀土资源和稀土深加工企业,被誉为“中华稀土第一股”,其矿产品的生产能力约占全国的60%左右,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所掌握的稀土资源量居世界第一。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稀土产业的迅猛发展,将给占据全球垄断资源霸主地位的稀土高科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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