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方又添新伤 配股投资项目被认定为赃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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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9:17 上海青年报 | |||||||||
早就已经负债累累、官司缠身、连年亏损并处于退市边缘的*ST圣方(资讯 行情 论坛)(000620),近日又添“新伤”。其七年半前的配股投资项目———“二号发电机组”,被牡丹江市公安局阶段性认定为涉案赃物,并已被发还受骗单位。为此,*ST圣方不得不在财报中剔除目前账面价值约7000万元的固定资产。 本报记者 薄继东
公告称,2006年2月24日*ST圣方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关于牡丹江热电厂二号发电机组被诈骗案件侦查工作阶段性结论》。侦查结论指出:*ST圣方前身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喜生系利用伪造的市政府会议纪要骗取了牡丹江热电厂的二号发电机组,原牡石化及其董事长王喜生的行为涉嫌诈骗。公安局同时告知*ST圣方,二号发电机组已被作为涉案赃物发还牡丹江热电厂(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ST圣方表示,将在公司资产中剔除二号机组,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以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数据。同时指出,公司此前已经在财报中全部剔除了二号发电机组的委托收益。该股的独董、会计专家张俊瑞和吴晓根对此均表示同意,其中张俊瑞还“呼吁管理层尽其所能,把公司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由此,*ST圣方无疑又遭受到了一次重创,并为当初自己的诈骗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然而,记者也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1997年11月受骗上当的热电厂,直到2005年4月5日才向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不知其中有何特殊原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