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每10股支付3股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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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1:2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婷) 申通地铁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发起人股东申通集团和原水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申通集团控股比例将由63.65%下降到58.45%,原水股份控股比例将由10.57%下降到9.7%。 在股改方案中,控股股东申通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国有法人股东原水股份承诺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
申通地铁为我国境内第一家地铁运营类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析认为,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地铁类上市公司如香港地铁和新加坡地铁,平均市盈率约在19—21倍左右。综合考虑申通地铁目前业务构成、上海轨道交通未来发展及票价提升等因素,并参考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水平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锁定承诺因素,预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市盈率水平在23倍左右。方案实施后公司2005年每股收益预计可达到0.20元。 行业人士指出,随着上海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覆盖面的扩大,上海投资于轨道交通的资金在800—1000亿左右,无疑给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