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申通地铁:每10股支付3股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1:28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婷) 申通地铁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发起人股东申通集团和原水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申通集团控股比例将由63.65%下降到58.45%,原水股份控股比例将由10.57%下降到9.7%。

  在股改方案中,控股股东申通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国有法人股东原水股份承诺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
期期满后,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申通地铁为我国境内第一家地铁运营类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析认为,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地铁类上市公司如香港地铁和新加坡地铁,平均市盈率约在19—21倍左右。综合考虑申通地铁目前业务构成、上海轨道交通未来发展及票价提升等因素,并参考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水平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锁定承诺因素,预计本方案实施后的

股票市盈率水平在23倍左右。方案实施后公司2005年每股收益预计可达到0.20元。

  行业人士指出,随着上海

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覆盖面的扩大,上海投资于轨道交通的资金在800—1000亿左右,无疑给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