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你好,请问2020年4月福建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了,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关于持有股份质押问题,法院维持了中级法院的判决,根据协议约定香港山田有回购中核资源公司质押的股份义务,目前判决结果已经半年了还不见贵公司的公告以及处理结果,是有未公告的义务吧?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董秘回答(平潭发展SZ000592):
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信息将严格依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留意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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