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创上市来最好盈利水平 投资者维权有了定心丸

ST抚钢创上市来最好盈利水平 投资者维权有了定心丸
2020年11月02日 01:07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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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ST抚钢(维权)创上市以来最好盈利水平 投资者维权索赔有了“定心丸”

  重整叠加混改带给ST抚钢无限活力,让公司焕发勃勃生机。

  继上半年经营逆势大涨后,ST抚钢三季度业绩更是迎来大爆发。10月30日晚间ST抚钢披露的三季报显示,今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亿元,同比增长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32.57%。今年第三季度,ST抚钢单季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07%;单季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较去年同期大涨356.82%。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剔除2018年重整收益的影响,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盈利不仅超越去年全年,而且已经超过上市以来历年的全年盈利水平,扣非净利润创下历史新高。

  重焕生机再现往日荣耀

  始建于1937年的ST抚钢是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的功勋企业,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司以满足国家特殊钢材需求为己任,从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第一颗氢弹、第一颗人造卫星、第一枚导弹到各类中程远程运载火箭,从“神舟”系列载人飞船到“嫦娥”探月卫星,从第一代国产战斗机到当代许多先进装备,多种核心关键特钢材料均由公司提供,也被誉为“中国特殊钢的摇篮”。

  2000年12月份,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当年公司盈利突破1亿元。

  2002年是ST抚钢的一个转折点,当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217.33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8.03%。自此,ST抚钢业绩也一蹶不振,归母净利润再也没能超过4000万元,并一度濒临退市。

  2017年,ST抚钢控股股东东北特钢进行重整,并实现混改,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入主,沈文荣也成为ST抚钢实际控制人。2018年,ST抚钢通过破产重整抛掉沉重负担,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6.0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25亿元。

  重整后的ST抚钢轻装前进,2019年主营业务大踏步前进,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0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2.09亿元。今年以来,公司经营更是突飞猛进,业绩实现历史性的新突破。

  “在特钢行业,抚钢一直都有着重要的地位,这也是我前些年投资公司股票的原因。” 一位持有ST抚钢股票,目前仍在索赔维权进程中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现在的抚钢才是抚钢应有的荣耀,应该的样子。”

  虽然业绩早已实现盈利,不过ST抚钢目前仍未“摘帽”。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投资者联系电话中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对公司处罚也已落地,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今年监管要求比较严,要再看一段时间,再观察一下我们的情况,才能决定什么时候‘摘帽’。”

  “从财务指标上来看,ST抚钢已经符合摘帽的条件。公司目前还没有摘帽,可能是有程序上的一些原因。”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友维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业绩爆发获市场关注

  沙钢入主并完成重整后的ST抚钢,坚持“特钢更特”发展理念,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目前,公司以“三高一特”(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高档工模具钢、特种不锈钢)为核心产品,其中高温合金和超高强度钢在航空航天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80%和95%以上,经营业绩也连连提升。

  今年一季度,在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下,ST抚钢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9.07%,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恢复,公司业绩也加速增长。第二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28.6%,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较第二季度环比增长114.45%,实现翻番。其中第三季度单季盈利2.21亿元,创下公司历史最高纪录,也超过历史上大部分年度的全年业绩。

  良好的业绩,获得市场广泛认可,ST抚钢股价连连攀升。10月30日,公司股价报收8.33元/股,已经超过当年重整方案中转股抵债7.92元/股的转股价格。截止10月30日,公司股价年内累计涨幅高达152.4%。

  “对有价值的企业进行重整既是挽救企业的好方式,也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好手段。”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从ST抚钢案例来看,目前股价已经超过了原来的转股价格,不仅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证,公司没有垮下去,几万名股东、数千名员工方方面面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一举多赢,体现了极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今年3月29日,华创证券成为近年首家给予公司投资建议的机构,对ST抚钢给予“推荐”评级,目标价5.6元。10月29日,中信证券在一份研报中对公司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并给出未来一年目标价13.0元。

  国泰君安在新发布的一份研报中表示,ST抚钢今年三季度业绩超预期,产品价利齐升,下游需求旺盛,定价权逐渐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凸显,有望伴随高温合金市场规模快速扩张而不断成长。

  投资者持股盈利不影响索赔

  ST抚钢的经营好转,也给索赔维权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记者注意到,由于曾连续8年巨额财务造假,ST抚钢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据三季报披露的具体数据,截10月31日,公司已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发来的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26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15亿元。

  “沈阳中院对ST抚钢索赔案已经进行了两次开庭,其中第1次是网络开庭。我们作为代表都参加了这两次开庭。”韩友维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案件的复杂性,特别是投资者差额损失和系统性风险计算的专业性,案件短期内不会判决。据韩友维律师介绍,其团队代理的案件数目多,金额大,目前已接受300多名投资者维权委托,总损失金额超过1亿元,而且这一数字仍在增加中。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也代理了大量ST抚钢投资者维权案件,齐程军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由其团队所代理的部分案件已经起诉至沈阳中院,9月份曾开过庭,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目前已经委托我们的投资者有200余人,起诉至法院的有40余人,起诉金额800余万元。”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1年4月14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买入ST抚钢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现在仍可申报维权。

  韩友维律师认为,凡是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ST抚钢股票的投资者,都符合维权条件。但最终的维权条件还是由法院判决决定。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自重整完成之后,ST抚钢股价有较大幅度上涨,部分持股投资者已经由亏损转为盈利。对此,韩友维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在基准日之后的股价涨跌和索赔金额的计算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当初是亏损的,而且一直持股到现在,即便盈利也不影响索赔。

  齐程军律师认为,投资者具体的损失金额应当根据交易情况计算,主要取决于索赔区间内的买卖情况。2019年8月份后,ST抚钢股价的波动以及投资者选择继续持股还是卖出,对于索赔金额已无实际影响。

  韩友维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审判情况看,关于系统性风险和投资差额损失,几乎都是委托证监会下属的投资者服务机构来进行第三方评估和认定。

  “这类似于司法鉴定程序,也符合目前法律规定,而且还能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韩友维律师表示,“部分投资者也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至于沈阳中院是否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估,目前还没有反馈。”

  韩友维律师表示,ST抚钢破产重整非常成功,经营业绩改善明显,对于投资者维权是好事,对判决以后的履行也提供了保障。

  齐程军律师认为,ST抚钢摆脱债务危机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对于维权投资者来说,一旦胜诉,获赔几率也就更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作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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