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赢合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 来源:中财网
CFi.CN讯:深圳市 赢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CEO、副总裁于建忠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00股。根据有关规定,于建忠先生的证券账户本次股份变动属违规减持行为。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于建忠先生任公司董事、CEO、副总裁,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股,股票来源系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因公务繁忙,于建忠先生证券账户日常由其家属代为管理和交易。2020年1月6日,于建忠先生的家属在未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37,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0%,交易均价为33.75元/股,减持金额为1,265,625元。本次减持后,于建忠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9%。
于建忠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于建忠先生的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建忠先生无其他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晋先生已于2020年1月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减持规定进行了告知,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
二、本次事项的致歉说明
于建忠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管理好本人证券账户,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于建忠先生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减持股票的所得收益359,822.61元上缴公司。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要求公司所有持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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