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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获刑4年零3个月外加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中航油重组方案获法院批准

    从2004年10月曝出巨亏丑闻之后,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终于在昨天等来了应得的惩罚。新加坡初级法院在经过3天半的审理后,昨天做出了一审判决,陈久霖被判处4年零3个月的监禁,并被处以33.5万新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与陈久霖撇清了关系的中航油的重生之路正越来越平坦。记者昨天获悉,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在听证中通过了中航油的重组方案,下周中航油将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

  “打工皇帝”

  获刑4年零3个月

  陈久霖是在3月15日正式出庭受审的,原定2天的庭审由于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故而延长。陈久霖面临法庭的15项指控,并对6项指控表示认罪,这6项指控为: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

股票。其中欺诈和内幕交易成为审理过程中的焦点。

  新加坡初级法院就这6项指控对陈久霖做出了监禁4年零3个月、罚款33.5万新元的一审判决。如果他不能支付罚款,则必须以至少22个月的监禁来代替。陈久霖可以在10天内提出上诉,否则就将从4月11日开始服刑。昔日中航油辉煌之时被人称作“打工皇帝”的陈久霖一夕之间将身陷囹圄,不免令人唏嘘。

  两项指控成控辩焦点

  记者了解到,对于陈久霖的指控焦点主要集中在欺诈和内幕交易上。指控方认为,2004年10月,陈久霖与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在明知中航油集团配售中航油股份是为了填补中航油账面亏损的情况下,欺骗德意志银行,即中航油集团私募新加坡公司股份的收益是集团公司购买轮船和投资目的。

  而陈久霖在知道这些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通过欺骗促成德意志银行与中航油集团签署了销售商销售协议。他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和内幕交易。

  陈久霖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德意志银行与中航油集团签署的是私下配售协议,售股的目的不是利用内幕情报来交易,而是帮助新加坡公司摆脱财务危机,陈久霖也未在交易中牟利。辩方因此要求法官在量刑时对此予以斟酌。

  从昨天的判决来看,法官很有可能采纳了辩方的意见,并考虑到了陈久霖在任期内将中航油从亏损经营成为一家国际石油贸易公司的社会贡献。

  中航油重组方案通过听证

  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昨天上午新加坡高等法院举行的听证中,中航油的重组方案获得了通过,这意味着中航油的复牌再无政府方面的障碍,将正式开始重组。

  根据重组方案,中航油集团、BP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淡马锡的子公司ARANDA将分别向中航油注资7700万美元、4400万美元、1023万美元,分别占重组后的中航油51%、20%、4.65%的股权。云大卫透露,三方已经开始向中航油注资,并计划在下周完成。

  云大卫表示,中航油重组现在刚刚开始,复牌工作将在本月完成,但他未透露具体复牌日期。此外他还透露,新的董事会已开始履行职务,但公司尚未决定新的总裁人选。

  商报记者 蔡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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